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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大陸辯護律師在法庭的正義之聲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1年12月2日】2000年,在法庭非法“審判”某大法弟子時,法院欲以其帶頭“圍攻”省政府定罪,在法庭上播放了他與300多名弟子7.22後在省政府門前請願的錄像。律師站起來說,我對圍攻一詞有異議,並當庭播放了該市農民在省政府前示威架著拖拉機往裏衝的鏡頭,他說從錄像中看,與此相比,他們(大法弟子)很文明,只是靜靜地站在那兒表達意願,談不上圍攻。

在法庭非法“審判”另一名弟子時,辯護律師出示了對在天安門廣場地鐵出口處抓捕該弟子的警察的取證,當時,該弟子正準備前往人民政協上訪,在地鐵口,被該警察攔住,當時只問了她兩句話“是不是從外地來的?”和“你是不是法輪功學員?”她答是後即被拘捕,送回當地後被關押多日。律師說:“是不是只要是外地來的,只要是法輪功學員走近天安門廣場就應該被抓呢?”在場的人們報以熱烈的掌聲,“法官”在驚慌之下敲錘。

但是由於在江澤民集團的高壓統治下,法輪功學員的法律尊嚴根本沒得到保證,所有審判都是610在背後操縱,此二名學員最後還是被非法“判”了3年。但是此二名律師在壓力下仍能有此正義之舉,也應當歸功於大法弟子家屬智慧的講清真相與擺放好大法與個人的關係。有位大法弟子的家屬對已明白真相的律師說:“要為大法辯護。”律師也說:“法輪大法是清白的,就XX(大法弟子)來說,如果法官公正的話,應該當庭釋放的。”

當日前一篇文章: 我在大陸大學校園洪法、講真相
當日後一篇文章: 讀者來稿:有些地方辦護照要求寫聲明不練法輪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