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以詩言志:忠的境界 至真至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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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南宋岳飛「精忠報國」的事蹟,千百年來為中華兒女世代傳頌、敬仰。對於岳飛抗金破敵、屢建奇功、保衛中原,人們耳熟能詳,從戲曲到評書,從小說到影視,不同的時代都有各種各樣的表現形式。

「以詩言志」,在中國有著由來已久的傳統。在《岳武穆集》、《全宋詞》中,收錄了岳飛留下的部份詩文,通過這些詩、詞、奏折、記事等文字,可以看到詩人表達心志,心繫蒼生的超然胸懷。

【建炎四年】(1130年)
《過張溪贈張完》
無心買酒謁青春,對鏡空嗟白髮新。
花下少年應笑我,垂垂羸馬訪高人。

這首詩是建炎四年(1130年),岳飛27歲時寫的。詩人無心飲酒言歡,在鏡子面前感歎新生白髮。世人都在享受青春,但是詩人自己卻在恭恭敬敬的騎著瘦馬尋找隱士、高人。「高人」是超然出世之人,有著對於宇宙天地的洞悉,有著返本歸真的修煉之道。詩人用詩歌的形式,表達出追尋大道,超越凡俗的志向。

據《宋史﹒岳飛傳》記載,在建炎元年,康王趙構即位以後,岳飛上書數千言,勸諫朝廷出兵收復失地,並直言「黃潛善、汪伯彥之輩」不知進取,一味南逃,應當改變現狀,收復中原。上書之後,由於岳飛僅是小臣,越職言事,被趕出軍隊。

陸遊曾經寫過:「位卑未敢忘憂國。」正是此時岳飛內心的寫照,並不因職位的低下而忘記自己的責任。東漢馬融在《忠經》寫到,「大哉,忠之為道也!施之於邇,則可以保家邦;施之於遠,則可以極天地」,意思是偉大呀,忠之道,用在切近處,可以保全家國;用到了遠大處,那股浩然之氣充沛於天地之間,是可以扶正天地正氣的。

如果用現代人的眼光看,一個普通的士官怎麼還敢向皇帝上書,怎麼還指出朝廷大臣的問題,這不是在給自己找麻煩嗎?

岳飛的忠絕非愚忠,而是發自天性的精忠。孔子說過,「忠者,德之正也。」他常常因為國步艱難而發愁。皇上年紀還輕,可是皇嗣未育、聖統未續;岳飛私下和家人談起這件事情,常常是擔心得哭了。當自己帶兵北征時,岳飛心存國事,並未考慮個人得失,上奏立儲。

天下人聽見這件事,都能感受到他的忠心,沒有人不感到岳飛偉大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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