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已近尾聲,為甚麼會出這種事呢?我們把它剖析開來總結教訓引以為戒。
一、表面原因是這些人相互之間都用手機(或自己家人的手機)或微信聯繫、互發信息。並且有的人用大量時間像常人一樣用手機賺錢。因此被監聽監控。但這只是其表,還有更深層的原因。
二、更深層的原因:我們看看這些學員的修煉狀態。
下面舉幾個例子:
1、A同修是律師,是近些年得法的,沒有被暴露,為同修做辯護律師,但卻照樣收同修的律師費,甚至有的同修家境不寬裕。有同修給A指出不應該這樣做:因為您也是在證實法,大法弟子證實法都是拿自己的錢,您證實法不應該拿同修的錢!(A的退休金很豐厚並非生活拮据)。A聽了之後將信將疑,把收得的律師費送到某協調人處,想退給同修。可是我們知道最終沒退給同修,後來有人問及此事,A卻說「那律師就是掙錢的」。我們知道這是某協調人的說法,當然也符合了A的觀念。
可是這以後不久,A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的執照出了問題,所以A就不能給同修做辯護律師了。這時A也不知道向內找,也聽不進同修的勸說。幾個月後律師事務所的執照也辦下來了,可A也躺倒在床了,接著進了醫院,花了好多錢,險些丟了性命!可能現在A也沒有認識到自己哪兒錯了。現在一邊吃藥一邊吃保健品,同時還去按摩,並說因為按摩欠了好多債。一手抓住人不放,一手抓住神不放。
師尊說:「邪惡是無孔不入的,你們一念一行邪惡都在虎視眈眈。你們執著甚麼邪惡就加強甚麼,你們思想不正它們就會叫你不理智。大家都在為大法付出,而有的人卻無恥的向學員要報酬。你是在修嗎?你在和誰講條件?修煉人的形像哪裏去了?修煉人的威德怎麼樹立?你以為師父在領你們搞常人的政治嗎?」(《各地講法四》〈二零零四年芝加哥法會講法〉)
2、某協調人,長期以來執著於名,執著於自我,拉一夥人排斥不願聽其擺布的同修。聽不進同修的勸告。
二零一九年大瘟疫爆發。某協調人聽不進同修意見,堅持要發正念把大瘟疫制止住。直至師尊經文發表才打消了這一念。
這個協調人在同修中搞小圈子,搞個人崇拜、妄自尊大,有事出行,動輒叫同修開車接送。有一次同修開車送她與另一個學員到同修家去,結果她們三人及同修家夫妻二人都被警察當場綁架。後來得知,她們及司機同修的車已被監控很長時間了。
這協調人曾讓某一同修(現已離世)帶其到同修知道的資料點都去看看,被拒絕。
這協調人進了看守所就被「轉化」了。據說她與警察的關係搞的很好。最終被判了二年八個月,今年二月她出來後,同修就勸其寫「嚴正聲明」,但她都以「等認識提高了、做到了再寫」而拒絕了同修的善勸。
師尊說:「作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構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糾正一切不正的,怎麼能向邪惡低頭呢?怎麼能去向邪惡保證甚麼呢?即使不是真心的,也是在向邪惡妥協,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為,神絕對不會幹這種事。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脫去這張人皮,等待大法修煉者的同樣是圓滿。相反,任何一個執著與怕心都不可能使你圓滿,然而任何一個怕心本身就是你不能圓滿的關,也是你向邪惡方向轉化與背叛的因素。」(《精進要旨二》〈大法堅不可摧〉)
「做了甚麼錯事怎麼辦?是呀,我過去講,我說,這場迫害沒有結束,對所有人來講,都還有繼續修煉、做好的機會。我是講過這話,但是你們要聽懂了,不要老是往你喜歡的一面想。我是說,迫害沒有結束,你還有機會;你還有機會,可是給你的機會你要不去利用,給你的機會,你還在放任著自己,那你就在毀自己了。」(《各地講法十三》〈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同修啊,還感覺不到師尊那無量的慈悲嗎?還放不下您那些常人心?走回來吧,知錯就改,同修們不會小看您的,修煉中誰沒有錯呢,有錯的時候就是暴露執著、修去執著的機會。
3、有一位崇拜協調人的學員,一聽說上述協調人被綁架,大吃一驚,說好像天塌下來了一樣!這樣盲目崇拜,學人不學法,這麼大的依賴心,您是修嗎?您是害人又害己呀!您知道嗎?!協調人的執著自我、妄自尊大能說與你們無關嗎?
協調人「轉化」了還在為她辯解:「在那種情況下『轉化』了也不算錯。」這也可能是這位被崇拜的協調人的觀點。
這位學員誰給錢都要,幾千要、一千要、一百要、幾十也要,該幫做的不做,錢可要下了。您手裏存了多少錢?這錢您想怎麼用?師尊這法講的可很嚴肅,您可別毀了自己呀!
4、還有一個學員Y,大概在前十年左右,就向同修要錢。說甚麼飯都快吃不上了,實在是窮的不行了!於是就有一個同修想,人家老是幫自己的忙,人家有困難了也得幫幫人家呀!於是就給了Y學員錢,為她生活所用。那時候,Y學員經常跟同修說窮的不行了這樣的話。問題是,那時候因為Y想發大財,去投資,被人騙了。可她和她丈夫都是國家正式職工,每月都有不少的退休金,說甚麼也到不了吃不上飯的地步呀!再說,在修煉上幫忙,怎麼能讓人用錢回報呢?那是修煉人該做的嗎?
Y學員不天天學法、煉功,可是在打扮上卻肯下功夫。吃保健品,在同修中推薦她那個用手機掙錢的軟件也很熱心。
還有北京來個學員,據說是某大學教師,可她從不發正念,她說:我不會發正念,也從未發過正念。動輒與同修大吵大嚷,這不是被干擾而不自知的狀態嗎?
師尊說:「迫害沒有結束,你還有機會;你還有機會,可是給你的機會你要不去利用,給你的機會,你還在放任著自己,那你就在毀自己了。」(《各地講法十三》〈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當然這些事情的出現也不是偶然的,就是因為我們同修有這些人心,是非不清,把這些人視為高人,捧她們,給其市場,所以才招來這樣的事情。
師尊在《轉法輪》中說:「其實我們不管是誰甚麼樣,只有一個法,只有遵照這個大法去做,那才是真正的標準。」 「你要想當一個修煉者,全憑你自己那顆心去修,全憑你自己去悟,沒有榜樣。」
同修啊,我們只有在學好法這個基礎上,用大法這個真正的標準去衡量、去對照我們所遇到的人和事,我們才能辨別其真偽、好壞、對錯、正邪。我們的路才能走正,才能做好三件事。少走彎路,兌現誓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