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15年05月31日 星期日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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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丈夫陷冤獄 妻子控告元凶江澤民

  • 紐約市議員及多位區長郡長褒獎法輪大法

  • 印尼巴淡島:慶祝世界法輪大法日的5月系列活動

  • 河北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幹部控告元凶江澤民

  • 遭冤獄十年 遼寧撫順賈乃芝控告元凶江澤民

  • 哈爾濱市原局級幹部張志遠控告江澤民

  • 河南淮陽縣法輪功學員王憲淮二審後回家

  • 安徽亳州市法庭現形記

  • 遼寧女子監獄剝奪法輪功學員親屬探視權

  • 曝光陝西女子監獄的罪惡

  • 雲南省安寧市法輪功學員十六年受迫害綜述(2)

  • 中共政法委書記、610頭目遭惡報而死亡

  • 福兒

  • 在景點講真相過程中的修煉體會

  • 做助師正法的大法小弟子

  • 法輪大法恩澤錦州(2)

  • 讓指標

  • 兩次投訴的經歷

  • 「把那幾個警察叫過來,我給他們也講一講」

  • 做好「三件事」最快樂

  • 春夏之際 在小山風景區證實法

  • 生日宴會上的掌聲

  • 在看守所裏的故事

  • 修德命運改(3)

  •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

  • 57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 明慧地方期刊(福建省、江蘇省、廣東省、廣州市、邯鄲市、黃岡市、泰安市、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湖北省、山東省、河南省、鞍山市、齊齊哈爾市、山西省、眉山地區、吉林省、葫蘆島市、鶴崗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滄州市、本溪市、保定市、安徽省、伊春市、咸寧市、武漢市)

  • 明慧期刊:三退手冊(2015年6月)

  • 真相語音電話:曝光雙鴨山惡警門永豐惡行(2015年5月31日更正)



  • 丈夫陷冤獄 妻子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鞍山市千山區大孤山鎮善良農民李文忠修煉法輪功,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家中被鞍山市鐵東區站前派出所警察崔華中、於振富等綁架、刑訊逼供,編造假證非法判刑四年,至今在瀋陽監獄城遭迫害。

    李文忠的妻子秦素波近日控告元凶江澤民犯下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破壞法律實施罪、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

    李文忠
    李文忠

    秦素波女士說:「我丈夫李文忠一直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他曾為本村自費修道,別人求幫忙,他認可自己活不幹,也去幫別人,周邊十里八村的人都很讚揚他。就這樣的好人卻被送去冤獄到現在已近三年了。」

    李文忠家鄉的村民們按手印要求釋放好人李文忠

    附:刑事控告狀

    控告人:秦素波,女,45歲,漢族,現住遼寧省鞍山市大孤山鎮下石橋村,電話:(略)身份證號:(略)

    被控告人:江澤民,男,出生於1926年8月17日,漢族,曾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委員會主席

    秦素波女士在控告書中所述的事實與理由:

    我和丈夫李文忠是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當時我和丈夫生活很困難,身體都不太好,我是腰痛,丈夫頭痛、胃痛沒有錢醫治,自從煉功後,我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真心向善,實實在在地去做人,很快病就好了,而且還了外債。我的母親曾患有心肌缺血,二姐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她們都通過煉功注重品德的修養,身體奇蹟般的都恢復了健康。

    一、江澤民操縱公安系統綁架關押構成非法拘禁罪的事實

    2012年7月25日,鞍山市鐵東分局站前派出所崔華中等人闖入我家,沒有出示任何法律依據和合法證件,把正在午睡的丈夫李文忠帶走,(他當時一早打包米飯都沒吃上)並二次返回抄家。把那些教人修心向善的佛法書籍、電腦等個人合法財產沒有公正公開的做鑑定就作為所謂的證據,違背事實起訴到千山區檢察院,後又轉到千山區法院髒物室封存。

    我和婆母曾多次去派出所要人,要求真正的證人出示我丈夫究竟給社會帶來甚麼危害、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的證據,他們不但不解釋,多次要綁架我,還惡語謾罵,攆我們走,所長曹振宇恐嚇老人再不走就扔到樓下。我被綁架後被銬在椅子上,一警察猛抽我的臉,並辱罵我。2014年8月我到站前派出所查清事實真相,崔華中說:你滾蛋!還有一警察說:再來給你腿打折!

    根據刑法最高檢(2006)2號《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二條第一款規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它方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非法剝奪他人自由24小時以上的;2、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並使用戒具或者捆綁等惡劣手段,或者實施毆打、侮辱、虐待行為的……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沒有違法犯罪事實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二、江澤民操縱司法系統構成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故意傷害罪的事實

    刑法是懲罰人行為惡果的,而不是懲罰人行為善果的。從我家抄走的物品那是教人如何按「真、善、忍」標準真修向善,做更高境界的好人和相信善惡有報的事實,是法律賦予公民信仰、言論、出版自由的權利。那是我們傳統的共同道德價值觀,不是組織,更不是邪教。執法人沒有拿出這些物品究竟利用了哪個組織,危害了甚麼人,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的人證物證,沒有堅持證據裁判原則,開庭沒有通知我,證人沒有出庭作證,而且作假口供,證據沒有依法經過當庭出示、辨認、質證不能作為定罪的依據。如果依法信息公開、公正當庭出示核實逐一驗證,就能證明信仰是合法的,執法者就不會構成犯罪,我丈夫也不能住冤獄。所以以參與政治為名強加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依法是不成立的。

    李文忠在鞍山看守所被非法拘禁五個月後被轉到瀋陽第一監獄。在監獄裏接見時都是被監聽的,不許提法輪功,不許說「真、善、忍」好,說真話就挨懲罰,他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被打得不想活了,被關小號四十多天,飢一頓飽一頓的,很多生活用品都買不著受歧視,死不起活不起的。由於肉體承受不了殘酷的折磨,他被屈打成招。他信仰「真、善、忍」在做好人本沒有罪,卻被逼迫有罪,他除了幹活外,每天都在承受著良心的痛苦折磨之中,心裏特別難受。我因為告訴他按法律規定有控告和申訴的權利,大隊長李松就讓我到當地派出所開不煉法輪功證明才讓見,從那以後一年多沒讓我見。即使現在爭取見到他也是費很多周折,還不許提法輪功,連說句真心話的權利都被剝奪了。

    刑法第399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 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的作枉法裁判的」,構成徇私枉法罪。《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也規定了該罪立案標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對明知是沒有犯罪事實或者其它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它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責任為目的的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的。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執法人,知法犯法明知對李文忠控罪沒有法律依據,他們是在執行江澤民的命令,違反了司法獨立原則。對丈夫的立案、偵查、移送、審查、起訴、裁判、刑訊逼供都是嚴重的侵權,違反了憲法33條、35條、36條37條、39條、違反刑罰397條、399條。依據政法委對公檢法對冤案終身負責的規定,以疑罪從無、證據裁判原則、嚴格證明標準、不能因輿論炒作違法裁判,他們都違反了,在製造冤獄。違反了《憲法》、《刑法》、《警察法》、《檢察官法》、《法官法》、《公務員法》、《監獄法》,構成綁架罪、搶劫罪、侵佔罪、非法拘禁罪、偽證罪、誣告陷害罪、故意傷害罪、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剝奪公民信仰罪,是真正的破壞法律實施,這都是執行江澤民的命令造成的。

    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顛倒黑白,對道德的詆毀給社會帶來嚴重危害。人類的文明、財富都源自於人的人品道德,人一旦仇恨佛法、仇恨「真、善、忍」,沒有了道德底線,人就會無惡不作。善惡有報是天理,作惡多了就會遭到上天的懲罰,現在的經濟危機、大旱、地震、瘟疫就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帶來的嚴重災難,再這樣下去後果會不堪設想,所以必須法辦江澤民。

    如果《憲法》不能公正的實施,就會造成諸多的冤假錯案,給社會及家庭造成嚴重危害,現在是依法治國,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的特權。執法人超越憲法規定,摧毀人的道德良知就是在毀滅自己的未來,同時也給自己種下了惡果。希望負責人能堅守法律尊嚴,堅守公平正義,懲惡揚善依法追究江澤民及參與者的刑事責任,依法釋放李文忠賠償給我家庭造成的一切傷害,恢復法輪功的名譽。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5/150923.html>

