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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狀況嚴重 李俊蘭被劫持到山東省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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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德州法輪功學員李俊蘭二零二二年七月被綁架,二零二三年三月被非法庭審,被枉判兩年,因其身體不行看守所拒收;八月被強制收押,在德州看守所關押了兩個多月後,她於二零二三年十月被劫持到山東省女子監獄。

李俊蘭現年61歲,家住德州市經濟開發區(現在叫天衢新區)宋官屯鄉李相莊社區。李俊蘭從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的她百病纏身,特別是心梗使她生不如死,精神崩潰,學法、煉功一個月後,法輪大法就將她這個活死人救了回來,使她脫胎換骨,起死回生,是李洪志師父給了她第二次生命,是法輪佛法鼓起了她生活的勇氣,從此她家中有了歡笑,全家生活有了起色。當時的她住在陵縣毛紡廠家屬院內,周圍認識她的人都親眼目睹了她神奇般的變化,許多有緣人都到了煉功點晨煉,有的還正式走入修煉。

李俊蘭是一個善良、孝順的女兒,她有個失能、失智的老父親,修煉以來她以真、善、忍為標準要求自己,不和哥嫂攀比,無怨無悔地照顧父親多年,從不嫌髒,直至前兩年老人去世,得到哥嫂及親戚朋友的一致好評。

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李俊蘭不放棄自己的信仰,修煉法輪功,遭受過當地公安國保及派出所多種迫害:綁架、抄家、關押、騷擾、勒索及掠奪財物、勞教(未執行)、直至被非法判刑,給本人及家庭成員的身心都造成極大傷害。

遭多次非法關押 丈夫遺憾離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打壓迫害,李俊蘭和千千萬萬個法輪功學員一樣,帶著一份真誠向國家政府反映情況,可是她被劫持到北京豐台體育場一天一夜,不讓吃、喝、拉、撒,後來被強行押送到當地陵縣公安分局,強行洗腦十天。警察逼她的丈夫把法輪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都交出去。丈夫害怕被迫害,從此不敢煉了。後來她丈夫患了不治之症,二零零八年,年輕、強壯的他帶著悔恨、遺憾離開了人世,年僅49歲。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就這樣毀了。

二零零二年德州市陵縣公安局私闖民宅,把李俊蘭綁架到陵縣看守所關押十天,而後強行劫持到德州市國泰賓館洗腦十五天,臘月二十七才放回家。這期間家人請客送禮花了2000元,給洗腦班交2000元,共計4000元。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李俊蘭在路途中被一車的便衣警察攔截,警察搶走電動車和包,把她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45天,致使她心臟病復發。警察企圖把她送濟南勞教所進一步迫害,因其體檢不合格,心臟病嚴重,才放她回家。在這期間德城區國保大隊非法抄家,抄走法輪大法書籍四十多本、師父法像三張、現金1500元、兩部手機(1200元)、一個無線上網卡(405元),國保大隊還勒索家人10000元,還勒索她租房的房主500元,而後房主扣押了她租房時的押金500元,本次共損失13650元。

持續迫害 身心遭嚴重傷害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下午,李俊蘭騎電動車在公路上,被德州市經濟開發區宋官屯派出所一輛沒有牌號的黑車撞倒,幾個警察一擁而上,把她綁架到宋官屯派出所,又劫持到開發區國保大隊。她的雙手被銬到牆上,夜裏不能躺下。被拘禁二十四小時以後,李俊蘭被強行劫持到德州市看守所刑拘了一個月。期間每天被逼迫用有毒的一種膠粘花,每天勞動十幾個小時,造成經常咳嗽,大拇指麻木。那次李俊蘭被綁架的當天,國保大隊就抄了她的家,抄走師父法像三張、筆記本電腦一台(3200元)、現金1100元、新羽絨服一件(300多元),還勒索家人查體費500元、推回電動車150元,總計22900元。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德州經濟開發區國保警察兩男一女以「回訪」為由,到李俊蘭的父親家騷擾,造成她86歲的父親在驚嚇和擔心女兒的安危中倒下,不吃不喝,一個月面部脫像,病入膏肓。在她的耐心照料下,老父親健康狀況得到極大好轉。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晚,德州市德城區、陵城區和經濟開發區國保大隊聯合各派出所、刑警大隊等部門出動上百名警力,對德州參與「訴江」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實施大抓捕。李俊蘭因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起訴狀,也在被抓捕之列。四月二十二日當晚,經濟開發區一夥警察來到法輪功學員李俊蘭家砸門,當時李俊蘭未在家,警察一直在她樓道裏蹲坑守候至深夜,還未離去。期間有一個朋友來串門,警察抓住其朋友非法盤問,朋友離開後,警察又追出來再度盤問,並奪過其包強行搜查,在確定無關後才放行。那次對李俊蘭綁架未遂。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多,李俊蘭給父親買了些生活用品送回家,剛到家半小時,正在臥室裏打掃衛生時,德州經濟開發區國保大隊的一男一女(身穿便衣)和村治保主任上門騷擾,她大嫂給開了門。李俊蘭馬上把臥室門反鎖上不見他們。他們在客廳裏說好話,要求見面說兩分鐘就行,他們敲門李就是不給開門,這樣僵持了約十分鐘。後來他們把其它臥室都查看了就走了,臨走還說下午或晚上再來。

