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佳木斯市王軍遭受的迫害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佳木斯市四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王軍,三次遭綁架、勒索迫害,其中一次被軟硬兼施逼迫做所謂「內線」,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下面是王軍自述他被迫害事實:

(一)二次遭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去北京上訪,被劫持回佳木斯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勒索金錢之後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我將孩子送到幼兒園後,正準備去一位朋友家小坐,當我途經佳木斯市永安派出所附近的紫雲波浴池時,被一名正準備去浴池洗澡的警察看見後,就在我身後窮追不捨,一直跟蹤尾隨到一居民住宅小區。幾年來,被中共邪黨指使和操控的惡人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所使用的陰邪手段,我非常了解,這不由得引起了我的警覺。

為了不給別人增添不必要的麻煩,我只好從小區中折身而出,繞道至沿江早市,這時我發現身後跟蹤我的著裝警察越來越多,還跟上來了一輛佳木斯市永安派出所的警用麵包車。在沿江早市的魚市路口處(佳木斯市糧食局附近),永安派出所的惡警們圍了上來,在早市上熙熙攘攘的人群的眾目睽睽之下,惡人們強行脫去了我的鞋並抽出了我的腰帶,並用腰帶勒住了我的脖子。

在惡人施暴的過程中,我喊出了發自肺腑的聲音:「法輪大法好!」當人群中有明白真相的正義之士質問警察為甚麼要抓煉法輪功的好人時,惡人們竟一邊用腰帶狠狠的勒著我的脖子令我幾近窒息,根本就無法出聲,一邊卻心虛的狡辯道:「誰說他是煉法輪功的?他要敢說他是煉法輪功的,我們現在就放了他。他是拎包的小偷,他已經在早市上拎(註﹕此指偷盜)過很多包了……」隨後這伙惡徒將我連拖帶拽的強行塞入警車,揚長而去。

據說,第二天,這伙惡人又出現在早市,當有人認出他們,並向他們打聽我的被抓原因時,他們還在撒謊說我根本就不是煉法輪功的,並一口咬定我就是他們一直在尋找的拎包的小偷。由此可見,他們對法輪功的迫害自知理虧,不再敢到處聲張,已經是偷偷摸摸的在進行了。

這群惡警將我綁架到了佳木斯市永安派出所,非法扣押了我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電腦兩台、小靈通電話一部、U盤一個、機動車駕駛證、上崗證各一本及人民幣六十多元。他們還先後找來了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主抓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佳木斯市公安局直屬國保大隊的陳萬友等人,他們強制我在拘留證上按了手印。隨後他們將我非法關押到佳木斯市看守所。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剛一到看守所,那裏的犯人就扒光我的衣服給我沖了兩盆涼水,美其名曰「洗涼水澡」。我先後被永安派出所所長、佳木斯市公安局直屬國保大隊的陳萬友和張東輝、佳木斯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一年輕支隊長及佳木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其他人員非法提審了三、四次。惡徒們軟硬兼施,一會兒威脅和恐嚇我判刑十幾年、胡說我的妻子肯定不會等我那麼長時間,一會兒又以我的女兒太小、妻兒需要照料等偽善的方式試圖來引誘。

(二)逼迫做「內線」

在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九月二十七日早八、九點鐘左右,張東輝和另外一個惡警將穿著拖鞋的我拉到佳木斯市警官學校的警犬隊(即狗圈)非法進行提外審。他們將我銬在老虎凳上,逼迫我說出與我有聯繫的其他法輪功學員,被我拒絕。後來,陳萬友來了,他還領來了一個據說是家住在佳木斯郊區的猶大灌輸邪說。張東輝見我不為猶大的邪說所動,衝著銬在老虎凳上的我上前就是兩巴掌,還狠狠的掐我的人中部位。他們還威脅我說如果再不「交代」,就要去找根繩子把他吊起來,或扔到狗圈裏餵警犬,或扒光衣服扔到外面的狗圈裏凍。佳木斯市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輪功的局長、佳木斯公安局國保支隊政委趙毅等一行十餘人隨後也陸陸續續的趕到了。在邪黨惡徒們偽善、誘騙和恐嚇等方式的壓力下,我做出了違背自己良心的事,出賣了與我有聯繫的幾名同修。

惡徒並不肯就此善罷甘休,還逼迫我答應以後要為他們「做事」,即做他們的內線,並叫囂著要將法輪功學員「一網打盡」。由張東輝執筆「編寫」的提外審筆錄上,他們逼迫我在上面簽字。在所謂的筆錄上,他們還替我做出了跟中共邪黨「保持一致」之類的承諾,還一再叮囑我不要將此事告訴任何人。

當天夜裏十一點多鐘,穿著拖鞋被非法提外審審了一整天,已經飢寒交迫的我又被送回到看守所。由於在邪惡的迫害下出賣了同修,我在悔恨和自責中切實的感受到了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的痛苦。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張東輝與另一名警察就在鶴崗被惡警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商錫平一事又對我進行了非法提審。九月三十日下午,陳萬友、張東輝來到看守所要求我在為他們繼續做事的所謂保證書上簽字後,又將我拉到佳木斯百貨大樓附近的「花樣年華」攝影樓進行拍照用以存檔備案。接著又將我拉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去見局長。最後讓我對外就說自己因患「乙肝」是以保外就醫的形式回來的,企圖以此來迷惑和騙取其他法輪功學員的信任。陳萬友還要求我在十月三日與其再「見面」。