    紐約市議員及多位區長郡長褒獎法輪大法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為祝賀法輪大法洪傳世界二十三週年及歡慶第十六屆法輪大法日,紐約市議員及多位區長郡長髮來褒獎賀信,祝賀這一盛事。

    紐約市布碌倫區(Borugh of Brooklyn) 區長Eric Adams頒發褒獎,讚揚法輪大法給人們帶來的福祉,並宣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為布碌倫區的法輪大法日。

    紐約市史坦頓島(Borough of Staten Island) 區長James Oddo頒發感謝證書,讚揚法輪大法。

    紐約市議員Alan Maisel頒發褒獎證書,慶祝第十六屆世界法輪大法日。

    紐約市議員Robert Cornegy頒發褒獎證書,慶祝五一三世界法輪大法日。

    紐約長島格倫科夫市市長(Mayor of Glen Cove) Reginald Spinello頒發褒獎證書,慶祝第十六屆世界法輪大法日。

    紐約長島拉撒郡郡長(Nassau county executive) Edward P. Mangano頒發褒獎,讚揚法輪大法給人們帶來的福祉,並宣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為世界法輪大法日。

    紐約長島薩福克郡(Suffolk County) Steven Bellone頒發褒獎,讚揚法輪大法給人們帶來的福祉,並宣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為福克郡的世界法輪大法日。

    紐約長島布魯克海文鎮鎮長(Town of brookhaven) Edward P. Romaine頒發褒獎,讚揚法輪大法給人們帶來的福祉,並宣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為布魯克海文鎮的世界法輪大法日。

    紐約長島斯特德鎮鎮長 (Town of Hempstead) Kate Murray頒發褒獎,讚揚法輪大法給人們帶來的福祉,並宣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為世界法輪大法日。

    紐約長島巴比倫鎮鎮長 (Town of Babylon) Rich Schaffer頒發褒獎,讚揚法輪大法給人們帶來的福祉,並宣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為世界法輪大法日。

    紐約長島紹斯霍爾德鎮鎮長(Town of Southold) Scott A. Russell頒發褒獎,讚揚法輪大法給人們帶來的福祉,並宣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為世界法輪大法日。

    紐約長島河源鎮鎮長(Town of Riverhead)Sean M. Walter頒發褒獎,讚揚法輪大法給人們帶來的福祉,並宣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為世界法輪大法日。

    紐約長島艾斯利普鎮鎮長(Town of Islip) Angie M. Carpenter頒發褒獎,讚揚法輪大法給人們帶來的福祉,並宣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為世界法輪大法日。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150868.html>


    印尼巴淡島:慶祝世界法輪大法日的5月系列活動

    文/印尼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五年五月,印尼巴淡島法輪功學員們舉行了系列活動,慶祝世界法輪大法日,恭祝師尊華誕,同時向更多的民眾介紹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的法輪大法。

    在梅格商城慶祝世界法輪大法日

    五月十日,星期天,學員們徵得梅格商城的同意,到這裏慶祝世界法輪大法日。這是個大型商城,學員們先是在台上演示功法,接著是腰鼓隊表演,舞台下的學員們則向觀眾散發傳單和紙蓮花,向商城的顧客們介紹法輪大法的美好以及發生在中國的迫害真相。

    法輪功學員演示功法,一些觀眾加入到煉功隊伍中來
    法輪功學員演示功法,一些觀眾加入到煉功隊伍中來

    法輪功學員分享自己的修煉體會
    法輪功學員分享自己的修煉體會

    腰鼓隊的表演吸引了不少觀眾
    腰鼓隊的表演吸引了不少觀眾

    主要街道上的「世界法輪大法日」橫幅

    五月十二日,寫有「5•13──世界法輪大法日」的橫幅在巴淡島從機場到市中心的主要街道上隨處可見。來自新加坡、馬來西亞和中國的許多遊客都有幸看到這一持續一週的風景線。

    巴淡島主要街道上的「5•13──世界法輪大法日」橫幅
    巴淡島主要街道上的「5•13──世界法輪大法日」橫幅

    在旅遊景點慶祝世界法輪大法日

    五月十七日,星期天上午十點,學員們來到旅遊景點──新奧卡裏那,擺出橫幅和氣球,下午三點,在公園裏集體煉功,另一些學員則和遊客交談,散發傳單和紙蓮花。之後是腰鼓隊的表演和在公園裏的小型遊行,吸引了很多遊人的目光。

    法輪功學員在巴淡島新奧卡裏那公園集體煉功
    法輪功學員在巴淡島新奧卡裏那公園集體煉功

    法輪功腰鼓隊在新奧卡裏那公園裏表演
    法輪功腰鼓隊在新奧卡裏那公園裏表演

    遊客們閱讀法輪功真相傳單並接過紙蓮花
    遊客們閱讀法輪功真相傳單並接過紙蓮花

    在巴淡島市中心的波塔尼阿市場慶祝世界法輪大法日

    五月的第四個星期天,巴淡島當地的法輪大法學員在波塔尼阿市場的一家電器和家具商店門前舉行慶祝活動,商店的老闆已經開始學煉法輪功。許多市場裏的顧客停下腳步,觀看功法演示和腰鼓隊表演。由於商店的位置極佳,學員們擁有很好的機會向民眾介紹功法和講清真相。

    法輪功學員在巴淡島波塔尼阿市場演示功法
    法輪功學員在巴淡島波塔尼阿市場演示功法

    腰鼓隊在波塔尼阿市場遊行,周圍商店的很多老闆都是印尼華人
    腰鼓隊在波塔尼阿市場遊行,周圍商店的很多老闆都是印尼華人

    過往行人閱讀法輪功真相傳單
    過往行人閱讀法輪功真相傳單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4/150905.html>


    河北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幹部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唐山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幹部楊鳳玖,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將控告前中共頭子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給位於北京的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

    楊鳳玖是優秀科技人才,曾獲多個獎項。在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楊鳳玖多次遭綁架,受到酷刑折磨,曾被非法勞教。楊鳳玖在控告書中說:「我本人因信仰法輪功真善忍而受到江澤民違法政治運動的迫害。」

    以下是楊鳳玖自述遭迫害經歷: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八日,本人送一人到灤縣新立莊辦事、並準備順老路回家,和他們剛剛談了不到二十分鐘話,就被灤縣古馬鎮派出所綁架,當天晚上,灤縣古馬鎮派出所和灤縣公安局一科抄家,抄走現金、電腦和打印機等財物若干。並被灤縣古馬鎮派出所扣留約二十四小時。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九日起,被灤縣公安局拘留,因堅決抵制其強加的迫害,加上我工作單位領導、同事和親人的營救,本人沒有配合他們的迫害,沒有寫任何書面和口頭保證,維護了中國法律和道義的尊嚴。本人被灤縣公安局拘留十三天。據我妻子講,在此期間,她被灤縣公安局勒索五千元人民幣,這是她以後說的。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二月份,灤縣公安局警察找到我的單位要求我寫所謂保證書(公安局警察沒與我見面),因不配合他們的騷擾,就被灤縣公安局把我監禁在灤縣看守所。在灤縣看守所被監禁期間,因不服從其獄警,被強迫坐鐵椅子四天,手腳不能動,在被強迫坐鐵椅子期間,多虧在看守所被關押人員同情法輪功和我,在生活上照顧我,才熬過四天度日如年的迫害。看守所同時強制我勞動,如給罐頭廠去除山楂的核,為筷子廠包裝筷子等,替看守所牟利。由於不公正的對待致使我出現嚴重心臟病症狀。在看守所監禁十三天。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二月份,我被灤縣公安局警察劫持至石家莊勞教所。在入所前體檢,心律達到每分鐘一百四十次,同時也表現出其他心臟病症狀,血壓也由平常的低壓八十高壓一百二十,變成低壓一百二十高壓一百七十,警察不顧我身體好壞,強行把我關進勞教所。