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德州市經濟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突然上李俊蘭家,他們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續就私闖民宅、非法抄家。李俊蘭欲制止他們非法抄家,被國保警察詹旺雙手推倒,李俊蘭直接倒地,心臟病復發,她當時四肢朝上無法動彈,國保警察趙志浩打了120急救電話,李俊蘭被送進了德州市中醫院,而後又發燒,轉到德州市人民醫院,後來又轉入德州市陵城區中醫院康復中心治療。李俊蘭連續住院四個月,花去醫療費40000多元。住院期間國保人員四次進行騷擾,致使其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後來李俊蘭身體沒有恢復,一直行動不便。

非法構陷、枉判入獄

二零二零年十月,李俊蘭被國保大隊警察騷擾。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下午四點多,一輛寫著「開發區巡警」的車,開進德州經濟開發區李相莊小區,兩個年輕警察闖入大法弟子李俊蘭的家中,當時李俊蘭沒在家,是保姆開的門。他們進門後,就在臥室、客廳裏拍照,出門後又在樓道裏拍照。這時李俊蘭正回家,他們就把車開到李俊蘭的面前,兩個人下車後,一人想拍照,一人拿著三張表對李俊蘭說,你看看。李俊蘭說這些與我沒關係,並呵斥那人你敢拍?你們做點善事好不好?你們有沒有父母、兄弟、姐妹?那人把手機就收起來,他們就開車走了。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李俊蘭接到一騷擾電話,問對方是誰,對方說是片警,李給他講真相,對方說是上邊派的,他們也沒有辦法。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一男一女兩個國保警察又闖入李俊蘭家,說有人舉報,將其綁架到國保大隊,經過十兩個小時的一系列的非法審訊、驗血、驗指紋,因李俊蘭身體未恢復又坐的時間太長,導致她摔倒在地,很長時間動不了,最後國保兩人把其拽起來。當天深夜將其釋放,回家上樓是其兒子背上去的,二十天不能下地。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德州市經濟開發區法院對李俊蘭非法庭審,李俊蘭提出要求證人出庭,審判長盧金峰說:我們當然會讓證人出庭的。庭審結束時他說還會再開庭,時間另行通知。結果幾天後,盧金峰通知李俊蘭去拿(非法)判決書,李俊蘭被枉法判決兩年,並被處罰金10000元。警察上門將李俊蘭綁架,欲將其送德州看守所收押,因其身體不行看守所拒收。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德州經濟開發區國保警察趙志浩和一戴姓男警上李俊蘭家,威脅她說:領導已經把李俊蘭寄的(勸善)信當作「證據」送交中院,要求給她加刑。李俊蘭說:誰說了也不算,你們都是在違法,你們想以身試法。李俊蘭給他們講了一些真相,大約有半個小時。趙志浩說,他以後不幹這個工作了,以後是一個姓戴的人做了。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李俊蘭外出回來,在樓下有法院兩人、國保警察兩人等著她。原來是李俊蘭上訴後,法院人員拿出二審刑事裁定書讓李俊蘭簽字,說是「維持原判」,遭李俊蘭拒簽。兩個國保警察強行把李俊蘭劫持到德州經開區公安分局,下午他們把李俊蘭劫持到德州看守所,因李俊蘭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警察不得已將李俊蘭釋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李俊蘭再次被德州公安上門綁架。這次德州開發區法院和德州中院,相互勾結作假證,強行把李俊蘭劫持到德州市看守所關押。

由於李俊蘭不服判決,不斷向政府部門寄信申訴和講真相,導致邪惡惱羞成怒,明知其患有嚴重疾病、行動不便,根本不適合關押,仍然通過造假執意將其收押,並將其劫持到山東女子監獄進一步迫害。

目前李俊蘭的處境凶多吉少。呼籲正義善良人士予以關注德州法輪功學員李俊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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