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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律師孟凱被秘密判刑 關入長沙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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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在近五個月的非法關押中,孟凱家人前後在外地請了兩位律師前往長沙第一看守所探視,都被公安剝奪合法權利。近期,孟凱家人到看守所給他送錢時,顯示「查無此人」。孟凱本人已不在看守所,第二天,家人前往辦案單位雨花區公安分局諮詢,都以「不知道」為由搪塞家屬。

近悉,孟凱已經被秘密送往長沙監獄。年邁的家人又馬不停蹄地趕往長沙監獄了解情況,而監獄方面直言:「沒得到領導的通知我們不能告知」。當問到送錢送衣時,說:「甚麼都不用送,都有,在這學習一個半月,就會告知人分往哪個監獄。回家等著就行了。」

孟凱曾就讀於武漢華中農業大學的法律系經濟學,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那年,他正在當律師並參加考研究生,因為他修煉法輪功,並從長沙帶了兩千張大法真相資料到岳陽,被人舉報,被岳陽當地「610」綁架、非法判刑七年。

孟凱出冤獄回來後,全家由於工作調入長沙。他也來到長沙,做過不同的工作,岳陽和長沙的警察通過電話詢問他的情況騷擾他的家人和他本人。孟凱二零一九年十月在一家公司做法務,幫公司解決了很多擱置已久沒有解決的問題。法務部總管說他是沒受污染的好人。同事們都誇他正直善良。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早五點,孟凱出門前往外地幫公司打官司,在途中被瀏陽市公安局非法抓捕戴上手銬,下午四點被十多個警察挾持到家中,非法抄家並錄像拍照。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與二十八日,長沙市公安、警察、派出所、小區人員穿便裝上百人,深夜撞門入室,綁架了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連80歲的老人都要綁走。當被問到為何綁架人?曰:「我們是奉命行事!」且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手續與依據。這二十多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有博士生、高幹、教師、律師等,都是有文化有素質的修煉真、善、忍的修煉者。

孟凱家人得知後,趕往雨花區公安分區諮詢,其中一名刑警支隊長說:「問他認不認罪,他都不認,他這個態度那要判他十年。」十月二十九日家人被電話通知前往青園派出所拿逮捕證。當日十點,孟凱被挾持到長沙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近五個月的非法關押中,家人前後在外地請了兩位律師前往第一看守所探視,都被長沙公安剝奪合法權利。近悉,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與二十八日長沙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凡是收到蓋了瀏陽公安局公章傳喚證的,全被非法關進了長沙監獄所謂的「培訓班」(即強制洗腦班),不准家屬接見、不准律師會見。一個半月後,通知家屬,再分到下面監獄。

沒有通知家人,沒有律師在場和確認簽字的情況下,未經開庭秘密判刑關監獄。沒有原告,沒有控辯,一切從簡從快,甚至不用開庭就直接送達審判書。為何不開庭就秘密判刑呢?是在害怕甚麼呢?身為律師專業的孟凱連這點基本表達自己的意見維護自己權利的機會都被強行剝奪,這不是執法者打著法律旗號踐踏法律嗎?

庭審在整個刑事案件程序中,是唯一一個允許社會人員參與的法律程序,即當事人親友和其他公民可以參與法庭旁聽。對當事人來說是一個充份表達自己意見、維護自己權利的機會。在控辯雙方的依法辯論中,會讓所有現場參與的人看到哪一方是合法的,哪一方是犯法的。目的是將案件的審理過程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下,增加審判活動的透明度,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通過這個向外界敞開的窗口,展示法律的尊嚴和法庭的公正、公平,以震懾違法犯罪的心理傾向,擴大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等目的。

法律本應該是公平正義的象徵。法官、檢察官、警察的職業是神聖的,因為他們肩負著懲惡揚善、維護公平正義的使命。而在強權和謊言下,法律失去了它神聖的光環,已淪為中共邪黨打壓老百姓的犯罪工具。從立案、起訴到審判,都是違法的,都是在蓄意陷害,因為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並沒有觸犯任何法律。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修煉法輪功,向世人講清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為。而把法輪功學員的這些合法行為當作犯罪證據,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就把一個合法公民以莫須有的罪名送上了法庭,並荒唐的以法律的名義判決有罪,這都是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真正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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