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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岫岩縣王世賢被瀋陽大北監獄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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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鞍山市岫岩縣法輪功學員王世賢年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八年二月初,在瀋陽大北監獄被迫害死後送回家,草草下葬,至今具體死因不明,情況待查。

王世賢,男,七十歲,鞍山市岫岩縣龍潭鄉龍潭村人,三個女兒都已成家,生活在外地,都比較遠,只有他自己一個人生活在家。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半夜一點左右,王世賢與龍潭鎮法輪功學員姜漢桐、王國言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龍潭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到岫岩縣看守所。王世賢家裏的地也沒人管理和耕種。

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岫岩縣法院非法庭審三位法輪功學員。姜漢桐家屬聘請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要求釋放。律師強烈指出:由岫岩縣公安局對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取證過程完全屬於自偵自簽(取證、簽證完全由公安局完成),不合乎法律規定,不能成為所謂的「證據」;在三位法輪功學員家搜出的法輪功書籍,還有真相光盤、小冊子,其內容都是教人向善、救人為目的的,絕對不會對社會和他人造成任何傷害和損失,更沒有構成強加的罪名,指控是不合法的。

張律師還講法輪功學員以「真善忍」為標準做好人沒有錯。整個庭審過程中,律師的辯護誠懇、理智、公允、嚴謹,言語鏗鏘有力。在法庭辯論中,公訴人表現出無言以對。

但是岫岩縣法院有法不依,罔顧事實,繼續執行江澤民集團的迫害指令,不通知律師、家屬,對三位七旬老人秘密宣布非法刑期,王世賢被非法判刑七年,姜漢桐五年,王國岩三年。

王世賢被劫持到瀋陽大北監獄。二零一八年二月初,在監獄被迫害死後送回家,因其只有三個生活在外地的女兒,沒有能力追究死因,遺體被送回家後,草草下葬,至今王世賢的死因不明,具體情況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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