    在勞教所期間,獄警經常不讓我們按時睡覺,強迫加班幾點奴役勞動,強迫看污衊攻擊法輪功的錄像,做違心的事,所以身體和心臟狀況急轉直下,體重平時一百八十斤,不到一年的時間,到出勞教所時一百三十斤,由於心臟經常狂跳不止,心臟病症狀表現厲害,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被所外就醫。

    我被勞教所關押、迫害大約一年多。

    要求將江澤民繩之以法

    楊鳳玖控告書中要求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按照中國憲法和刑法,將江澤民繩之以法,償還罪責。

    並要求當局:給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恢復名譽、賠償精神與經濟損失;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在監獄、洗腦班、看守所、拘留所的法輪功學員;對於迫害致死的、致殘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予以賠償道歉。

    要求賠償本人所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精神賠償,恢復名譽、公開道歉、消除社會不良影響。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7/150952.html>


    遭冤獄十年 遼寧撫順賈乃芝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撫順法輪功學員賈乃芝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以快件和慢件兩種郵寄形式,將一份刑事控告書寄給位於北京的全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前中共頭子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令她七次被綁架,遭拘留、勞教、判刑,累計冤獄十多年,丈夫被迫離婚,母親含淚而死……

    賈乃芝女士在控告書中說:十六年的遭遇,所受到的迫害罄竹難書,自由被剝奪,財產被搶去,媽媽由於長期思念自己的女兒而不得見,含淚而死,我那善良的丈夫宋玉昌,身居局級幹部的職位,受邪惡政策株連,整天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實在承受不住,離我而去。我那孩子也得不到媽媽的照顧,江澤民發動的迫害使我夫離子散,家破人亡。賈乃芝女士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繩之於法。

    以下是賈乃芝自述遭迫害經歷:

    修煉大法,生命得延續

    我叫賈乃芝,今年六十六歲,我是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我身患絕症末梢神經炎──就是大面積肌肉萎縮。得了這個病,醫生說從確診到死亡沒有超過一百天的,沒有醫這種病的藥。如果沒有法輪大法,我只有死路一條。有幸我得了法,生命得到了延續,我活下來了。

    迫害開始,屢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下令抓捕了全國各地的輔導員,為此我進京上訪討公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被綁架後被送入石景山體育場。天安門廣場公安局副局長李有,逼我上車我不上,因為信仰是我們的自由,上訪是公民的權利。他們阻止我上訪是違法的,當時李有帶領二十多名身強力壯的警察六次將我踢倒,踢得我遍體鱗傷,渾身紫黑,最後強行把我抬上車。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我天真的認為是政府不明真相,我一個瀕死之人,就因為學了法輪大法,神奇的活著,這麼好的功法,怎麼就能不讓煉呢?二零零零年三月二日,我再次進京護法,被撫順駐京辦警察認出、綁架。他問我上次七月份被他們暴踢後在家趴多長時間,我反問他:你說呢?他說那個傷勢就是住院也得半個月才能爬起來,就算弄的好也得三個月。可想而知,暴徒踢得有多重。就因為我要做一個誠實的人,敢講真話的人,就招到這樣的毒打和滅絕人性的摧殘。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我再次進京,再次被關入撫順拘留所,我絕食抗議非法拘留,被警察強行灌食,造成胃出血,生命垂危,才放我回家。

    武家堡子勞教所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我身體剛剛恢復正常,就被警察綁架到武家堡子教養院非法勞教兩年。在教養院裏,獄警將猶大陳明弄到教養院,裝神弄鬼來迷惑大法弟子。我不受她的迷惑,揭穿了她的謊言,使她的話沒有人相信了,這下惹惱了想利用陳明立功的獄警曾秋燕。她把我叫到辦公室,逼我蹲下,用高跟鞋猛踹我的腰,直到踹不動,接著又用拳頭、巴掌劈頭蓋臉猛打我的頭,邊打邊喊:我們好不容易才把一些人「轉化」過來,讓你這一喊又都轉過去了,我不打你打誰?曾秋燕把我打得遍體鱗傷,不敢把我與其他法輪功學員關在一起,把我和法輪功學員黃桂榮關在一起。

    我的家人拿著司法局領導批的條子來接見我,還有陪同我家人來的機關公務員,勞教所原本不許家人接見我,現在也沒辦法,只好讓見。家人及同來的人看到我被打得這樣慘,都掉了眼淚。所有來探視我的人,他們都是我遭受迫害的見證人。

    馬三家勞教所的迫害

    撫順(武家堡子)教養院的警察看「轉化」不了我,就在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把我、曲彩玲、王小燕、沈若林、梁玉紅的二姐、梁玉紅、黃桂榮等七名法輪功學員轉到瀋陽馬三家子女子勞教所。馬三家子教養院惡警十五天不讓我們睡覺,黑天白晝的灌邪悟迷魂湯,因為我們在撫順(武家堡子)教養院已經領教過了這樣的迫害,對我們不起作用了。馬三家子一所三大隊長楊大隊看撫順去的法輪功學員都不「轉化」,氣急敗壞的告訴小隊長張燕:問問賈乃芝寫不寫「轉化」,不寫,就給她送小號吊起來。我被關進小號,頭兩天惡警把我的手吊銬著向上舉著,可以坐著的位置上,晚上允許坐到地上。第三天,邪悟者包夾(後來她說是楊大隊叫她這樣做的)把我的手吊到小號的最高處,手高高地舉過頭,就這樣足足的吊十天。白天黑夜不讓睡覺,也不給放下,當吊到第十三天時我的腿已經腫的褲子脫不下來了,只好站著撒尿,大便根本就不可能排,因為腿不能打彎。這時另外一個包夾,找個值班警察,這才把我放了下來。第二天惡警楊大隊來了之後,還喊是誰把我放下來的,又把我吊起來。等到第十五天放下來後,警察帶著我、沈若林、梁玉紅去檢查身體,同時被檢查出來心臟有問題,這樣我們就免遭電棍的折磨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事後,沈若林、梁玉紅告訴我,她們倆比我還遭罪,從早到晚一天下來大頭朝下,屁股撅著要達到十八個小時之多,控的臉都是腫的,雙眼都是血絲。在這九個月的時間裏,邪惡之徒們對我採取了各種體罰絕招,蹲方塊,就是在一塊只能容下雙腳的方磚上蹲著,從早九點蹲到後半夜一點才讓上床,起床後除了吃飯,上廁 所外一直蹲著,一天蹲十幾個小時,站都站不起來,只好扶著牆上廁所。但是大法弟子的意志是無比強大的,儘管這樣,我決不低頭,決不服輸,決不背叛自己的信仰,決不背叛偉大的師父。他們後來又採取照鏡子、面壁,各種辦法都用了,我就是不屈服,最後把男勞教的叛徒請來做我的洗腦工作也無濟於事。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日,我絕食抗議,在絕食期間得到這些誤入歧途者的支持,等被惡警楊大隊長發現了,隊長得知我絕食,已經是第四天了。第五天,開始對我強行灌食,說是挽救我生命。我堅決的說:你們真想挽救我生命,那就放我回家,只要走出教養院,不用採取任何措施, 我馬上就吃飯。她們說那麼多到期的還沒放呢,能放你麼?我說我想活,想活的有意義,這無限期的關押我不承認,家人也承受不了。但如果以我的信仰為代價換取自由,我生不如死,所以我寧死也不叛變,所以我以死為代價來爭取我的合法權益。我明確告訴她們,強迫灌食我是不會配合的,否則,我就是助長你們長期折磨我;我在撫順已有過因灌食造成胃出血的經過,這樣灌食只能讓我死的更快。儘管這樣,她們還是找來一幫人,把我摁住,強行灌食,他們灌食鼻管一插,我就把下到胃裏那頭給它吐出來,他們把我的兩手銬到床頭上,但我也一樣把灌食的插管吐出來可是不管她們採取甚麼措施,反反復復十多次,胃管就是下不去,只好作罷。

