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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澤西州柴思特市通過譴責中國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決議
【明慧網2001年12月3日】2001年10月16日,新澤西州柴思特(Chester, NJ)市市長和市議會一致表決通過了譴責中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決議。

該決議認為:法輪功學員應當獲得表達他們權利和信仰的自由;中國(江澤民)政府應當停止取締法輪功,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任何迫害。

新澤西州柴思特(Chester)市通過的決議全文如下:

柴思特(Chester)市

鑑於,據收到的報告表明:中國正加劇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並且,

鑑於,中國政府在中國禁止了法輪功;並且,

鑑於,法輪功學員應當獲得表達他們權利和信仰的自由。

為此,柴思特(Chester)市市長和市議會決定:中國政府應當停止取締法輪功,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任何迫害。

柴思特(Chester)市市議會


當日前一篇文章: 新澤西州海科斯頓市通過決議呼籲中國政府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解散“610”辦公室並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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