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2月6日】長春市南關區下溝大法弟子侯秀平 ,女 35歲(大約), 1999年7月22日後進京上訪,被非法押回後拘留了15天。2000年7月11日因在自家開的小賣店內散發真相材料被告發,被非法拘留了15天。 2000年12月份進京上訪後,被判非法勞教3年。 家屬花了很多錢使其由三年改為一年。在公安局內,其家屬在一個房間內辦手續,侯秀平在另外一個房間內被惡警看管,當家屬辦完手續後,惡警告訴他侯秀平“跳樓自殺”( 註﹕這是江羅政治流氓集團庇護下的惡警將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後推卸責任的慣用藉口之一)了。家屬要上告,公安局給了2萬元私了。 責任單位及電話: 區號0431 長春市國家安全部門(專管迫害法輪功):892-4896 長春市公安局地址:人民大街99號,總機896-3344 辦公室 秘書處: 892-6260 收發室: 892-3435 秘書科:892-2156 信訪科: 892-7153 督導處: 892-6798 紀檢組: 892-6438 政秘科: 892-7656 勞教審批科: 896-7734 獄政科: 293-8445 管教科: 292-3424 法制科: 798-8574 省政府辦公廳:891-2321 省公安廳: 272-2301 省檢察院: 766-8118 省法院: 768-1030 省監察廳:276-6216 省司法廳:279-98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