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恥辱的面孔
【明慧網2001年6月24日】世界每一個角落都知道恥辱這個概念;地球上每一個國家的人民都知道甚麼是恥辱。

通常,當一個人在法院判決後被帶往監獄時,你可以看到這個囚犯試圖遮住他的臉。他不想讓人們知道他做過的事情。為甚麼會這樣呢?因為這決不亞於羞辱,決不亞於在犯下無恥罪行時,被當場捉獲後那種無法躲藏的巨大難堪。

現在,我們看到一個國家「在恥辱中遮住了它的臉。」它是誰?它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個曾幾何時是那麼自豪而受人崇敬的國家,在國家主席江XX的指揮下,向世界證明了它羞恥於其對人權的壓制。它尤其羞恥於其對法輪功修煉者們的官方迫害。

這個顯而易見的證據就表現在它最近為加劇迫害法輪功修煉者而頒布的那些法規上。2001年6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宣布了它的意圖 ━ 起訴任何向外國新聞記者提供政府鎮壓法輪功的資料的人。

換句話說,江澤民政府正在「遮住它那張羞恥的面孔」,竭力阻止世界知道它對自己的公民正犯下何種的罪行。中國不是在計劃樹立一個法治國家的形像,相反,最近的這個行動表明它正在用此法律作為其所犯罪行的遮羞布。

當日前一篇文章: 一位海外華人給申奧評委會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