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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州兩樁「人命案「之二:六旬老人黃耀英火化無灰
文/自由記者 鄭岩雄
【明慧網2001年6月21日】2000年農曆二月下旬,在廣東高州市金山火葬場,一位60多歲的老人黃耀英(女)被解剖後在公安的嚴密監護下進行火化。火化的情況讓在場的那些迫害老人的人們毛骨悚然。事情是這樣的:

第一次放進去點火火化,放出來後竟然還是一個完好的人;第二次放進去後加大電壓,結果還是如此;第三次再加大電壓,世界奇聞出現了──出來的竟是一副骨頭,沒有一點灰!令所有在場的人大吃一驚、毛骨悚然!

據了解,在老人屍體被解剖的時候,令法醫已經感到不可思議──去世36小時後的身體竟然是柔軟的;血液不凝固,像新鮮的一樣;腸胃裏居然一點食物和糞便都沒有,顯乳白色,乾乾淨淨。家屬說黃耀英女士去世前一天晚上是進過食的。一個知情的醫生說,這簡直是不可思議。

然而這件世界奇聞卻一直被廣州地方當局掩蓋著,因為它牽扯著人類歷史上的千古奇冤。此骨現在保存在火葬廠。

原來黃耀英女士是法輪功學員。2000年春節前後,高州有一些學員到北京上訪,回來後被拘留十五天,並處以3000元罰款。黃耀英因交不出3000元,拘留十五天後從看守所出來不准回家,被公安接到派出所。第二天公安通知家屬〝領人〝,然而家屬到場時發現黃耀英戴著手銬躺在地上已經去世了。

公安嚴密封鎖消息,大批學員被抓起來。公安召集家屬〝開會〝,賠了一些錢,家屬們從此便對黃女士的死因絕口不提。很多人推測,黃進派出所後受盡酷刑離開人世,所謂的解剖報告只不過是公安掩人耳目的手法而已。人命關天,而此〝人命案〝他們就這樣草草了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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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完成這兩篇報導時,還清楚地記得《北京晚報》上近日一篇報導說,這次廣東大洪水,頂數廣州茂名的高州市最嚴重。看來「善惡有報」是天理,世人遲早會每個人都發自內心地相信這一事實。

當日前一篇文章: 湖北省麻城市白果鎮暴徒害死三名大法學員
當日後一篇文章: 擒賊先擒王 - 共同抵制酷刑之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