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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某西方媒體攻擊李洪志師父和神韻的報導,不但惡毒而且愚蠢。他們利用了專業的寫作技巧來包裝一個扭曲事實的誹謗。這些報導,可以欺騙一般不太了解非營利組織運作和演出運作的人,但是無法欺騙西方的精英。
我發現,思想意識薄弱、沒有主見的人,或者受西方那套實證科學的所謂「理性」教育的人相對比較容易被這個繞來繞去的邏輯搞迷糊了,很容易被報導拉入所謂的「事實」構建的假相中去。
舉一個不太雅觀的例子來說,就像有人到處說一個講究乾淨整潔的人「吃屎」一樣,難道我們要努力去找事實證明沒有「吃屎」嗎?
我們應該跳出人家刻意構建的假象,不用鑽到陷阱裏去拆陷阱。用常識去分辨就足以擊破假新聞,而不用去糾纏所謂的「事實」。
下面就是一些相關的常識:
1. 影射法輪功創始人李大師斂財,這如果不是誹謗的話,則是嚴重的偏見而且脫離常識。
法輪大法在美國以及其他國家已經註冊為合法的宗教組織。李大師如果要斂財,只要像其他宗教團體向信徒要求捐款就行,而且完全合法。根本不用自己辛辛苦苦建立神韻,投身一個沒落的舞蹈行業,給全額獎學金、包吃包住包教(相當於平均每人每年五萬美元的價值)來培養飛天學生和神韻演員。如果將投資神韻的錢拿去投資房地產(神韻從二零零七年至今經歷了地產的低谷到高峰)肯定可以賺更多錢。
李大師和神韻付出這麼多,短短幾年就創建了名揚世界、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的神韻藝術團,反而說明李大師和神韻是為了崇高的目標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2. 非營利組織不等於不盈利。
非營利組織不是不賺錢,而是如何使用和分配資源,要將收入(捐贈、收費等)用於實現組織的使命和活動,而不能成為私人利益的來源。
文章稱,二零一八年亞特蘭大法輪大法學會邀請神韻去當地演出,演出收入208萬,成本162萬,將45.6萬給了神韻,暗示這是不正常的行為。
神韻作為一個藝術團體去演出收取演出費不是很正常的行為嗎?一個百人的藝術團(舞蹈團和樂團)演出幾天(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至八日在亞特蘭大演出5天7場)平均下來一場收入6.5萬,這在西方社會是非常低的(神韻作為擁有頂級演唱家和樂手的世界級藝術團,一場收費65萬、650萬都不為過)。這恰恰說明,神韻為了她的使命──向世界展現沒有共產黨的中國,弘揚中國傳統文化──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犧牲。
至於各地法輪功學會邀請神韻去演出,盈利還是虧損,那是各地的組織能力和經營能力的問題。這跟娛樂公司邀請明星開演唱會是一樣的,盈虧都要自己負責。
文章還稱神韻在二零二三年有2.66億現金而不進行投資是不正常的。這種說法也是邏輯混亂,非常可笑的──一方面想說神韻斂財,一方面又稱神韻不拿現金去投資賺錢不正常(投資是一般的非營利組織增加收入的一種方法)。他們到底覺得神韻應不應該賺錢?
用常識就能想明白,神韻一年有一半時間是沒有演出的,這半年時間還要支付各種營運的費用,以及準備下一年的全新的演出的費用。如果再突然遇上疫情,一年完全沒有演出,那神韻一千多人怎麼生活啊?光算一下每天的糧食消耗就非常大。這樣一想,神韻出售高檔的衍生品那不是很正常嗎?一些世界名牌賣普通的商品也貴得離譜,怎麼它們就是正常的呢?
神韻弘揚中國傳統文化,傳播對神的信仰和真、善、忍,賺錢越多弘揚越廣,對人類社會貢獻越大,這不是好事嗎?反過來看,神韻靠自己的力量在一個落沒的行業裏把一個藝術團做成依靠賣票生存和盈利的實體,而且不斷擴張,這反而證明神韻是這個行業的典範,李大師智慧超群。
3. 法輪功學員義務幫神韻推廣不是剝削而是信仰行為。
個別人利用該媒體一再影射神韻利用法輪功學員無償做推廣,大紀元記者加班加點進行報導,這是神韻的一種欺壓或者剝削的行為。
難道該媒體不知道基督教徒是如何傳福音的嗎?那是教會剝削教徒嗎?教徒的無償奉獻不是他們的信仰行為和有利於社會道德回升的善行嗎?
大紀元作為媒體大力報導神韻演出這是常識,因為每個媒體有自己的讀者群、有自己的編輯原則和價值觀,在法律允許之下宣傳善行難道不對?難道不符合該西方媒體宣揚的共產主義、無神論、性亂的辦刊方向就是不正常的?天主教還相信神創論,該媒體也要批判天主教不科學嗎?
大紀元的記者加班加點對神韻進行報導,這難道不是當今媒體行業中的常態嗎?該媒體的記者難道不用加班趕稿?
4. 宗教組織的信仰行為,只要自願的、沒有傷害他人就是合理、合法的。
該媒體對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行為一再貶低,暗示是×教。這是一種嚴重的偏見,甚至誹謗。
現在美國連撒旦教都可以堂而皇之在學校中成立學生的俱樂部,可以進入美國的州議會,那為甚麼該媒體卻不願理解法輪功學員的信仰善行(講真相、發正念)呢?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只不過類似於基督教傳福音,發正念類似於祈禱,這些都是很正常的信仰行為。
尤其,法輪功只是對修煉者提出心性的要求,從來沒有強迫性的要求,修不修完全是個人的選擇。一個來去自由、以真、善、忍為原則的信仰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是邪的。
相比之下,共產黨強迫人民信共產主義,屠殺自己的人民,中共目前還在進行活摘器官,為甚麼該西方媒體卻幾十年都視而不見?為甚麼不讓自己的記者去調查和報導中共活摘器官的反人類行為?誰正誰邪不是很清楚嗎?
總的來說,該西方媒體攻擊法輪功創始人和神韻,這跟它的過往親共產主義、仇視正教的立場是完全一致的,尤其在中共企圖在美國搞輿論戰的背景下,其報導看起來有點赤膊上陣、氣勢洶洶的味道。不過,筆者認為該報這種帶著嚴重偏見和仇恨信仰的行為,最後只會給神韻做推廣,讓更多有善念的人想看神韻演出,一睹神韻的美好。如果真想斂財……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有媒體以「利用宗教狂熱狂卷2.66億美元」為題,指責神韻藝術團「斂財」。對於一般的藝術團體來說,2.66億美元的確是一個可觀的數字,但是,有誰了解成功的背後發生了甚麼呢?「藝術的大道上荊棘叢生,這也是件好事,常人都望而卻步,只有意志堅強的人例外。」法國作家雨果對於藝術的艱辛有著深刻的洞察。
能在藝術領域堅持不懈,而又富有成就絕非易事。
美國芭蕾舞的開創者、奠基者喬治﹒巴蘭欽(1904─1983),被譽為世界上最重要的芭蕾舞編舞者,編舞超過450部,為美國芭蕾舞藝術的成長,做出了傑出的貢獻。
1935年巴蘭欽參與創立的美國芭蕾舞團,僅僅在第一次巡迴演出就遭受巨大的財務損失。不得已,美國芭蕾舞團併入大都會歌劇院。但是不久後,由於理念不同,分道揚鑣。後來,巴蘭欽成為紐約市芭蕾舞團的主導,在《二十世紀世界藝術巨匠》一書中,對紐約市芭蕾舞團初創之時的處境是這樣寫的:「由於財務上的困難,常常不得不在沒有布景不穿劇裝的情況下演出其舞蹈。」巴蘭欽被迫放棄了較早期的芭蕾舞的精美的服裝,讓舞蹈演員穿練習服裝演出,克服重重困難,最終使紐約芭蕾舞團成為具有國際聲譽的藝術團體。
二十一世紀的演藝行業日益多元化,古典藝術團體生存狀況艱難;如果沒有來自企業、機構的贊助支持,僅靠觀眾的票務收入是難以維持的。直至現在,丹麥芭蕾舞團仍是由丹麥政府資助的。就包括他們的芭蕾舞學校,甚至歌劇院,幾大城市的劇院,都是政府出資和各財團出錢贊助維持的。
在2006年,神韻藝術團由法輪功學員在美國創立,以中國古典舞呈現中華五千年文明。經過20年的發展,由一個團擴大至八個同等規模的演出團。神韻走過了怎樣的路?藝術家們經歷了付出了怎樣的艱辛?
近期,明慧網採訪了法輪功創始人、神韻藝術總監李洪志先生,讓我們看到了神韻的成長歷程,從一開始只有一棟木製平房,二十年來,靠著一磚一瓦,一石一木,建造出了文化課教室、舞蹈教室、餐廳、劇場等等空間。「抬木頭師父挑最重的一頭。工地的垃圾師父經常收拾,別人沒有師父動作快,稍微一慢師父已經親自收拾完畢。髒水坑沒人願意清理,師父一句話不說上手就去清理。」李洪志先生說:「所有的項目,我不開(拿)一分錢(工資)。因為我要給大家做個典範出來,大家才能知道節省。那錢真的就是這麼勒出來的。」
不知該媒體的編輯、記者看了明慧網的報導做何感想。早在1999年7月20日中共發動對法輪功迫害之前,中共就試圖調查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收入,用「斂財」來抹黑法輪功,早就是常用套路了。
在1999年5月23日的《加拿大法會講法》中,李洪志先生講道:「我順便講一講,因為我們有記者在場,也有的人說,李洪志是不是百萬富翁?你可以把我當作百萬富翁,億萬富翁,千萬億富翁,都行!因為我擁有的是人類所有的錢財都換不來的!」
「其實我想,從另外一個角度講,我有沒有錢又算的了甚麼呢?就說我有錢,我自己不當回事。比如說,我有一億的學員在學法,如果我現在說一句,大家每個人給我一塊錢吧,大家想一想,一人給我一塊錢我就是億萬富翁,而且大家隨時都會給我,你就把我當成億萬富翁好了!」
對於宗教團體來說,如果採取世俗化的做法,將會怎樣?
在美國,宗教團體的活動受到合法的保護,作為全美第四大教會,摩門教(基督教的分支)奉行「十一奉獻」原則,即信徒將每年十分之一收入奉獻給教會,這是一個長期穩定的教會收入;而摩門教又經營房地產、保險、傳媒、零售、股票等行業,其營利企業中的領頭羊是DMC,據企業信息及分析公司胡佛企業檔案公司(Hoover』s Company Records)的數據顯示,DMC每年通過其旗下6家子公司預計錄得12億美元的收入。
AgReserves公司是教會的又一家營利綜合企業,據報導,它與教會經營的其他農業附屬機構一起,在美國本土擁有大約40.5萬公頃土地,在這些土地之上,教會設有農場、專屬狩獵區、果園和牧場。
除此以外,教會還擁有數家非營利機構,以波利尼西亞文化中心(Polynesian Cultural Center)為例,它是位於瓦胡島北部海灘的一個佔地17公頃的熱帶主題公園。2010年,波利尼西亞文化中心淨資產達7000萬美元,僅門票收入就高達2300萬美元,另有3600萬美元的免稅捐贈收入。
由於美國法律規定宗教團體沒有義務向外界公布其財務,大眾無法得知其具體資產值,但路透社與克拉格恩教授的一項聯合研究表示其資產估值約400億美元,每年收到約80億美元奉獻。
摩門教的世俗化道路取得了財務成功,傳統教會則持不同觀點。對此,我們不做任何評判──每一個人的路都是自己選擇的。
法輪功,自1992年從中國長春由李洪志先生傳出,以「真、善、忍」為原則,有五套柔和的功法,人傳人、心傳心,沒有花名冊,不收任何費用,修煉者進出自願。僅傳出七年,在中國國內的學煉人數就接近一億人。然而,自1999年7月,江澤民出於個人嫉妒,不惜利用中共軍警發動暴力打壓,直至今天殘酷的迫害仍未停止,數百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監禁、勞教、洗腦、判刑,甚至活摘器官。
對於億萬中國人來說,「法輪功」是「敏感詞」,但並不知道法輪功學員的真實處境。在中共「偉光正」的宣傳中,中國人迷失在了物質與財富的漩渦之中,對於傳統文化,對於精神與道德早已不知其為何物。
神韻藝術團旨在展現「共產主義之前的中國」,恢復中華傳統文化。2024演季,神韻八個藝術團同步巡迴演出,在全球二十多個國家的近200個城市,上演逾800場演出,觀眾超過百萬人。神韻藝術團為甚麼廣受歡迎?
