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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王美新、王桂花夫婦被秘密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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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法輪功學員王美新、王桂花夫婦大約在2016年11月被大慶龍鳳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並分別送到呼蘭監獄和哈爾濱女子監獄。

大約在2015年10月的一天,王桂花在一輛警車上放了一本法輪功真相小冊子,被車裏的警察非法抓捕,警察帶著她家鑰匙到她家非法抄家,當時王美新正在家裏打印資料。

夫妻二人被非法關在大慶看守所一個月,家人花了一萬元錢,才把他們取保候審放回。

一年後,大慶龍鳳法院又要挾他們的子女,把他們關起來,並大約在2016年11月,連他們的子女都未通知,就把他們非法秘密判刑,王美新(69歲)4年、王桂花(68歲)5年,並在年前把他們送進監獄,王美新被送到呼蘭監獄,王桂花被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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