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會傑,女,聊城市東阿縣銅城鎮宋樓村人,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隨著不斷修心,以往的鬱悶、怨恨、氣憤等等不良情緒逐漸改善,不僅身體健康了,心情也經常處於輕鬆愉悅的狀態,簡直是變了一個人。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開始後,王會傑堅信法輪大法是正確的,不放棄信仰。二零零零年她曾被警察蔡謙幾番毒打,先打爛了一把尺子,又打爛了兩把掃帚,王會傑在床上趴了三天不能動,多日不能活動。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晚九點左右,王會傑在東阿縣魚山鎮南田村發放講真相救人的資料時被魚山鎮派出所人員綁架,第二天,警察在家非法抄走了部份法輪大法書籍和部份救人的真相資料。
六月二十三日王會傑被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聊城市看守所。
在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二)王會傑被非法開庭。
近日獲悉,王會傑被非法判刑一年。
主審法官 張學禹 手 機13969509918
東阿縣國保科科長 趙 勇 手 機13963012117 宅電:0635-3285179
東阿縣檢察院公訴人:胥雷。
法院電話0635-3292767
檢察院電話0635-326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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