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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羅集團新發明 夢境內容作指控證據 再次栽贓法輪功
【明慧網2001年12月4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12月3日報導 - 據廣州消息,官方報紙“廣州日報”在11月27日的頭版頭條新聞中,報導了該市公安機關刑拘了一名叫杜黎的19歲男子,依據是該男子在被“審訊”後交代的他做的一個夢和一份署著假名且語無倫次的遺囑。儘管公安已經承認,“是個人想法,而且沒有發現幕後策劃者和團伙組織活動,(杜黎)也未準備自焚自爆物品”,但是官方一口咬定該人是“法輪功人員”,要到九運會會館自焚自爆。

該報導稱,“公安機關在審查中,未發現杜黎的住處有與法輪功有關的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而後,報導援引公安的說法指控,“杜黎準備實施自焚、自爆,其動機主要是受法輪功的精神控制”。然而緊接其後,報導在同一句子中又說,“是個人想法,而且沒有發現幕後策劃者和團伙組織活動也未準備好自焚自爆物品”。警方出示的唯一犯罪證據是據說是杜黎寫在通訊錄上的遺囑。報導所附的“遺囑”照片及內容顯示,“遺囑”署名是王信桂。

分析家認為,整個事件是在“審訊”杜黎後發現的,其真實性非常值得質疑。而僅憑一份署著假名字的“遺囑”,在沒有其它物證及人證的情況下,警方何以確認他是要自焚,並且是在九運會的場館?

分析家還指出,此前的炭疽信件指控及天安門自焚案所暴露的疑點讓人有充份的理由相信,警方在證據明顯不足的情況下迅速定論指控嫌疑人受法輪功的所謂“精神控制”很可能是在上級授意下蓄意栽贓。10月份APEC會議在上海召開期間,外交部發言人孫玉璽稱在中國發現的炭疽郵件中有法輪功的材料,一週後因拿不出證據而匆匆轉移話題。而2001年初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自焚事件也經華盛頓郵報記者核實,從來沒有人見到死者煉過法輪功。

同時,廣州日報在同一版刊登的另一篇文章中也攻擊法輪功,稱北京有一人在“精神控制”下弒父殺妻並致其母重傷,但未能提供任何證據。911事件發生後,江澤民政府已多次試圖將法輪功描述為恐怖組織,稱法輪功學員有暴力傾向。分析家指出,中共始終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證據,指控不斷升級只是證明中共在不知所措,開始頭腦發昏,“廣州日報的這種報導明顯屬於倉促出爐,完全不是他們在報頭中宣稱的那樣‘追求最出色的新聞’”,這種報導比杜黎的‘交代’更像痴人說夢”。

當日前一篇文章: 台灣高雄縣茂林鄉的原住民黑米祭弘法記實(圖)
當日後一篇文章: “‘文革’研討會”上講大法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