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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術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問答
文/聞德
【明慧網2001年1月13日】 問:學術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本質是甚麼?為甚麼它對於追求真理是必需的?
答:我想用愛因斯坦的話回答你的問題。他說:“我所理解的學術自由是,一個人有探求真理以及發表和講授他認為正確的東西的權利。這種權利也包含著一種義務;一個人不應當隱瞞他已認識到是正確的東西的任何部份。顯然,對學術自由的任何限制都會抑制知識的傳播,從而也會妨礙合理的判斷和合理的行動。”我想他的話裏已經包含了信仰自由的問題。

問:你認為現在威脅著學術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是甚麼?
答:最嚴重的一種形式是:藉口社會安定、發展經濟、甚至臆想出來的甚麼國際反華勢力,來侵犯和阻撓教學和互相交換意見的自由、出版和使用其它傳播工具的自由,以及人們正常信仰(包括宗教和其他主義等)的自由。這是靠著製造使人們覺得自己的財產、地位和國家安全受到威脅的假象為條件來實現的。結果,越來越多的人避免自由發表意見,甚至在他們私人社交生活中都是如此。這種局勢嚴重危及民主政治的生存。

問:你認為在捍衛《憲法》中所規定的傳統自由方面,作為公民應有甚麼特殊責任?
答:《憲法》的力量全在於每個公民捍衛它的決心。只有當每個公民都認識到他有義務為捍衛憲法做出自己的貢獻時,憲法上的權利才有保障。因此,捍衛憲法,人人有責,誰也不應當逃避這種義務,哪怕他自己和家庭都可能遭到危險和威脅。

問:你認為一個知識分子在這方面的特殊任務是甚麼?
答:原則上,每個公民對於捍衛本國憲法所規定的自由都有同樣的責任。就普遍的知識分子來說,他們負有更大的責任,因為他們受過特殊訓練,對輿論的形成能夠發揮特別強大的影響。也正因為這樣,那些企圖把我們引向獨裁政治的人才特別熱衷於恫嚇知識分子,以封住他們的嘴。

所以,在當前環境下,知識分子認識到自己對社會所負的特殊責任,顯得尤為重要。這首先表現在拒絕同侵犯憲法所規定的個人權利的任何政策合作,特別是對公民的正當信仰、個人生活和政治關係的審訊及侵害。誰要同這種審訊和侵害合作,他就成了違犯《憲法》、破壞《憲法》的罪犯的幫兇。

問:你認為怎樣才能更好地幫助因信仰而受到迫害的人們呢?
答:首先應該從道義上支持他們,站出來為他們呼籲,因為他們所爭取的權利中也有我們自己那一份,支持他們實際上就是捍衛我們自己的合法利益。其次,從行動上支持他們,如為他們提供發表意見的機會和條件,傾聽他們的意見並向政府職能部門反映,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幫助他們找工作,照顧他們的家人等等。同時,堅決拒絕與違犯和破壞《憲法》的政策與措施合作。
如果我們都能夠鼓起勇氣和信念,共同抵制一切違法行為和政策,以捍衛我們來之不易的權利和自由,那麼和平美好的社會一定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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