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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曾琴玲等三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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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郴州市柿竹園法輪功學員曾琴玲、唐雪英、唐江南,近日遭郴州市蘇仙區法院枉法誣判,曾琴玲、唐雪英都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唐江南被非法判二年緩刑三年,勒索罰金六千元。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郴州市北湖區政法委、「610」等部門多人闖到曾琴玲家非法抄家,抄走許多大法書和資料、電腦和多台手機等等。曾琴玲一直被非法關到郴州下眉橋洗腦,後被非法關押到郴州市梯子嶺看守所,與十多人關在一起。曾琴玲的丈夫怕受牽連早已與她離婚,一個女兒遠在浙江杭州。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郴州柿竹園法輪功學員朱志雄、唐雪英夫婦被警察綁架到下湄橋洗腦班。主導綁架唐雪英的是區政法委李書記、區公安局張兵、白露分局侯振東等,他們非法抄家、抓人、審訊(誘騙恐嚇),朱志雄、唐雪英夫婦被強制坐戴鎖鐵椅,腰部、雙腳全鎖住,不能動彈,被鎖了六個多小時。之後,朱志雄被放回家。唐雪英被劫持到郴州市看守所(梯子嶺),被單獨一人關在一房間,門上寫了:不能見律師。所以律師也見不到人,家人更見不到人。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唐雪英被構陷到檢察院。據說,湖南省政法委、公安廳、郴州北湖國保大隊、郴州蘇仙國保大隊、白露分局等部門組成的「專案組」迫害唐雪英。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近五點鐘,蘇仙區法院視頻開庭,非法庭審曾琴玲、唐雪英、唐江南,沒有通知家屬參加。律師、法官等都在郴州法院;曾琴玲、唐雪英兩人都在看守所裏;唐江南一直是取保候審在家。

唐江南的律師是法院指派,她家人在害怕中要她認罪。曾琴玲不要法院指派的律師,唐雪英也不要律師。當法官宣布曾琴玲、唐雪英兩人的律師後,她二人都表示不要聘請律師,並不認罪,要求自己辯護,表示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第36條:信仰無罪、言論無罪、打印、出版無罪。張姓法官見她們二人不認罪,就結束開庭,前後總共只花了幾十分鐘。

最後,蘇仙區法院以莫須有的「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據悉,這個所謂的「案子」是由湖南省省政法委書記督辦,聽說還有郴州市委書記參與。

郴州市白露區公安分局:
侯振東18873535865
邵田啟18207353481

蘇仙區公安分局:
張兵18107353086

郴州市看守所:
地址:郴州市白露塘鎮香山坪村梯子嶺郴州市監所管理中心

郴州市蘇仙區法院: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城東新區郴縣路與觀山大道交匯處,郵編:423000
值班電話:0735-289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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