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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香河縣李秀琴被劫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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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香河縣今年58歲的法輪功學員李秀琴女士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被綁架,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被枉判四年,並勒索罰款兩萬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被二審維持原判;在經歷整整一年五個月的看守所非法關押之後,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被劫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

李秀琴女士,香河縣淑陽鎮政府退休職工。當時,她渾身是病,胃病、神經性頭痛、痛經、鼻竇炎、氣管炎、血壓低、眩暈症、更為嚴重的是類風濕,全身所有的骨節都疼,去醫院根本就無法治癒。一九九八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以後,那些病真的是瞬間不翼而飛,心性提高,身體輕鬆,幹起工作來也得心應手,二十餘年不用打針吃藥。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逾二十年的迫害中,李秀琴也多次遭到綁架、洗腦、抄家等迫害。

李秀琴多次遭受嚴酷迫害

二零零三年春天,淑陽派出所所長劉國東帶一個警察,把李秀琴的丈夫劫持到派出所,被非法拘留了一個月;被公安局國保大隊張子來勒索了六百元錢,看守所勒索了五百元錢,一條上等的軍用皮帶被警察勒索,一個精緻的小鑰匙鏈都被警察偷走。丈夫被劫持的當晚,孩子哇哇大哭,李秀琴徹夜未眠。

二零零五、零六年間,廊坊市及縣610懷疑李秀琴修煉大法,遂命令單位對她實施監控,主管領導田義隨時掌握她的行蹤,並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份,在李秀琴還未滿45週歲時即下令提前離崗。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李秀琴家中突然闖入一群人,公安國保大隊副隊長王修海發號施令,進門即將李秀琴控制,隨即非法搜查。因她不配合,他們打電話叫來一王姓副局長,幾名特警及警車數輛。李秀琴被三名彪形大漢控制,其中,兩特警扭住她的胳膊,一特警在後面用力扽住她的頭髮,扽的她張不開嘴,發不出聲,把她從五樓拖到樓下。拖的過程中,他們故意將李秀琴撞倒在樓梯間,倒栽蔥俯臥於樓梯上,導致兩肋及胸部多處挫傷,兩腳崴傷。

中共酷刑示意圖:拖拽
中共酷刑示意圖:拖拽

李秀琴被綁架到派出所,下午臨近下班時,國保大隊曹軍英領頭將李秀琴劫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被強迫幹活,糊稻香村糕點紙袋,每天要糊夠一定數量。一星期後,李秀琴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廊坊洗腦班」。

「廊坊洗腦班」設立在廊坊市拘留所院內二樓,封閉嚴密。綁架到這裏的法輪功學員每天強行洗腦,侮辱、誹謗大法師父,是他們每天的課程。李秀琴被非法拘禁在這裏長達兩個半月,遭受了嚴重的精神控制及洗腦,強行逼供:威脅恐嚇、設圈套欺騙、陷害和強迫違心供認或提供敏感信息,如不供述就威脅勞教等等。

此次被非法抄搶的物品及現金:大法書籍若干本、光盤若干、筆記本和台式電腦各一台、手機兩部、音箱、MP3三個、U盤數個、現金幾百元等等,價值一萬多元。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五點半,李秀琴正在家裏準備做飯,感覺有人開門鎖,瞬間四名特警闖進來,上來就給她戴上手銬,國保大隊副隊長曹軍英、教導員池海泉、協警小劉跟進,不出示任何證件,七人在她家隨意亂翻。

隨後,李秀琴被綁架到縣特警支隊,第二天即被劫持到「廊坊洗腦班」。在洗腦班,遭到猶大李月青的羞辱毆打,致使右臂肌肉嚴重拉傷,右肋疼痛不止。如前所述,實施精神控制、非法拘禁達一月之久。李秀琴丈夫李連弟同時被劫持到洗腦班,遭受了兩個多月的精神控制、非法拘禁。回家後再次被縣國保大隊劫持,於當晚向家人敲詐勒索三萬元,如不交三萬就直接勞教二年。