中共邪黨惡徒們並沒有忘記敲詐勒索我的家人。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下午二點多鐘,我的岳母接到公安局打去的電話,說是我病的很嚴重,他們準備放人,要求家人帶著五千─七千元的「擔保金」去取人。我的岳母接到消息後,由於盼人心切,就趕緊到鄰居那裏東挪西借,勉強湊到了一千五百元錢。岳母和我妻子帶著錢趕到了佳木斯市公安局。可她們一直等到晚六點多鐘,才見到了陳萬友和張東輝等人。見我的家人所帶的錢數沒能達到他們的要求,於是他們就只好改口為至少要交三千元的所謂「保證金」才能見人。因為還是未能得逞,最後他們幾乎是從我家人的手裏奪走了一千五百元錢,並謊稱其中五百元為要交到看守所的伙食費,另外一千元為「保證金」。他們還逼迫我的岳母在所謂的「保外就醫擔保書」上簽字,保外就醫擔保的內容大概意思為我的身體狀況在保外就醫期間如有甚麼意外,應由家人負責;我的身體狀況一旦出現好轉,還要求我的家人將我給他們送回去。我家人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一家老小焦急萬分的四處奔波,到處求人打聽我的情況,後來得到消息說,如果我的家人能儘快給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李萬義送去一萬元錢,他就會設法將我很快放回來,後來因我的家人無力支付這筆高昂的「好處費」,最後只好作罷。

當我從高壓中回到正常環境後,我曾陷入深深的負疚與自責之中,一度難以自拔。但後來經過冷靜的思考和痛苦的反思之後,我決定與邪黨惡徒斷絕一切聯繫,並痛下決心,從新修煉,並將這段經歷公諸於世,給邪惡之徒和自己在其間的不正行為曝光。

邪惡之徒陳萬友和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李萬義還在到處打聽我的情況,更為可恥的是他們連我的朋友都不放過。有惡警曾拿著我的照片找到我的朋友,向他打探我的下落,並謊稱他來詢問此事是因為我與一落網的盜竊團夥有過牽涉。由此可見,惡黨不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何等的心虛與無恥!

陳萬友還恐嚇我的妻子,說他們在我家附近蹲坑已有一段時間了,言外之意是他們對我的情況已經有所掌握。萬般無奈之下,我的妻子只得帶著年幼的孩子寄住到朋友家中。這無疑是雪上加霜,令我一家人苦不堪言。

(三)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晚九點左右,我在開出租車營運的途中遇到了一名身材瘦高的男乘客,此人先讓我將其送回家,之後又要求我在他家樓下等一會兒,還要繼續乘坐我的出租車,接著又讓我將他送到橋南市場附近的浴池處,其間他還在車上通過手機與一個人通了個電話。到了浴池後,他又讓我在外面等一會兒,大約十多分鐘後,從浴池裏面出來的一個人上了我的出租車,上車後就亮出了他們的警察身份,原來他們都是佳木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便衣特務。

就這樣,他們將我連車帶人一同劫持到了佳木斯市向陽公安分局,隨後就將我劫持到了佳木斯看守所。此後的一天,佳木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邪惡之徒陳萬友、張東輝等人又來到看守所,無恥的要求我答應繼續為他們做事(即從事骯髒的特務活動),被我堅定的一口回絕,他們只得悻悻離去。

我在看守所期間曾以絕食的方式抵制邪惡迫害,遭到邪惡之徒的釘地板(將人呈「大」字形銬到地板上)迫害。後來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佳木斯監獄。

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四監區四分監區期間,有近一年的時間不讓我與家人見面。佳木斯監獄有一段時間,監獄教改科和接見室的人公開告訴前去接見的法輪功學員家屬,監獄已明文規定被非法關押在四監區的法輪功學員一律禁止與家人會面,至於禁止會面的期限,他們一會兒說是一個月,一會兒又改口說是一年。而其中的原因,他們卻絕口不敢說明。

二零零八年八月,佳木斯監獄還成立了所謂的「正規化管理領導小組」。組長:李樹元(監獄長);副組長:馬玉飛、葉楓(邪黨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成員:滕翔、王忠偉、呂允強(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監獄長)、李好軍、孫志學、田月升(政治處主任)、趙富斌、張新忠、何波。可就在其一邊不斷的對外宣傳著所謂的正規化管理的同時,一邊又不斷的加重對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連起碼的與家人正常見面的權利都被剝奪了。

我被非法關押期間,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下午我父親病逝。當他彌留之際處於清醒狀態時,還曾跟我的母親念叨著,想要同去監獄看看我。

老人故去的次日,我的家人去監獄交涉準備讓我回來參加父親的葬禮時,佳木斯監獄教改科副科長馮忠慶一反常態,歇斯底里的叫嚷著決不允許我與家人見面,還特意給接見室的惡警打去電話,串通一氣。原來,當天一大早,他就帶著監獄一個專門負責所謂「轉化」法輪功學員的人剛剛從四監區出來,見我不被這夥人的偽善所動,拒不配合所謂的「轉化」,使他們妄圖利用親情迫使我妥協的計劃徹底失敗,才如此惱羞成怒。當我的家人找到監獄獄政科,獄政科的人給接見室主任楊某打電話詢問此事時,接見室一體形偏胖的女惡警在一旁與楊某一唱一和的對我家人惡語相向。一直到最後也沒有讓我見家人,也沒讓我參加父親的葬禮。二零一零年二月,非法勞教期滿才釋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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