中國有一句話叫「百聞不如一見」。神韻帶給觀眾心靈的震撼,只有親身有體驗的人,才能感受到。
2024年2月4日下午,前英國皇家芭蕾舞團主要領舞演員韋恩﹒斯林普(Wayne Sleep)看過神韻之後說,「我曾經是皇家芭蕾舞團的主要領舞演員。我們的很多舞蹈動作,如旋轉、跳躍和延伸,我本以為這些來自俄羅斯芭蕾舞,但今晚我們了解到,這些跳躍和旋轉幾千年前起源於中國,這是新的認知,演出完美無瑕。」
韋恩﹒斯林普曾被英國皇家芭蕾舞團創始人讚為該舞團「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舞蹈演員」。斯林普說:「我覺得我們去了天堂。神韻演出是人們平時看不到的,不僅僅是色彩絢麗,舞台設計製作巧奪天工,演員跳入天幕又騰空而起,看起來栩栩如生。我從未見過,真是妙不可言,而且極其精準。」
2024年4月18日晚,加拿大音樂人喬安妮﹒托克西(Joanne Tokessy)在第二次觀看神韻後說,「去年我看過一次神韻,從此就像被神庇佑一般,我的身體越來越好。」「我曾經有很嚴重的背痛等頑疾,現在已經痊癒了。」
托克西說,「我曾經經歷過很多磨難,但從去年在渥太華看過一次神韻之後,就像冥冥中發生了甚麼,我的整個人生都改變了。我開始學習法輪大法並每天煉功,也明悟了更多的真理,並用這些原則指導我的日常生活,這真是非凡殊勝的經歷。」
喬安妮﹒托克西感恩地說:「我的人生從身體到心靈,再到靈魂都被昇華了。」
2024年1月31日,手工繪畫設計旅日華人陳女士觀看神韻後,按捺不住激動說:「神韻舞台就是純善純美,我終於理解這個純是甚麼意思了。」
「我雖然沒有加入過任何宗教,但我是相信有神存在的。我在大陸的時候曾是個無神論者,來到國外之後漸漸地發生了轉變。」「我覺得信神是非常重要的,在心裏有一個對自己道德方面的約束,對人的生活,包括孩子的成長都是非常好的。進化論的話我是完全不同意的,我覺得人就是神造的。」
精神感召的力量與內心的昇華,是不可以用金錢來計量的。在每一人的內心深處,都深藏著一種渴望,那是對心靈救贖的呼喚,是對返本歸真的期待。千萬不要與魔鬼共舞,懸崖勒馬,希望還在,執迷不悟,善惡有報,天地間自有一桿秤在稱量著世上的好與壞。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隨州市法輪功學員冷順昌先生,二零二三年八月被隨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曾都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隨州市看守所構陷。二零二四年九月,他被隨州市曾都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勒索罰款一萬元。二零二五年一月初獲悉:冷順昌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被劫入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
冷順昌今年60歲,他原是隨州市鐵樹紡織集團電工,家住湖北隨州市曾都區。他於一九九七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日夜裏十一點左右,隨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曾都分局國保大隊出動大批警察,綁架了冷順昌、何卓君、龔太清、彭華雲、魏伍、祁老太等六名法輪功學員。第二天,祁老太被放回家,魏伍被「取保候審」。冷順昌、何卓君、龔太清、彭華雲被非法關押在隨州市看守所迫害。
據悉此次綁架前,警方派一臥底在何卓君的住處隔壁租房,然後假裝自己患癌症想煉功,騙取何卓君的信任,導致與何卓君接觸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冷順昌的妻子劉豔華在上班處被警察綁架到隨州市公安局曾都分局西城派出所,當晚九點多被「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四日,冷順昌、何卓君、龔太清、彭華雲被構陷到隨州市檢察院。
在隨州市看守所,冷順昌被警察王波(警號094388)戴「手腳連銬」長達十六天,不能直腰,每天還被強迫戴著連銬擦地。何卓君、彭華雲以絕食方式抵制迫害,身體虛弱。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冷順昌、何卓君、龔太清、彭華雲被隨州市曾都區法院非法庭審。四位法輪功學員當庭揭露遭迫害的事實,律師們依法為四人作了無罪辯護。
二零二四年九月,冷順昌、何卓君被隨州市曾都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勒索罰款一萬元;彭華雲、龔太清被隨州市曾都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款三千元。
二零二五年一月初獲悉:冷順昌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被劫入湖北省荊門市沙洋縣范加台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此前,冷順昌堅持修煉,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曾被非法勞教三年。
以下是冷順昌被中共邪黨迫害的簡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同年九月十一日,冷順昌進京為法輪功鳴冤,被隨州市公安局偵查大隊警察劉國亮、胡安民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九天,勒索罰款兩千元。之後,冷順昌繼續進京為法輪功鳴冤,又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九天,勒索罰款兩千元。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冷順昌因張貼和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國保警察綁架到看守所關押迫害十九天。同年,隨州市鐵樹紡織集團以冷順昌煉法輪功為由,不給他漲工資,還安排班組人員對他監視。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天深夜一點多,隨州市公安局曾都分局西城派出所一幫警察闖到冷順昌家騷擾。這幫警察急促敲門,聲稱查戶口,見冷順昌不開門要強行撞門。左右鄰居聞聲趕來,這幫警察才悻悻離去。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冷順昌下夜班後在家休息,動力車間主任陳國付打電話將他騙回車間,他被警察綁架到看守所關押迫害了十天。
二零零二年,隨州鐵樹紡織集團被提前退休的職工因待遇太低進行抗議。動力車間主任陳國付炮製黑材料,誣陷冷順昌因煉法輪功挑動職工堵鐵路。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晚六點,冷順昌在上中班的路上被國保隊長李金波綁架到看守所。劉姓公安局長非法審問冷順昌,說:如果簽字保證不練就放你回家,不然就勞教。冷順昌說:這麼好的功法肯定煉。在看守所,警察指使犯人毆打冷順昌,冷順昌絕食抗議,遭三次野蠻灌食。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冷順昌被非法勞教三年,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湖北鄧林勞教所、沙洋勞教所,期間遭強制「轉化」、站軍姿、蹲姿、坐小板凳等各種體罰迫害,被強迫幹高強度的奴工活。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公主嶺市63歲的法輪功學員鄭淑芹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講真相被非法抓捕,近日得知她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鄭淑芹正在提起上訴。公主嶺市72歲的法輪功學員范春華被非法判刑六個月,另有一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八個月。
據悉,鄭淑芹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從延吉回到公主嶺,八月三十日在公主嶺市吳小鋪市場講真相時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被跟蹤、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在公主嶺市拘留所15天後,因她拒絕寫不修煉的保證,拒絕簽字,她被非法關押到公主嶺市看守所構陷。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公主嶺市法輪功學員范春華在家中被綁架,家中大法書籍及打印機等物品被非法抄走。據悉,她白天粘貼真相,被人惡意舉報,被中共邪黨人員跟蹤半年左右。范春華被非法關押在公主嶺市看守所構陷。
范春華,一九五三年十月生,一中退休教師。她於一九九五年八月修煉法輪功,修煉前,身體患有多種疾病:如心臟病、神經衰弱、風濕、關節炎、氣管炎等,家庭中和丈夫經常發生爭吵。修煉後用大法約束自己,很快奇蹟般的病全好了。在單位,她放下名利,寬容待人,善待家人及所有的人,家庭和睦,工作中任勞任怨,得到領導及同事的認可。
二零零二年五月上旬,片警王彥軍到單位騷擾,然後監視范春華的居住。五月二十四日下午,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姓張)和王彥軍等一行四人到范春華單位搜查,把她的辦公桌,卷櫃翻個遍,搶走她的大法書和身份證等物品,然後將她綁架,連夜送到公主嶺市行政拘留所。在拘留所裏,白天范春華被強制幹活,時常無端遭到警察的辱罵,吃的是乾糧饃,沒有一粒米飯,菜湯裏帶著泥,沒有一滴油。
在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范春華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到吉林省女子勞教所。范春華被勞教所分到七大隊五小隊,在那裏遭強制洗腦、轉化,法輪功學員不能隨便說話,有包夾看著。勞教所為了賺錢,被關押人員要長時間的超負荷勞動,沒有休息日,每天早上五點起床一直幹到晚上八點多,有時加班到十點多,每天還被強制坐著塑料小凳,屁股都坐爛了。勞動車間環境很不好,比如用雞毛做踢的毛毽子,雞毛到處飛很嗆人,用膠往上粘時,氣味很難聞,每天吸入大量有毒物。夏天四、五十人在一個小車間幹活,熱得透不過氣來。每天早上洗漱只有十分鐘,幾個月洗不上一次澡,一次大冬天給了一次洗澡的機會,全是自來水的涼水,凍得打門牙骨,倒在床上時凍得直哆嗦。
范春華被綁架後,她家人受到很大傷害,那時她父親剛過世,年邁的母親掛念她、經常以淚洗面,她丈夫因此身體也不好,兒子學業受到影響,經常吃不上飯,瘦得大眼瞪。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四年獲知至少有5691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164人被迫害離世,765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其中,2024年542人,2023年186人,2022年20人,2021年9人,2020年6人,其它年份2人),其中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十年至十三年。吉林長春市農安縣蘇秀福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徐亞芬、尹桂英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南昌市83歲的法輪功學員王鳳英老人因給民眾講真相,二零二三年六月遭南昌縣公安局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以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家。在南昌縣公安局、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將老人構陷到西湖區法院。南昌市西湖區法院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非法庭審老人。在法庭上,王鳳英老人很細緻的揭露了起訴書的荒唐及違法之處,有理、有據、有力地駁斥了非法起訴,法庭一片寂靜,公訴人無言以對,連法院指定的律師也脫口而出:「沒有罪!」
然而西湖區法院仍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強行無理的對老人做出枉判三年、勒索六千元的非法判決。王鳳英老人已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提起上訴。
遭綁架、構陷經過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下午,法輪功學員王鳳英(時年82歲)、洪桂芳(時年62歲)在南昌縣像湖東方路給民眾講真相時,遭路邊幾個樓盤的推銷員惡意構陷,被南昌縣像湖新城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將兩人非法關押、訊問了一個晚上。因王鳳英老人的血壓高壓達200mmHg多,於第二天下午被取保候審回家。洪桂芳則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被取保候審。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初的一天,有三人來找王鳳英,通知她準備開庭,要對她收監。王鳳英認為修煉法輪功無罪,沒有一條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違法,於是她親自去西湖區法院拿所謂起訴書,看看公訴人到底起訴她甚麼、為甚麼起訴她,她去了幾次都沒有見到公訴人。於是王鳳英向公訴人的助理正式遞交了《撤訴申請書》,同時王鳳英還向西湖區法院遞交了三份法律文書:《公開開庭審理申請書》、《延期開庭申請書》、《要求法官劉玉芳迴避申請書》。(詳情請見《南昌83歲法輪功學員王鳳英面臨非法庭審》)
遭非法庭審經過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王鳳英收到西湖區法院的短信傳票,整個傳票上沒有」法輪功」三個字,只有會道門,邪教組織等字樣,王鳳英認為:我是煉法輪功的,又不是會道門,也不是邪教組織,既然要審判我,就要把我是煉法輪功的寫上去呀,這個開庭我不能去。而且短信送傳票,非常不規範,不專業,不嚴肅,我又不識字,怎麼看短信啊!她給法官劉玉芳打了電話,表示了不去,劉說:不是開庭,只是跟你談一談。
本來王鳳英是不準備去出庭的,但是她的家人非常害怕,不敢不配合,就從十二月二十五號晚上起守著王鳳英,要陪著她去出庭,而且國保也打電話來催。十二月二十六日,王鳳英在女兒、媳婦的陪同下,到了西湖區法院,她一進去,就被幾個警察架著她要把她推到被告席的鐵椅子上,王鳳英不屈從,用盡力氣就是不上去。一女警竟煽動那幾個警察說:「你們動手呀,怎麼還不動手?」王鳳英說:「你的警號是多少?」她不吭聲了。另外一人走過來說:「別激動,別激動。」警察最後也沒強逼,王鳳英就坐在另外的椅子上,等了很久。
王鳳英環顧法庭四週,這是一個大審判庭,看上去像個戲院。這次開庭主審法官不是劉玉芳,看來王鳳英的「要求法官劉玉芳迴避以及要求公開開庭審理的申請書」起了作用。主審法官是一個男的,年紀比較大,穿著法官袍,劉玉芳也穿著法官袍,和主審法官的不一樣,前面的領帶不一樣,形狀不一樣,扣子也不一樣;一個年輕人在攝像,一人在操作電腦,還有一兩個法官也在場,公訴人宋宏洋也在場,四個國保與家屬坐在下面。整個庭審,公檢法全部到場。
劉玉芳跟王鳳英說:「今天不是我審你,請了一個法官。」說話的態度很和氣。王鳳英準備了兩份辯護詞,一份字特別大,比較簡短,一千多字,自己宣讀。另一份比較詳細,就想請法院指定的援助律師幫她讀。她非常認真的宣讀她的辯護詞。
王鳳英在辯護詞中說:「我要依法行使我的辯護權,我要為我自己做無罪辯護!我要為大法辯護,要為我修煉法輪功合法辯護。法輪功不是邪教,公安部規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刑法》三百條第一款不適合法輪功,用《刑法》三百條第一款審判法輪功是法官與檢察官適用法律錯誤,《刑法》三百條第一款中沒有「法輪功」三個字,只用了「邪教」兩個字,那當然指的是公安部認定的那14種邪教,不是指法輪功。江澤民當年權傾朝野,大權在握,也沒有膽把法輪功有罪塞進《憲法》,也沒有膽量把法輪功放進公安部的邪教中。我希望在座的法官與法律工作者依照中國《憲法》與法律規定,獨立、客觀、公正、清醒的審理本案,今天我要辯護的中心就是修煉法輪功合法。」
王鳳英讀完後辯護詞,下面很安靜。緊接著援助律師也幫她把那篇詳細的辯護詞宣讀了一遍。讀完後,律師脫口而出:「沒有罪!」
法庭上超乎尋常的安靜。主審老法官整個過程中沒有說幾句話,只是督促原告、被告發言。因為法庭太大,劉玉芳就在上傳下達,給原告、被告遞話。原告公訴人宋宏洋發完言後,坐在那裏一直沒吭聲,一副可憐相。
主審法官沒有提到王鳳英的法輪功真相資料,也沒有任何人問她的法輪功資料是怎麼來的,也沒有任何法庭辯護。非法庭審一直到十一點四十分結束,法院要她等待判決。
庭審結束後,那個拿著可能是攝像頭的那個年輕法官對王鳳英說:「你坐下,簽個字。」 王鳳英說:「你念給我聽。」他說:「那要很長時間。」然後就說:「不簽就算了。」
臨出法庭的時候,律師對王鳳英說:「我送你一下,陪陪你,你沒有罪,我不會說你有罪的。」劉玉芳也對王鳳英說:「你發那麼多資料怎麼不發給我們呀?」還問其他人:「你們得到過嗎?」
此次開庭,南昌縣國保來了四個人,他們說從來沒有參加過審判,這是第一次。還說外面到處是法輪功。據悉,得知要非法庭審王鳳英,很多法輪功學員都在外面發正念。
非法庭審結束後,四個國保警察帶著王鳳英及其女兒、兒媳開兩輛車開走了。他們一起吃了中飯,王鳳英在飯桌上也抓緊時間講真相。她說國保警察的態度好了很多,國保警察也說:「我們為你付出了很多,我們幫你講話了,幫了你很多忙,你想都想不到。」她女兒與媳婦也沒多嘴,也知道她們的媽媽沒有罪。好像庭審後都明白了真相,氣氛祥和了很多。國保開玩笑說:「你認得這麼多字,你不是沒文化嗎?」 王鳳英說:「這是天意!」她兒媳說:「她每天捧著那麼厚的書(《轉法輪》)在那朗讀呢。」王鳳英說:「我一直在求師父保護我!」
然後國保警察拉著王鳳英她們去了一個非常遠的醫院做體檢,然後又到了一個非常破爛不堪的醫院做體檢,這個醫院像是公安管轄的醫院,醫生很邪惡,抽了83歲的王鳳英五管血,還拼命要把她留下來,王鳳英堅決抗拒,國保警察也沒堅持,最後讓她回家了,但臨走對她女兒說:「叫你媽不要亂跑,隨叫隨到。」
遭枉判三年後上訴
五天後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早上,西湖區法院通知王鳳英的女兒去拿宣判書。王鳳英與家人都覺得也太快了一點。她們於當天下午去了西湖區法院。
王鳳英不願簽字。但她的女兒抓住母親的手強行簽了字。她女兒為甚麼這麼配合法院,因為國保警察、法院人員都信誓旦旦的對她女兒和媳婦說:「你媽媽判了也不會進去,只是監外執行。」 國保警察、檢察院、法院人員在整個構陷王鳳英的過程中,都是打電話找她女兒,從來不找王鳳英。
之後看到判決書:王鳳英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六千元。整個判決書一派胡言,依然用「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構陷王鳳英,依然用「邪教」污衊法輪功,依然說大法書籍、真相資料是「罪證」,依然說王鳳英老人是所謂「累犯」。整個判決書中唯一的真相只有律師的敘述:辯護人同意被告人王鳳英認為本案不構成犯罪的觀點,同時認為被告人年事已高,身體不適宜羈押。判決書最後簽字的三個法官是傅少華、劉玉芳、章玉娟,沒有那個主審的老年法官。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王鳳英老人正式遞交了上訴狀。
王鳳英老人的辯護詞摘要
西湖區法院:
我要依法行使我的辯護權,我要為我自己做無罪辯護!我要為大法辯護,要為我修煉法輪功合法辯護。法輪功不是邪教,公安部規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刑法》三百條第一款不適合法輪功,用《刑法》三百條第一款審判法輪功是法官與檢察官適用法律錯誤,《刑法》三百條第一款中沒有」法輪功」三個字,只用了「邪教」兩個字,那當然指的是公安部認可的那14種邪教,不是指法輪功。江澤民當年權傾朝野,大權在握,也沒有膽把法輪功有罪塞進《憲法》,也沒有膽量把法輪功放進公安部的邪教中。我希望在座的法官與法律工作者依照中國《憲法》與法律規定,獨立、客觀、公正、清醒的審理本案,今天我要辯護的中心就是修煉法輪功合法。
1、到目前為止,中國沒有一條法律規定煉法輪功有罪,在中國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請問法官,請問公訴人,我的所作所為,哪一點觸犯了法律?你拿出法律證據來!我的所作所為,哪一點對國家有傷害?你給我拿出證據來。拿不出法律依據,你就是冤判,必須改判。
法律根本就沒有給法輪功定性,江澤民的講話不是法律,新華社的報導更不是法律,兩高的司法解釋也不是法律,以及民政部的通告等都不是法律。法無明文不為罪,法無禁止即可行。法律明文規定是犯罪的可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是犯罪的,不可定罪處罰。
起訴書指控我曾經被拘留,被處罰、被判刑、被取保候審,那都是冤判,都是違法的,是你們公檢法在違法,是你們在濫用職權。
2、中國沒有一條法律規定了法輪功是邪教,如果有,請公訴人拿出證據來。
公檢法通常污判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法律條文就是《刑法》第三百條,《刑法》第三百條作為依據迫害法輪功也是違法的,是偷換概念。首先法輪功不是邪教。到目前為止,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共有14種,但是其中並沒有法輪功。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迫害法輪功十五年後的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又重新公布了公通字(2000)39號文件的全部內容,再次向社會公布了已認定的14種「邪教組織」名單,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這表明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
法輪功既然不是邪教,又沒有組織,內部也沒有花名冊,我只是一個祛病健身的煉功人,那就不存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了,既然公訴人指控我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破壞法律實施罪,那就必須要有事實證明我「持有的法輪功書籍和資料究竟具體破壞了甚麼法律(這個法律叫甚麼名稱),其中破壞了哪一條、哪一款、哪一項?傷害了誰?被害人是誰?傷害的時間,地點,方式,動機是甚麼?存在甚麼社會危害性?可是整個起訴書中沒有受害人,這種指控不是很荒唐嗎?如果不能證明到底哪個法律被本人持有的法輪功資料給破壞了,那麼,怎麼能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份了呢?
我一個80多歲的老太婆,手無寸鐵,已經喪失了基本勞動能力,我怎麼能去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實際上,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或一個社會群體,根本就沒有能力也沒有條件去破壞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只有手握公權力的官員、特別是握有最高權力的人才有能力和有條件實施這種犯罪,如以權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或者利用權力插手或干涉司法活動,破壞司法的獨立性、公正性(如「610」人員操控公檢法以法律形式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才是破壞了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這才是真正的犯罪。
一個一般的公民,無論如何做不到破壞法律實施。所以我不存在「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客觀事實和客觀後果,更不能構成該罪。那麼運用《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來起訴法輪功學員就失去了前提。法輪功是修煉真、善、忍的,真善忍是普世價值,普世價值恰恰是邪教的剋星、天敵。害怕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反對、打壓、迫害真善忍的普世價值,才是地地道道的邪教組織。
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打壓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真正犯罪,這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了。而公安警察十幾年濫用《刑法》第三百條對信仰真、善、忍、維護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抓捕、構陷這同樣構成了犯罪。所以說,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打壓,才構成了觸犯《刑法》第三百條的犯罪。
3、法輪功的書籍是合法的,他有出版書號,有合法的版權登記號,不是非法出版物。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署署長柳斌傑簽署《50號令》,廢除了161件規範性文件,其中第99項和第100項是兩個關於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已經被廢止。這個《50號令》登在《國務院公報》第28期上,這可是國務院紅頭文件。法輪功書籍是合法的,法輪功的資料當然也是合法的。
起訴書中把《轉法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卡片,掛曆,護身符等宣傳品作為我的犯罪證據是違法的,同時也違反了新聞出版總署的《50號令》。
本案所謂證人證言,即使全部屬實,也只不過證明我說了些和自己信仰相關的話題,無非是自己對真假、善惡、因果的理解而已。我沒有強求別人像自己一樣,只不過想讓眾生明白真相,躲過災難,與「破壞法律實施」有何關係呢?而且所有那些所謂的「證據」,來源都不合法,都是610國安警察刑訊逼供得來的非法結果。就是這些教人向善,末世救人的講真相的宣傳品也不是甚麼犯罪「證據」,也不能作為定案證據。國家明確的十四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所以任何司法鑑定人或者鑑定機構都無權將法輪功宣傳資料鑑定為邪教宣傳品。
在中國刑法規定中,只有因攜帶持有違禁品等物品才可能涉嫌違法,比如槍支、毒品等,沒有規定說持有含法輪功內容的資料也是違法的、更不會有今天這樣要被審判起訴的。所以這也是為甚麼中國《憲法》會明確規定,嚴格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及出版、集會自由的因素之一。
自古以來,有信仰必有信仰者的布道之行為。傳統幾大宗教流傳至今,哪個宗教能離開傳播?耶穌的布道、釋迦佛雲遊傳法、高僧設壇講經,不都是在宣傳自己的意識形態嗎?
