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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四川成都武侯區法院院長於嘉川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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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與江氏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大法以來,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法院積極追隨中共迫害政策,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武侯區法院的多名法官執法犯法,非法對多名法輪功學員判刑。於嘉川作為成都市武侯區法院院長,負有重要責任。

二零一九年五月日,明慧網發布《通告》,美國政府將嚴格審核赴美簽證,對迫害人權及宗教的人、迫害法輪功的人,拒發簽證,拒絕入境。據評論,國際社會已從對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的呼籲,走向實質性的具體拒簽行動。原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法院院長於嘉川被舉報。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於嘉川
中文姓名拼音:YU,JIACHUAN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57年 02月11日
工作單位名稱:成都市武侯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退休
職務:原成都市武侯區法院院長
電話號碼:13908091999

二、部份迫害實例

1、罔顧事實,非法對鐘芳瓊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判刑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成都市武侯區法院在經歷了兩次「延期」後,最終對鐘芳瓊等九名法輪功學員及兩名家屬非法判刑。整個庭審過程都突顯中共惡法院的虛偽和流氓本性。

在兩次所謂「庭審」中,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都無法入內旁聽。十月十日開庭之前,律師再次向法院遞交要求家屬旁聽的書面申請,卻沒有得到任何答覆。

整個過程與其說是「開庭」,不如說是在演一場早已導好的戲,「審判長」眼睛一直迴避辯護律師,每當律師談及憲法、信仰、普世價值、法理本身及「刑法」三百條本身是否違反憲法,以及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是否危害社會構成犯罪時,武侯檢察院的三名「公訴人」苟仲謀、胡強、肖禮政三人特別是苟和胡就立即舉手以「律師所說與本案無關」為由打斷,「審判長」稅長冰順勢立即中止律師的辯護。

在第一次非法庭審時,鐘芳瓊當庭陳述曾在洗腦班遭受了嚴酷的刑訊逼供,並提供了一部份證據的來源──金花洗腦班的頭目劉曉康在鐘被毀容後曾給她拍過照,其辯護律師當庭要求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取證,並質問檢察方是否對如此逼供行為進行監督。但在第二次非法庭審時,院方竟稱:鐘芳瓊是「零口供」,不存在逼供問題,不許取證。

其他幾名法輪功學員也都陳述曾被嚴刑逼供,而與他們同時被非法批捕的周慧敏卻早已在看守所的定點醫院──萬和路青羊區醫院被迫害致死。律師們針對周慧敏的死因以及此案偵察過程普遍存在的嚴重刑訊逼供及超期羈押、非法拘禁等犯罪行為檢方是否進行過監督等問題提出質問,「審判長」均以各種理由搪塞和迴避。而在第一審開庭前,律師被要求走旁聽通道,律師曾被迫抗議。

最後,武侯法院罔顧事實,對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非法判刑。

2、非法對谷懷兵等七名法輪功學員判刑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武侯區法院對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谷懷兵被非法判刑七年;周亞平二年四個月;廖建甫兩年半;趙海平、王洪波、王建國、李小豔各三年。

非法庭審從早上九點開始一直到晚八點過才結束。七名法輪功學員當庭陳述自己遭受惡警的酷刑逼供;律師有理有據駁倒、推翻控方所有依據,當庭揭穿警察捏造的偽證。然而中共操控的所謂「主審法官」黃奕,仍強行對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非法庭審時家屬被禁止旁聽。由於法院的刁難,更多的家屬未能入庭,包括谷懷兵身患殘疾的父親和谷懷兵的兒子。

法庭上,律師都提出該案嚴重的程序違法,如,長達兩年多的嚴重的超期羈押等。幾名法輪功學員也指出,當時跳傘塔派出所警察在闖入公司綁架他們時,沒有出示任何手續、證件等。

法庭質證時,幾名法輪功學員幾乎都表示,自己受到了嚴重的酷刑逼供。谷懷兵說,被綁架後約半個月,也就是八月四日,他和廖建甫一起,被弄到簇橋一個沒有掛牌的地點。那裏有前後兩棟樓房,谷被關在後面那棟樓,廖被關在前面那棟樓。在那裏,第一天,谷懷兵被銬在鐵窗上,所謂「偵查人員」王鵬飛、萬里等不許其睡覺,睡覺就潑水、用棍子搗;第二天,惡警又將谷銬在鐵窗上,並打其胸口,說讓其嘗嘗國家專政機關的滋味。提外審的時間一共是四天,即八月四日至七日。另外幾人,廖建甫、王建國等也都描述了他們受到的類似的刑訊迫害。王建國陳述說,當時非法審訊他的人說:我們準備了二十多種酷刑等著你!

律師從專業角度揭穿偵查機關製造的偽證,如,跳傘塔派出所對幾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和對公司的搜查是在七月二十一日晚,但給出的搜查清單的日期卻是七月八日,也就是說,還沒有這個「案子」之前,搜查清單就已經準備好了。如此種種,正說明,這個「案子」,包括所有證據,都是人為製造出來的。

應律師要求,法庭對所謂「證據」質證,當庭播放被作為「證據」的光盤,但卻不敢依照正常程序在大屏幕上播放,只用一筆記本播放。除幾人能看到之外,更多人對內容無從知曉。但據知情人說,當時被質證的光盤根本播放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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