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三名老年婦女被非法關押大半年 家人盼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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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三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法輪功學員李玉芳(女,約70歲)、崔秀菊(女,約70歲)、欒豔萍(女,50多歲),於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在集市上被警察綁架、關押並遭構陷。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她們被非法庭審,至今已被關押迫害大半年,家人日夜盼望團聚,望眼欲穿。

一、綁架與構陷經過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上午,三位法輪功學員在龍口市大王集講真相時,被便衣警察綁架並遭非法抄家,隨後被關押、構陷。

八月十八日,龍口市公安局政保大隊將他們炮製的所謂「案子」移送龍口市檢察院,辦案民警為郭福兌。

家屬多次前往檢察院案管中心查詢案情,工作人員卻以「案子沒到」為由推諉,拒絕告知承辦檢察官姓名。

八月二十日,家屬得知案卷已送達檢察院,立即遞交親友委託書申請閱卷,卻被以「必須由當事人親自出具委託書」為由拒絕。

八月二十二日下午,家屬輾轉取得當事人簽署的委託書,再次趕到檢察院時,承辦檢察官呂莎莎卻告知:審查起訴已完成,案卷已移送法院,承辦法官為遲亞囡。

二、法院階段的多項違法行為

家屬原希望主審法官能夠主持公道,阻止冤案繼續擴大。卷宗送達法院後,家屬立即遞交《庭前釋法申請書》《排除非法證據申請書》《調取無罪證據申請書》等法律文書。然而,法院在法定期限內毫無回應。

當家屬追問時,法官遲亞囡(已調離此崗)竟稱:「法律沒說必須得回覆。」

家屬依法遞交親友辯護人手續及《閱卷、會見申請書》,遲亞囡卻以「牽扯政治問題」為由強行拒絕,剝奪親友辯護人的合法權利。遲亞囡與刑庭庭長趙瑜甚至聲稱:「怕閱卷、會見後影響案件公正審理。」

三、非法庭審:程序違法、限制旁聽、證據未質證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半,龍口法院在第一審判庭非法開庭。所謂「公開審理」實為鬧劇,僅允許兩名直系親屬旁聽。

庭審中,家屬提出多項質疑,包括:

• 關鍵證據未當庭質證
• 公訴人指控缺乏法律依據
• 證據與罪名之間毫無關聯

審判長趙瑜未當庭宣判。

崔秀菊被迫害得精神恍惚,對問話需多次重複才能聽清。下午一點半後,三名善良婦女又被囚車押回煙台看守所。

四、庭後維權遭全面封堵

庭審結束後,家屬多次找審判長趙瑜、公訴人呂莎莎,要求就庭上公訴人無法回答親友辯護人提出的問題給予答覆。然而,家屬多次撥打電話均被拒接,寄出的法律文書也如石沉大海。六個多月的維權過程中,家屬親眼見證了龍口公檢法以權代法、漠視法律程序的種種行徑。在本應闔家團圓的新年之夜,家人們欲哭無淚,只能在無盡的等待中煎熬。

山東龍口市法輪功學員欒豔萍、崔秀菊、李玉芳三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的詳情,請見《 檢方念「證據」無實物 法官蠻橫袒護》《山東龍口市欒豔萍、李玉芳和崔秀菊面臨非法庭審》《山東五老太被綁架關押構陷四月 家屬申冤維權無門》

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政法委:
地址: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港城大道1001號,郵編265701
政法委書記:孫少君

龍口市法院:
地址: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港城大道701號,郵編265701
電話:0535-8517832
院長:孫巍
審判長:刑庭庭長趙瑜(女)13156934533、18561066566、0535-8778316
法官助理:邱廣州13287428981
合議庭:董培森、戰娜(女)
書記員:呂振東

龍口市檢察院:
地址: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港城大道703號,郵編265701
電話:0535-3012810
代檢察長:姜遠斌(2026年2月查)
本案公訴人:呂莎莎(女)18353502852、0535-3012852,住址:山東省煙台龍口市錦上春天小區 12#-2-202

龍口市公安局:
地址: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港城大道699號,郵編265701
書記兼局長邢斌:18660066055 05358501001、05358788711 13853569159

國保大隊:
大隊長王國愛 18660067375
教導員王琪13905450545
一中隊:
中隊長 郭福兌(直接責任人) 18596118718、0535-8788821(18660067090、1531862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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