4、「取保候審」已超期,不存在法律效應
我認為公安國保警察為甚麼要給我辦個「取保候審」,就是當時我不夠判刑的條件。這一年中,我沒有出現問題,按照法律規定就得放人。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說:「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我是去年五月份被抓的,到現在被取保候審的時間已經超過一年半,公訴人,你為甚麼還要違法起訴我?你這是在濫用職權,是在犯罪。
5、自去年底申請人被移送檢察院,公訴人從未告知申請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並未訊問申請人。移送檢察院後,公訴人從未告知申請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並未訊問申請人。公訴人宋宏洋在撒謊。
6、如果公訴人拿不出修煉法輪功有罪的法律,拿不出法輪功是邪教的法律,那麼公訴人利用《刑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指控我累犯的罪證就不成立。
7、「兩高司法解釋」以司法解釋之名,行立法和立法解釋之實,因違憲、違法、越權而無效。
8、一切法律、法規和《憲法》相抵觸都無效,《憲法》是母法。
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到三十九條間的基本權利規定了公民的基本人權,其中,信仰自由單列一條,規定在憲法第三十六條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該條款是對宗教信仰自由的一般性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二款中又進一步具體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第36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第37條規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8條規定:公民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第39條規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公安警察把我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話,作為我的犯罪證詞,非法闖進我家尋找我犯罪的所謂「證據」,剝奪我的信仰自由,把我非法關起來侵犯我的人身自由,這嚴重的違反了《憲法》的第35條,第36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
信仰法輪功屬於憲法保護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我的行為沒有對社會造成任何危害,反而對人有百利而無一害。我信仰法輪大法是在中國《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疇內,沒有觸犯中國任何一條法律。
一切法律、法規和《憲法》相抵觸都無效,《憲法》是母法!因為《立法法》規定,立法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人大根本就沒有任何文件說法輪功違法,人大出台的一個關於懲治邪教的《決定》裏根本沒提法輪功。
最後的陳述
二零一六年,一位律師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時說:「每一位為法輪功做過辯護的律師都深深知道,他們是無辜的,本應該以他們的言行得到讚許尊敬的,可是唯一在我們的國度裏,十七年來他們卻因為真善忍的信仰被定了罪名送上這樣的法庭,這是荒唐的。這場不顧事實法律的政治迫害運動,源於前黨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將懲惡揚善的法律用成了犯罪工具;把公檢法監獄,變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鏈條;導致整個法制體系,淪為犯罪體系。許多公職人員麻木著自己,被捲入共同犯罪,甚至積極做惡、邀功請賞,殘害著數以千萬計的我們善良的同胞、兄弟姐妹,製造著我中華民族之千古奇冤!為法輪功的無罪辯護已經十多年,今天站在這裏,我們感到巨大的恥辱與悲哀!古今中外,有哪個國家、哪個朝代,能夠對自己頒布、實施的法律錯誤理解、錯誤應用到這種程度!其錯誤之明顯、嚴重,為禍之烈、範圍之廣、持續時間之長、牽涉善良無辜之多,恐怕空絕千古!」
值得慶幸的是:現在很多公檢法人員都明白了真相,紛紛給自己留後路,如今全國各地大量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釋放,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起訴。
作為國家的專業執法人員,理應知道法律是約束行為的,刑法是懲罰行為惡果的,我信仰法輪功、宣傳法輪功的理念並沒有造成人員與財產損失的惡果,不構成刑法懲罰的任何罪名,公安、公訴人的有罪推定是沒有客觀依據的。把無罪的人抓了,你就是有罪。不是我有罪無罪的問題,是你們公檢法在犯罪,在對大法犯罪!
「真善忍」是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是普世價值中最具價值的一部份,是人類道德的最高境界,是一種最高尚、最偉大、最純正的信仰。用法律手段打壓踐行「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是違背天理,違背人的道德良知,也違反中國現行法律的,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十多年來,上百位律師,上千場無罪辯護已從法律上講清了法輪功真相,充份論證了《刑法》第三百條及其司法解釋完全不適用於法輪功學員,所謂依法審判實際上是故意濫用法律強加罪名、枉法裁判,是對法輪功學員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是看領導的眼色行事,是看上級的政策行事。今天你們起訴我,審判我,究竟誰合法誰犯罪早已一目了然,雖然我可能會被冤判,但我是無罪的,我在這裏要求撤訴,無條件釋放我,這不是僅僅為了我自己,更是為了你們,為了所有能接觸到我案子的人,我希望你們能夠客觀的,冷靜的,理智的思考一下法輪功的問題,不要對大法犯罪,在對待法輪功的案件上,請嚴格依據事實、法律、良知,做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判決!請將手「抬高一釐米」,鎖緊良知,堅守善念,給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如果你們繼續執行上級錯誤的命令,不依法行使獨立審判權辦案,不秉公辦案,記住,那為你們量身定做的,現在出台的「辦案終身制,倒查三十年,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都在等著你們,而且我仍然保持著上訴、申訴、控告的權利。
辯護人:王鳳英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責任編輯:顧元)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江蘇省鎮江市法輪功學員包雙娣(女、73歲)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在傳播法輪功真相時,遭受中共謊言毒害的人誣告,被警察綁架,劫持到鎮江市看守所關押構陷。現獲悉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被劫持到南京女子監獄。
包雙娣,生於一九五二年三月,家住鎮江市潤州區。她原來有好多種病,例如:風濕性心臟病、風濕性關節炎、頭痛病、肩周炎、坐骨神經等等;一九九七年八月份開始煉法輪功後,身體好了,心情也好了,臉上增添了笑容。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發動了對煉法輪功這些善良民眾的迫害,包雙娣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日去了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警察綁架到了天安門廣場派出所,當天晚上被鎮江市駐京辦事處帶走,後來由鎮江和平路派出所劫持回鎮江,非法直接關押到鎮江市看守所一個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包雙娣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到過年的前一天才回家,過年之後第二次被綁架到洗腦班,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回來後不斷地被騷擾,第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由於當時她出現了病業狀態,不能吃飯、整天吐,在這樣的情況下才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在發真相資料時,包雙娣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後又被綁架到看守所,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在鎮江市句東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勞教所利用吸毒犯來恐嚇包雙娣,罵她,不讓她睡覺,不擇手段採取不轉化就不給上廁所,經常到零點才給睡覺,有時到夜裏三點鐘才給睡覺,還強迫她出工,早上起床出工到晚上九點收工,不給上廁所。
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包雙娣走在回家路上,突然身邊來了一輛警車,從車上下來幾個不明的人,強行把她綁架到車上,送到鎮江市一泉賓館,之後又送看守所關押構陷。被非法關押將近一年後,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被鎮江市潤州區法院,在不通知任何家屬、也不允許聘請辯護律師的情況下,偷偷的草草宣判三年。同時被綁架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有:付祝華八年;艾君青、徐偉各六年;楊蘇婷三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包雙娣被劫持到南京女子監獄五監區繼續非法關押迫害。五監區有個叫丁紅燕的惡人逼迫她轉化,不轉化就用電警棍電,還用大警棍電她,接下來不給睡覺,有時整夜都不給睡,用經濟犯人夾控她。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包雙娣在恆順公交車站講真相時,被兩個年輕便衣警察綁架,並有四、五個年輕便衣警察到包雙娣非法抄家,搶劫走一本《轉法輪》、一本掛曆,當天晚上包雙娣被金山派出所非法關押到鎮江市看守所。現獲悉她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被轉江蘇省南京女子監獄。
江蘇省鎮江市金山派出所電話:0511--85270400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一九九四年,甘肅省慶陽市法輪大法輔導站在慶城縣驛馬鎮成立,自此法輪大法在慶陽弘傳,修者日眾,身心受益者不計其數。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據不完全統計,全市有上千位修煉者遭受到多種形式的殘酷迫害。本文綜述了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四年慶陽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慶陽市位於中國西北地區的黃土高原上,在甘肅省東部,轄一區七縣,即西峰區、正寧縣、鎮原縣、寧縣、合水縣、華池縣、環縣和慶城縣。慶陽市古稱「慶州」,因其位於隴山之東,習稱「隴東」。這裏歷史悠久,文化璀璨,是華夏人文始祖軒轅黃帝部落髮源地,中華民族的發祥地之一。
一九九四年,慶陽市法輪大法輔導站在慶城縣驛馬鎮成立,自此法輪大法在慶陽弘傳,很快傳遍隴東大地,無論城市鄉村、還是塬前山後,到處都能聽到法輪功那悠揚美妙的煉功音樂,到處都能看到眾多修煉者集體煉功那優美舒緩的身姿。短短幾年間,至少有幾千人走入修煉。隨著大法的深入人心,修者日眾,身心受益者不計其數。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長達二十五年的講真相、反迫害中,據不完全統計,全市有上千位修煉者遭受到多種形式的殘酷迫害,其中:迫害致死或迫害離世者至少三十八人,被非法判刑的八十七人次,被非法勞教的八十人次,遭到非法關押(包括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及非法傳喚的)上千人次,被無理開除公職的至少十七人,而被以各種方式(罰款、抄家、索要、強佔等)搶劫的財物至少以千萬元計。
同時,據不完全統計,二十五年來,慶陽市從市委書記到基層各級參與迫害人員,遭惡報者共有近九十人:死亡二十多人,被判刑近三十人,牽連家人遭報應的二十多人。其中四任市黨委一把手全部遭惡報:張智全、欒克軍被判刑關進監獄,周強跳入黃河自殺,吉西平正在被調查;更有十幾個市級副職戴炳隆、秦華、張萬福、王謙、劉五慶、石衛東、高靜樂、王道富、冉新權,吳麗華,黃繼宗等人,被撤職查辦、被判刑或死亡。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網發表《甘肅省慶陽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綜述》(以下簡稱《綜述》)。又五年時間過去了,慶陽市各級邪黨組織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一直在持續,即使三年疫情期間,也絲毫沒有放鬆過。通過調查,從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四年,又收集到很多法輪功學員遭受的嚴重迫害事實,其中:有四名學員被迫害離世,十名學員被非法判刑,一名學員已經被非法開庭尚未判決,多名學員被非法關押,每年都有許多學員遭三番五次的上門騷擾迫害。
在這期間,又有二十多名中共各級參與迫害的惡人遭到現世報應,因邪黨封鎖消息,實際數字遠不止這些。
本文對二零二零年前的《綜述》一文中沒有收錄的案例做了補充,對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四這五年來發生的迫害案例做了統計。
一、被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
1.曹強強,女,一九五六年出生,慶陽市西峰區肖金鎮法輪功學員。曹強強是一位善良的農村婦女,一九九八年得法修煉。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後,曹強強兩次衝破阻力進京上訪,先後多次被關在戒毒所迫害,一度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她被非法勞教一年,因體檢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被劫持回西峰區看守所關押迫害一年。二零零三年三月,曹強強第二次被非法勞教兩年兩個月,因勞教所拒收,被關押在西峰區看守所,她絕食抗議對她的強制化迫害,絕食十六天後被送回家。
長期的監禁折磨、騷擾抄家、威脅恐嚇、監控監視等迫害,給曹強強及其家人造成嚴重精神摧殘,家庭遭受很大的經濟損失。到了二零二一年一月,曹強強突然不能吃飯,送到西峰住院搶救,回家後曹強強一直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家人不堪忍受迫害,開始反對曹強強煉功,丈夫一度以離婚相威脅,逼迫她放棄信仰,經常對曹強強辱罵,不讓其他同修去看望,使曹強強處於和外界基本隔離的狀態。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晚十時,曹強強含冤離世,終年六十六歲。【案例編號:4741(Case No. 4741) 明慧資料館 《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2.金秀蘭,女,一九五一年出生,慶陽市西峰區肖金鎮芮嶺村法輪功學員,一九九八年底得法。在中共殘酷的迫害中,她曾被非法行政拘留兩次,刑事拘留三次。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甘肅省平安台勞教所迫害。之後又流離失所五年,幾次被關進洗腦班迫害,多次遭抄家,長期被監控,一直遭受持續不斷的騷擾。在她離世前的一個月,即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起,西峰區肖金鎮派出所副所長范哲等警察夥同肖金鎮綜治辦成員張歲旺、芮嶺村村支書祁召生等五六人,闖入金秀蘭家中上門騷擾多達十二次,期間有時金秀蘭不在家,他們就強迫金秀蘭的丈夫領路到各親戚家尋找。由於長期迫害,她的身心受到極大傷害,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九日含冤離世,享年七十一歲。
3.劉佰元(網上和《綜述》寫成劉百元,此處給予更正),男,一九五四年出生,慶陽市西峰區彭原鄉草灘村學員。二零零一年十月因發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後判勞教二年,二零零二年元月轉押到蘭州平安台勞教所。在勞教所遭受殘酷迫害,一個多月的時間持續被警察、犯人拳打腳踢,每天強迫他幹超強度體力勞動,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月底勞教所將他保外就醫,通知子女接回家,回家僅一個多月後,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八日含冤離世,終年四十八歲。【案例編號:2931(Case No. 2931) 明慧資料館 《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4.周華芳,女,一九四九年出生,慶陽市慶城縣長慶運輸處學員。二零零三年八月她因進京上訪被勞教一年零九個月。在甘肅第二勞教所一中隊,她經常被打罵、虐待:吸毒犯逼迫讓她吃屎、喝尿,警察給她戴手銬、關小號,逼迫她強制轉化。周華芳堅持信仰,寧死也不寫悔過書,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身體瘦的皮包骨頭,眼神無光呆板。後又被轉押至蘭州市九州開發區監獄迫害,獄警用電棍電擊等多種酷刑折磨她,還強行給她注射不明藥物。最後,把她折磨成一個半死不活的植物人,才於二零零五年九月送回家。回家後經過兩年痛苦煎熬,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日含冤去世,享年五十八歲。【案例編號:3032(Case No. 3032) 明慧資料館 《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二、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年初至二零零五年年末,慶陽市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有一名已經開庭尚未宣判。(詳情見附錄1:《慶陽市十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案例》)
1.劉世毅,被非法判刑三年,已回家。
2.樊愛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已回家。
3.張改琴,被非法判刑一年,已回家。
4.張萍,被非法判刑六年,已被劫持至甘肅蘭州女子監獄。
5.姚力書,被非法判刑六年,已被劫持關押到蘭州監獄。
6.王立群,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已被劫持到蘭州監獄。
7.王愛玲,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處罰金五千元,已被劫持到蘭州監獄。
8.劉玉琴,被非法判刑四年,並處罰金五千元,已被送往蘭州女子監獄。
9.曹穩梅,已被非法判刑五年。
10.魏歲春,刑期不詳,目前處於被關押迫害中。
11.楊利萍,已被西安市雁塔區法院開庭審理,目前被關押在雁塔區看守所。
◎案例:王立群,男,一九六二年出生,現年六十三歲,慶城縣驛馬鎮個體戶。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三日被鎮原縣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之前,他曾被勞教三年,也曾多次被非法關押迫害。
王立群一九九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道德昇華。他按「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開店做玻璃裝潢生意以誠信為本,從不偷工減料,還經常助人為樂,濟困幫貧,在當地口碑很好,誰都知道他是一個大好人,曾多次被個體協會選為會長、工商聯副會長等,連年被評為五星級個體戶。
二零一五年七月五日,慶城縣國保警察因王立群向「兩高」郵寄書面材料控告江澤民,闖入王立群家中準備綁架他,恰逢王立群去西安看望女兒不在家,警察非法抄家並抓走了在店裏幫工的學員段小燕。因未抓到王立群,在明知道段小燕是小學文化程度根本就不懂使用電腦和打印機的情況下,慶陽市「六一零」操控慶城縣公檢法,把從王立群家中抄出的所有物品都構陷認定給段小燕,報復性給她重判十年。同時警察開始通緝王立群,他被迫流離失所,在西安打工為生。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慶城縣國保警察在西安綁架了他,把他劫持回慶城縣看守所關押。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鎮原縣法院非法庭審,十月十三日對王立群重判十二年,非常荒唐的是,法院的判決書基本上全是照搬當初段小燕的判決書。王立群提起上訴,被慶陽市中院駁回維持原判,已被劫持到蘭州監獄遭受迫害。
王立群家屬聘請律師展開申訴,二零二四年七月,律師以原審裁判定性錯誤、適用法律錯誤、所謂證據自相矛盾、程序違法等理由,要求無罪釋放王立群,向慶陽市中院遞交了申訴狀,慶陽市中院於十月十五日駁回申訴。目前,律師正在向甘肅省高法繼續申訴。
三、補充五個二零一九年末發表的《綜述》中未收錄的被勞教迫害的案例
見附錄2:《慶陽市五名曾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案例》
四、曾被非法關押和被騷擾、罰款的法輪功學員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以來,慶陽市被非法關押(這裏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洗腦班強拘、戒毒所強拘等非法關押迫害,不包括被判刑和勞教前的非法關押)和被騷擾、被罰款的學員數以千計,因中國大陸的迫害環境,無法全部統計,本文僅列舉十五例(詳情見附錄3:《慶陽市十五名曾被非法關押和騷擾、罰款的法輪功學員案例》)。
◎案例:郭振邦,男,一九四二年出生,慶陽市寧縣高級農藝師,先後任縣科委主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職。郭振邦在科技領域辛勤工作和研究近四十年,先後獲得了「全國科技先進工作者」、「全國星火帶頭人」等許多榮譽,由他主筆的《寧縣土壤志》,獲得農牧漁業部一等獎,是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農業專家。
