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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譚鳳英被秘密判刑四年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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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最近,經確認,法輪功學員譚鳳英被長春汽開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現在她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至於甚麼時間被抓、被枉判的情況,家屬完全沒被告知。

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上午,長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和長春四聯大街派出所一夥警察闖進長春汽車廠譚鳳英家,非法抄家。因抄家時,譚鳳英沒在家,所以當時她本人沒有被抓。

後來,有朋友打電話給譚鳳英的兒子(未修煉法輪功)聯繫,她兒子誤以為他媽在南方親屬家。

然而,幾經確認,譚鳳英已被長春汽開區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四年,正在吉林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目前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抓捕、起訴、審理和判決,完全是非法的,見不得人的,不敢公開的。而公檢法司四家是法律實施部門,是執法部門。其在實施法律過程中,不依法辦事,徇私枉法,大肆公開破壞法律實施。

長春市汽開區法院更是黑箱作業,在構陷和判決法輪功學員譚鳳英的過程中,完全侵犯譚鳳英的合法權益,連她的兒子都被蒙在鼓裏。

近日,吉林省扶余市法輪功學員劉慶,在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庭審後兩天,被冤判十一年,也是從法院內部得知,而扶余市法院到現在也沒有通知家屬,全是黑箱秘密操作。

中共的法律不過是鎮壓老百姓的工具、愚弄百姓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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