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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懷化劉玉娥再次被劫持到「眾欣一養老」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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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懷化籍法輪功學員劉玉娥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下午,在懷化市迎豐路三完小附近給三個戴著紅領巾的小學生送了真相資料,被其中一高個學生惡告,遭警察綁架,並被劫持到懷化鶴城公安分局迎豐派出所,後被迎豐派出所警察劫持到「眾欣一養老」(一所提供醫療結合養老的服務機構)迫害。

這是劉玉娥第二次被懷化的派出所劫持到「眾欣一養老」。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她在懷化市鶴城區紅星橋附近講真相,遭警察綁架到湖天派出所,被劫持到「眾欣一養老」非法關押三個半月,期間遭慘無人道的迫害,被關鐵屋子、毆打,強制灌食、灌藥,強制打疫苗,吊針輸入不明藥物,「大」字形被鎖在鐵床上,扯頭髮、掐乳頭、拔陰毛,用針頭在手上、腳上、腹部等處亂扎,被迫限制通信自由,還被勒索人民幣一萬八千元。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酷刑演示:呈「大」字形綁在床上

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下午六點多鐘,劉玉娥給三個小學生送了真相資料後,大約過了二十分鐘左右,準備離開這附近路段時,剛好有一個小男孩問劉玉娥:「阿姨有手機嗎?」劉玉娥告訴他:「阿姨沒有手機,阿姨給你錢,你自己去找電話打。」劉玉娥正在拿錢的時候,突然一男性警察出現在劉玉娥面前,似乎想翻劉玉娥的包。劉玉娥看到警察的手裏正拿著她剛剛給那三個小學生的真相資料,並且其中的那個高個學生就站在警察旁邊,是他帶著警察來到她面前的。警察問:「這資料是你的吧!」劉玉娥說:「這資料說的是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全世界都知道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強行把劉玉娥拉上了警車。該警察和另一開車的男性警察一起將她劫持到了迎豐派出所。

在迎豐派出所,裏面的警察搶走了劉玉娥的包,把裏面的真相資料拍了照,他們又對劉玉娥拍照,她沒配合:「我沒叫你們給我拍照!」這時她開始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天滅中共……反覆喊了許久。派出所的警察聽到後,有的說法輪大法好;有的說在心裏念就好了;有的說大點聲念……各種心態都有。

在派出所,警察一直沒查到劉玉娥的身份信息,晚上大約九點鐘後,兩個男性警察,一個穿著便衣,一個穿著警服,將劉玉娥又拉上了警車,不知將她劫往何處,大約半小時後,「眾欣一養老」出現在劉玉娥的眼前,繼而警車直接開到了「眾欣一養老」大門口。那兩名警察下車後,將劉玉娥帶入「眾欣一養老」的一樓大廳,她意識到,這兩名警察又要把她劫持到「眾欣一養老」迫害,馬上對那兩名警察抗議說:「我不待這裏,我要回家!」然而「眾欣一養老」的保安人員(門衛),助紂為虐,馬上把大門給關了,防備劉玉娥跑掉。

幾分鐘後,「眾欣一養老」精神科一劉姓男醫生、一個女護士、護工楊香春一幹人來了,是來準備接人的。劉玉娥看到了他們,但他們一看到準備要接的人就是劉玉娥,劉姓男醫生和護工楊香春馬上對警察說不能接收劉玉娥,說她的親人上次到這裏鬧過。護工楊香春說:劉玉娥在這裏,這裏的人都成煉法輪功的了,還說劉玉娥五天五夜不吃不喝都可以,還從沒見過這麼硬的。穿著警服的警察詢問楊香春和醫生「眾欣一養老」要收甚麼樣的人,楊香春介紹了一下,說完又告訴警察要他們再諮詢一下院長。穿警服的警察又問劉姓男醫生,說像劉玉娥這樣屬甚麼樣的情況,這名劉姓醫生說像她這麼頑固的(意思是對法輪功這麼堅信),屬於偏執型精神障礙。穿警服的警察對劉玉娥說要給她打兩針,劉玉娥沒答理他。