    在這期間,我們所受的刑罰有:剝奪睡眠、體罰、蹲方塊、照鏡子、撅屁股、長時間吊銬。目的就是讓我們放棄信仰。

    再次被劫持到勞教所

    二零零二年一月八日,我在天安門又一次被綁架。警察綁架我的理由竟是我看上去太年輕,與身份證不符。撫順警察把我劫持到洗腦班關押了十五天。一月三十日,又把我送到武家堡子教養院。

    撫順教養院警察、還有外面請來的打手,拿電棍加上拳腳毒打大法弟子馬雲香、關豔,關豔耳膜被打穿孔,之後她倆被關進嚴管號。我們只有採取絕食營救被迫害的同修。我當時身體患有多種病──傳染性肝炎、疥瘡等,身體十分虛弱,獄警以怕傳染別人為名把我騙至嚴管號,到了嚴管號,大冬天的房門不讓關,門外站著個大老爺們誰敢睡覺,原來在嚴管號的同修已經三天三夜沒吃飯,也沒睡覺了,只要大法弟子睡覺,獄警就打負責看大法弟子的男犯。他們就這樣摧殘所有不放棄信仰的大法弟子。我不配合,要求關門睡覺。結果第二天竟然要我罰站。我說你們沒理由罰我站,所以我不可能站,他們就找來一幫人把我貼到牆上, 說是掛壁畫,他們罰我站的時候,我也沒吃飯,這樣就導致我吐血了。

    後我被送撫順二院,我不打針,警察劉保財一把把我從床上拽到地下,把穿著皮鞋的腳踩到我的頭上,把我的頭當作球似的用腳來回搓,後來我就昏死過去了,等我醒來我已被銬到床上強行打點滴了。

    被非法判重刑十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半夜,撫順公安一處警察郝建光(已遭惡報死在瀋陽看守所)等人把我和苗淑卿、高桂榮綁架到南站派出所,把我們包裏的東西全翻出來,苗淑卿包有一個手機、一個BB機、一千三、四百元錢。我有三個手機、一個BB機、一萬五千元錢,高桂榮也有手機和錢。後來把我們分開,苗淑卿被帶到千金派出所。因為,這次綁架,他們沒有抓到迫害我的證據,說我的活動能力太強了,在大法弟子中太有號召力了,就欲加我罪,除非我放棄信仰,否則就將給我判重刑。他們為了讓我放棄信仰,因我體弱多病,怕冷,把我穿的羽絨服扒下來,往我身上澆水,多人各手持一瓶水,你澆一瓶,他澆一瓶,把我都澆透了,我就高喊一聲:你們來吧,我不怕了!他們逼著一個二十四歲的男孩(臨時工)打我,男孩不忍心,打了我兩下,就喊抬不起胳膊了,另一個說他的手粘上我的血,他也不打了,我就聽他們的頭說;你們誰也不打了,那就用電棍,可是電棍雖然充滿電,到我這就是不著火。因此就無法讓我放棄信仰。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撫順市新撫區法院的馬宏偉,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判我十年徒刑(遼寧省撫順市新撫區法院─刑事判決書─(2003)新刑初字第66號)。荒唐的是,連謊言起訴書沒有的內容,也能在判決書中出現。可見他們對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講法律,隨心所欲,想判多少就判多少。

    我有慢性肝炎急性發作正處在強傳染期,監獄拒收。當時身體極度虛弱,吃啥吐啥,醫生檢查血壓為零,心跳為零。看守所所長怕我死在看守所裏,給我辦理保外就醫,但撫順市政法委書記不批,說我是頭,只要押在那裏就行,死就死。後來看守所勒索家人二千三百元錢,送到醫院搶救,使我恢復血壓和心跳,達到政法委指示為目的繼續關押。殺人犯鄭敏就可以保外回家,而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賈乃芝卻不能,這說明了甚麼?!

    惡警教唆惡犯施暴  王秀霞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惡警把法輪功學員王秀霞、張守慧關押到看守所。王秀霞絕食抵制迫害,獄警唆使犯人對王秀霞大打出手,強行灌食,背地裏薅腋毛,拔陰毛,致使王秀霞陰部腫的無法小便。壞人還給她戴重磅腳鐐,每次把她拖出來灌食時,還戴著手銬。所有大法弟子都看不下去了,就由我出面,要求於貴德把王秀霞的背銬打開。我們都知道於貴德窮凶極惡,沒提出更多的要求。就這樣還是觸動他邪惡的本性,他不但不答應我們,第二天他把各個監號的惡犯糾集在一起,給這些人抽足了煙,教唆這些人重點打哪些人。我在二號室,惡警於貴德拿著鑰匙,喊賈乃芝收拾東西調到一號,我帶這東西進到一號屋,還沒站穩,吸毒犯劉雲、死刑殺人犯史力岩上來就對著我的頭暴打,當時就把我打的鼻口竄血,接著所有的女號對大法弟子就大打出手,絕大多數法輪功學員都挨了打。接著他們又把我拖到放風場進行拳打腳踢,把我的肋骨給踢折,後來昏死在放風場,當時張守慧也被打的昏死過去了,打得比較重的還有宋秀香,其他號裏據說,劉成豔被打得昏死過去;曲彩玲被打掉二顆牙;吳曉燕被打得眼睛充血;法輪功學員都被打得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

    惡犯們打完我們之後,都集中到王秀霞的號裏,群毆王秀霞,最慘烈的一幕就是鄭敏用腳跺王秀霞的一幕,鄭敏腳踏在王秀霞的胸上,她跺一下王秀霞噴口血,跺一下,噴口血,連跺三下,張保華一看不好要出人命,領著一號室的人渣趕緊跑回來了。就是這次群毆,致使王秀霞身負重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

    嚴懲江澤民,將其繩之於法

    這些年來,我曾經被羈押在拘留所、自強學校、教養院、看守所、監獄,長時間的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身心受到嚴酷的摧殘,我所受到的迫害,現在能羅列出來的這只是冰山一角,這十六年的遭遇,所受到的迫害罄竹難書。自由被剝奪,財產被搶去,媽媽由於長期思念自己的女兒而不得見,含淚而死,我那善良的丈夫宋玉昌,身居局級幹部的職位,也未免受我的株連,整天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實在承受不住離我而去。我那孩子也得不到媽媽的照顧。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使我夫離子散,家破人亡。

    我要求嚴懲江澤民!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將其繩之於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8/150973.html>


    哈爾濱市原局級幹部張志遠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 哈爾濱市原局級幹部張志遠,已將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郵寄給北京最高檢察院。

    張志遠是哈爾濱市紀檢部門公認的局級廉政幹部,年年被評為廉政模範,自從修煉法輪功後,有病的身體不藥而癒,工作則更加清廉。但從1999年7-20後,由江澤民一手挑起的對法輪功學員的無端迫害,造成了對當時年已六旬的張志遠先生從精神到身體無法承受的嚴重傷害。因此張志遠先生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策劃、製造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侮辱罪、誹謗罪、濫用職權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罪。

    中國現行《憲法》第36 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因此,修煉法輪功和到北京上訪都是合法的,沒有違法行為。 哈爾濱市「六一零辦公室」、哈爾濱市公安局、道裏公安分局、太平公安分局奉行江澤民有關打壓法輪功的內部講話和書信(不是法律,是違法的)的指令,對張志遠兩次進京上訪進行非法抓捕、關押、監禁、勞教以及經濟勒索是違背憲法的犯法行為,應該追究主謀江澤民及首要參與人員的法律責任。

    退休前,張志遠是紀檢部門公認的局級廉政幹部,年年被評為廉政模範,按「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每天都帶飯盒上班,不吃請、不收禮,不受賄,公正搞項目諮詢論證,對市長提出的項目也敢否定,避免了7.3億元投資失誤(新華社給予報導,1996年),是單位公認的好人。由於修煉後,身體健康,病例上原有的心臟病、肝炎病都沒了,每年為單位節約上萬元醫療費。

    江澤民不讓老百姓做好人,用內部講話、書信代法對上億好人進行迫害,是在破壞憲法。張志遠遭受的迫害事實如下:

