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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總領館非法無理拒絕公民的護照延期申請
【明慧網2002年1月3日】我叫董躍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中國公民,持因私普通護照來美。我的護照於2001年12月17日到期。我於2001年12月11日到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辦理延期手續,領館給的收據上寫12月18日取件。

當我12月31日上午取護照時,使館的工作人員把收據上的條碼放到條碼閱讀器下讀取,但計算機沒有反應,她看了一下屏幕,跟3號窗口的男性職員講了幾句話,他到另一台電腦上查了一會兒,回來跟我說,你的延期申請不符合我們的規定,不能給延。我問:“不符合哪一條規定?”他回答不上來,便說,我們的條例上有那麼多,你自己去看吧。我說:“我都看了,我還是不明白我不符合哪一條,請你給我解釋清楚。”他說,我們只是辦手續,沒有責任解釋,你可以到傳達室去找我們領導。報上你的大名,跟我們領導去談。

我於是到傳達室找領導,傳達室的人告訴我一個內部電話的號碼,我打了這個號碼,一位男士接電話,問了我的姓名後,到外面來跟我談話。我問他貴姓,他說姓戴,是個領事。戴領事看了我的護照說,你的延期申請我們現在不能辦理。我問他為甚麼不能辦理,他說不出來任何理由,只說,我的授權有限,你這個我不能辦理。我說:“這麼說不給我護照延期是上級的決定了。”他說,不給你延期具體是我的決定,但是我也不能告訴你原因。我也沒必要跟你過不去,可是你也要考慮考慮,有些事不必太認真,我們出來還不是為了生存,多掙點錢。我說:“人當然要生存,但做人首先要堂堂正正地活著,應該做好人,不要幹壞事,否則會造下很大的業力,還也還不清。”他說聽起來像法輪功啊,甚麼業力業力的。我說:“業力誰都講,做壞事產生業力。”

他說,我還有其他的工作,沒時間跟你多談。你要想延期,過兩年再來吧。我說:“你不給我護照延期,我現在的生活都有很大困難。”

他不再多說,起身進去了。

就這樣,中國駐紐約總領館毫無理由地拒絕了我的護照延期申請。

在此我不禁要問:一個駐外領館的官員,有甚麼權力無理剝奪一個公民的公民權?如此公然違反憲法的行為,為甚麼在領館得到支持?

從戴領事的談話中,大家都很清楚,就是因為我是一名法輪功學員,他們就把我放進了黑名單,就這樣偷偷摸摸地利用手中的權力進行迫害。當然戴領事也可能是身不由己,但邪惡勢力這種對中國法輪功學員的無理迫害已經延伸到海外卻是事實。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8/17535.html

當日前一篇文章: 近期給國內宣傳部門打電話的經歷
當日後一篇文章: 明慧新聞簡報(2002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