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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赦國際簡報:2001年中國人權進一步倒退
【明慧網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大赦國際在2001年8月的簡報中指出,中國的人權發展形勢在過去的幾個月裏在人權和法治方面表現出重大的倒退,並且出現了1998年底就開始的人權方面的進一步惡化。

大赦國際的簡報說,2001年,中國當局繼續在表面上表示其願意支持國際人權規範,尤其是在2001年2月批准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然而同時,他們奉行的國內政策卻導致了大規模嚴重的人權侵害。

尤其是,當局發動了新一輪「嚴打」運動,導致幾星期內被判死刑的人數達到新記錄。其中很多人的死刑在草草審判之後就立即執行了。他們加強了對法輪功精神運動的鎮壓,據報導,他們首次批准了對法輪功成員廣泛施用暴力。

上述簡報概括了大赦國際所關注的一些重大人權狀況。有關中國其他人權問題的介紹,在大赦國際其他的文件和報告中可以找到,其中包括「酷刑:在中國不斷滋長的懲罰手段--是該有所行動的時候了」(AI Index: ASA17/004/2001,2001年2月12日)和「對中國提交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的報告的評論」(大赦國際簡報2001年7月)

大赦國際的簡報中就中國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人權侵害敘述如下:

反法輪功運動---據稱國家支持使用暴力

在過去的幾個月內,法輪功在中國和海外的消息來源宣稱,現在,在整個中國範圍內,對被拘留的法輪功學員施用暴力是有計劃、有步驟的,而且是得到官方支持的。他們說這是一種新的鎮壓形式,在北京成立的專門領導反法輪功運動的政府工作組「610辦公室」已經發布口頭命令,允許警方及其他官員在這場鎮壓運動中不受法律約束,並且如果一個法輪功學員在拘留期間被毒打致死,他們不負法律責任。根據這些消息來源,自從在1999年7月取締法輪功以來,據報導,有超過250名學員在拘留期間死亡,大約一半死亡發生在今年,並且許多因虐待而死亡的事件卻被官方報導為自殺。

官方批准對法輪功學員施用暴力在2001年8月華盛頓郵報的一篇文章中也有詳細報導,該報導引用了尚未證實的政府消息來源。根據該文章所述,在地方官員不情願、不穩定地執行了18個月的反法輪功運動卻收效甚微之後,中共中央在今年二月份策劃了一個旨在根除該團體的新措施。據報導,這項措施是由三部份組成,第一是由中央批准的,對拒絕放棄信仰的學員廣泛施用暴力。該文章引用消息來源說,以前沒有系統性的暴力運動來破壞法輪功,學員因而以前只遭受同其他被拘留者一樣「常規的」公安暴行。新措施的其它兩個部份包括,有系統地建立強制性「學習班」,強迫所有已知是法輪功學員的人放棄法輪功,並讓他們抨擊法輪功是「XX」;同時,發動更有效的宣傳攻勢,調動公眾輿論反對法輪功。該宣傳攻勢利用了2001年1月23日包括一個12歲女孩和她母親在內的五個據稱是法輪功學員的人在天安門廣場自焚的事件。事件發生後國家媒體反覆地播放駭人的圖象--該女孩燃燒的軀體,報導詆毀法輪功的材料,以轉變公眾對法輪功的看法。

大赦國際嚴重關注宣稱中所說的,國家認可對法輪功學員施用暴力。大赦國際對中國政府鎮壓該團體的關注包括,任意拘留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無論是在「學習班」、拘留所或勞改營;不公正的審判;以及無數被扣留學員遭受酷刑折磨的申訴。這些關注已經記錄在若干大赦國際發布的報告中。在2001年2月發布的一份報告中,大赦國際引用了拘留期間的死亡案例,據報導他們中的大多數死於嚴刑拷打和虐待。在大量案例中,據稱官方都試圖掩蓋或毀滅證據。據報導這些掩蓋真相的行為包括,在親屬看到被害者的屍體或進行驗屍前就倉促火化;拘留設法公布有關死亡真相的受害者親屬或朋友。面對大量可信的證據,官方對許多此類案例的反應是徹底否認所有酷刑和虐待的指控。但官方的這些反應都是不令人信服,並且證據是不充份的。

隨著有關關押在各地拘留所或「學習班」的法輪功學員受到拷打的證據不斷增加,以及在過去幾個月中越來越多的學員在被拘留中死亡的報告使大赦國際對此事件的關注有增無減。自從1999年7月取締法輪功到2001年1月中旬,據報導,至少120人死於拘留期間。然而僅僅在六個月內,這個數字據稱現在已經超過了一倍。關於官方通過匆忙火化來掩蓋事實真相的指控也在這些案例中作了陳述。官方把許多近來在拘留期間發生的死亡歸因於自殺,但卻沒有提供任何細節。並且與廣泛宣傳的今年1月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不同,這些所謂的自殺一直沒有媒體報導。

大赦國際呼籲中國政府徹底停止對法輪功學員施用暴力,並且依據中國法律,提供令人信服的證據以證明政府正在調查有關酷刑申訴。大赦國際還呼籲中國政府釋放被任意拘留在「學習班」或其它拘留所的所有法輪功學員。

當日前一篇文章: 中央社:法輪功學員在柏林亞太週會場外抗議
當日後一篇文章: 遲來的報導:濟寧大法弟子劉緒國被勞教所虐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