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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網絡郵報社論:根本無需邪教法
【明慧網2001年6月13日】香港網絡郵報社論6月12日發表社論,題為“根本無需邪教法”。社論說:

如果董特首經過重新考慮而改變主意,不在香港倉促制訂反邪教法,這消息定受歡迎。如果其聽懂了那些呼聲,在立法反對法輪功方面謹慎行事,這是聰明之舉。

董先生顯然注意到反邪教法可能有損其公眾形像。如果他匆忙禁止法輪功,即使他的連任不會成問題,他第二任期內的民眾支持卻可能下降。

更重要的是,如果匆忙制訂反邪教法,香港的國際形像將會受損。隨之帶給特區的商業損失可能無法挽回。

現在可以相信的是,董先生還不急於提出反邪教立法。也有可能,最終提出的任何立法並不包括涉及到”精神控制”這樣有爭議的問題。再有一種跡象就是,政府可能不會立即直接用反邪教法來反對法輪功。

如果以上都是真的,這表示董先生願聽情理。但是問題還沒有解決,董先生並沒有排除提出立法,並且很有可能的是,他只不過是從北京方面贏得時間而已。

無論如何,中央政府沒有任何跡象表示要減弱對法輪功的迫害。兩天之前,它宣布了一條新的法律,規定對組織、鼓勵和幫助他人自殺、自殘者可處死罪。其目的是防止今年發生的所謂法輪功成員自焚之類的事件。這是一個有點奇怪的法律,基本上是說如果你試圖自殺,官方也許會將你處斬。

董先生應繼續聽從情理,非常謹慎地行事。如果像消息所說的,他可能等到十月份立法會開會時才提出反邪教立法,這樣至少有考慮和諮詢的時間。

制訂反邪教法的理由仍然沒有得到證實,並且,除非現有的刑事法律不足以處理教派的非法活動,就不存在制訂新法律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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