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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把門的警察留出一條路來
文/法輪大法學員 XX
【明慧網2000年3月1日】請把門的警察留出一條路來讓政府真正聽到群眾的心聲

2月23日下午,我去永定門西街甲1號信訪局上訪,在大門外被一群便衣團團圍住,有的拖住我的包,有的橫手擋在我的面前,大聲喊:「幹甚麼的?把你的證件拿出來!」,「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不准進!」我告訴他們:「我是中國公民,來上訪的。至於說甚麼事我進去給信訪接待的同志講。」他們又說:「肯定是煉法輪功的,你是哪裏的?」我說:「是四川的。」這時大部份便衣就散開了,四川的幾個便衣就把我拖到路邊,問我是哪個地區的,要說真話。我告訴他們:「我是XX的法輪功學員,是法輪大法的受益者,還要繼續修煉法輪大法。我因為煉功進了三次監獄,被單位辭退公職,黨內除名,我來上訪是反映真實情況。」他們說:「不行!你去也沒用。最多就是填個表,就送你去北京拘留,然後送原籍判刑。」我說:「那我也要進去填個表。」一位遂寧的便衣說:「不行!我今天就是不讓你進去!你回家煉去吧。」又把我拽了很遠才放手。

朱鎔基總理2月14日看望信訪局的同志時說,信訪工作十分重要,是黨和政府密切聯繫群眾的橋樑和紐帶,……人民群眾通過來信來訪反映情況、申訴問題、提出建議,這是對黨和政府的信任,是對國家大事的關心。他要求,必須確保信訪渠道暢通,特別要鼓勵和引導群眾對黨和政府的工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可是,這麼多的警察把門不讓進去,政府怎麼能聽到群眾的心聲呢?公民上訪的權利又怎麼能受到法律保護呢?

我叫XX,女,37歲,大專文化程度,以前是XX市教委主任科員、共產黨員。因為堅持修煉,今年1月被單位辭退、黨內除名。

94年底,我參加廣州第五期法輪功學習班,走上了修煉的路。通過修煉法輪大法,不但身體得到了淨化,多年的陳疾一掃而光,每年要住幾次醫院的歷史結束了,每天不斷的藥簍子扔掉了,給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給單位和家庭減輕了負擔,自己也真正嘗到了沒病一身輕的滋味。更重要的是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淨化了心靈,思想境界得到昇華,道德標準得到提高,明白了人生的價值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明白了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只有符合「真、善、忍」宇宙特性才是真正的好人。在工作中忠於職守、任勞任怨、不計名利、廉潔奉公、遵紀守法,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給辦的其它工作,受到領導和同事的好評。在生活上,與世無爭、與人為善,嚴於律己、寬以待人,用善心對待周圍的一切人和事;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原因,不抱怨別人。雖然我還有許多不足,但我願意用「真、善、忍」的標準不斷要求自己,使自己達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境界,返本歸真。

4.25以來,我按照李老師講的「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用祥和的心態來對待所發生的一切事情。7月21日我被派出所留置盤查2天,被抄家。9月份我被送到「XX 法輪功學員強化轉變集中學習班」集訓。當時對自己做為一個受憲法保護的公民卻受到諸多的不准,如「不准出大門,不准散步,不准打電話,不准串門,不准接見,不准煉功......」等等感到費解和不平。但想到自己是煉功人,李老師說:「惡者妒嫉心所致,為私、為氣、自謂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無怨、無恨、以苦為樂。覺者執著心無存,靜觀世人,為幻所迷。」想到政府花那麼大的人力、物力,組織了龐大的由黨政機關領導、公安、武警、刑警人員組成的班務工作組來轉化學員,這是政府不了解法輪大法,同時也體現了政府對法輪功的重視,我應該珍惜這次機會,用自己的言行讓他們真正了解法輪大法,了解法輪大法的學員。我調整好自己的心態,當好學員。一個月集訓結束時,他們對法輪功學員堅修大法,並願意用生命來護法的信念表示敬佩,對我們的言行感到很悲壯,同時也為我們將失去的一切感到惋惜。由於我沒有轉化,還要修煉法輪大法,就把我從學習班直接送到犍為縣看守所治安拘留15天,還有幾位學員送市中區拘留所治安拘留10天。

15天後,單位派人把我接回家,第二天照常上班。其間我沒有接觸過任何學員、更沒有做過任何違法的事,下午通知我去派出所後被拘留1天,然後送市中區拘留所治安拘留15天。後來從公安人員那裏得知,是因為其他學員去北京上訪,為了「保護」我,才把我關起來的。從拘留所出來後,對我進行監視居住,我按照公安局的要求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去公安局報到,星期六、星期日不簽到。有一個星期六、星期日我去外地看望一位朋友,沒有請假(我不知道星期六、星期日外出需要請假),回家後以不請假外出為由被送到樂山市看守所刑事拘留1個月。之後監視居住至今。

在整個過程中,我對單位、公安及其它職能部門對我的處理沒有怨恨、不覺委屈。沒有工作,自己再去找,苦點、累點也沒有關係,只要能生存就行了,我們求的不多。可是因為我是煉法輪功的,沒有單位敢用我,至今未找到工作。

在監獄裏,學員楊小英、羅莉因煉功被罰上死刑床10多天,四肢用鐵銬銬上,不能動彈;夏桂蓮因看書被罰關小間,手銬起後,掛得很高,非常痛苦(聽說以前沒有女犯關過小間);39位女學員因煉功被罰,許多學員挨打;賴華的腳被武警、管理打傷,一位值班的武警看著她紅腫的腳不能行走時,內疚地說:「我知道你們是好人,但軍人的天職就是執行命令。」她腳傷未好,又被送去資中勞教。……

如果說我們的行為能喚起善良人們的良知,能讓更多的人去深思:法輪功為何有如此大的力量,使眾多的學員願意為之付出一切?能使更多的人去真正了解法輪大法並從中受益,吃再多的苦,我們也願意。

通過我的經歷和親眼所見大法學員的表現,深切地體會到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能使人祛病健身,能使人道德回升、人心向善,對社會安定有好處,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在我的生命中已溶進了法。沒有法輪大法的救度就沒有我,任何阻力都阻擋不了我堅修大法這顆心,我將堅定地修煉下去。希望黨和政府真正地了解法輪大法,傾聽群眾的心聲。

2000年2月24日

當日前一篇文章: 2月29日山東資陽北京簡訊
當日後一篇文章: 多倫多一次別開生面的輔導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