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營救文章的語言表述上的思考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之前在與一位多次為大法弟子辯護、經驗豐富的律師交流時,聽到了一些律師反饋的、關於有些通訊員同修在向明慧網發文章、整理被抓大法學員信息時,語言表述不恰當之處。聽到之後,覺的應該與大家交流一下,綜合律師的建議,結合自己層次所悟,希望可以給經常參與營救、向明慧網發稿的同修們一些參考,讓相關的語言表述更為嚴謹,更好的營救同修、救度眾生。

一、注意對於同修「個人物品」的相關描述

往往身邊有同修被非法抓捕、非法抄家時,一般當地知情的同修在了解清楚相關經過後,都會第一時間發明慧,曝光邪惡、讓全世界關注到,及時有效的讓參與營救的各方力量動員起來,這很好。但是有些通訊員在描述具體「個人物品」、同修在救眾生中做了「具體項目」時,描述太為詳盡了,這恐怕有些不妥。

例如,某某同修被抄家,在家中搜出大法書籍多少本,真相資料多少本,真相光盤多少張,真相幣多少張等等,精確到具體份數。其實凡此種種,都是大法弟子的私人物品。無論是書籍、電腦、打印機,還是光盤、真相資料、真相幣,都屬於個人財物,屬公民合法的個人財產,並不是所謂惡人構陷大法弟子的證據。真相幣就是人民幣,屬於個人財物,可以說「警察還搜走了部份私人物品和××元現金」。

因為我們都知道,這個網站不止是大法弟子看,那些參與迫害的人,同樣天天盯著明慧網,看自己有沒有上榜,自己做得壞事有沒有被公開;執迷不悔的邪惡狂徒,也在其中搜羅著他們想要的所謂「證據」。如果我們說的十分詳細,那麼就可能令同修、令律師、甚至某些不想參與迫害的警察陷於一種尷尬的境地。一方面,通訊員了解的信息也並不一定是最精準的,如果本沒有的事情寫進去,反而給同修和律師添麻煩;另一方面,那些身不由己、不想參與迫害的警察,他們非常的可憐。雖然想低調處理,在上報材料時說沒搜到東西,或者搜到的東西只有幾份。但如果我們的同修寫文章時,把詳盡的信息都寫出來了,別有用心的邪惡上級又想大做文章,那這些下面的警察該怎麼辦呢?想守住良知不做壞事,卻又想保住飯碗,迫於上級壓力,他們就會變的很為難。所以為了同修、為了那些可憐的眾生不對大法犯錯,希望大家在類似的語言表述上要多斟酌,甚麼該寫甚麼不寫,要多考慮下。

二、寫文章注意對律師的保護,辭藻不需華麗但要力求真實

律師也給我們講了些她自己遇到的、因通訊員的文章發表到明慧後,610和相關司法局來找麻煩的事情。其中有兩點我覺的應該引起重視。首先是注意律師的信息保護,在營救紀實的報導中,如涉及律師的部份,應該提前和律師溝通,充份尊重律師意見,哪些可以說哪些不要說應與律師商量。如果因為我們的一些不嚴謹和信息洩露,讓律師處境艱難,反而給營救增加了阻力。因為大陸情況特殊,大家出於為他人考慮的角度,也要保護好律師。

第二點,文章要力求真實。大法弟子本來就是修「真、善、忍」的,那麼我們做甚麼事都要符合這個宇宙特性。在寫相關營救紀實的文章中,「真」就是力求還原事實經過,不要過度渲染和運用華美的辭藻去修飾。即便在營救的過程中出現神奇的事情,但作為大法弟子,我們還是應該端正心態、不為所動,在表述上真實嚴謹就好。切勿誇大事實的渲染律師的正義言行,也切勿憑著自己的感情色彩,在語言上特別濃墨重彩的寫相關職能部門如何百般刁難。有時候,這些人處於公檢法司的位置也很為難,他們有些人也不願參與迫害,有時也會各個部門扯皮、互相推諉,不想管大法學員的案子。他們也只是依照程序辦事,並非有意為難律師和相關家屬。所以,一旦我們自己不慈悲了,把那種對立的情緒溶入到文章中去,就影響了我們救度眾生的效果。事後律師看到這樣的報導也蠻尷尬,覺的大法弟子表述的有點過;另一邊公檢法司辦案人員、管控律師的職能部門看到後也會憤憤不平,也會以這些文章中報導的事情為由頭,刁難律師和相關家屬。黨文化喜歡故意誇大其詞、文不符實,我們大法弟子千萬要注意。

層次有限,不足之處,希望同修批評指正。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4/對營救文章的語言表述上的思考-350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