李秀琴的兒子在上次的恐怖陰影尚未散盡之時,再次蒙上父母雙雙被綁架的恐怖情形,孩子剛上大學一個多月,隻身一人回到家中,想求親朋救出父母,然而,親朋的無奈、冷漠、歧視,再加上歷數父母的「罪狀」,讓孩子徹底失望。

二零一三年八月六日下午五點三十分左右,在老魚市路口,一輛巡警金杯車上載數名警察,其中三人下車,攔住李秀琴的去路進行非法搜查。

被綁架構陷、枉判四年

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上午約十點,李秀琴在香河城內批發市場被由楊永利、張國直接參與指揮的香河國保、派出所警察及特警綁架。隨後,李秀琴家中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被抄搶,家裏多個儲蓄卡及大量現金被搶劫。抄家的同時,她丈夫也被綁架,經過多個小時的威脅恐嚇之後,才被放回家。

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李秀琴被香河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十一月初,李秀琴被構陷的案件已經移交到香河縣檢察院。李秀琴被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三河市看守所,被逼迫做奴工,每天五點半起床,跟其他刑事犯一起製作供死人用的花圈。做插花,搓花瓣時滿屋子灰塵,很嗆人;疊元寶、金條,手上沾滿黃色粉末,洗也洗不掉,刺激性味道非常濃烈。沒活幹的時候就坐板,上身筆直、一動不動的,一坐就是幾個小時,有的人臀部都坐爛了。

據悉,李秀琴的家人曾給她聘請了律師,律師受到來自官方的很大壓力,被逼迫退出代理,不得不更換律師。

二零一九年四月,李秀琴遭到非法庭審;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被一審枉法冤判四年,並勒索罰款兩萬元,李秀琴不服判決,決定上訴。

二審主管法官、廊坊中院刑二庭庭長李淑芬,置事實和法律於不顧,不聽取、不採納律師的正當意見,不開庭審理,一意孤行,黑箱作業,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偷偷宣布維持原判,並未按法定程序將終審判決書送達家屬和律師。

廊坊中院李淑芬多次對上訴的法輪功學員維持原判

廊坊市中級法院刑二庭是審理轄區內上訴案的法庭,李淑芬自二零一七年初接任刑二庭庭長以後,三年來,為了迎合上級,罔顧事實與法律,作為法輪功學員被枉法污判案的主審法官,親手將法輪功學員巢冬梅、荊連珍、鬱兆霞、王建華、孔祥蓮、李秀琴等非法維持原判。期間,多位律師與其溝通或遞交法律文書,講明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不違反,更不構成犯罪,冤判法輪功學員既沒有事實依據也沒有法律依據。李淑芬表面也認真聽,但實際上繼續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密令。

李淑芬明知庭審沒有法律根據、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被破壞實施、沒有受害者、沒有犯罪證據,明知法輪功學員的無辜,卻濫用職權、故意製造冤獄,對上述六人非法維持原判,罪責難逃。即使按中共的現行法律,李淑芬涉嫌犯有:憑空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罪;涉嫌瀆職罪、濫用職權罪、干涉他人信仰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等諸多罪行。

1、廊坊孔祥蓮被冤判兩年 李淑芬維持原判

法輪功學員孔祥蓮,女,65歲,家住廊坊運通家園。二零一六年底在王寨早市向人發送明慧台曆時,被不明真相的陳某某惡告,被綁架到廊坊東方派出所。因身體檢查不合格,被「取保候審」放回家。東方派出所警察多次到老人家中騷擾,沒見到人,他們就上網通緝。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東方派出所的警察李輝等人又上門騷擾,見孔祥蓮在家,就將她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被構陷到檢察院時,曾因證據不足而退案。後來,東方派出所警察拼湊證據,將所謂的案子移交安次區法院,同年九月十二日法院非法開庭。律師為孔祥蓮做了無罪辯護。律師從法律的角度上闡述了信仰無罪、發放台曆、擁有真相幣都構不成犯罪。公訴人對律師的辯護無言以對,最後宣告休庭。