    1、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對法國進行國事訪問期間,接待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書面採訪時,誣陷法輪功,張志遠聽到中央廣播電台廣播此消息後,於10月28日去正在人民大會堂開會的人大部門告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誣陷罪,走到天安門廣場時被天安門公安派出所非法抓捕,押送哈爾濱駐京辦事處關押一天一宿(哈市公安局治安處派出人員監押),後被非法押到哈爾濱公安分局道裏看守所,非法超押了七個月零十二天(1999.10.28~2000.6.8),在非法關押期間,道裏公安分局、道裏檢察院還對張志遠施行非法轉化、拘留、批捕、審訊,看守所犯人對張志遠實施包夾等手段迫害,由於精神和肉體折磨,張志遠全身長疥瘡、流黃水,長達四個多月。辦案人:哈爾濱市道裏分局治安科孫振春、局長鄒勇剛。

    2、2000年12月10日,張志遠去北京上訪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證實大法,被北京天安門分局非法抓捕,送順義縣看守所迫害。在零下5-6度的冬天,張志遠被順義公安一派出所警察扒光身子、光著腳到露天冷凍折磨長達一個多小時(當時六十週歲)。後送哈市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12月16日在哈爾濱太平看守所非法關押,哈爾濱公安局勞教委員會非法批勞教一年。辦案人:哈爾濱太平分局王力。

    3、中共十六大期間,張志遠經常受到哈爾濱市「610辦公室」,哈爾濱市機關工委「610辦公室」,哈爾濱市計劃委員會的騷擾。

    4、公安部門長達十年(2001-2010)沒有給張志遠落戶口,不給辦居民身份證,搞株連打壓,不給他大兒子(沒有煉功)辦理出國護照,哈爾濱工商行也取消他三兒子(沒煉功)後備幹部資格,不予提拔。

    5、黑龍江電視台,哈爾濱新晚報在1999年12月25日搞所謂的新聞報導,並畫了漫畫進行醜化(當任副總編李一征)。當時在任的黑龍江省省長宋法棠在全省幹部大會上對張志遠點名誹謗,造成單位加重對他迫害。

    6、在2000.12.10─2001.12.10非法勞教期間,哈爾濱市計劃委員會主任陳瑞之扣發張志遠一年工資,當時生活費每月1200元,12個月共14400元。

    7、1999.12.28-2000.6.8在哈爾濱道裏公安分局看守所非法拘押期間,哈道裏公安分局勒索張志遠工作單位5000元,辦案人孫振春勒索家屬5000元。

    8、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拒絕強行轉化,哈市紀檢委於99年12月給予張志遠撤銷副局級職務的處分。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0/151001.html>


    河南淮陽縣法輪功學員王憲淮二審後回家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半,河南淮陽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憲淮二審開庭,十多分鐘就結束了,審判長沒有讓王憲淮辯護,就宣布休庭。

    看守所的車在法院門口等著,王憲淮在上車時喊:「法輪大法好」。體檢時,王憲淮血壓一百八十,還有幾樣病,看守所不收。一審的審判長馬駿說:是送你回家還是叫你家裏來人接你?王憲淮說:我自己打車回家。最後還是家裏來人把他接回去。

    王憲淮,樸實、善良、正直,因為信仰法輪功「真、善、忍」做好人,多年遭遇不公與迫害,導致個人及家庭的極端困境時卻堅韌頑強,並且他始終堅守真善忍的理念,做到「打不還手 罵不還口」,從沒有對不公正對待採取以暴制暴、以怨抱怨,相信善的力量,期盼能喚醒人們的良知。

    辯護律師忙於其它案子沒來。下面是律師的辯護詞。一審之後,律師就李鳳麗、嚴新愛、范閩傑等涉嫌瀆職犯罪不當、失職行緊急報案舉報控告專函;及當地法輪功學員給周口市政法委、公、檢、法人員的公開信。

    附一:王憲淮無罪辯護詞

    ──對待法輪功問題採取和解立場才是明智的選擇,是大勢所趨,違背歷史潮流將會帶來更大的人道災難,付出更大的政治代價!

    審判長、審判員:

    作為王憲淮的辯護人,通過對本案的證據、事實、相關法律進行分析,認為王憲淮涉嫌破壞法律實施一案,二審法院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九十五條之規定對王憲淮作出無罪判決。

    首先需要明確本案中辯護人所持有的一點立場,本人既非中共黨員也不是法輪功修煉者,儘管辯護人比較尊重法輪功信眾這一信仰。我僅作為有責任感的法律工作者和一個有良知的公民,有義務直面本案發生的事實,有義務講真話、行正道,為公民權利而辯。

    本案的發生,今天我們之所以要進行本案的審理工作,辯護人認為完全是由於個別人的錯誤導致的,這完全是一場不必要的審判。但是我們需要知道,個別人的錯誤、個別人的意志並非等同於國家意志、並非符合人類的普世價值。我們需要將個別人的意志與國家意志加以區分,個別人的意志不僅不能代表國家,而且可能是違法的,是反國家、反社會、反人類的。我們這個國家和民族不能因為個別人的錯誤而承擔如此大的代價。我們每一位社會公民、國家公職人員不僅不應該執行個別人的錯誤意志,而且還有義務、有責任堅決與這種錯誤意志、錯誤行為作鬥爭,以捍衛國家的正當意志與人類的普世價值,堅持原則,不跟反法治、反人類的黑惡勢力站在一起。如此,才能真正維護人性、維護人類的普世價值、維護人類的道德;才能維護真正的國家利益、維護法制及法制的權威。作為一個執法人需要好好思考一下,怎樣做才是真正維護這些國家利益與人民利益?不要因為個別人的錯誤讓我們的人性蒙羞、讓我們本來高貴的靈魂蒙羞、並且繼續付出沉重的代價!作為一個公民、一個國家公職人員、執法者,應當好好學習一下《憲法》、《國際法》,應該知道法律制定遵循的基本原則是懲惡揚善,應該看一看歷史中的正反兩方面的教訓並從中汲取正面教訓,不至於因為一時的錯誤選擇而給自己造下不可挽回的損失。

    辯護人認為,包括王憲淮在內的所有法輪功學員像你我一樣,都是我們的同胞兄弟姐妹。一段時期以來,對待法輪功的種種惡行、違法的做法,有些公職人員、司法工作人員由於無知,受到少數獨裁專權者反法治、反人類分子的利用做出很多錯事,這些被利用的公職人員、司法工作人員,他們其中有相當一部份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可能真的認為:抓捕法輪功以及對這一群體實行嚴刑峻法對國家有利,是在貫徹國家意志、是在維護社會秩序。不能排除其用心、出發點是好的,只不過由於他們受到矇蔽、受到謊言蠱惑,再加上對《憲法》、法律、歷史的一些常識一知半解產生一些錯誤認識,分不清甚麼是國家意志?甚麼是個別人的意志。分不清甚麼是邪?甚麼是邪教?甚麼是邪教組織?衡量正教、邪教的標準是甚麼?誰有權利來制定這個衡量標準?誰有權利破壞法律實施?破壞法律實施所產生的後果是甚麼?而另有相當一部份國家公職人員、司法工作人員,為了自己的權位利益、為了生存而自保、畏懼於恐怖黑惡勢力,明知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沒有法律依據,明知法輪功學員是無辜的也要製造冤獄,其所作所為產生的效應是在為虎作倀、助紂為虐,更加使法製成為打壓善良的遮羞布。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不過是在遭受異常的打壓迫害的情形發生以後為了信仰權利、生存與尊嚴被迫的申冤與抗爭,法輪功學員的所作所為客觀上沒有也不可能產生任何社會危害性,法輪功學員的行為及權利完全受到憲法法律上的保護。這些國家公職人員、司法工作人員明知我們國家一直存在一股反法治、反國家、反社會、反人類的封建專制殘餘、腐敗特權分子鎮壓群眾、迫害人民,(不管其以甚麼樣的名義)這些國家公職人員、司法工作人員明知一個國家合法意志與違法意志的較量無時無刻不存在,卻仍執迷不悟,或主動或被動配合極少數違法的獨裁者(國家公敵)而知法犯法。濫抓無辜、起訴無辜、審判無辜、製造冤獄。違法的前當權者不管其當時地位多高、權力多大,最終都難逃歷史的審判、道義的審判、法律的制裁。殘害百姓、荼毒生靈者天理難容、國法不容!都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拒絕邪惡,回歸人性,呵護善良是每一個人、特別是國家執法人員、政府工作人員的明智選擇!