郭振邦身患萎縮性胃炎、神經衰弱、高血壓等多種疾病,常年受病痛折磨,各種醫院治療都沒有效果。一九九八年二月,郭振邦、李淑梅夫妻二人喜得法輪大法,修煉僅一月之後,他的胃病、高血壓、高血脂等病就徹底好了,體重也比以前增加了十幾斤。妻子李淑梅更是身心健康,心情愉快,全家其樂融融,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美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寧縣公安局的劉德貴、朱華寧等人氣勢洶洶的闖入郭振邦家中,騷擾威脅一番後開始抄家,抄去《轉法輪》書和其它資料。二零零五年十月,郭振邦、李淑梅夫妻二人去早勝鎮講真相被人誣告,遭寧縣公安局胡寧生、朱華寧等人綁架並抄家,二人被非法拘禁在公安局,警察非法審訊沒有審出甚麼,對他們罰款三千元才放了人。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七日,縣國保大隊教導員賈中紅帶領四人突然闖入他家,抄去台式電腦主機一台,《轉法輪》、MP3等物品,給郭振邦判行政拘留十五天,因體檢出血壓高最後所外執行。
二零一五年五月上旬,寧縣國保大隊、新寧鎮司法所、永興社區等機構派出多人,闖入郭振邦家中,絲毫不顧他剛做完大手術身體極度衰弱,強行逼迫他寫所謂的「保證書」,致使郭振邦病情惡化,幾乎喪命。七月七日,縣國保大隊教導員賈中紅帶四人再次闖入郭振邦家中,要強行搜查。郭振邦氣的休克過去,妻子趕緊打電話叫來急救車送往醫院搶救,險些喪命。
二零一六年三月,郭振邦所居住小區的物業、永興社區多人闖入他家中,威逼他們夫婦寫所謂的轉化「三書」。二零一七年在所謂「敲門行動」中,縣國保、城關派出所警察三次上門騷擾,給他本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身體極度虛弱,做了一次大手術,花去十幾萬元,也給他們生活帶來很大困難。
二零一八年三月份起,甘肅省公安廳實施的所謂「一標三實」行動,寧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有關人員多次上他家騷擾,登記身份證、門牌號、電話號碼、家庭人員等信息。還威脅說:「這個小區要創建『無邪』社區,不『轉化』就關進去!」本來身體就非常衰弱的他,從那時起就一直臥床不起。
從九九年「七﹒二零」開始,寧縣公安、國保、社區等不法人員對郭振邦先後多次入室查抄,非法採血、採指紋,逼迫他寫所謂的「保證書」共四次。對他的騷擾威脅更是整整持續了十九年。常年的迫害使他精神承受巨大壓力,因修大法而痊癒的身體狀況也持續惡化,二零一八年十月底,郭振邦含冤離世,終年七十六歲。【案例編號:4242(Case No. 4242)明慧資料館 《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五、慶陽市遭惡報的官員、警察等
二零一九年末明慧網發表的《綜述》中,已經列舉了近六十位參與迫害者遭報的實例,本文再收錄三十名遭惡報案例(詳情見附錄4:《慶陽市新添三十名惡人遭報案例》):
1.原甘肅省委副書記、宣傳部長、省防範邪教領導小組組長馬西林二零零六年十月被撤職,禍及家人,全家遭殃。
2.原甘肅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周偉,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跳樓自殺,時年五十六歲。
3.原慶陽市委書記吉西平,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甘肅省媒體報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4.原慶陽市副市長黃繼宗,二零二三年三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處罰金一百萬元。
5.原慶陽市副市長吳麗華,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被甘肅省隴南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處罰金一百萬。
6.原鎮原縣縣委書記李崇暄,二零二三年七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半,並處罰金一百萬元。
7.原慶陽市西峰區區長、合水縣委書記解平,二零二三年三月被判刑十二年,處罰金八十萬元。
8,原華池縣委書記張萬福,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處罰金一百二十萬元。
9.張萬壽,繫張萬福之弟,借工程項目幫張萬福洗白贓款五千六百多萬元,被判有期徒刑判三緩四,並處罰金一百萬元。
10.原慶陽市殘聯理事長王曉斌,二零二二年一月涉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七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交司法機關審理。
11.原鎮原縣委常委兼組織部長安鵬祥,二零一九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被免職。
12.原慶陽市應急局副局長芮安善,二零二三年二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被市紀委,市監察委調查。
13.原慶陽市中級法院機關黨委副書記楊躍平,二零二二年十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
14.原慶陽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行政庭副庭長張東,二零二二年三月被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
15.原慶陽市檢察院辦公室主任、檢察委員會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張俠,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在辦公室突發心臟病猝死。
16.原慶城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段光曉,二零二二年一月因違法辦理取保候審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後離職。
17.原慶陽市公安局副局長王致文,二零二零年六月在嘉峪關市城區法院開庭審理,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18.原慶城縣公安局局長程偉,二零二零年六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19.原寧縣公安局副局長樊永剛,二零二零年六月被判刑一年,緩刑一年。
以下十一人是對二零二零年前《綜述》中<慶陽市惡人惡警遭惡報情況>未收錄案例的補充:
20.原慶城縣委書記張暢玉,二零零九年三月在蘭州市中級法院被開庭審理,後擇期宣判,刑期未公布。
21.原慶陽地區(注6)公安處處長李天翔,二零零二年被免職。
22.原慶陽地區西峰市(注7)公安局局長王興海,二零零二年被免職。
23.原慶陽市慶城縣「六一零」頭子門(yan)景(網上和《綜述》寫成門懿鏡、門彥景等,此處給予更正),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和另一位「六一零」主任白維權,乘車外出準備去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時,出車禍死亡。
24.原鎮原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國保大隊隊長呂正品遭惡報被人襲擊用刀刺傷。
25.原鎮原縣孟壩派出所警察翟書科遭惡報患肺癌
26.原鎮原縣工商局局長董建福迫害大法弟子,因涉嫌受賄及其它經濟問題,被免職後「雙規」。
27.原寧縣公安局治安科科長劉德貴,遭惡報患肝癌。
28.原隴東學院黨委副書記趙連印,患肝癌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病死。
29.原慶城縣隴東中學黨副書記任世鈺,誹謗大法、迫害學員遭報患肝炎治療無效。
30.原慶城縣隴東中學教師高天定詆毀法輪大法,病情嚴重,承包的小賣部突發火災,所有物品付之一炬。
案例:原慶陽市委書記吉西平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吉西平,一九五四年七月出生,河南省鞏義市人。二零零零年八月至二零零一年八月,任慶陽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二零零一年八月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任慶陽地委書記、市委書記;二零零四年六月至二零零五年,任甘肅省國資委黨委副書記;二零零五年,任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二零零九年五月任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兼任讀者出版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總編輯);二零一七年九月退休。
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甘肅省媒體報導,原慶陽市委書記吉西平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吉西平任慶陽地委書記、市委書記期間,四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二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如下: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慶陽市大法弟子徐鋒在單位(慶陽市電信局)上班,出外處理電話斷路時,被綁架到西峰區公安局。徐鋒被綁架到公安局後,被關在留置室,兩手反銬在暖氣管子上,坐在一張鐵凳子上,被不分晝夜的審問逼供,不准睡覺。
二零零二年九月一日,徐鋒闖出了黑窩,九月十七日,再次被綁架,被打的遍體鱗傷。同時法輪功學員關強、馬玉玲、王志華、金彥萍(徐鋒的妻子),還有徐鋒的五個親戚,先後被綁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慶陽市西峰區法院非法開庭,徐峰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半;關強被非法判刑十一年;馬玉玲被非法判刑六年;其他七人被非法判刑一年到一年半。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鎮原縣法輪功學員強維秀在第二次被非法送往勞教所的途中,因欲逃離,掉下懸崖,摔斷腰骨。惡警將強維秀抬上車,繼續劫往平安台第一勞教所與蘭州第二勞教所,並找熟人拉關係,求勞教所務必收下,均被勞教所拒之門外。警察東奔西顛一個星期,強維秀被折磨得直至奄奄一息,才被送回家中。
◎法輪功學員劉志榮,慶陽市西峰區某學校老師。他採取多種方式向世人講清真相,並多次進京上訪。在二零零三年三月進京上訪時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監獄。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慶陽市法輪功學員有高麗金、孫麗芳、張濟玉、李玉華、張惠芳被綁架。高麗金、孫麗芳、張季譽從二零零三年四月份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歷時一年六個月,看守所還禁止家人探視。
◎二零零三年歲末,慶陽市環縣出台新文件環黨辦(二零零三)141號文件,公然誹謗法輪大法。
結語
二十五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在慶陽這片土地上不斷上演著,持續至今。二十五年來,面對迫害,我們做的只有一件事:把真相講給世人。曝光迫害也是在講清真相,目的是為了制止迫害,救度世人,包括所有被謊言毒害的人和這些施害者。當一個人犯罪行惡時,制止其犯罪就是對他最大的善,也是在真正挽救這個人。
作為慶陽法輪功學員,慶陽是我們的家鄉,我們生於斯,長於斯,我們深深熱愛著這片故土,也熱愛著這片故土上的每一位父老鄉親。慈悲是修煉人應有的境界心態,救人是我們的使命,如果沒能救下那些參與迫害的人,將是我們深深的遺憾。
二零二五年已經來臨,歷史的巨變近在眼前。新的一年裏,我們希望首先從我們自身能夠吸取教訓,做的更好:善心更大一些、正念更強一些、能夠更慈悲、更智慧的去講清真相,儘量的救更多的這片黃土地上的人。
我們更希望,那些被中共裹挾著還在參與迫害的人,也許你們各自都有不同的理由和藉口來推卸責任,但是千萬不要抱僥倖心理,善惡有報是天理,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打擊佛法、迫害修煉人,慘烈的惡報就會如影隨形。生命是可貴的,請以這些遭惡報的人為前車之鑑。
不知你們有沒有想過:雖然你們今天身在中共體制中,是它的一份子,但是真正愛你們、珍惜你們的,真正為你們的生命和未來考慮的,恰恰是被你們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而絕不是中共邪黨。中共邪黨只是在利用你們,把你們當作實施這場迫害的工具,一直以來對你們都是在隱瞞真相和不斷欺騙而已,所以說你們和那些被謊言毒害的人是真正的受害者。
到了今天,中國大陸早已天怨人怒,誰都知道中共邪黨要完蛋了,垮台只需一個導火索。那麼一旦邪黨解體,人間的清算開始,你們將何去何從?中共邪黨滅亡前,只會更加瘋狂的給你們洗腦,對你們精神控制,逼你們繼續迫害,拉著你們給它陪葬。而只有我們法輪功學員,一直在不斷的給你們講真相勸善,站在你們的角度真心為你們考慮,給你們指出唯一的生路:了解真相、停止迫害;退出邪黨,彌補罪過。我們是那麼的珍惜你們,也請你們珍惜自己,珍惜這最後的機會。每個生命都要為自己的選擇去承擔相應的後果,正如《太上感應篇》所說:「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留給你們的時間真的是不多了。
附錄1:《慶陽市十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案例》
附錄2:《慶陽市五名曾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案例》
附錄3:《慶陽市十五名被非法關押和騷擾罰款的法輪功學員案例》)
附錄4:《慶陽市新添三十名惡人遭報案例》
附錄:二零二二年中國大陸非法判刑情況統計表 (140KB .docx)
(關於本文統計方面說明:
注1:長慶油田總部原在甘肅省慶陽市慶城縣,一九九八年八月搬遷至陝西省西安市。很多長慶油田的幹部、職工當初都是在慶陽得法、修煉的,後隨總部陸續遷徙至陝西西安,多在兩地都有住宅,很多人遭受的迫害也是橫跨慶陽、西安兩地,本文中提到的長慶油田學員均視為慶陽學員。
注2:慶城縣在二零零二年八月前稱為慶陽縣,之後行政改名為慶城縣,本文一律稱慶城縣。
注3:西安市高陵縣於二零一五年開始撤縣設區,長慶油田從慶陽遷徙過來的人員、家屬不少都居住在高陵區馬家灣龍鳳園小區。
注4:本文中「現年」均按照公曆二零二五年計算。
注5:本文中「目前」以及「現在」、「至今」、「如今」等詞,均指二零二五年文章發表之日。
注6、注7:慶陽地區和西峰市於二零零二年六月撤銷,設立了慶陽市和西峰區。慶陽市轄原慶陽地區的六縣和新更名的慶城縣,以及新設立的西峰區。
注8:法輪功學員劉雲英的名字在網上和《綜述》寫成劉英瑩,此處給予更正。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中共官場上各地官員落馬如潮,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近日又傳出廣西欽州和南寧公安局副局長遭惡報分別被查。
細細一查,他們幾乎都曾執行中共的命令,迫害過法輪功學員,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而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廣西欽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陳鵬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媒體報導,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陳鵬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陳鵬,一九七六年四月生,廣西靈山人。主要履歷:二零二零年,任欽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 二零二一年,任欽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並兼任港區分局局長。期間,陳鵬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陳鵬任欽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欽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法輪功學員陳選如女士,二零二三年八月,被警察綁架、關押在看守所,後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十個月。待她出獄時,她已經被迫害致嚴重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
陳選如,時年28歲,是位年輕的母親,有兩個才幾歲的孩子。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陳選如騎電動車上班途中的大街上,被欽州市公安局欽北分局的五、六個便衣國保警察綁架。警察押她去了她在欽南區工作的茶飲店附近的租住的房子,警察在屋子裏搜走一個幾年前他人存放的書包,書包裏有兩本《轉法輪》、經文及十幾本舊的《明慧週刊》等。
陳選如一直被非法關押到靈山縣看守所。期間,陳選如遭當地公、檢、法人員非法審問,逼迫所謂 「認罪」及非法庭審。最後當地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陳選如非法判刑十個月,勒索罰金三千元。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家屬去看守所探視陳選如,發現她被剪短髮、穿囚衣、銬手銬。家屬問她甚麼話她都不回答,狀似精神失常。六月一日,家屬再去看守所探監,發現陳選如仍被銬手銬,說話艱難,無法開口,且神志不清,舉止異常,嘴裏還不斷咀嚼著一個類似黑色的「糖果」的東西,牙齒全部變黑,已經完全精神失常。會見時,有不只一個獄警在旁邊監控。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是陳選如結束冤刑日,家屬去接她,靈山縣看守所所長、副所長將精神失常的陳選如攙扶著出來交給家屬。家屬接回家後,發現陳選如精神失常的程度非常嚴重,已經無法生活自理。她才29歲,膝下還有兩個幼兒,此慘境令家人情以何堪。
◎法輪功學員鄧容芳,女,今年六十三歲,原廣西防城港市港務局機電處工程師。二零二零年七月上旬,在廣西南寧市,她被警察綁架,當時被劫回防城港市,非法拘留五天。二零二一年一月前後,她被關押到廣西欽州「關愛中心」,二零二一年七月,在欽州關愛中心電教室的臨時法庭上,被以《刑法》300條破壞法律實施罪及兩高解釋非法判七年半徒刑,第二天就被轉送到南寧女子監獄。
◎法輪功學員陳桂蓮遭非法判刑:陳桂蓮,女,廣西防城港市港務局某學校教師。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陳桂蓮因發放真相護身符被欽南區南珠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三年三月,時年68歲的陳桂蓮遭欽州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金兩萬元。陳桂蓮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曾三次被非法勞教,並曾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防城港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廣西南寧市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程文科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程文科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程文科,一九六一年七月生,壯族,廣西扶綏人。主要履歷:曾任廣西崇左市公安局副局長;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任廣西南寧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常務副局長。期間,程文科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程文科任任廣西南寧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常務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南寧市法輪功學員周秋莉女士當天未能如期回家,第二天南寧市朝陽派出所電話其前夫及家人,要求他們到派出所簽字保釋。家屬到後,向警方要看需簽字的文件。警方說文件一共有三份,但只有同意簽字後才能看內容。面對這麼荒唐的要求,家屬堅持說,我們總得知道要簽字的內容,不能糊裏糊塗的就簽字了。就這樣,家屬沒簽字,周女士也就沒得到所謂「保釋」。幾天後,周秋莉的家人帶著她的兒子再次到派出所求見,並告訴警方,週的兒子有精神病,領政府低保,母親周秋莉是他的唯一監護人。警方說這些情況他們都知道,但是不能放人,也不允許見面。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下午4時許,家人接到來自0771-4929032座機的電話,對方說她是南寧市江南區法院,周秋莉的事已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立案,一週後開庭起訴。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二日,南寧市長虹路法輪功學員呂博(與母親付淑傑是建昌八家子人)家被十幾個警察闖入,非法抄家,警察非法抄走大法書、電腦、手機、真相資料、錢幣等很多物品。當天在家中被綁架走的有呂博、付淑傑、甘永蓮、莫利娟四名法輪功學員。莫利娟和甘永蓮家均被非法抄家,後來回家。呂博和母親付淑傑幾天後也回家,但警察日夜看守在門口,不讓自由出門,不讓接觸外界。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呂博,付淑傑,甘永蓮,莫利娟四人又被綁架到看守所。呂博與母親付淑傑,二零二一年三月被非法開庭;呂博被非法判刑十個月,付淑傑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據悉,南寧市有的國保公安對南寧市法輪功學員進行暗中跟蹤監視,有時在學員的住家周圍秘密監視生活,有時秘密跟蹤學員上班的行蹤,用這種方式了解學員的信息和學員之間的交往。有的是長期多年的跟蹤監視,當有上級有迫害命令時,就對相關的學員進行迫害。
◎法輪功學員鄧容芳,時年63歲,原廣西防城港市港務局機電處工程師。二零二零年七月上旬,鄧容芳在廣西南寧市被警察綁架,當時被劫回防城港市,非法拘留五天。二零二一年七月,鄧容芳被秘密非法判七年半,被劫持到南寧女子監獄。
◎廣西南寧市34歲法輪功學員李善如,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在出租屋被南寧市高新區派出所警察入室抄家、綁架。在派出所遭警察拳打腳踢折磨後,被關押在南寧市看守所37天闖出,被迫流離失所。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我今年七十多歲,以前經常感冒,有時牙痛的幾天幾夜不能睡覺,要吃止痛藥緩解,還有個毛病腰疼,突然發作,不能站或者不能坐只能躺著,也查不出毛病。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學了法輪大法後,沒花一分錢,不吃藥、不打針,只高燒消業了三天,這些病都不藥而癒,全部好了。高燒症狀,是身體的不好的東西在往外排,是消業。到如今二十七年過去了,我從來沒進過醫院,沒吃一顆藥,沒打過一次針。這是法輪大法的威德,是慈悲偉大的師父賜予弟子的洪福!弟子在此叩謝恩師!
