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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南宮市無恥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例
【明慧網2001年5月2日】 河北省南宮市公安局,主管法輪功的一夥,接到駐京辦通知把和平上訪的法輪功弟子押回到南宮監獄後進行虐待,折磨,毒打。

1、河北省南宮市明化鄉前留村大法弟子劉文利,在北京看守所腿被打斷後押到南宮看守所。在提審時,又一次一次被毒打,用電擊。打完後惡警還不解氣,又把劉文利的衣服全部脫下,拖到雪地裏一凍就是十多小時,真是一點人性也沒有了。劉文利被判勞教三年,送到了邯鄲。這還不算完,明化鄉政府前去迫害他的妻子和十歲的孩子,村幹部把他家做飯用的8畝地的花柴一把火給燒了。地方政府還用錢買了幾個地痞,在街裏撿了一些破鞋掛在劉文利的家門口,對劉妻進行人格侮辱和誹謗,以此逼迫劉文利的妻子與其離婚,改嫁。他們惡毒的對劉文利的妻子說“文利回不來了。”一個善良的農家婦女,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就受到江澤民一夥的如此逼迫,還三番五次的被罰款、抄家。公安說劉文利在邯鄲被勞教,經家人到邯鄲查找卻下落不明,不知被江澤民邪惡的暴徒弄到哪裏去了。

2、河北南宮市明化鄉胡留丘村的大法弟子胡小明,被南宮市公安處從家裏抓走,對胡小明進行毒打,施電刑。被打得遍體鱗傷。三天後強制胡小明坐老虎凳。

南宮市看守所現關押著五十多名法輪功修煉者,在家裏和村裏人人都知道這些人是好人,他們都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提留”都是帶頭交。江澤民和中央電台說,共產黨和國家幹部都是人民的公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可這些不放棄自己信仰的善良農民卻受到這些“人民公僕”的如此迫害,造成家破人亡的悲慘境地。江澤民講的和做的完全背道而馳。

江澤民利用強制和高壓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出來“揭批”,這真是等於強盜搶劫了人還要逼迫人說“謝謝強盜”,還得讓人昧著良心說強盜“搶得對、搶得好”。這是甚麼世道?暗無天日啊!有些人在各種酷刑折磨的煎熬中不願再承受了而違心地寫了“保證書、悔過書”,讓邪惡勢力得逞了,這些“悔過書”又成了江澤民他們鎮壓有理、繼續鎮壓的依據。家人們,百姓們,你們清醒過來吧!善惡有報,你們可得支持你們親人的修煉啊!

(一個善良的中國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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