劉玉娥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原來嚴重的神經衰弱、鼻炎等多種疾病全部消失,無病一身輕。她按照法輪大法(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人變得樂觀向上、熱心助人,不但得到了一個健康的身體,更是心靈得到了淨化。然而身心健康的劉玉娥,卻因為對法輪功的堅信,向民眾講述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功被迫害等真相,居然被精神科醫生出言診斷為偏執型精神障礙。所謂的「醫生」如此睜眼說瞎話,為了利益,不惜與邪惡為伍,出賣良知,配合惡人惡警迫害法輪大法弟子,醫德在哪裏?!做人的道德又在哪裏?!

「眾欣一養老」拒收劉玉娥後,劉玉娥被劫持回到了迎豐派出所,看到了來接她的親戚。綁架劉玉娥的那個警察從她的親戚那裏問及劉玉娥的家裏情況時得知,劉玉娥已經離婚,她兒子在國外留學,隨即對她說:「你兒子回國會影響他的工作!」劉玉娥馬上說:「我兒子在哪裏都有老天爺管。」這名警察又說,你(指劉玉娥)再這樣,政府花錢把你送到四醫院(指懷化市第四人民醫院即原市精神病醫院)去。聽到警察出言威脅,聯想到自己被湖天派出所和迎豐派出所先後兩次綁架,都被送去「眾欣一養老」迫害,以及在「眾欣一養老」遭殘忍迫害的經歷,一下子感覺到懷化所有的派出所都與「眾欣一養老」及懷化市第四人民醫院有勾結,並且警察把人送到這些地方,不需要任何法律程序,而且可以無限制的關押,可以任意的迫害。劉玉娥感慨的說:那裏的邪惡程度,比邪惡環境更邪惡!

懷化的湖天派出所和迎豐派出所,先後把劉玉娥劫持到「眾欣一養老」迫害,只是因為劉玉娥在講真相被惡告綁架後,沒有配合派出所說出自己的身份信息或警察未能查到她的身份信息,就被劫持到「眾欣一養老」迫害。對不明身份的人,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難道懷化的派出所就可以不講法律,把她(他)們劫持到精神病醫院(或精神科),任由這些單位裏的工作人員對她(他)們肆意妄為,以種種手段殘忍迫害?

《憲法》第33條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憲法》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憲法》第3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憲法》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懷化這兩個派出所警察和「眾欣一養老」對劉玉娥實施的迫害,違反《憲法》、《民法》,違反《刑法》第239條,構成綁架罪;第238條,構成非法拘禁罪;第245條,構成非法搜查罪;第234條,構成故意傷害罪;第274條,構成勒索罪等等,已經觸犯了國家法律。

劉玉娥被綁架劫持到「眾欣一養老」以及遭受「眾欣一養老」迫害的事實、經歷、所見所聞,已經表明,派出所警察把不肯說出自己身份卻又查不到身份信息的人員劫持到「眾欣一養老」精神科迫害,已經成為派出所處理這類事情的常態,並且這些行為已經不是警察個人違法犯罪所能理解和解釋的。綁架劉玉娥的那個警察在已經明瞭劉玉娥的身份後,居然還當著她親戚的面威脅劉玉娥:你(指劉玉娥)再這樣,政府花錢把你送到四醫院(精神病醫院)去。多麼駭人聽聞的一句話!細思極恐。

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惡人怕天不怕,善惡有報絕非虛言!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無論是個人犯罪還是團夥犯罪,都逃不脫善惡有報的天理。在此善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佛法是慈悲的,但威嚴同在。立即停止迫害,將功贖罪,明白法輪功真相,善待法輪功學員,不要當中共的陪葬,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才能贏得未來得救的希望與機會。

穿便衣的警察電話:15874555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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