一、學大法 老家鄰居孩子死裏逃生
我在老家的鄰居麗芳,她的兒子阿林二十八歲那年得了重病,在本地治療也沒好轉,就只好轉到肖城大醫院去治,錢花了不少,也沒有見好,麗芳只好關上了酒店,到銀行貸款,帶兒子去了北京的醫院,找到最好的專家治療。因為開酒店搶生意,與別的酒店發生了矛盾,吵架,他兒子重病也瞞的很緊,怕被人看笑話。在北京的醫院治療了好幾個月,花了幾十萬元,最後專家也無能為力了,只好帶著孩子回家。她孩子才二十八歲,在家等死!她向我母親哭訴。
我知道後就找了一個當地的一名教師同修教她孩子學了法輪大法。麗芳怕別人知道學法輪功遭邪黨迫害,要我們為她保密,也沒有告訴我們她孩子得的甚麼病,只說是與肝部相連的部位長了瘤(估計是肝癌)。她孩子煉法輪功兩個多月,病就好多了,煉了四個多月就完全康復。後來結了婚,第二年還添了一個大胖小子。
她兒子在三家醫院花了幾十萬元也無濟於事,回老家後修煉法輪大法,一分錢也沒有花,瀕臨死亡之人得到新生!一家人喜氣洋洋,對李洪志大師感恩不盡!
二、新生兒得了罕見病,全家人一起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得康復。
李姐的女兒馬上就要臨產,一家人在等待添丁的喜訊。怎料孩子生下來不正常,男嬰的雙腳與正常人不一樣,腳尖朝後,腳跟朝前。見此情景,一家人整天哭哭啼啼。孩子的姥姥是大法弟子,安慰一家人不要哭,叫一家人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會出奇蹟。
一家人每天誠心念誦「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白天晚上不停的念,念了五個月,男嬰的雙腳完全恢復正常。嬰兒的媽媽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超常,自願要求學習法輪大法,成了大法的真修弟子。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神韻藝術團的名字,對身在大陸的中國人來說很陌生。
也許有人會記得在十幾年以前,曾經在法輪功學員那裏得到過一張神韻演出的光碟。看過那光碟的人們都會被神韻演員那精彩絕倫的演出所感染與震撼;或者有人曾經從網絡上通過各種渠道觀賞過神韻的演出,而真正的神韻舞台演出,身在大陸的中國人卻一直無緣目睹。
神韻享譽世界
身在大陸的中國人很難知道:神韻享譽世界。「神韻」這個名字在世界舞台大放異彩,觀眾為之震撼、為之傾倒。神韻演出給各國、各地的民眾展現了純善純美的藝術殿堂和舞蹈、音樂的絕頂創作。
神韻每年約在150個城市巡迴演出。贏得全球無數觀眾的稱讚。有的觀眾從其它國家乘飛機專程來看演出,有的情願驅車幾百英里而來,還有的觀眾連續反覆購票看同一演出達五、六次之多。為甚麼神韻如此受歡迎?
聽聽身臨其境,觀賞過神韻舞台演出的萬千神韻觀眾,他們的觀感和收穫:
「巨大的正能量貫穿整個演出,演得太好了,非常令人振奮。」
「神韻為心靈注入希望和光明。」
「幾週以來我的精神壓力很大,這個(神韻)音樂真的讓我的身體重新回到了平衡狀態,非常舒服。」
「感受到一種來自內心的力量與和平。我的意思是,這些神韻演員們是從天堂那裏獲得的力量。就像是一個廣闊的宇宙,所有的一切都連成一體。」
觀眾們說的最多的是:無法用語言形容!
神韻每年推出一套新的節目。包括從漢唐盛世到明清宮廷,從江南美景到西北高原,舞蹈和舞劇節目的場景設置涵蓋神州每一處土地、每一段時光。節目中也展現了各式各樣的人物,從端莊秀美的仕女到馳騁沙場的大將,從仙風道骨的道教祖師到嬉笑怒罵的市井小民,個個都栩栩如生。
神韻演繹了華夏五千年的正統文化,而中國正統文化是中國的文化瑰寶,身在大陸的中國人卻看不到神韻演出的海報,更看不到神韻在中國舞台演出。
在中國,中共對神韻進行封鎖,人們發放神韻演出的光盤就可獲罪。
中共懼怕神韻
來看明慧網的消息:
「發神韻光盤 重慶七旬老嫗遭非法庭審」
重慶渝中區法院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對發放神韻光盤的七旬老人余鄴懿女士進行非法庭審。余鄴懿老人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在街上發放神韻光盤時,遭重慶市七星崗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渝中區六店子拘留所;七月九日又被劫持到沙坪壩區千竹溝洗腦班迫害五十八天,導致她血壓持續高達200毫米汞柱以上,全身痙攣僵硬,幾次出現生命危險。
「發神韻光盤遭綁架 雲南王菊珍等面臨開庭」
雲南省嵩明縣王菊珍、王正禮、李曉玲、畢金梅等四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被非法抓捕,尋甸縣法院將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對他們非法開庭。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王菊珍、王正禮、李曉玲、畢金梅到嵩明的鄰縣──昆明市尋甸縣,發神韻光碟,發到尋甸縣政法委書記桂明興的手中,桂明興打電話叫來尋甸縣先鋒派出所余俊楠、遲建國等惡警,將王菊珍等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
「送神韻光盤被判刑三年 湖南農婦被迫害致皮包骨」
湖南省華容縣萬庾鎮蒼台村法輪功學員嚴重喜女士,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在萬庾蹋西湖漁場送神韻光盤時,被蹋西湖漁場長惡意舉報,晚上六點左右在家中被縣國保隊長陳良華、張浩等綁架至華容縣看守所,十七天後轉至岳陽市第二看守所,在第二看守所被迫害致嚴重胃病,吐血,人瘦得皮包骨。嚴重喜被華容縣法院偷偷判刑三年。
「中共懼怕神韻 陷害劉洪圖入獄」
劉洪圖,黑龍江鐵力市人,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劉洪圖在鐵力市王楊鄉向民眾免費贈送被譽為「世界第一秀」的神韻光盤時,被王楊鄉紅旗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黑龍江省鐵力市法院不法人員仍以「破壞法律實施罪」,冤判劉洪圖五年。
以上僅是冰山一角。發放神韻演出的光盤竟然成了中國許許多多冤案產生的原由。
中共試圖破壞神韻在世界各地的演出
中共及爪牙不但在國內封鎖神韻,還挖空心思想破壞世界各地的神韻演出。它們破壞演員的交通工具、用強酸腐蝕廣告車的剎車線、用中共的演出和神韻唱對台戲、利用「五毛」寫各種負面留言、冒充學員給劇場打電話胡言亂語、買了票又在票房大吵大嚷的退票等等。
大陸流行瘟疫,波及世界上許多國家,很多人失去了生命。這種情況下,中共在做防疫虛假宣傳的同時,瘋狂利用疫情給神韻藝術團造謠、企圖阻撓神韻藝術團的演出。它們大規模有組織的在美國和一些國家的散布謠言,說甚麼神韻的演員大部份是大陸來的,非常密切的和大陸親屬接觸──實際上,神韻的演員們都至少幾年甚至更長時間沒有回過大陸了,也不可能在近期非常密切的和大陸親屬接觸。它們還說甚麼神韻在日本、韓國演出,帶了病毒等,無理的要求劇院取消演出,甚至給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打電話進行欺騙,企圖讓CDC幫助施壓。
中共無中生有的流氓言行使國外的劇場和相關部門極其反感和憎惡。
中共在海外利用西方媒體抹黑神韻
神韻與世界上絕大多數表演藝術團體不同,沒有企業贊助、政府支持,不靠會員捐贈,完全靠世界一流的專業藝術水準、震撼人心的傳統精神價值,為當今世界藝術團體建立了獨樹一幟的創業典範。
中國五千年燦爛的傳統文化中,君子「生財有道、富而有德」的故事燦若繁星。神韻的成功恰恰是中華傳統文化的展現。中共對神韻的抹黑也向世界暴露了中共「仇富」論,以及中共全球戰略的一部份:把迫害法輪功政策長臂延伸到美國本土。
神韻節目中也描繪了現代中國社會堅持信仰的一群人,他們雖然遭受迫害,卻依然堅貞不屈,他們的故事催人淚下、感人至深。而這些卻是中共所極力掩蓋的,正如明慧網文章標題中提到的:「中共懼怕神韻」。
神韻演出何時到中國?
在中國,中共利用謊言、洗腦、酷刑、殺戮、及經濟迫害等手段打壓法輪功、荼毒眾生已經二十餘年。它們最害怕的就是眾生了解真相。中共在中國國內利用邪黨控制的媒體、軍警、監獄、洗腦班等機構,在國際社會則使用特務、黑暗勢力、腐敗手段等,極力掩蓋真相以維繫它的迫害。
華夏文明是神傳文化,中國人理應敬仰和傳承。謊言不可能永遠掩蓋真相。當中共解體,歷史翻開新篇章,相信神韻一定會來到中國演出。
神韻演員帶的是宇宙中最好最純正的能量。大幕拉開,天國聖界的勝景、故國神州的美景將呈現在眼前。飛天仙女從雲海中升起;蒙古少年在草原上奔馳。那些盪氣迴腸的英雄事蹟,那些感人肺腑的美麗傳奇,被再度賦予生命。神韻演出,五千文明,如星漢般璀璨奪目,我們中國人必將在中國看到!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前兩天看到《我們的師父》這篇文章,我哭了,真的好難過,自己沒修好,拖累了師父。今天看到有同修寫的感想文章,再次看《我們的師父》,剛看了開頭,眼淚就稀里嘩啦流淌,根本沒辦法繼續看下去,慚愧、自責、後悔……師父可以以任何方式走到世人面前,卻不應該是現在這種情況,在人世中以人身直接面對世人的攻擊,這是大法弟子的恥辱。
一九九九年六月在美國中部法會上,有弟子問師父,「弟子:請問師父,當耶穌要被釘在十字架上時,他的弟子都在幹嘛?請師父轉告世人及天上,我們大法弟子絕不允許這樣的事情出現。
師:(熱烈鼓掌)謝謝大家!修煉人不被常人思想帶動,大家是修煉者。我謝謝大家對大法、對師父的這顆心我都知道。」《美國中部法會講法》)
二十六年過去了,猶大出現了,師父走到了人前替弟子承受,我覺的不管在天上還是在地上,這件事大法弟子都無法交代,如果我們整體的狀態能跟的上,這種事情可能就不會發生。我想說:「師父,對不起。」
到二零二五年,我四十九歲,修煉大法二十七年,在大陸這種迫害的環境下走過了人生最美好的二十七年。迫害對我意味著甚麼?換一種生活方式罷了!迫害和修煉沒有甚麼必然的聯繫,自己修的不好是自己意志不堅定啊。
我對生活中的師父不了解,一九九八年秋天我得法的時候,因為修煉人太多了,學法組分成了一個一個小組,我們那個小組全是年輕人,輔導員二十多歲,得法一年,其餘都是學生,學生當中確有修煉好幾年的,但是沒有一個人見過師父。
唯一一次直接聽到關於師父的消息,應該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那天吧,當時很多很多的大法弟子被從體育場用大巴車拉到各個學校,然後讓我們看電視,我到現在也不知道電視上說了甚麼,我一共就看到了一眼,剛好是一間屋子裏有漂亮的大沙發,說是師父的豪宅。我當時年輕沒經歷過事情啊,不知道邪黨的邪惡無底線,我是相信了,然後我就轉身離開了。當時我心裏很高興,長舒一口氣,我想:原來師父生活的這麼好啊,那我就放心了。回想當時的心情,心裏最擔心放不下的好像是師父,其它就沒有了。
四分之一個世紀,彈指一揮間。懵懵懂懂跌跌撞撞中,我一直以為師父生活的很好,至少不會很差,我以為國外的大法弟子應該比較有錢,我以為「龍泉寺」是中國的哪個寺院,自己怎麼從來沒聽說過……我以為大法弟子不一樣,師父「言傳」就可以了,不用「身教」……我以為自己一些方面做的挺好了……
當我看到師父說「我跟他們的爸媽說,我要還給你們一個最好的孩子,這是我專注的事情」,我更是哭的不能自已──大法弟子的孩子交給了師父,師父給照顧的那麼好。師父把他的親人交給了大法弟子去救,可是自己卻甚麼都沒有做好。
幾年時間,幾億人在痛苦中失去生命,身邊那麼多大法弟子在無奈中離世,每天救護車一會兒一輛的呼嘯而過,社會上躁動的情緒不知道甚麼時候就有人爆發……另外空間的損失我看不到,就這個空間,怎麼跟師父交代?而如今,邪惡敢明目張膽的攻擊師父,大法弟子的修煉沒跟上啊,自己就是其中一個。
怎麼辦?正法沒結束我已經後悔了。怎麼辦?真得好好想想了……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一直以來,在發正念的方面,總覺得自己修的不好,人心繁重,再加上是閉著修的,長此以往,潛意識裏自己的正念似乎沒甚麼威力。偶爾有時錯過了某個發正念的時間,也沒有負疚感,還會覺得自己那半斤八兩的修為發不發的也起不了啥作用似的。認為自己在這個過程中更像是個充數的。也知道這些雜念不對,得相信自己,更得相信法,但似乎時好時壞,在根子上沒有真正的認為自己的正念是有威力能起作用的,也沒有識別那些不在法上的雜念不是自己的真念。
事實上,一個常人的佛性一出都能震動十方世界,何況是大法弟子念動的正法口訣呢!
我悟到那些念頭其實是舊勢力的圈套,它們利用我們沒修好的那部份人心、與大部份修煉者是閉著修的形式,讓我們懷疑自己正念沒作用的錯覺,來減弱同修整體發正念的威力和持之以恆的信念。
其實無論修的好與不好,那是修煉中摔摔打打和不斷歸正的必然過程。然而在發正念的時候我們念動的是宇宙大法,並且是修好的那部份在起作用,就算不相信自己(當然應該相信自己,因為相信自己有這個能力是信師信法的一種體現)也該相信大法的威力,因為「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轉法輪》)。我們沒有的能力,師父會賦予我們呀,大法會加持我們呀。只要有正念,只要相信。
所以不要把發正念的威力與否侷限在自己當下的修為基礎上。只要我們堅持並堅定的發出每個正念,我們的正念就是威力無比的,就是能清除一切邪惡的。不要上舊勢力動搖我們、否定自己、否定正念威力的當。
希望在所剩不多的時間裏,無論身處哪個國度,堅守在何崗位,只要是大法的一個粒子,我們的正念就能形成無堅不摧的力量,在法難中助師正法,清除最後的邪惡!
一點淺悟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合十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前幾天在夢中主元神去了一個空間。走入一個很大的室內的禮堂,布局像足球場一樣,四週都是看台,中間也是座位。中間座位區域的最前方有一個舞台,此刻上面站了百人左右,站成三排,穿著統一的服裝,侷促不安的,像是在等著評分。
這時我聽到一個聲音給我說:「這是你們的畢業典禮。」我那時很迷惑,想著自己已經大學畢業那麼多年了,怎麼又面臨畢業?
