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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榆樹市法院張立國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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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吉林省榆樹市法院張立國,緊隨中共邪黨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多次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判刑。據不完全統計,張立國至少非法對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判刑,其中法輪功學員劉淑豔入冤獄後被迫害致死。張立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不但給法輪功學員本人身心造成極大的痛苦,也給法輪功學員的家庭造成極大的傷害。

美國政府正在嚴格審核赴美簽證,並嚴厲制裁侵犯信仰自由、迫害人權的中共官員和基層執行者。現吉林省榆樹市法院刑事庭庭長張立國被舉報。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張立國
中文姓名拼音:ZHANG,LIGUO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70年10月7日
工作單位名稱:吉林省榆樹市法院
職務:刑事庭庭長
中國大陸家庭住址:吉林省榆樹市正陽街八委69組
現住址:榆樹市法院小區5棟6單元602室
身份證號碼:220121197010070417
電話號碼:15500090277

張立國妻子:李雲飛
出生日期:1971年1月24日
身份證號:220182197101243929
工作單位:榆樹市6中教師
張立國有一個兒子上大學

二、迫害事實簡述

1、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劉淑豔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年近六十的劉淑豔在山東被綁架,後被劫回榆樹市,被非法關押在榆樹看守所。

劉淑豔的一雙兒女為她請了北京的律師。律師去法院遞交手續,可是法院辦案人張立國百般刁難,阻止律師接卷,理由「是不許外地律師到榆樹為法輪功辯護」。家屬到榆樹當地律師事務所請當地律師,可是當地律師說,上邊規定為法輪功辯護的律師得是中共黨員,我們律師事務所的都不是黨員,不能為法輪功辯護。很明顯,這是法院和律師事務所串通好了。沒辦法,劉淑豔的女兒決定為媽媽劉淑豔辯護,可是法院不允許辯護,還阻止劉淑豔的兒女旁聽。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榆樹法院對劉淑豔非法庭審。庭審那天,劉淑豔的兒女被攔在法庭外面。劉淑豔的女兒和兒子,一人手裏舉著親屬證明,一人手裏舉著辯護書,在榆樹法院外面為母親鳴冤,持續了一個多小時。

四月十一日下午四點鐘,榆樹法院再次非法開庭。法庭內只有法官張立國、訴訟代理人趙鐵騎、當事人劉淑豔和劉淑豔八十來歲的老母親、劉淑豔弟弟和一名親屬,還有一些法警。非法審判時,劉淑豔的弟弟說要上訴控告,這句話沒等說完,就被幾個法警強行推出法庭。

劉淑被非法判刑三年,整個過程僅僅用了七分鐘,就草草收場。劉淑豔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被長春中級檢察院、法院非法駁回。

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劉淑豔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八監區為了「轉化」劉淑豔,每日長時間強行逼迫她坐小板凳,不讓隨意購買生活用品。家人接見時電話有監控,不能與家人說出在裏面被迫害的情況。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劉淑豔在吉林省女子監獄絕食反迫害,遭受強行灌食、關小號等迫害。在奄奄一息的情況下,她被吉林省女子監獄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送往吉林省醫院。劉淑豔的女兒趕到醫院時,一看母親已經不行了,意識不清,脈搏跳動微弱,就剩一口氣了,劉淑豔女兒把她接回當地。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劉淑豔被迫害致死,時年六十一歲。

2、非法構陷法輪功學員王續春入冤獄

王續春,女,七十多歲,原榆樹市育民鄉供銷社職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上八點多鐘,王續春被榆樹市正陽派出所警察綁架(後來才知道,是榆樹法院張立國給正陽派出所施壓)。正陽派出所警察給法院辦案人張立國打電話說:「你要的人抓來了。」張立國急忙趕到派出所非法審訊。

