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珍,七十二歲,家住重慶市開州區雙河店社區。一九九八年,朱大珍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標準做個好人,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就為按真、善、忍做好人,而多次被迫害,被非法勞教和勞改、非法拘留、關押洗腦班等。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中午一點左右,八個警察闖入朱大珍家中,非法抄家,將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平板電腦等搶走,警察還搶走了她的五千元真相幣,還有一些真相資料、護身符、疫情期刊和其它單張的資料等等,這些都是她的私人財產。
朱大珍被綁架到文豐派出所,那裏,有一個很年輕的警察,對她瘋狂的大罵,反覆的大罵,罵得很難聽。朱大珍當時指了那牆上的四個大字(「嚴禁逼供」),在場的人都看到了,暗示那警察離開。他的名字不讓人看,就是承辦人的名字也不讓看,前面只寫一個姓,後面兩個名字畫的彎彎拐拐,模糊不清。
警察為了製造假證,將朱大珍非法關押到萬州地區醫院,做全身檢查,醫生問是甚麼人?承辦人說:「給老人檢查。」醫生問檢查費用,承辦人說:「自己給。」其他人看還以為他是朱大珍的後人。其實,這個警察是為了製造假證據。
在這過程中,朱大珍聽一個女警察說到「郭世春」的名字,正好承辦人朱大珍被綁架案的第一個就是郭(世春),後面兩個名字就看不清。第二個姓向,名字也看不清。
過後,警察強行朱大珍的小兒子繳納五千元「保證金」,在開州區公安局蓋有大紅印章決定書上註明「朱大珍等人利用邪教組織(註﹕共產黨才真正的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案,因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稍有人性的人都看的出,做賊的人心虛。擾亂社會,製造假證,毀滅眾生的是從上到下的掌權者及其指使的公安警察,給社會製造危險性的正是中共獨裁體制。
在這次所謂的筆錄上,朱大珍劃掉了「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在下面簽寫了「我不是信的邪教」,給檢察院的三張紙上簽了:「法輪功」。李姓警察問檢察官,她不簽名,她簽法輪功,那個檢察官是個女的,也還溫和。她說:「簽了就簽了嘛。」李警察再也沒有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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