這時那個聲音又說:「道家的人進來了。」我看見一群人從我身邊走過,穿著人間沒有見過的服飾:很大的黃色袍子,頭上戴著有一米高的像帽子一樣的東西。他們走到了我右手邊看台的第二個區域。別的區域分別有不同裝束的人一批一批的分區域入座。
我環顧下四週,看到這個禮堂可以容納幾萬甚至更多的人。現在已經入場一半以上了,還在不停的往裏進人。我等了一會還沒開始,就想著出去等。到了門口,發現進入會場的人太多了,根本擠不出去,還看到幾個評委打扮的人也進來了,當時心裏感慨:「評委都進來了,看來快開始了。」然後我看到門口旁邊有個白色的小門,想著可以出去,就推開門進去了。
緊接著我發現來到了一個很黑的房間,裏面布滿了蜘蛛網。我繼續往裏走,看到了一個白色的房間,裏面的人都在低頭踱步。突然,他們中有人叫我的名字,我一看是已經去世好多年的奶奶。奶奶生前原先也是修煉了許多年的大法弟子,因為執著太重被舊勢力鑽了空子,出現腦溢血的假相半癱了,後來就不修了。她彷彿看到了希望似的,急切的讓我幫她個忙,然後在桌子上拿紙筆寫著甚麼。這時夢就醒了。
醒後我悟到:師父讓我看到的「畢業典禮」或許是我們第一批大法弟子即將面臨修煉的「畢業」。法正人間在即,相信很多同修已經感知到時間的緊迫,在精進實修;可是還是有很多同修還在懈怠、帶修不修或者懷著僥倖的心理觀望。
夢中舞台上彷彿等待評分的人,讓我想起師父講的:
「大家聽說過大審判吧?當初有很高層的神安排到正法結束時最後要有一個大審判,包括下地獄裏的和死的眾生都得活過來被審,活著的人也要被審,全宇宙的神都要一一被審。」(《各地講法九》〈在新唐人電視討論會上的講法〉)
「就是起正面作用的也一樣要審判,你做的事情中有多少眾生因你沒做好不能被救度?如果是大法弟子,你的誓約有多少沒有兌現?沒有兌現本身只是一方面,因為你沒做或沒做好,造成的一切大小後果要負責。你做的每件事情給大法帶來的恥辱與對主的欺騙,不承擔責任能行嗎?我這話以前沒有講,我不想說這些事情,但是你們真應該清醒清醒了,甚麼時候啦?」(《各地講法九》〈在新唐人電視討論會上的講法〉)
「再如有來當大法弟子的,你發的願是甚麼?你兌現了自己的願沒有?創世主要求的是甚麼?你按照創世主要求的做了沒有?你當初發的願沒有兌現,你沒有按照創世主要求的去做,你就沒有完成你應該做的,你欺騙了主,因為你使當時的局部環境、使正法的進程與沒得救的眾生造成的損失、使宇宙的不同層次的損毀,這得負責任的。」(《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我悟到當時在另外空間看到的禮堂已經有一多半人進場了,當大法弟子全部進場後,「畢業典禮」中每個大法弟子的審判也就開始了。不同服飾的人坐在不同區域,可能對應的是不同大法弟子來源的天國。評委已經入場,看來「畢業」的時間已經迫在眉睫。
最後看到我奶奶同修的場景,我悟到是在人間得法後又因各種原因放棄修煉並且已離世的同修,他們現在沒法完成自己的使命,在這樣一個蜘蛛網密布的陰暗空間中等著自己最後的審判。也許是師父讓我看到寫出來,給那些還沒走出來,或者已放棄修煉的同修一個警醒:趕緊走回修煉,不要痛失這最後的機會,否則悔之晚矣。
修煉時間緊迫。在法正人間前最後時刻,我們把每一天都當作修煉的最後一天,抓緊每分每秒實修,不要懈怠、不要在執著中猶豫不放。抱著背水一戰的心態去掉執著和人的觀念,放下生死,做好三件事,走好最後的路,完成立下的誓約。
個人認識,不足處請慈悲指正。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中共一向邪惡狡詐,暴力凶殘。有人提醒說,這次他們在海外搞起訴是假,搞暗殺是真。明裏一套,暗中更陰。需要慎防之。
這個提醒很中肯。據了解,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以後,中共就曾派人到美國搞暗殺。我們的師父住到哪裏,中共人員往往很快就能找到住址,並在我們師父的住所周圍伺機下手。後來師父和家人分別搬出紐約,家人住到外州大法弟子幫忙提供的住處,師父則四處行走。中共找不到我們師父的行蹤了,便向美國FBI詢問,FBI說他們也不知道……
師父後來在《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中講過:「過去那個一草一木都被那邪惡生命操縱著,幾乎空氣的粒子都被它們操縱著,你喘氣兒都覺的困難。」其實當時另外空間的邪惡也在追著師父,師父走到哪裏,邪惡就會聚集到哪裏,它們的瘋狂行為甚至導致了在人間都出現了肉眼可視的異象,指示著師父的行蹤。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最終邪不壓正,大量被銷毀的是邪惡。另外空間的邪惡被大量銷毀了,人間的邪惡也就無法做成他們想做的了。
目前正法已經到了最後的最後,儘管魔難和巨大的業力還在,但世人明顯開始覺醒,正念正行開始回歸社會。中共滅亡在即,但邪惡就是又邪又惡,這是它的本質、本性,它會折騰到最後一秒。我們大家主意識要強,要在法中修,讓真念主導自己,才會有修煉人應有的正念、理性和智慧。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當前正法形勢,應該說是邪惡迫害大法二十多年以來前所未有的大好──邪惡正在被完全的銷毀中,表現在人類社會就是中共邪黨及其所有干擾師父正法和救度眾生的亂象都在被迅猛的清除中:邪黨在迫害大法中正在決堤一樣的自取滅亡,在全世界搞恐怖、與中共沆瀣一氣破壞世界秩序的邪教、恐怖組織在解體消亡。
在中國大陸這個邪惡中心,即使在邪黨最邪惡的監獄,師父也在安排、幫助大法弟子在唱主角,展現著大法的無邊法力。
舉一例:我被邪惡誣判了幾年,剛從邪黨監獄出獄不久。幾年來,師父加持著我不斷放下怕心和求安逸之心,從而在邪黨最邪惡的監獄裏,通過師父的加持,我毫無顧慮、且有針對性、透徹講清真相的努力,入冤獄一年半後,出現了讓我都吃驚、任何警囚都認為不可能的變化:邪黨監獄二十多年來聲勢大作、從未消停過、從未減弱過的瘋狂惡毒誹謗師父、大法的高音喇叭、牆報、展板、標語、音像、圖文,現在這些都消失了,每日狂嗥邪靈紅歌的勢頭回落了,升降、到處懸掛的血旗取下了,沒有任何警囚敢在我面前說師父、說大法半個「不」字,沒有任何警囚敢在我面前說邪黨半個「好」字,沒有任何囚犯有意在我面前唱一句邪靈紅歌……就是說,在邪惡中心,邪惡的因素都已被大法的巨大威力銷毀的所剩無幾,何況在師尊指揮下已經充滿正的因素和正的力量的國際社會?
師父曾經告訴弟子們:「人類社會是神控制的,神叫人社會亂,它不亂也不行;神要叫它穩定,它不穩定也得穩定,是不是?何況那麼大一件事情都是為正法安排的,那這個形勢能不把握嗎?」(《各地講法七》〈美西國際法會講法〉)
那麼,為甚麼這次還會出現邪惡公然敢在美國找師尊的麻煩、敢干擾迫害在美國的神韻及同修呢?
我們知道,神看問題是立體的全方位的看。師父告訴弟子們:「神要做的事一定是周全的」(《各地講法七》〈美西國際法會講法〉),達到全方位的效果。
我對這次邪惡干擾師父攻擊神韻迫害神韻同修一事看法如下:
1、 邪惡在最後的滅亡中豁出來了,明知惡行不可能得逞,只不過故意給師父找麻煩,妄圖干擾師父集中精力正法與清除最後的邪惡,阻擋更多的眾生得救;故意給萬忙的神韻同修找麻煩,影響同修助師正法的時間安排。
2、 在師父看似很亂、實則極其有序的安排中,讓最後的一切沉渣浮出水面。
3、 看各類生命對此事的表現以擺放位置,選擇創世主要救度的可愛的生命。
4、看所有大法修煉人如何認識、對待此假相。是看破此假相,更加堅信師父和大法,發出強大正念清除邪惡,還是其它各種心態和表現。
我個人認為,這件事情發生的更主要原因是我們自身對法認識不足的修煉原因。
某西方媒體攻擊誹謗大法和師尊的文章大多是邪黨迫害大法初期時編造的謊言,比如甚麼:生病不讓吃藥、死了1400例、師父斂財等等。
如果我們重溫一下師父《走向圓滿》的經文,就會發現,是我們自己的根本執著心沒去,促成了此次邪惡對師父和神韻及同修的干擾和麻煩。
師父說:「你們知道嗎?目前舊的惡勢力對大法迫害的最大的藉口之一就是說你們的根本執著在掩蓋著,從而加大此難,要把這些人找出來。你們執著大法符合人的科學,那它們就控制邪惡的人造謠說大法是迷信;你們執著大法能治病,它們就控制邪惡的人造謠說大法不叫人吃藥,死了一千四百人;甚至你們說大法不參與政治,它們就叫邪惡的人造謠說大法與李洪志有國外政治勢力等;你們說大法不收費,它們就說師父斂財。你們無論執著甚麼,它們就叫邪惡之徒造甚麼謠。甚至你們擔心大法被破壞,它們就製造假經文。」(《精進要旨二》〈走向圓滿〉)
在中國大陸監獄這種極封閉極邪惡的環境,《九評共產黨》、《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等直接揭露共產主義邪靈、揭露中共邪惡本質的真相根本去不了──真相資料一寄到監獄,獄部馬上截住全部銷毀,根本到不了任何獄警之手。大多數同修都說自己為了祛病健身修煉法輪功,說為了當好人修煉法輪功。邪惡就趁機強迫很多妥協了的同修一直吃藥到出獄。邪惡就說同修們是受了法輪功欺騙,不練功也都在當好人,這世上肯定好人多壞人少等等,從而縱容罪犯、肆意欺壓已妥協的同修。我發現,向邪惡妥協了的同修比沒有向邪惡妥協的同修受迫害更嚴重。
眼看法正人間在即,我們到底修的怎麼樣?如果師父在幾年前結束,我們有多少同修達到了圓滿的標準,是否稱的上圓滿功成?所以,我們只有用法從新把自己過一遍,找出自己的各種執著特別是根本執著去掉它;我們只有在各種事情的擺放中符合大法弟子所在層次的標準;我們只有在任何形勢的變化中把自己置於師父的正法進程中,才能不負師父用巨大承受延續給我們的時間,達到師父要把我們度成的目地。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師父與大法遭受了邪惡前所未有的誹謗、造謠、威脅、恐嚇等下三濫手段,大法弟子也經歷了勞教、判刑甚至活摘器官等迫害形式,邪惡對大法與大法弟子一直秉承著「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凸顯了邪惡無理智的瘋狂,在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前提下,大法弟子也逐漸煉就成熟了。
迫害前後,大法弟子經歷了一系列一言堂媒體對法輪功的歪曲報導,再到迫害發生後中共連篇累牘沒日沒夜的持續抹黑攻擊法輪功,每次事件發生後,大法弟子都會採取不同形式向這些部門反映真實情況,向被矇蔽的世人澄清事實。
大法與大法弟子歷經了中共二十五年的殘酷迫害,大量另外空間的邪惡被解體,中共已窮途末路,師父在《法難》中說:「其實我知道我們在救人的同時,還有百分之十五的業力沒有消完。這是救眾生二十多年來留下的,這很巨大,我知道。因此我所要面臨的巨大壓力、承受,會一一到來。救人難,不是說說而已。」
這場由中共黨魁親自部署、公安部和特務系統具體實施的對海外大法項目的訴訟,尤其是對我們的師父的司法誣陷,可謂將邪惡發揮到了極致。正所謂「剝極必復」「物極必反」,這也印證著邪惡即將覆滅的下場。
師父講:「邪惡不會變好,只會被清除;沒清除之前它就會表現的,特別是在最後的垂死掙扎,它就會那麼幹。就像這個毒藥,你不讓它毒,它不毒能行嗎?」(《各地講法十四》〈大法洪傳二十五週年紐約法會講法〉)
中共是西來幽靈,篡政幾十年在全世界範圍搞的所謂「孔子學院」「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一帶一路」「人類命運共同體」「金磚國家」等工程,無非是向外輸出中共意識形態,用金錢、利誘、恐嚇等手段大肆收買各國的媒體及各界精英,讓他們為其馬首是瞻,滲透並破壞以美國為首的神安排的國際社會體系,將人類帶入危險的邊緣。
自古正邪不兩立,打擊善的一定是邪惡的。面對目前錯綜複雜的情況,大法弟子不能心如浮萍。我理解,一切都在師父有序的掌控下,過程中無論邪惡怎麼折騰,最終都以失敗而收場,而正法必成,過程中卻成就了真修的大法弟子,同時滌盪了謊言的陰霾、救度了世人。
所以在目前的情況下,大法弟子更要保持理智與清醒,不要被邪惡牽著鼻子走,更不要中了舊勢力的圈套。在海外有海外的證實法的環境,要平和、堅定的面對魔難,絕不承認你舊勢力的安排。大法弟子內部不要互相指責、更不要用人心評論是非,甚至把不同的意見公布到網上,讓邪惡看笑話,讓特務鑽空子,從而給自己修煉和救人都造成損失。
此時的大法弟子,更要像當年唐太宗的「玄甲軍」,協調一致、堅不可摧。看到不足的地方我們都去默默補充和圓容,使其更加完善。
在目前的背景下,在美國的法律框架內,理智的、清醒的向美國各界人士講清中共的邪惡──講清它對宗教團體信仰的迫害,全面講清中共是如何利用經濟、外交、科技、文化、軍事等特務手段全面滲透美國及全世界的。讓不同黨派不同族裔的人認識到:中共這個人類的頭號敵人,其邪惡程度遠遠超出正常人的想像,世界禍亂的根源就是共產主義惡魔。同時充份使用我們自己的媒體,持續的揭露個別媒體背後的黑手中共,直至中共解體。
大家一起努力講真相,讓中共這個最大的惡魔和毀滅人類的根源徹底消失。
這只是我目前的一點淺見,旨在拋磚引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我住在交通不方便的一個小山村。我於一九九七年得法,總覺的自己文化少,三件事做的不太多,一次次的錯過了交流的好機會,真對不起師父對我的看護和恩賜,我決定寫出修煉,證實大法的神奇。
一、喜得大法 一身病痊癒
我家裏貧困,記事起媽媽勞累過度一身病,懂事就幫媽媽幹活,結婚後,在生孩子十二天得了產後風,怎麼也沒治好,不但沒去根,又引起了很多病,頭疼,腰疼、胃痛、燒心、嘔吐、氣短、咳嗽,頸椎病、腰椎間盤突出、腎炎、風濕性心臟病、風濕性關節炎,良性腦瘤、頭疼起來真撞牆,後來有秦皇島大醫院做CT確認是在小腦中間,不能動手術,說到老了全身不能動。
一九九七年在山海關,一天早上去公園散步時,聽到遠處傳來悅耳的音樂聲,就像有人領著似的直奔過去了,看見很多人在樹林空地裏煉功,我站在人後面就跟著煉上了,等四套功法煉完後,人都走了,來了一個男青年領著一個大姐就問我:你不是當地的吧?我說:對,你們這是某功嗎?他說是法輪功。我說:「沒聽說過呀。」他說法輪功已經洪傳全國,讓大姐領你到她家教你靜功吧,我甚麼也沒想跟著大姐就去了。
那位大姐就像久別的親人一樣親,她家屋子很大,甚麼也沒有,她說:「我家以前啥都有,只因為我有十幾年了,把東西都賣光了,也沒治好我的病,煉法輪大法,不到幾個月一身病全好了。這個功法祛病健身有奇效。」大姐那個真誠的心,感動得我不知道怎麼好了,竟忘了向她要地址,姓名,回來後特別後悔。大姐把她心愛的大法書全送給我了,還有師父教功圖,又騎著自行車把我送到旅店,我如珍寶拿回家,開始煉功了。
修煉法輪大法後,我真的感受到師父的慈悲偉大,大法的神奇超常。通過修煉法輪功後,我的一身病不知不覺的全好了。在師父佛恩浩蕩中修煉,有甜、有苦、有心酸,能走到今天、能跟上正法進程,兌現助師正法,是我一生最大幸福。
在此我真心誠意謝謝師父時刻的看護我,謝謝同修大姐領我走進這千載難逢的機緣。
二、讓更多有緣人煉功、明白真相
我修煉受益,告訴有緣人都來得法,我想在我家煉吧,和丈夫(同修)一說就成,丈夫心眼好使,熱情支持,每天早上四點煉動功,晚上學法煉靜功。人不斷的增加,屋裏裝不下、上外邊院裏煉,我兒子把錄音機給安廣播放音樂。同修看見天上的法輪像雪花似的落在人身上,太奇妙了。
我林場有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大媽,老伴頭年去世了,她急得雙目看東西一片白,看不著了,上林場 找場長要車上局醫院看病,場長說你去煉法輪功吧,那甚麼病都能治。她真的就來了,一開始是小孫女扶她來,幾分鐘就能到我家,她得半個小時,不能走快,上不來氣,到我家還得歇一會才能煉。因她有心臟病,我就手把手教她煉,我讀法她聽著。煉到第三天,她說能看見對聯上的字了,又過幾天能看清《轉法輪》書上的字了,自己就能學法了。後來不用送了,她自己能走來學法煉功,每天不落。大娘說:這大法太神,就這麼幾天我的病就全好了,走路不累了,腿也輕快了,我要能見到師父該多好。
我們有個學員,家裏養馬車拉元木,煉功不長的時間,有一次上山拉元木是四米長,車裝好了,在要捆繩子時,馬車滑坡了,把他頂在山根上了,想喊也喊不出聲,心想師父快救我,瞬間馬車往前移動了半米多遠,脫離了險境,他馬上把車捆好回家了。晚上來學法時說這事,他說:如果沒有師父救我,今天我就完了,我這命師父給的,以後我要學法煉功,我要告訴我媽,哥哥和嫂子。後來他全家人都走入大法修煉了。
後來認識一位李姨,她有眩暈症,心臟病,頭痛迷糊等,我說你要煉法輪功祛病健身就能好。她一犯病就休克,幾天都起不來炕,她上我家煉功,第三天時她說:明天不來了,頭疼迷糊,讓我兒子領我看病去。我想才煉兩天,那你就去吧。第二天她又來了,說不去了,兒子沒時間,反正也不疼了,我說那是老師給你淨化身體呢。煉功第六天,她說昨天晚上我抱坢子做飯時摔倒了,飯沒做、也沒吃。我說你沒喊師父救你嗎?她說喊了,今早就吃一碗粥。我說能煉嗎?她說能煉。從那以後,她的病都好了,走路很快。
李姨兒子開大卡車,看他媽媽的病都好了,也相信法輪功,帶上了真相護身符,天天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因為給別人開車拉貨跑長途,在二零零二年冬天下大雪,前邊出車禍了,幾輛車撞一起了,把他的車夾在中間了,就在那一瞬間車頭飛起來了,摔在路底下深溝裏,車輪朝天,來救援的人都說:這人沒救了,救援人用切割機,用了好大勁把他拽出來,沒看著血,送醫院一檢查也沒骨折,就是肌肉拉傷,住了幾天院沒事了。他說是李大師救了他的命,以後他支持大法到底。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我是波蘭人,於二零一六年在英國倫敦得法修煉,目前定居在法國。我第一次觀賞神韻是在英國的伯明翰,那一次我被神韻深深的觸動了。次年,當同修邀請我做神韻商品的工作時,我感到非常的高興。
很榮幸能夠盡我所能支持神韻,我在法國發傳單,一開始我感到不自在,像個陌生人,因為我不會說法語,也不了解當地的風俗習慣,但一種巨大的幸福感和使命感讓我克服了這些障礙。
能夠成為支持神韻藝術團的一部份,這令我榮幸萬分。神韻表現了中國的傳統文化,這是我之前從未見過的美麗而豐富的藝術形式,她也是對精神的啟迪。我所做的一切微不足道,能為觀眾帶來這麼深刻的演出、能成為其中的一部份,這種成就感和歸屬感是金錢無法衡量的。
三年來,我在英國的幾乎每場演出中都參與神韻商品的銷售工作,回顧過去,我倍加珍惜這些珍貴的時刻。從整理商店物品,到與觀眾互動,每項工作都很有意義,因為我所做的事情,比我的生命更偉大。神韻藝術家們的奉獻精神和才華深深的鼓舞了我,和他們在一起,激勵我做的更好。
不記得多少次,我目睹著觀眾臉上洋溢的喜悅與驚嘆,神韻觸及到他們的內心,提升著他們的精神,這是對我最好的回報。神韻旨在復興五千年中國傳統文化,能為這一卓越的藝術公司工作,哪怕只是小小的一點工作,也是我的榮幸。
在神韻演出中做義工,不僅僅是服務,這個團體珍視美麗、善意、正直的品質。我與其他擁有同樣熱情的人建立的友誼也令人難以置信,我們彼此支持,彼此鼓勵,為同一個目標堅持不懈。
支持神韻已經是我一生中最有意義的努力之一,我真的很感激有機會為此做出貢獻。我深信,神韻所做的工作對當今世界有著巨大的文化和精神意義,能夠與擁有如此崇高使命的團體攜手而行,是我每天都倍加珍惜的事情。經濟上的回報無法與我內心的喜悅和滿足相比。這是令人謙卑而又豐富的經歷,我將銘刻於心。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我看了明慧網特稿《我們的師父》。從看到標題開始,我就一直忍不住流淚。後來學法時,也是止不住的哭泣。我們師父的偉大、慈悲,我窮盡人類所有的語言,也讚美不盡。寫文章,敲字時,我也是熱淚滾滾。師父身先士卒,事無巨細,懷大志拘小節的風範,讓弟子感受到的是無盡的慈悲、溫暖,深深的為之震撼!