    明知作惡而為之,必不能為人類文明所接受,必遭到歷史的唾棄。正義往往遲到,正義卻從不會缺席!只有讓作惡者付出代價,良善才不會死亡!這個社會才有希望!對明知故犯者,從現在起必須提出控訴,必須進行歷史的清算,必須追究其法律責任,讓作惡者付出代價!有鑑於此,辯護人在此聲明,在王憲淮冤案中辯護人及當事人家屬已做好充份準備,另擬控告材料將對一審的涉案人員展開全面的追訴控告。

    關於本案下面有幾個案例需要在此首先介紹一下:

    2008年10月,湖南懷化,法輪功學員唐開菊被判刑三年緩刑三年;向愛梅、唐芳菊也分別被判緩刑三年。

    2009年7月,湖北黃石法輪功學員熊鳳蓮被黃石中級法院判處緩刑。

    2009年2月,瀋陽皇姑區法院四位法輪功學員藺懷宇、趙國良、蔡宗斌、劉桂鳳被判免於刑事處罰。

    判緩刑的案例還有上海金山區法院陸彩華、張紅梅、葛肖天以及天津等地案例。

    2010年5月,福建福州倉山區法院判決法輪功學員葉巧明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這個案子之所以要判緩刑,主要原因是由於辦案機關製造案件、製造證據被律師揭穿,所以不得不放人。當事人葉巧明出獄後提出上訴並對相關責任人提出了投訴控告追究其法律責任。

    2010年7月,廣州市民孔宇潔、李冠平被天河區公安局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抓捕,歷經半年多時間的刑事羈押後,2011年1月19日下午,孔宇潔被無罪釋放。

    2010年11月,遼寧本溪司法機關對一名法輪功學員刑事拘留一個月後,最終改為勞動教養所外執行。

    2011年7月,南京司法機關對法輪功學員馬振宇刑事羈押一個月後改為勞教處理。

    2012年,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愛英、王洪亮提起的上訴二審案件發回重審,嗣後,河北省武安市檢察院提出撤訴,原一審有罪判決最終被推翻,2012年12月21日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作出(2012)武刑初字第199號刑事裁定書將案件撤銷。

    2013年7月,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檢察院以重南檢刑不訴(2013)45號不起訴決定書,決定對法輪功學員不起訴,當事人自2012年9月1日被羈押近10個月後最終予以釋放。

    2013年11月,主要用來殘酷鎮壓、迫害大量無辜法輪功學員和上訪群眾的勞教制度經過體制內激烈爭論後最終被廢除止。

    雖然上述對法輪功學員的處理仍不免冤假錯案、製造的案件,但近年來法輪功案件從普遍重判向輕判的趨勢發展,並且在本案審判之前各地出現諸多法輪功案件審而不判、發回重審、判緩刑、免於追究刑事責任、撤回起訴、不起訴、做出其它處理的範例,充份彰顯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覺醒。

    習近平上台以來,在全國政法隊伍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明確提出要清除政法隊伍中的害群之馬,多次強調以憲治國、以法治國,反對以權壓法,以言代法。並已將過去十年用各種非法手段鎮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雙手沾滿法輪功同胞鮮血的罪惡元凶薄熙來、李東生、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等及其部份追隨者繩之以法,隨後還會有更大的元凶落馬。現任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2015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直陳「周永康嚴重損害國家和人民的事業,也帶壞了一批幹部」,提出要徹底肅清周永康的影響。

    第一部份 從價值理念和法律適用及證據上看被告人無罪

    首先,王憲淮作為法輪功修煉者,學習研究法輪功書籍理論,關注涉及到法輪功的一些信息動態,並且由於對自身命運的關切、對因其個人信仰遭遇的不公而鳴不平採取自我救濟依法維權抗爭的舉措,這都是他的個人權利。既然是法輪功信仰者,即使他向別人傳播交流其價值觀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就好比我們有的人相信天賦人權、願意秉持誠信、善良、寬容理性的人生態度一樣,也總是願意向他人傳播交流自己的思想理念。人的信仰、價值觀屬於精神領域的事情不可以強制。思想觀點卻可以自由表達和交流,我國憲法和法律做出了明確規定,嚴格保障信仰自由、言論表達自由、學術創作研究自由等這些基本人權。通過學習總結憲法、法律以及國內、外的一些歷史經驗可得到一個結論就是:公民的表達自由只有在極特殊的情形下才可以被限制,即煽動暴力並且這種煽動會產生明顯而即刻的危險。因此即便是比較極端的謾罵、攻擊政府、針砭時政也都屬於表達自由的範疇。

    由於當前我國存在一些處理法輪功的規範性文件、司法解釋,雖然站在辯方的角度有足夠的理由對這些規範性文件、司法解釋的效力提出質疑,但就本案而言即使是按照上述規範性文件、司法解釋的規定,王憲淮也無法構成犯罪。

    首先,一審判決書第3頁第三段稱:「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憲淮傳播法輪功宣傳品,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其行為已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決如下:一、被告人王憲淮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之規定:「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從語言邏輯上看「組織和利用」這顯然是一個聯言命題,如要構成本罪則必須既要組織又要利用兩者同時具備才行,本案中既然一審對王憲淮作出有罪判決,那麼至多只是利用,如何有組織可言呢?他有這個組織能力嗎?有組織行為這一事實嗎?而他組織起來的組織又在哪裏呢?既然刑法三百條是一個聯言命題,那麼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構成犯罪,所以王憲淮不存在組織行為,所以就不構成刑法三百條規定的罪名,一審僅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這一法律上根本不存在的罪名判決被告人,屬適用法律錯誤違背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則。

    其次,針對一審判決書確定的所謂犯罪事實:「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憲淮因信仰法輪功,宣揚傳播法輪功信息於2008年7月31日被淮陽縣公安局行政拘留。在2009年至2013年期間,先後向林蔡鄉政府上班的劉靜傳播法輪功書籍、神韻光盤、MP3等法輪功資料。向城關鎮蘇馬莊村民張榮傳播神韻光盤、法輪功煉功碟、卡片、小冊子等法輪功資料。(見判決書第2頁第一段)」

    第一,如果以王憲淮散發了法輪功宣傳品來指控被告人傳播了所謂邪教宣傳品,則本案沒有王憲淮散發的事實,缺乏其散發所謂邪教宣傳品的物證,一審法庭審理也未在法庭上出示。從現有言辭證據來看,王憲淮並沒有散發任何法輪功資料,唯一的所謂證人證言劉靜其不過是像王憲淮一樣的法輪功修煉者,二者同為修煉者並非散發傳播行為。

    第二,本案中王憲淮至多只是修煉信仰法輪功。沒有證據證明王憲淮散發或準備散發其持有的資料。如何認定王憲淮散發了宣傳品資料?

