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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紂為虐 天理難容
【明慧網2002年11月25日】助紂為虐 天理難容

原佳木斯製藥廠退休工人王亞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但在勞教所及市“610” 辦公室的強制和迫害下,她承受不住壓力,背叛了大法,並且恩將仇報,一再迫害大法弟子。此人最終捲入一起人命案中(2002年4月22日的所謂“關淑雲殺女”偽案),栽贓、嫁禍法輪功,現已被判刑,成了“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犧牲品。其夫李玉香,原佳市煤礦機械廠工人,今年50歲,自妻子被勞教後,不僅不向邪惡勢力抗爭、解救親人,反而仇視大法。結果自己卻因胰腺出了問題,於2002年10月下旬病亡。

夫妻本來都曾直接或間接地受益於大法,卻在邪惡的迫害下走向了悲慘的反面。這是當前中國的悲哀。

吉林省德惠市公安局惡警惡報

2002年8月下旬,德惠市巡警隊惡警趙新立在處置治安案件時濫用槍支,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為推卸責任,公安局曾造謠說死者為精神病患者,又謊說是煉法輪功的,未遂,最後以30萬元巨資擺平此事,而趙新立則逃脫了法律的制裁。

趙新立升官發財的美夢破滅了,殊不知這是他在4月末綁架迫害該市大法弟子孫大為的必然報應。雖然他沒有看到大法弟子絕食絕水20多天後滿嘴的血泡,雖然他沒有親身體驗勞教所裏那生不如死的痛楚,但他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下了罪惡,那他必定要承擔他所幹的一切。金錢換來的只是短暫的安寧,強權不能讓百姓永久的沉默。

善惡有報,天網恢恢,在不遠的將來,趙新立必將受到法律和天理的應有制裁。

在此正告那些頭頂國徽的警察,切莫再為江氏賣命,否則必定報在今生,應在眼前。

當日前一篇文章: 飲水不忘掘井人──我修煉法輪功的親身感受
當日後一篇文章: 寫給大陸做真相工作和參與真相資料點工作的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