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新賓縣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兩人已上訴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鄧玉清、張國友、張富春、閆廣玲,因依法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被吉林省通化市通化縣法院非法判刑。

目前,鄧玉清、張國友已上訴。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兩位法輪功學員的代理律師將上訴狀遞交到通化縣法院,法官於洋已受理。

通化縣公檢法違法製造冤案

由於遼寧撫順市新賓縣郵政局違法阻止郵寄訴江控告信,並通知下面各鄉鎮郵政局不許給郵寄訴狀,新賓縣新賓鎮法輪功學員鄧玉清、張國友、張富春、閆廣玲、郭慶鳳、王翠蓮、孫秀珍等七人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到附近的吉林省通化市通化縣三棵榆樹鎮郵局郵寄訴江狀,被郵局工作人員董俊琳、孫立彬惡告。三棵榆樹派出所的四名警察把七位學員綁架到三棵榆樹派出所。

之後通化縣國保大隊長王義冠帶著國保的警察到三棵榆樹派出所,單獨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訊問。訊問期間,有的警察拍桌子、恐嚇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通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丁姓副隊長等帶領幾名警察,在新賓一女警的帶領下,對以上幾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

同日下午,七名法輪功學員在三棵榆樹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宿後,被通化縣國保大隊刑事拘留,非法關押到通化市看守所。

郭慶鳳絕食六天,抗議通化縣公安局的非法關押。

在被非法關押十天後,孫秀珍、郭慶鳳、王翠蓮的家屬被通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義冠各勒索一萬元,並強制寫保證後,三人取保候審回家。

鄧玉清家屬聘請了北京律師蘭志學,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蘭律師到通化市看守所會見了鄧玉清。之後向通化縣國保大隊遞交了《要求依法撤銷案件律師意見書》。吉林省司法廳隨後找北京市司法廳,北京市司法廳到律師所在事務所找到辯護律師,不讓蘭律師給鄧玉清辯護。如果律師再到吉林省公安局看守所見鄧玉清,得經過吉林省司法廳批示。幾個司法部門聯合違法辦案,使得律師無法參與辯護。

鄧玉清的家人到通化縣法院要求無罪釋放鄧玉清和張富春,但通化縣法院工作人員稱:得等《刑法》修改的司法解釋。

七月十七日,張國友、閆廣玲被通化縣公安局勒索一萬元後取保候審回家。

七月十八日鄧玉清、張富春被非法逮捕;九月三十日,張國友、閆廣玲被通化縣檢察院取保候審。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通化縣檢察院檢察員王俊達、任強向通化縣法院違法公訴張富春、鄧玉清、張國友、閆廣玲。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通化縣法院非法開庭。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通化縣法院下達[2015通刑初字第171號]判決書,違法枉判張富春三年半,鄧玉清、張國友、閆廣玲各三年徒刑。審判長:於洋,審判員:蔡宏超,人民陪審員:姜雪松,書記員:趙金悅。

三月三十一日,被非法關押的學員接到判決。取保候審在家的張國友和閆廣玲目前被重新非法關押到通化市看守所。

通化市看守所阻止上訴

為阻止幾位學員上訴,通化市看守所獄警誘騙張國友寫下「服從判決,不上訴」的字據。當張國友清醒後,索要這份違法文字時,通化市看守所耍盡無賴不退還。張國友的判決書也莫名的「失蹤」。為維護上訴權,為了反迫害,張國友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開始絕食。

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經歷

鄧玉清,二零零八年三月被撫順勞教委非法勞教一年。

張國友,二零零二年六月被撫順勞教委非法勞教三年。

張富春,二零一二年八月被新賓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閆廣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被拘留十五日,罰款一千。

審判江澤民,歷史的必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中共頭目江澤民悍然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這場反人類的暴行一直延續到今年,已經持續了十六年。

江澤民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發貪殘,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全國第一起控告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控告人是北京的王傑,和香港的朱柯明。僅僅因為控告江澤民,朱柯明被枉判了五年,而王傑則被迫害致死。

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發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通告後,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發起了控告江澤民的大潮,目前已有二十多萬法輪功修煉者和家人把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寄給中國最高檢察院、法院,要求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對江澤民提出公訴,把這個首惡繩之以法。控告人中,有一部份是至親被迫害致死,有的甚至是多位親人被迫害致死,十六年來他們承受的巨大痛苦鮮為人知……

「舉報江澤民聯署行動」共獲得台灣、韓國、日本、港澳、馬來西亞、印尼及新加坡等七個亞洲國家與地區一百二十多萬民眾熱烈響應。

由於網絡封鎖和信息傳輸的不便,實際數字不止於此。

在大陸許多善良人在了解了法輪功真相之後,不懼共產邪黨的紅色恐怖,也紛紛表示聲援起訴江澤民。

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中共迫害法輪功本身就是違法的,借用法律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更是違法。近一年的訴江大潮,使一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人員和警察們認清了大局,明白了真相,生出了善念,從此不再參與迫害,並且退出了中共的邪黨組織,為自己的生命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僅二零一六年三月,明慧網就報導了多例法官覺醒的案例:天津東麗區法院違法審判法輪功學員周向陽、李珊珊後,遭到家人和律師的控告,法院不得不作出重新審判的決定;寧夏吳忠市利通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將迫害訴江法輪功學員高建平、吳金蘭、衛寧菊等人的所謂「案子」提交到檢察院,但兩次都被檢察院打回;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張金升。面對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與當庭播放的法輪功真相光盤,當法官問公訴人:「公訴人,你還有甚麼話說嗎?」公訴人回答:「沒話可說,希望從輕發落」;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法院第三次對法輪功學員蔡素平女士開庭,律師再次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最後法官宣 讀所謂「判決書」,判八個月;然後通知蔡素平的丈夫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回家,幾乎是當庭釋放;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晚七點多,山西省侯馬市法輪功學員李美玲在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檢察院將她非法批捕,案子到了法院,法院不管,退回檢察院。檢察院又問司法局,司法局也不管。於是檢察院將案卷退回公安局。這時李美玲已經被非法關押半年,公安局只好辦成將李美玲拘役半年。李美玲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回家……

這一切都說明: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正在被制止當中,中共的迫害已經到了隨時被終止的地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幕後人員都在紛紛為自己留後路,面對法輪功,法院、法官在重新衡量。奉勸通化市、通化縣的公檢法部門,不要為了一時的利益,不看局勢,至今還站在正義的對立面,扮演著人所不齒的歷史丑角,最終成為陪葬品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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