    第三,本案中的所有扣押物品並非被告人所有也並非是由其傳播給劉靜的,本案僅僅根據劉靜一個人的言詞孤證就認定所有資料均屬被告人散發顯然與事實不符。

    綜上,這個案子本質上來說就是一個拼湊的案件、製造的案件,先抓人,再挖證據,王憲淮被刑訊逼供遭到嚴重酷刑,結果不甚理想。王憲淮因個人信仰長期遭受非法對待,把一個鮮活的生命、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徹底摧毀,浪費了巨大的司法資源,把無辜的百姓當作了人血饅頭。

    到目前為止,我們的辦案機關應該明確本案關於王憲淮的焦點就是其僅僅是一個具有法輪功信仰的人。這是本案關於王憲淮的基本事實,離開這些基本事實處理被告人就是欲加之罪,是把本案政治化,是別有用心的,對誰都沒有好處。這類案子我發現有一個普遍現象,就是辦案機關一旦抓捕了當事人,往往容易把案件渲染的比較嚴重一些,甚至製造一些證據一些情節將案件政治化,期間常常出現一些人治思維,如果司法機關工作人員不對法輪功追究刑事責任、不判罪、不嚴厲處罰就是不講政治、不愛國、不忠於我們的政府,最終往往被告人容易被進行有罪處理。

    面對這樣一個基本事實,我們需要思考如何適用我們的法律,是以無妄的政治意識把無辜的百姓當作了人血饅頭製造一個完全沒有必要的案件,摧毀了一個家庭,浪費巨大的司法資源;還是真切的貫徹法律的正當意志,疑罪從無,無罪推定,無論證據上還是法律解釋、適用上貫徹刑事司法疑點利益歸被告人的邏輯規則,還有刑法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明確規定(刑法第十三條)? 我們的憲法和法律上有如此多的依據足以導致對王憲淮作出無罪的結論以保障其合法權益。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規定我們如何貫徹實行?毋庸置疑,保障人權理應作為法律的首要價值取向,也只有一個將保障人權放在重要位置的法制社會才能持久穩定並有希望。

    第六,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規認定法輪功是邪教組織,到目前為止也不存在一個認定邪教組織的法律依據和相關標準。與此同時,我國憲法卻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還明確規定了公民的言論表達、文化研究創作交流等各項基本權利。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刑法》作為一個重要的公法部門,是對自由的被迫約束也是維持社會秩序最嚴厲、最極限的選擇,它絕不可以成為少數不法官員完成「假想的政治任務」達到個別目的的工具!無辜的百姓無論如何不能成為某些人用來換取利益和權力的人血饅頭。

    在莊嚴的法庭面前,辯護人想強調的是:制定法律的唯一目的是為了社會的和諧發展,建立法庭的最終目的是主持社會正義,所以法庭判案最終必須以正義為依歸。法官需要的就是對正義、是非的判斷,所以最傳統也是最現代的法庭判案就是憑借人的良知,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準則,也是判案的最終方法。我們的法官要傾聽內心的召喚聽從自己的良知,毅然決然的作出選擇,不為違法行為背書,不為歷史的債務買單。

    大家都知道,國家機器無意識。從我們這個國家建立的第一天起,違法意志和合法意志的鬥爭無時無刻不存在,國家的正當意志、社會的法治不是靠恩賜得來的,就是要靠每一個人用實踐的勇氣、奉獻的精神換來。法官、檢察官在當前這個社會轉型時期肩負著重大責任,在辦案的過程中,有必要深入了解這些事實,有必要比較深入的認識和了解作為一個具體人的這個被告人──我的當事人王憲淮。他樸實、正直、善良,因信仰法輪功,面對肆意剝奪其信仰權利甚至對這一群體採取各種手段進行打壓侵害,他的不平和抗爭應是作為一個人來講的正常反應。他因堅持真善忍的信念多年遭遇的不公與迫害導致個人及家庭的極端困境時卻堅忍頑強,並且他始終有一個最基本的底線需要引起我們的關注,面對如此大的劫難我的當事人從來沒有採取過任何不適當的行為,比如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報復社會破壞社會秩序、採用暴力等手段對抗政府、進行過激違法犯罪行為等現象,我的當事人和他的家屬,還願意找律師辯護,對我們的司法機關、人民法院還寄予了希望和依賴、對法律還有些某種信任,對執法人的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我的法律同仁們應該注意到,近年來全國暴力惡性事件逐年增多,而與此相反的是,儘管由於個別前當權者的錯誤,自1999年以來全國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堅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人類有史以來極為罕見的殘酷迫害與鎮壓,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離失所,但他們對這種不公與殘忍迫害依然能夠以和平、理性、忍讓、克制的態度回應之,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依靠對信念執守,相信善的力量,可歌可泣的和平伸冤與抗爭,向世人講清真相,告訴不明真相的人們,法輪功不是邪教組織而是教人向善的佛法,法輪功學員是好人,法輪功是被人誣蔑的。即使自己、親人承受著被同胞們(執法者和各級政府工作人員們)多次製造的冤獄、同修們被迫害致死、致殘乃至被活摘器官等種種難以想像的苦痛,承受著生離死別、千古奇冤,但仍然堅守信仰,相信正義必勝,從來沒有以暴易暴、以怨報怨,全國沒有發生過一起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與不公而採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鳴冤雪恥的事件,這是一種怎樣的捨身救世精神,這是一種怎樣的大慈大悲情懷?如果非要說我的當事人有罪,那只有「腹誹」、 「言論犯罪」、 「思想犯罪」、 「表達犯罪」了。很明顯,我的當事人不是一個侵犯者而是一個受害人,對此我們不能抱有偏見。

    當前我們這個社會的冤案堆積如山,社會矛盾層出不窮,我們的司法機關承擔著異常艱鉅的責任,這個責任每個人都應擔當,從今日開始,如果本案能夠作出一個無罪的判決將產生以下幾方面積極意義:第一、承擔人民法院肩負的神聖職責。第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第三、使的辦案機關甚至意圖將案件政治化的機關、個人不會背上歷史的債務。第四、真正愛國維護依法治國的大局,讓我們的社會從此開啟和解之路,最終建立法治和平民主轉型,開創真正和諧具有建設性的一個美好未來。在此我願意將溫家寶總理一段話送給我們的法官、檢察官們:「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總要有一批心憂天下、勇於擔當的人,總要有一批從容淡定、冷靜思考的人,總要有一批剛直不阿、敢於直言的人」!

    辯護人堅信,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對信仰者進行打壓、迫害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這一頁不光彩的歷史即將掀過,它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當事人採取非常羈押、刑事處罰,相關責任人都已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非法拘禁、製造偽證、徇私枉法、枉法追訴、枉法裁判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等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我們應該學會尊重信仰者的信仰自由,對待法輪功問題採取和解立場才是明智的選擇,是大勢所趨!違背歷史潮流將會造成更大的人道災難、付出更大的代價!

    第二部份 從犯罪構成上,被告人的罪名不成立。

    一、被告人主觀上沒有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故意。

    被告人王憲淮修煉法輪功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強身健體和提高心性,並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其持修煉和信仰法輪功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故意。

    二、被告人客觀上也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

    信仰屬於意識形態範疇,是思想領域的事。而人的思想是不能構成犯罪的,只有人的行為才能構成犯罪。在司法實踐中,認定犯罪要求主客觀相統一,不但主觀上要有故意或過失,而且客觀上要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因此不管一個人信仰甚麼,只要他在客觀上沒有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就不能對信仰者定罪量刑。而就本案而言,被告人客觀上並沒有實施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

    1、沒有被告人王憲淮參與邪教組織的證據。被告人究竟利用了哪個邪教組織,它的組織形式是甚麼?它的機構、成員、職能人員、管理形式等等都是甚麼?這個組織的住所地是在國內還是國外?王憲淮是這個組織的甚麼官職?有甚麼能力可以利用該組織?誰聽他的?他下的甚麼命令?怎麼利用的?他有沒有從該組織處接受過指令或資助等等?公訴人在法庭上並沒有出示相關的證據來證明。

    2、沒有被告人王憲淮破壞任何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實施的證據。一審庭審中,公訴人並沒有指出王憲淮的行為究竟導致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全部或一部份不能在實際中應用或施行。

    三、從犯罪構成的客體上來看

    關於《刑法》第三百條。刑法第三百條規定的「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公訴人指控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刑法三百條第一款成立的要件有兩點:第一點,必須是「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第二點,必須是破壞了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二者缺一不可。

