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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東營市王霞、崔桂芬、王沐怡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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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法院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對法輪功學員王霞、崔桂芬、王沐怡進行非法開庭宣判。法官閆曉輝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對她們作出了非法判決。王霞被誣判三年六個月,罰款兩萬五千元;崔桂芬被誣判三年三個月,罰款兩萬元;王沐怡被判一年六個月,罰款一萬元。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東營市公安局、分局、市國保支隊、區國保大隊及六戶派出所、勝利派出所、新區派出所實施了綁架,當時共有包括王霞、崔桂芬、王沐怡在內的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抄家。其中,王霞因身體原因,被「取保候審」,崔桂芬、王沐怡兩人被非法關押於東營市看守所。

東營區法院曾分別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兩次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在第一次開庭前,法官閆曉輝不許崔桂芬的親友辯護律師出庭,律師警告法官,將控告她違法,並當場質問法官:「十四種邪教裏根本沒有法輪功,你們憑甚麼開庭?」律師對法官依法進行了控告。但第二次開庭時,東營區法院仍公然違法,禁止該律師出庭。她們的親人被禁止旁聽。王沐怡的丈夫作為她生活中最重要的人,卻沒得到旁聽的權利;而崔桂芬的女兒,在庭審中途被法官攆出庭外。

另外,法官閆曉輝未經當事人同意而進行視頻開庭。這對於當事人而言,視頻開庭顯然是不利的。由於眾所周知的迫害政策,本來很多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開庭都是走過場,而視頻訴訟更使當事人和律師的權利受到極大的限制。根據最高法院的「法院在線訴訟規則」,未經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同意,法院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適用在線訴訟。法官的行為已構成違法。

據明慧網報導,王霞、王沐怡和崔桂芬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被綁架。同時被綁架和抄家的還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後被釋放,她們三位則被關押至今。在大抓捕之前,東營市公安局、分局、國保支隊、國保大隊在半年多的時間裏,跟蹤、竊聽、監控、安裝定位器,對她們的行蹤摸查得一清二楚。他們構陷學員的所謂「事實」就是:她們用自己的生活費、在自己的住處和周圍向人們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而這本來就是民眾的基本權利。

三位法輪功學員都是普普通通的百姓,在生活中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王霞是一位退休職工,性格爽快,辦事麻利。崔桂芬多年前喪偶,含辛茹苦把女兒帶大。王沐怡才結婚幾年,是一位深受同事好評的公立幼兒園老師。婚後她的丈夫突然患病無法正常行走,王沐怡讓他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樣他很快恢復了健康。但這次她被迫害,讓年輕的丈夫承受了巨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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