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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枉判六年 金敏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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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金敏女士,二零二零年九月在吉林市永吉縣雙河鎮被綁架、構陷,被吉林市船營區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六年,金敏及家屬上訴。二零二二年三月獲悉,吉林市中級法院沒經開庭,非法維持原判。近日得知,金敏在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已經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金敏今年五十五歲,原在吉林省通化市通化鋼鐵公司燒結分廠工作。修煉法輪功後,金敏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身體上的疾病都好了,一點火就著的爆脾氣改了,能寬容別人了,說話辦事能體諒別人能否接受了;對孩子負責,對老人孝順,助人為樂。親友、鄰居、同事們看到她翻天覆地的變化,都知道法輪功好。

在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裏,金敏至少九次被綁架、非法關押、洗腦,其中三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累計關押迫害達八年之久,在吉林省女子勞教所(即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金敏在吉林市永吉縣雙河鎮給出租車司機講真相遭其構陷,被雙河鎮派出所綁架,九月十四日,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一月下旬她被構陷到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十二月被構陷到吉林市船營區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中旬得知,吉林市船營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非法對她判刑六年,金敏及家屬上訴到吉林市中級法院。二零二二年三月獲悉,吉林市中級法院沒經開庭,非法維持原判。

更多金敏被迫害詳情請見明慧網《曾被勞教判刑共八年 吉林金敏又遭冤刑六年》《屢遭迫害,吉林金敏女士又被綁架關看守所》>《吉林省通化市金敏被迫害生命垂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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