孔祥蓮被安次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罰金一千。當她拿到判決書時驚訝地發現,抄家時本來沒有的東西都出現了,純粹是造假,於是向廊坊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廊坊中院李淑芬是二審主管法官,李淑芬罔顧事實與法律,黑箱作業,沒有開庭,草草結案,維持原判。

2、鬱兆霞、荊連珍被枉法重判 李淑芬維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下午,法輪功學員鬱兆霞和妯娌姐姐王建華到荊連珍家串門聊天,香河縣政法委、610、公安國保及安平鎮政府工作人員以「走訪」為名,強行入室荊連珍家,野蠻抓走三位女士,進而對三位女士的家庭進行非法查抄。


法輪功學員鬱兆霞
法輪功學員鬱兆霞
法輪功學員荊連珍
法輪功學員荊連珍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香河縣法院對鬱兆霞、荊連珍、王建華非法庭審。合議庭人員是:審判長周曉明,陪審員劉興海、高建大,書記員馬靜;檢察院公訴方為檢察員王穎,助理檢察員王志佳。香河縣法院黑箱作業,就連公開宣判的形式都沒有走,趕時間在二零一七年底、僅僅十幾天內,草草結案,枉判王建華十個月,荊連珍三年,鬱兆霞八年,同時被分別處以三千、六千、一萬的罰金。鬱兆霞向廊坊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主管法官李淑芬,置事實和法律於不顧,對律師的辯護意見拒絕採納,並未開庭審理,非法維持一審法院的枉法裁判,也沒有按照法定程序向律師和家屬送達終審判決書。

3、巢冬梅被構陷被非法批捕、被釋放,再次被抓、被枉法冤判,上訴維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法輪功學員巢冬梅去開發區講真相,被人舉報,被廊坊市開發區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十二月十六日,被開發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開發區分局因採取強制措施不當釋放了巢冬梅。後來開發區分局國保要求巢冬梅辦理取保候審手續,被巢冬梅拒絕。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巢冬梅和朋友隨團去旅遊,在途中查身份證被扣留,被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送往廊坊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星期後的八月三日,開發區檢察院對巢冬梅非法批捕;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開發區法院對巢冬梅非法庭審,巢冬梅家人全部到庭旁聽。上午九點四十分左右庭審開始,律師做了無罪辯護,從法律角度闡述了修煉法輪功的合法性,對公訴人的指控逐條進行了駁斥。整個過程律師的辯護有理有據,語氣平和,未受干擾。巢冬梅本人表示修煉法輪功沒錯。

後來,巢冬梅被開發區法院冤判九個月,巢冬梅上訴至廊坊市中級法院。廊坊市中級法院刑二庭並未開庭審理,刑二庭庭長李淑芬匆匆忙忙維持原判。

在李淑芬到刑二庭之前,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立軍、曹召會、陳玲梅、王佔青、馬維山、文傑、康景泰上訴,非法維持原判。

中共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基礎,所有被非法審判的法輪功學員都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中共千篇一律的使用刑法三百條第一款「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法輪功學員判刑,但從來都不證明哪一條法律的實施被破壞了。法官是知道的,因此所有判刑都是出於政治原因而不是法律。

法官必須對非法判刑及其後果承擔責任。希望香河、廊坊乃至所有的公檢法人員守住良知,對迫害政策不予配合、執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前往西方國家定居、學習、旅遊或經商之路。尚未作惡者,請潔身自好、切勿作惡;已經作惡者,需立即改邪歸正、將功補過。真心希望像張國、楊永利、曹軍英、李淑芬等等一樣的公檢法司人員,儘快明白善惡有報的天理,不再參與迫害,將功補過,善待大法、善待修煉人。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給自己留下真正的退路。