現就師尊的簡樸簡單的生活這一點,我來談談我的看法。
我個人覺的,對於我們這些肉身處於物慾紅塵中的修煉人,在實際的修煉與生活中,能夠做到簡樸簡單的生活,本身就是需要意志力的。簡樸簡單的生活對於安逸心的抑制和去除,是很有幫助的,對我們專注於救人這一偉大的使命,也是大有裨益的。
這一點,在不少的七、八、九十歲的老年同修的交流文章中都可略見一斑。這樣的老年同修們,雖年紀大,但精神矍鑠,每天還把自己打理得乾乾淨淨的。他們往往生活簡單,不挑吃穿,獨居且不給兒女添麻煩,晨煉數年如一日,堅持得很好,學法時間固定、紮實,出門講真相效果好、勸退人數多,場面感人。與其相比,我們一些中青年、中老年同修(包括我自己在內),真是自愧不如。
我們偉大的師父,在早年傳法時,就已經將這一點展示、傳給弟子了,我們沒有好好悟。有的同修在這方面做好了,無意中交流出來了,我們沒有好好比學比修。
師父是甚麼都為弟子著想,對弟子從來沒有一絲絲的強制、強加,甚至怕有的弟子在中共邪黨的黨文化造就的環境裏,窮日子過慣了、過於節省,走了極端等,甚至開示過:「當然說到生活條件了,大法弟子有福份你就享啊」(《各地講法十二》〈二零一二年美國首都國際法會講法〉)。
很多東西,師父沒明說,師父自己做出來了。感恩師父!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記得那是在二零零一年秋天,我和一位會上網的同修在一個單元房居住。他每天晚上去網吧,上網下載明慧網文章。回來後,讓同修打印出來,送往各地同修手中(那時還沒有《明慧週刊》)。
我在家給同修發正念,清除干擾他上網的邪惡因素。同修走後,我開始發正念,坐那昏昏欲睡,眼皮都粘在一起了,睏意越來越濃,我真想倒在床上睡一覺,於是起身上床。我爬上床,突然(天目)看到同修在網吧的電腦前,手裏的鼠標正在焦急的「喀嗒」「喀嗒」響,就是上不去網。我一驚,趕快下床,站著立掌發正念。
發了一會兒,我就坐在地板上繼續發正念。幾分鐘後,睏意又來干擾我,伴著消沉、散亂,提不起精神來,簡直就要癱在地板上了。我心中使勁喊師父:師父啊,幫幫弟子。(我使勁甩頭)我不要消沉,我不能睡覺,同修還在網吧哪,我一定要為他發正念呀!
我有一個習慣,就是有難事時,我都要求師父。老同修告訴我,師父就在我們身邊,你求不求師父,師父也在看著你,在保護你。你求師父,師父點化你,就怕你不悟,就怕點化你你也不信。
這時,一個聲音在腦中響起「清除這些敗壞了的東西」,我一下精神起來,立刻坐在地板上,結印,念正法口訣。就這樣,五分鐘中清除自己,五分鐘立掌,五分鐘蓮花手印,循環、循環。
零點以後,同修回來了,我問順利嗎?他說:開始不順,怎麼也上不去,還有人干擾,老有人在我後面走來走去。後來就順了,我就多下載了一些東西。我說太好了,我把我剛才的情況和同修說了,同修信師信法的心很純啊,立刻在師父法像前磕頭謝恩,感謝師父在那麼嚴酷的環境保護弟子能順利平安做了自己應做的。
我們的每一次提高都離不開師父的保護與慈悲點悟!
下面以師父的法,與同修共勉:「就讓你無奈呀、消極呀,讓你變的懶懶散散,這東西就叫你打不起精神。我告訴大家,很多微細的那些不好的生命,它們就像塵土一樣覆蓋住你,蓋住人的思想,可是那啥都不是,你們發正念就能消滅掉這些爛東西。很多人發正念在敷衍。你要不清理乾淨你身體中的這些東西,你的修煉就會受到影響。可是那些東西一念就滅沒了。」(《各地講法十三》〈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
孟慶潔的案子於2025年1月2日到達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法院階段,負責此案的是大東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張巨濤。他的辦公電話是024-28319571;28319578。
望同修能幫助撥打真相電話,救度不明真相的生命。目前此案,孟慶潔家屬已聘請正義律師介入,望大家共同幫扶,讓同修正念走出,解體邪惡迫害。
據了解,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魏姓法輪功學員,於1月6日在紅谷灘對兩個大學生講真相,兩人表面同意離去(可能隨後打了110惡告),公安馬上趕到現場綁架了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請南昌法輪功學員幫助發正念清除邪惡的迫害。
前幾天,有位法輪功學員在樺林彩雲城小區裏發真相材料,被住戶家裏可視門鈴拍到發在群裏。剛才警察打電話給群裏住戶要搜集所謂「證據」。警察說發材料的那個人已經被抓到了,要判刑讓住戶去作證。
黃務派出所警察電話是16653506380。
近日,遼寧瀋陽市大東區永豐社區工作人員騷擾社區內的法輪功學員。
社區電話:024─24321496
2024年12月19日被綁架的麻城市法輪功學員中,現有肖敬堂、梁小竹、袁秀霞三人已被送往黃岡市看守所關押。其他人如:劉文珍、張鳳玉、程功建(音)、田銀花、曾金環等都已回家。
另外,2024年12月29日報導的被綁架學員中有江正香,事實是她並沒有被綁架。特此更正。
2025年1月8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杜永靜的丈夫律師韋良月,接到自稱是派出所警察打來的電話尋找杜永靜。警察稱去他們家家裏沒有人,說是要找杜永靜拍照片並要杜永靜的電話說聯繫不上她。
2024年杜永靜曾多次遭派出所電話騷擾迫害。2024年底,韋良月律師曾接到他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警察電話騷擾,問其現在是否在其戶籍所在處居住及現住址。
目前,吉林延邊法輪功學員遭到不同的騷擾和迫害,有的被叫去地區派出所照像,有的被叫去簽字,有的被叫去市法院整理材料,告之判三年多等,還有的正在洗腦班裏辦班。更有甚者去醫院檢查身體,已經確診了癌症的也不放過。
2024年12月19日,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李淑香在妹妹家被哈爾濱市南崗分局哈南派出所綁架。李淑香姐妹兩家均遭到非法搜查,被拿走台曆、音箱等個人財物。
當晚,李淑香被送到公安醫院採血後,又送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十天,12月30日回到家中。
哈南派出所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躍興路8號 郵編:150001
電話:0451─86612110
辦案警察:於洋
2025年1月6日,河鋼中厚板職工法輪功學員高久勝正在單位上班,突然接到一陌生電話。打電話的人聲稱自己是鋼城分局唐港派出所警察,要學員去派出所一趟談一談說是「回訪」。高久勝說你這都是違法的。警察說這都是上邊領導交給的任務(其實警察說的上邊就是鋼城分局的國保,曾經迫害過很多唐山鋼鐵公司的法輪功學員,看來他們至今還是不明真相,還在迫害好人)。高久勝沒有配合警察的違法要求。該警察一直態度比較和氣,這是那個號碼:17796950572。
2024年12月19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革新派出所文敏社區片警曹維康和社區二名女職員,以簽不放鞭炮承諾為名,騙法輪功學員文繼紅開門,非法搜查,抄走大法經書、法像等,以及二台打印機、三台台式機和一台筆記本電腦等,非法拘留文繼紅10天。現已回家。
革新派出所電話:045182670035
文敏社區片警曹維康電話:13895781412
警察:韓旭
文敏社區主任:周萌萌
文敏社區人員杜康電話:15845003977
河北保定秦穎麗1月8日結束冤獄回家。
河南許昌法輪功學員婁亞紅結束四年冤獄已回家。
長春市德惠市法輪功學員趙金敏結束一年半冤獄,於2025年1月7日回家。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在正常社會裏,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律之神一手拿著天平,一手拿著正義之劍──象徵法律即是維護公平正義的。但前黨魁江澤民一意孤行,公然濫用、捆綁整個國家機器,包括行政、司法、監察機關,以達到一己私利,對無辜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實為當今社會最大的人權災難。
在這場持久慘烈的迫害中,一方面是法輪功學員和平非暴力的抗爭,一方面是國家行政司法體系全面的崩潰。許多有頭腦的人主動尋找真相,揭開謊言。公檢法司系統內越來越多的人不再盲目追隨邪惡勢力的指使,並力所能及的保護法輪功修煉者。全國許多地方已經越來越多的出現對法輪功學員不管、不抓、不立案、不判或輕判,或者採取其他合理合法的方式使法輪功學員恢復自由,這是一種真相漸入人心、良知復甦、舉國覺醒的可喜趨勢。
但遺憾的是,從最近接二連三非法重判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來看,還有許多不明真相的公檢法司系統的人員卻在以執行「上面」的命令為由,主動或被動地延續迫害政策。這種短視行為無異於飛蛾撲火,猶如被江氏犯罪鏈條越纏越緊卻不自知,其面臨的危境,令人擔憂。
1945年,紐倫堡的法庭上,納粹德國的官員、將領、集中營的負責人、蓋世太保、黨衛軍,甚至醫生、護士,還有14名法官,站在被告席上,被指控犯下了「反人類罪」和「種族滅絕罪」,主動甚至是積極地配合納粹邪惡的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造成了600萬猶太人的死亡。絕大多數的被告為自己申辯的唯一藉口是,我在執行國家的法律,在執行上級的命令。
對於這種辯解,美籍德國猶太哲學家漢娜阿倫特指出:這是一種被正常化了的邪惡,它比沒有以職責作為藉口的邪惡更加可怕,因為沒有藉口的邪惡至少還會使罪犯在心靈深處受到譴責,可是有了職責作為藉口,犯罪就成為某些人的職業──「正常」、「正當」甚至「高尚」的職業,罪犯們不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這樣,許多人可能甚至為此而成為合法的犯罪狂,在他們眼裏,這些罪惡能夠成為他們謀生的手段和來源,在此基礎上,罪惡必將迅速繁殖,如核裂變一般波及整個社會,久而久之,社會即便不走向滅亡,也會走向混亂和動盪。
下面對幾種中共體制內工作人員的行為作一剖析,希望引起相關部門人員的警覺。
A、違反公開庭審原則,限制旁聽人數
中國法律規定「公開庭審」,公開庭審是監督司法公正的一個方式,同時達到警示世人的作用。而在涉及法輪功的案件中,許多地區法院開庭時是限制旁聽人數的,並且要求旁聽的必須是當事人的直系親屬。法官在怕甚麼?
其實對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都是非法的,是不是因為法官非常清楚這一點,而不敢公開庭審呢?但是法官是否想到自己這樣做是在配合對法輪功的打壓,而自己在既得利益的誘惑下所做的違規(違反公開庭審原則)行為是在幫助邪黨掩蓋真相。因為律師的無罪辯護會讓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揭發出來,進入法庭的人在聽了律師的正義辯護後,都會很震撼,都會去思考為甚麼律師的辯護與他們了解的事情不一樣。不實施公開庭審,就會將通過這種方式了解真相的人限制在可控的範圍之內,這種結果是法官想看到的嗎?
您在被裹脅參與迫害法輪功,並且協助掩蓋迫害真相,您知道嗎?
B、不准律師辯護詞公開
日前,聞聽多地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辯護詞因在網上被公開,律師被司法局「談話」,被法官「質問」的事,有的地方的司法局甚至以此為由,威脅收回律師的執業資格證。律師的辯護詞不能被公開嗎? 律師為當事人辯護後,沒有規定說律師的辯護詞不能給當事人的家屬,法律規定庭審過程都應該是公開的,律師的辯護當然也是公開的,為甚麼律師的辯護詞被公開,會招致一些部門和一些人員去向律師興師問罪?這些興師問罪的人怕甚麼? 因為律師的辯護詞在動搖中共打壓法輪功的根基,難道為了達到打壓法輪功的目的,還要再去迫害一個揭發真相的群體嗎?
您在被裹脅參與迫害法輪功,並且協助掩蓋迫害真相,您知道嗎?
C、搜集證據卻不了解證據
公安人員在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時,會去法輪功學員家裏「抄家」,名曰搜集犯罪證據。法輪功學員自己擁有的法輪功書籍、講述法輪大法美好的小冊子、講述法輪功為甚麼被打壓的小冊子、揭發法輪功被迫害內幕的小冊子等都被作為指控法輪功學員「違法」的證據。公安人員在搜集到這些所謂證據之後,僅僅是清點一下數量,而沒有人去真正了解一下內容。檢察院在法庭指控法輪功學員違法時,也僅僅是列舉這些所謂證據的類別和數量,而沒有就這些所謂證據的內容如何違法做一論證。所以當有律師在辯護時指出,「這些資料只能證實法輪功學員是一個信仰者,卻無法證明法輪功學員在違法」時,作為公訴人的檢察院人員無言以對。如此草率的對待所謂違法證據,是對自己和當事人的不負責任,這些公安人員和檢察院人員,你真的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嗎?
您在被裹脅參與迫害法輪功,並且協助掩蓋迫害真相,你知道嗎?
D、610和政法委的性質
610是非法組織。這個組織是江澤民於1999年私自設立的,從江澤民私自設立開始到2018年所謂的機構改革,將其併入政法委、公安部,都沒有經過國務院或主管部門批准,也沒有經過立法機關決議,也沒有經過民政部門登記或註冊,不具備法律上「人」的資格,沒有權利能力,沒有行為能力,不能獨立做出任何法律行為,不能承擔獨立的法律責任,因此其做出的任何行為都是違法的。
政法委是黨務機構,不是國家機關,其職能範圍只限於其黨組織內成員,超越其範圍的一切活動、行為都是違法的。
雖然某黨賦予政法委協調公檢法辦案,但它不是公檢法的上級領導部門,其無權干涉司法,所以政法委經常躲在幕後操縱、控制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於法輪功學員的量刑都是由政法委決策的。
由於610是非法組織,所以其一切行為都是違法、無效的。
由於政法委是黨務組織,所以其行為只在其黨組織內才是有效的,超越其組織範圍的一切行為都是違法的,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賦予這兩個組織執法權及司法權,所以其所有行為都是非法的、無效的。
而對法輪功的所謂案件,一直都是由上而下、口頭傳達,暗箱操作,不留痕跡。搞法律的都是很重證據的,您說要是正當執法,為甚麼會這樣呢?
每一個參與冤判法輪功學員的檢察官、法官,有誰不知道判決法輪功學員的刑期是由610、政法委說了算,「法輪功案子」往往還沒等開庭,法輪功學員的刑期就定好了,開庭只是走個過場,可是每一個法輪功學員冤案的起訴書、判決書上都有檢察官、法官的簽名。而這個非法組織必將致你們於萬劫不復卻還不清醒!
你在被裹脅參與迫害法輪功,並且協助掩蓋迫害真相,這真的是你的選擇嗎?