王續春又去醫院做了體檢,血壓高達200多。之後王續春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王續春絕食反迫害,遭多次野蠻灌食迫害。之後,王續春被非法秘密開庭,被非法判刑四年。從家中被綁架到被非法判刑入獄,只有二十天。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那天零下30多度,王續春穿著單衣服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在吉林省女子監獄,王續春因不「轉化」,曾被罰站,被逼迫坐小板凳。到了就寢時間,不讓她睡覺,繼續站到暈倒,才停止罰站。由於長時間被罰站,王續春的腿和腳都腫的鞋襪都穿不進去。原本穿35號的鞋,那時38號鞋都穿不進去。她還被罰一個月不准洗臉、洗手、漱口、刷牙、洗腳、一個月不准洗澡等。

因長期坐小矮凳,王續春的小腹部位長出一個包塊,越長越大,疼痛,監獄不給治。最後王續春出氣都十分微弱,監獄才決定讓王續春出外診。

王續春九死一生,冤獄期滿。回家後,榆樹社保局非法停發了王續春的養老金,已領取的要全部扣回。王續春賴以生存的經濟來源被截斷,生存出現危機。

3、枉判法輪功學員李亞珍、李玉章、王秀英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法輪功學員李亞珍、李玉章、王秀英去八號新立屯七號村徐洪彥家的小賣店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李學文、王勝民、徐國才舉報。八號派出所副所長於濤等四人綁架了李玉章、李亞珍、王秀英,直接送到榆樹看守所非法關押。經過半年之後,案子轉到榆樹檢察院,然後轉到榆樹法院。李亞珍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李玉章被非法判刑三年,王秀英被非法判監外執行兩年半,緩刑三年。

榆樹市法院非法庭審法時,整個過程一小時十分鐘,興師動眾,戒備森嚴,不許律師辯護,不許家屬、法輪功學員旁聽。在庭審室裏,警察林立,陰森恐怖,每位法輪功學員只有兩位家屬旁聽,可是旁聽席位上卻坐了四十多人(都是他們內部安排的人)。庭審前,家屬還被庭審員張立國事先訊問對法輪功的認識,支持還是反對等等。

4、枉判法輪功學員趙宇晶、王玉蘭、李香雲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榆樹市五棵樹鎮法輪功學員趙宇晶、王玉蘭、李香雲去先峰鄉土窯村告訴世人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惡人構陷,遭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十天。後轉到看過所,又被公安局非法起訴到檢察院。後趙宇晶、王玉蘭被榆樹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三個月,勒索罰款一萬元。李秀雲後在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

5、枉判法輪功學員蔣萍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晚,法輪功學員蔣萍去鄉下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榆樹市弓棚鎮不明真相的人劫持,送往弓棚鎮派出所非法關押。二十七日被送往榆樹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早六點半鐘,榆樹市法院非法庭審蔣萍。當檢察院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時,法院法官問蔣萍是否認罪,蔣萍對公訴人和法官說:「煉法輪功者無罪,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的佛法。法輪大法弘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國家憲法明文規定信仰自由,公安部也明文規定十四種邪教根本就沒有法輪功。只有中共江澤民不讓煉,他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時說的法輪功是×教,他能代表憲法嗎?」據旁聽者說,當時在場的法官、檢察官都啞口無言、面面相覷。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早七點,榆樹市法院開庭宣判,蔣萍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三個月。

6、枉判法輪功學員任淑俠等四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榆樹市城發鄉法輪功學員任淑俠等四人去城發鄉李和村石塘屯講真相,被城發鄉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警察、治保的六、七個人去四位法輪功學員家非法搜查。任淑俠家被搜查得最仔細,連菜窖都翻了,影碟機的托盤都看了。當天晚上,他們將四位學員送榆樹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法輪功學員郭淑學等四人去大嶺鎮懷家鄉講法輪功真相,被懷家鄉滕信村村書記劉金龍惡意舉報,被大嶺鎮派出所警察王偉東、許建松非法抓捕,先送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後送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六點三十分,榆樹法院非法庭審任淑霞、郭淑學、李香雲。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清晨六點三十分,榆樹市法院對任淑霞、郭淑學、李香雲非法庭審,對每個學員的庭審時間只有三、四分鐘,整個過程只有十幾分鐘,就閃電收場。

主審法官是張立國,當主審法官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時,她們都喊:「我無罪!」但榆樹法院的不法人員置若罔聞。任淑俠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一萬;郭淑學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一萬;李香雲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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