相關單位及主要負責人:

廊坊中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主管刑庭副院長:趙桂忠13603168165

廊坊中院刑二庭人員:

'刑二庭庭長──李淑芬'
刑二庭庭長──李淑芬
李淑芬(Li,SHufen),女,出生日期:一九六八年三月四日;工作單位名稱: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職務:刑二庭庭長;手機13833608391。李淑芬身份證號碼130603196803040961
丈夫周植建,出生日期:一九六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工作單位:中國建設銀行廊坊分行;兒子周博軒,出生日期:一九九四年七月九日。

二庭副庭長──徐兵
副庭長徐 兵,四十五歲,13473668855,辦2609169;妻子吳丹,四十二歲,在廊坊市公安局工作,家住廣陽區新源道街道六景社區。

刑二庭副庭長──陳克祥
副庭長陳克祥,13582771719,辦2609170

刑二庭──張建華
法官張建華,辦2609171

刑二庭副庭長──李吉忠
副庭長李吉忠,13785668568,辦2609169

刑二庭──陳其虎
法官陳其虎,五十七歲,辦2609170;妻子楊立英,五十七歲,在廊坊建設局上班。

刑二庭──馮學軍
法官馮學軍,五十歲,辦2609171;妻子楊豔萍,四十九歲,在廊坊市建設局上班。

刑二庭──劉國民
法官劉國民,辦2609172

刑二庭──杜偉
法官杜 偉,四十二歲,辦2609172;妻子:張海軍,中國聯通廊坊分公司(銀河北路)上班。

香河縣公安局局長吳海斌 o 13903163789

副局長:王建華13903261219(主管國保)、李長海
'李長海'
李長海

(參與指揮綁架李秀琴)13803168099、馮向東 13803161599 、肖廣平手機13703260538

香河縣法院院長劉君 13903163558

香河縣法院主管刑庭副院長:侯東祥18533638326

香河縣檢察院檢察長劉振華

副檢察長丁福才13483607666、張金路 18632698826、曹宏豔(遭報累及兒子喪命)13785659088

香河縣610主任聞明霞18631611165 18631699339,聞明霞丈夫 李志良18531655528

香河縣防範辦副主任 張國13931652277;

姓名:張國,Zhang,Guo,男
出生日期:1978年 1月 7日,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已備存)
工作單位: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縣委防範辦(又稱「610」)
職務:副主任
家庭住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
妻子:孫雅娟,出生日期:1980年3月15日,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已備存)
子女姓名:張(孫)騫顥,出生日期:2004年10月17日,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已備存)

香河縣縣委綜治辦主任 戴金奎13513163260宅0316-8581078

香河縣國保大隊:大隊長 楊永利 13503266006警號078286
姓名:楊永利,Yang,Yongli,男
出生日期:1967年 03月16日,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已備存)
出生地:香河縣劉宋鎮慶功台村
工作單位: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公安局
職務:國保大隊隊長
家庭住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
女兒姓名:楊雪喬,出生日期:1992年9月16日,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已備存)

副大隊長:曹軍英 13582785548警號078546
姓名:曹軍英,Cao,Junying,女
出生日期:1976年 2月 14日
出生地:香河縣劉宋鎮慶功台村
工作單位名稱: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公安局
職務:國保大隊副隊長
曹軍英父親曹家驥
女兒姓名:周山莉,出生日期:1997年 11月 16日

指導員:池海泉 13831655099 香河縣淑陽鎮後小屯村人
姓名:池海泉,Chi,Haiquan
出生日期:1976年 11月 27日,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已備存)
出生地:香河縣淑陽鎮後小屯村
工作單位:河北省香河縣公安局
職務:國保大隊指導員
家庭住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
妻子姓名:張志榮。出生日期:1977年 11月 12日,身份證號碼:(明慧網已備存)

國保大隊警察 劉建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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