﹒﹒﹒ ﹒﹒﹒
結語:電影《紐倫堡審判》中受審法官簡寧在法庭上說:「我們雖然不是納粹,但是我們的所作所為比納粹更惡劣,因為我們知道他們是誰,正在幹甚麼,卻仍然選擇為虎作倀。」
那麼作為執法人員,你是在故意知法犯法?還是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在違法辦案?
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利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學員處刑的違法性。
1、 錯用《刑法》第三百條迫害法輪功學員,公檢法人員均涉嫌徇私枉法罪、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
《刑法》第三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一種行為是否屬於犯罪,是否需要施以刑罰,只能由法律來認定,這是刑法的基本原則:罪刑法定原則,即「法無明文不為罪,法無明文不處罰」。只有法律將某一種行為明文規定為犯罪的,才能對這種行為定罪量刑。判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行為,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標準,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要求的,不能任意解釋、推測而定為有罪。
從《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罪狀描述可以看到,本罪構成必須具備兩個基本要件才能成立,一個是「利用邪教組織」,一個是「破壞法律實施」。兩個要件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個必要條件都不能構成本罪。
首先法輪功不是邪教,其次公安部認定的14個邪教組織中是沒有法輪功的。
公安部於2000年發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這個文件明確指出:「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處理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有關問題的意見》(中發〈2000〉5號)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參照《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現就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而這14種「邪教組織」中並沒有法輪功。(在網上輸入「中國政府認定的14個邪教組織」,然後搜索就能查到公通字〈2000〉39號全文)。
而且法輪功沒有組織的任何形式,第一個要件顯然不存在;要證明第二個要件「破壞法律實施」,那就必須證明法輪功學員是怎麼具體破壞法律實施了。
法律必須是明確的、具體的,從來就沒有甚麼抽象的法律;同樣,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也必須是明確的具體的。目前,全國現行有效的法律(人大層面的立法)約三百部、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約六百部,沒有任何一個條文對法輪功進行定義、指控信仰和傳播法輪功真相違法。法輪功學員持有法輪功書籍、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破壞了哪部法律法規的實施?破壞了哪一條、哪一款、哪一項法律的實施?造成了怎樣的嚴重程度(這個法律是執行不了了,還是名存實亡或者作廢了)?答案均是「沒有」!
實際上,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或一個社會群體,根本就沒有能力也沒有條件去破壞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只有手握公權力的官員、特別是握有最高權力的人才有能力和有條件實施這種犯罪,如以權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或者利用權力插手或干涉司法活動,破壞司法的獨立性、公正性(如「610」人員操控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才是破壞了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這才是真正的犯罪。
二十多年來,公檢法機關(法律實施的機關)利用法律的形式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就是破壞法律實施的最典型的案例,這種迫害行為破壞了《憲法》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的規定的實施;破壞了《立法法》中下位法不得抵觸上位法規定的實施(用違憲違法的兩高司法解釋代替法律規定);破壞了《刑事訴訟法》中檢察權、審判權獨立行使規定的實施(聽命於政法委或者原「610」的指使冤判法輪功學員);也破壞了《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則」和《刑法》第三百條的實施,用《刑法》第三百條和兩高司法解釋拘留、逮捕、起訴、審判法輪功學員,就是對《刑法》的曲解和濫用,是真正的破壞法律實施。
2、公檢法人員濫用兩高的司法解釋迫害法輪功學員涉嫌徇私枉法罪、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濫用職權罪。
《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很多公檢法人員會故意曲解為單純的信仰宗教是自由的,其實包含了信仰宗教自由和信仰自由兩個層面,因為法律不約束思想只約束行為。)
《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其它任何國家機關和個人均無立法權。
《立法法》第四十八條至第五十二條規定: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律解釋草案表決稿由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由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予以公布。
2017年「兩高」的司法解釋權其唯一的授權來源於1981年6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其本質上屬於授權解釋,亦即是司法解釋只能針對司法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進行說明,絕不能脫離法律文本創造法律。因此,其不應超越授權的範圍。
兩高。是司法機關,不是立法機關,它沒有立法權,在沒有憲法和法律依據情況下,在沒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監督情況下(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發布的相關公告),它無權規定甚麼行為是犯罪行為,甚麼行為要施以刑罰。而兩高在對《刑法》第三百條的司法解釋中卻列舉了一些行為表現,並規定對列舉的行為,可以按照《刑法》第三百條定罪處罰,是擅自擴大了公權力的邊界,恣意妄為的單邊劃界,是有僭越之嫌的司法機關的「立法行為」,是披著「司法解釋」的外衣,行立法解釋之實,是破壞法律法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這是兩高違反《憲法》、《立法法》在行使立法權的表現。因為,兩高列舉的所有行為,都不是《刑法》三百條規定的,它擴大了刑法的範圍,增設了若干個入罪量刑的標準,打破了法律的明文規定,擴張了罪刑的適用,違反了罪刑法定原則。涉及到了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和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地地道道的以司法解釋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釋之實的越權。因此兩高司法解釋是違憲、違法、越權的無效解釋,是自己規定的刑罰尺度,因而是無效的。
我們可以看到,雖然「兩高」的司法「解釋」敢於違法違憲,但卻沒能把「法輪功」三個字寫入其中,這是不是在為自己將來脫罪而找藉口?
另外,兩高針對《刑法》300條的司法解釋中未經公安部聯署,私自越過了公安部授權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所謂的「認定意見」,也是違憲違法的。
那麼也就是說,按著這樣的一個非法「解釋」來給法輪功學員判罪定案,也是非法、無效的,所以,將來也是會被罪責的,你說不是嗎?
3、公檢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違反法定程序涉嫌構成多項罪名: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誣告陷害罪、刑訊逼供罪、非法拘禁罪、報復陷害罪、搶劫罪、盜竊罪、侵佔罪、誹謗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等。
公檢法人員在利用手中的公權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全部是違法犯罪行為,也就是說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偵查、審查起訴、開庭審理的所有行為都是在執法犯法。公檢法人員在違法犯罪過程中只是披著一件程序法的「外衣」,但是往往這件外衣也披的七扭八歪的,有時候乾脆連「外衣」都扯掉了,赤裸裸的違法犯罪。
關於公檢法人員違法犯罪行為的描述,現實中的案例每天都可以在明慧網揭露迫害者的文章中看到,可以說集古今中外之大全的罪惡行徑一直持續上演了二十多年。
公檢法人員有時候冠冕堂皇的拿著所謂合法的手續辦理法輪功學員案件也同樣是在違法犯罪,比如警察出示的搜查證,仍屬於「非法搜查」。因為基於迫害為目地的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發「搜查證」本身的行為就是違法犯罪,這樣的「搜查證」是無效的。另外,警察抄家的行為,無論是否持有「搜查證」,這行為本身就構成了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種族滅絕罪)以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這三項犯罪都是行為犯,只要參與了,不問結果和行為人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如何,都構成犯罪。
又比如公安機關鑑定機構將法輪功資料鑑定為×教宣傳品,雖然鑑定意見上面有鑑定單位資質書和鑑定師資格證書,表面上符合鑑定意見的形式要求,但是以合法面目出現的鑑定意見是違法的,將法輪功資料鑑定為×教宣傳品的公安機關鑑定機構和個人涉嫌偽證罪、濫用職權罪、誹謗罪。
歸根結底:信仰合法、迫害有罪。
4、如今,國家一再強調要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明確政法工作的公正取向,斬斷了執行違法命令而想逃避懲罰的人員的退路。都是在否定著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
(1) 2013年8月十13日中央政法委出台《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中政委[2013]27號),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這明確的告訴公檢法司人員,任何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行為終身負責。
(2)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責制」。這也是為那些知法犯法、執法犯法者量身定做,違規者必將會受到終身追究。
(3)2015年3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第一條,法院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不得執行任何組織、個人違反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程序、有礙司法公正的要求。第九條,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它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發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新政至今,全國已有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訴狀被兩高簽收,這為清算江澤民的罪行埋下了伏筆。
(5)2015年9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分別出台了對法官、檢察官辦的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的規定。
(6)從2016年3月1日開始,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新規中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這無疑是告訴各級警察,只要是不合法的上級命令,警察就可以不執行,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追究責任的。
(7)國家《公務員法》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是說公務員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無須對任何違反法律和非正義的命令負責,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8)《國務院公報第28期》的內容被熱傳: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公布廢除包括兩個禁止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相關文件,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被廢除。全文請搜索: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1 ... m網上披露了這條消息,說明現政府在向人們釋放「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合理合法」的信號;說明江澤民團夥對法輪功的迫害面臨被清算的結局。
很顯然,這一切的法律舉措,已經在向下級領導和具體辦案人員敲響了警鐘,中共在歷次政治運動迫害好人之後,都會找出替罪羊為其脫身,把罪責推到當時執行者的身上。如文化大革命後平反冤案時規定,誰打死老幹部誰償命,當時北京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畏罪自殺,文革中表現積極者定為「三種人」清出幹部隊伍。一九八九年鎮壓學潮也如此。所以,到現在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身為公檢法司人員的,您不應該深思嗎?
現在,越來越多的公檢法司人員明白了法輪功真相,他們開始真正的為自己的生命和未來考慮,用實際行動不再做違法的事,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越來越多。這些公檢法人員主動抵制、逃避上級迫害指令保護法輪功學員,有的檢察院撤訴、免予起訴直接釋放法輪功學員。僅舉以下幾例:
例一: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山西侯馬市法輪功學員李美玲因貼真相資料被批捕,檢察院、法院因證據不足將案件退回公安局,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被無罪釋放。
例二: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河北張家口法輪功學員楊建平因講真相被抓捕,五個多月後,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對其免予起訴,獲釋回家 。
例三: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江蘇省蘇州市光福鎮法輪功學員顧榮峰因給保安講法輪功真相,被批捕。九月十九日檢察院告知:「證據不足」、「不予批捕」。公安局當天放人。
例四: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北京市延慶區檢察院對法輪功學員秦守榮做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不予起訴的決定。
例五: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遼寧省綏中縣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無條件釋放了法輪功學員劉巍,國保歸還了搶走的電腦。
例六: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上午九時,黑龍江省齊齊哈爾龍沙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屈樹榮,律師辯護有理有據,公訴人承認證據來源的非法,法院撤訴、檢察院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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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您的同行們在明白法輪功的真相後做出的善舉,掌握好自己的命運,在這歷史的重要關頭不再為江澤民迫害集團賣命,這才是真正明智的選擇,
古往今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誰作惡誰償還,是亙古不變的天理,誰能逃脫?
自從江氏迫害法輪功以來,因迫害大法弟子而遭惡報的案例,如:患各種怪病的、得絕症的、抑鬱症的、跳樓自殺的,人財兩空的已數不勝數。
據法輪大法明慧網報導,二零一七年中國大陸25個省、直轄市繼續出現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事件。已知遭惡報的人包括各級政法委書記、副書記,各級610人員,各級公安局局長、副局長,各級司法局局長,監獄長、各級法院院長、副院長,各級檢察院檢察長,省、市、鎮、鄉、村書記、副書記,國保大隊長,派出所所長、警察,各級宣傳部部長,看守所所長,公安廳禁毒總隊總隊長,教育局局長,中學、大學校長、院長等。
儘管這種結局是我們所有善良的人不願意看到的,但如今的結局還不是當初自己選擇的必然結果嗎?所有一意孤行仍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官員們應該警醒了。
僅舉例: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全國第一個枉判法輪功學員的海口市法官陳援朝,肺癌遭惡報;
二零一一年八月,河南魯山縣法院載有8個庭長及副庭長的警車,發生慘烈車禍,三個非法枉判法輪功學員的庭長和副庭長楊東升、朱新政、陳東洋當場死亡,另外人員不同程度受傷;
二零零八年,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副院長張文製造了臭名昭著的「二零零八沈北冤案」將四名法輪功修煉者非法判重刑,最高達十一年。張文在重判四名法輪功學員的判決書上簽字後,得了一種怪病,還沒確診就斃命;二零一四年七月,副院長柳曄是沈北區法院審判委員會的主要成員,因賣力迫害法輪功,突然暴病喪命。
二零零九年七月,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兩名檢察官因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得了白血病。一位檢察官說:」哪只兩名,有好幾個了。不止是白血病,肝癌最多,檢察院死一個,法院就死一個;法院死一個,檢察院就死一個,而且很準。法院的人說檢察院喪門,檢察院的人說法院喪門。這次搬家,兩院分開了。「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營口市政法委副書記,610辦公室主任李聞啟,六年間追隨江氏集團極力迫害大法弟子。經核實,營口直接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就有三人,判刑十餘人,最長刑期達十年。拘捕、關押、勞教十人,辦集中營似的洗腦班十餘次;各縣、區及基層單位辦的各種形式的洗腦班數十次,被洗腦數百人次。大法弟子曾多次對其講真相、勸善。但他仍不悔改,把當官、權力、金錢視為第一需要,最終因肝癌而斃命。
李德鵬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任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其多年來迫害大法修煉者,尤其是2016年六月二十八日營口地區綁架了大法學員二十多人(陳麗莉等很多大法學員就是在這一天被抓捕),他想以綁架大法學員來挽救自己身敗名裂的下場,其結果是連連遭報,法網難逃。這是他作惡的報應。
二零二四年以來,因參與迫害的中共政法委官員的惡運不斷,遭惡報死亡、判刑的越來越多,而且他們的年齡都不大。
山東省菏澤市原人大主任、政協主席、市政法委書記尹玉明日前病死,終年62歲。
吉林臨江市政法委「610」主任柳威,今年2月初死於小細胞肺癌,年僅50歲出頭。
今年3月,浙江省文化廣電和旅遊廳副廳長、前縉雲縣縣委政法委書記王峻病亡,終年52歲。
今年8月29日,東北農業大學黨委書記、前黑龍江牡丹江市政法委書記李長生深夜死亡,時年57歲。
今年9月下旬,前湖北武漢市東西湖區政法委副書記、「610」辦公室主任、綜治辦主任曹斌,患肺癌死亡,時年62歲。
另外,還有多名中共前任或現任政法委書記遭厄運。他們或被審查,或被捕、判重刑。其中包括:
今年1月,前上海市奉賢區政法委書記周龍華被查;
今年1月,前哈爾濱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王維緒被查;
今年3月,前南京市政法委書記劉捍東被逮捕;
今年3月,安徽省六安市政法委書記高斌獲刑11年;
今年6月,福建省泉州市政法委書記黃文勝被逮捕;
今年6月,廣東省汕尾市政法委書記陳壯勇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
今年7月,前廣西賀州市委政法委書記韋升安被逮捕;
今年8月,前福建省政法委書記蘇增添被逮捕;
今年10月,前湖南長沙市政法委書記謝樹林被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訴。
以上這些,僅僅是惡報者的冰山一角,讓人可悲,使人感歎,可是,這樣的結局,難道不是自己當初選擇的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便是上天亙古不變的鐵律!
基於以上事實,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那就是:無論上天還是人間的法律,都牢牢的為人類劃定了一條不可逾越的界限,而那些掌握公權力的官員們,又是首當其衝者。也就是說,能否在這亂世中獨具慧眼,審時度勢,上天已經給每個人留下了要選擇的路,因此,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能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對每個公檢法司官員良知的拷問。就像一個明知的法官曾對「610」人員說:「給法輪功定罪我實在找不到法律依據,如果你們誰敢簽字,我就敢判。」結果誰都不敢簽字。可見上自江澤民,下至「610」、政法委都知道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都不想留下證據,都怕將來擔責任。那我們這些基層的公檢法人員扮演的角色又是甚麼呢?── 是他們一開始就準備好了的替罪羊。
相反,為一時私利,一意孤行,知法犯法、違法辦案,總將會斷送了自己的前程和未來,也必將給自己的家庭帶來不幸和災難。
真希望您能像很多有良知的官員、法官、檢察官那樣,在善惡間做出正確抉擇,利用一切有利條件保護大法弟子,在決定他人命運的同時,也在為自己的生命選擇美好的未來。
鬧劇結束的那一天已為時不遠,我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當江澤民犯罪集團站到被告席上、接受大審判的時候,您到時能為自己曾經選擇了善良而感到慶幸。還是那句話,人在做,天在看,希望我的真誠和善意能夠喚醒你的良知,請你記住: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最後,讓我用我們的恩師李洪志師父在《洪吟三》<別讓我為你遺憾>中講的兩句話來結束今天的談話,從而也告誡大家:「不要等到悔恨莫及的時候 不要讓遺憾成為永遠的遺憾」!
祝每個有良知的生命都能為自己和家人帶來幸福快樂、平安吉祥!
此致
法輪功學員:(署名略)
2024年12月25日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
第一副
上聯:蒼天有眼觀迷世
下聯:法理無私佑善良
橫批:廣積福德
第二副
上聯:撥開迷霧歸真道
下聯:守住善良迎未來
橫批:厚德載福
第三副
上聯:天音淨樂滌濁物
下聯:妙舞清歌秀古風
橫批:神韻賜福
第四副
上聯:德音雅樂傳天外
下聯:聖舞仙歌展世間
橫批:神韻來了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
點擊標題收聽:明慧廣播:善惡一念間(第930期)親友近鄰明真相 身心受益獲天佑
八十三歲的我,多年來在大法修煉中身心受益,親人鄰居也都因為明白大法真相而受益,人人沐浴在大法的護佑中。
本文選編自明慧網文章:《我的親友近鄰明大法真相受益了》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
點擊標題收聽:明慧廣播:時事評論:從軍人翻牆看中國民眾的覺醒
近日,中共軍報發文批評基層官兵紀律鬆弛,強調整治違規「翻牆」。中共軍報公開批評「翻牆」,說明「翻牆」現象在軍隊中很普遍了,這表明越來越多的軍人在覺醒,他們想看到「牆外」的真實消息。
本文選編自明慧網文章:《從軍人翻牆看中國民眾的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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