    從第一點來看,1999年民政部發了取締法輪功非法組織的文件,但從法律上來看,非法組織並不等同於邪教組織,非法組織可以是不符合社團登記要件的團體都可以稱之為非法組織。2000年公安部發布了認定十四種邪教的文件唯獨沒有法輪功,姑且不論行政機關是否具有認定邪教的法律權力。真正首先把法輪功和邪教聯繫起來的,是1999年10月我國前國家領導人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公開宣稱法輪功是邪教。1999年10月30日人大常委會頒布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儘管這一決定也沒有規定法輪功是邪教組織。但是,1999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和「兩院」司法解釋的通知》,再次把法輪功和邪教組織聯繫起來。辯護人認為,領導人的講話不是法律,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個內部通知更不能作為定案的法律依據。而且我們要問:江澤民的講話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認定法輪功是邪教的法律依據是甚麼?標準是甚麼?這是甚麼性質的認定?是誰賦予他們認定一個修煉團體是不是邪教的權力?是否向被認定對像進行了告知?是否舉行了聽證?是否允許被認定對像申辯?如果允許申辯,具體程序是甚麼?由哪個機構受理等等?《憲法》明文規定:「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無論是國家領導人也好,還是國家權力機構也好,其權力的來源及合法性只能是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中國,並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賦予國家元首和最高人民法院認定一個組織是否邪教組織的權力,因此,無論江澤民的講話也好,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也好,都沒有合法的授權,因此是無效的,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

    辯護人還認為,政教分離是一項通行的國際準則,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誌,也是公認的普世原則,根據這一原則,宗教組織不得干涉其信徒的政治信仰,同樣,國家也不得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因此任何國家機關不得以任何手段強制被告人不信仰法輪功。同時由國家權力機關來認定法輪功是不是邪教,更是違背了政教分離的原則,是國家公權力對私權利的粗暴干涉和踐踏人權的行為。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司法機關以「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來打壓、迫害、構陷法輪功修煉者已經構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應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事實上,法輪功只是一個鬆散的修煉群體,沒有任何組織形態,更不是所謂的「邪教組織」,誰愛練就練,不愛練就不練,來去自由。因此,法輪功不等於邪教,更不等於邪教組織,被告人修煉法輪功並不是「利用邪教組織」活動。

    從第二點來看,本罪名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組織和利用」只是犯罪工具、手段和方法。所謂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是指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際施行或實際應用。所謂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它與我們通常說的違反法律或觸犯法條是有本質區別的。違反法律是指行為人的行為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即違法,觸犯法條是指行為人的行為符合法律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即犯罪。但無論是違法也好,犯罪也好,其本身並不能導致某部法律或行政法規不能被應用或被施行。而恰恰是法律的應用或實施的結果。而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則是指行為人的行為導致某部法律或行政法規整部或部份不能在實際中應用或施行,這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這個能力的,有這種能力的人只能是擁有國家公權力的人。在本案中,被告人王憲淮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公民,一個普普通通的法輪功修煉者,他有甚麼能力或者權力能導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實際中應用或施行呢?而且一審庭審中,公訴人沒有相關證據證實被告人是如何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際施行或應用、以及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全部或部份的實際施行或應用。

    因此,辯護人認為,被告人既沒有利用邪教組織,也沒有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被告人的行為沒有觸犯《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

    四、從社會危害性來看。

    1、從客觀後果來看,從法庭上出示的證據來看,被告人王憲淮修煉和信仰法輪功既沒有在國際上引起轟動,也沒有在國內造成任何影響。

    2、從主觀惡性來看,被告人是沒有主觀惡性的。被告人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法輪功修煉者,他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是一個正直守法的公民。

    3、從手段上看,被告人所採用的手段也是和平的方式,是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同時也沒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也沒有擾亂公共秩序,更沒有損害公共利益,可以說沒有絲毫的社會危害性。

    4、從被告人及法輪功信仰者散發或持有的一些資料的內容來看,即使這些物品被傳播了也根本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這些物品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內容:第一、出世的意識形態理論、超驗的世界觀主張,在法輪功信仰者看來,這個世界分多個層次,多層空間世界由神佛主宰。這些信仰層面的問題、人生觀的問題由人自己選擇對現實社會沒有直接關係。第二、對他們多年來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一些法輪功信仰者和一些媒體認為天安門自焚是製造出來的並非真實發生的事件,法輪功修煉者是好人而不是甚麼邪教組織等等,這些內容也不可能對社會有絲毫的危害性。第三部份,無外乎涉及到對執政黨、政府的一些謾罵、批評、一些歷史評價,首先這些批評、謾罵為何發生有沒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是其中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其次這些謾罵、批評、評價客觀不客觀對不對暫且不論,儘管辯護人反對極端的情緒化的言論,但即使是極端的謾罵、批評也沒有甚麼社會危害性是顯而易見的。

    而對於本案辯護人要在此見證的是:

    王憲淮僅僅因信仰法輪功不可能構成犯罪!

    如果本案最終僅僅因「信仰法輪功」就對當事人科以刑罰,我們的法治事業將喪失尊嚴!

    如果本案最終僅僅因「信仰法輪功」就對當事人科以刑罰,我們的國家將難以長治久安!

    如果本案最終僅僅因「信仰法輪功」就對當事人科以刑罰,恐怕若干年後這個荒謬的歷史會讓我們的後代難以理解!

    如果本案最終僅僅因「信仰法輪功」就對當事人科以刑罰,則凸顯了我們這個時代的自私、瘋狂、急功近利,有人不擇手段用人血饅頭邀功請賞,有人卻懦弱、麻木、冷血、褻瀆責任!

    如果本案最終僅僅因「信仰法輪功」就對當事人科以刑罰,無疑將對當事人的家庭造成持久的傷痛和災難,當事人的妻子、兒女、兄弟姐妹……又將為此從無盡的黃昏守候到黎明。

    如果本案最終僅僅因「信仰法輪功」就對當事人科以刑罰,它在低估我們的檢察官、法官、各級領導、社會各界智商的同時也羞辱了我們的良知、責任與勇氣!

    如果本案最終僅僅因「信仰法輪功」就對當事人科以刑罰,人類的良知、天理、人道、國法的底線看起來是如此的不堪一擊!

    如果本案最終僅僅因「信仰法輪功」就對當事人科以刑罰,打著各種神聖名義的罪行將得以大行其道!

    如果本案最終僅僅因「信仰法輪功」就對當事人科以刑罰,將會讓無時無刻不存在的違法意志與合法意志的較量喪失鬥志,讓正當的國家意志得以伸張之日遙遙無期!

    辯護人(姓名略)

    2015年5月15日

    (註﹕對原文稍加改動)

    附二:李鳳麗、嚴新愛、范閩傑等涉嫌瀆職犯罪不當、失職行為之緊急報案舉報控告專函

    我作為李鳳麗、嚴新愛、范閩傑等涉嫌瀆職犯罪一案之控告人,認為在本控告人受當事人王憲淮及其家屬委託擔任其辯護人期間,了解到有關方面肆意違法、踐踏刑事訴訟制度,明知當事人無辜,故意製造冤獄,致使當事人王憲淮一審被冤判有期徒刑三年。有關方面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之行徑已構成枉法追訴、枉法裁判等瀆職犯罪造成重大冤假錯案。其行徑對當事人及其家屬造成嚴重傷害,對社會產生了惡劣影響、構成極大危害、情節十分嚴重,不依法嚴懲不足以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不足以挽回國家司法機關、人民政府的政治聲譽及執政形像;不足以保障基本人權;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對下列人員提出舉報控告: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李鳳麗 職務:河南省淮陽縣公安局局長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嚴新愛 職務:河南省淮陽縣檢察院檢察長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范閩傑 職務:河南省淮陽縣人民法院院長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馬駿 職務:河南省淮陽縣人民法院法官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劉芳 職務:河南省淮陽縣人民法院法官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牛洪彬 職務:河南省淮陽縣人民法院法官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王琳琳 職務:河南省淮陽縣檢察院檢察官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豆明科 職務:河南省淮陽縣公安局幹警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程維峰 職務:河南省淮陽縣公安局幹警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李昌鋒 職務:河南省淮陽縣公安局幹警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袁泉 職務:河南省淮陽縣公安局幹警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王鍵 職務:河南省淮陽縣公安局幹警

    提出對以上相關責任人的控告,是基於控告人相信,國家機器無意識,國家的正當意志不是靠上天恩賜而來的,也不是任何某一個人或某幾個人能夠決定的,而是要通過體制內外堅守天理、國法的良知正義力量歷經艱苦卓絕的努力,用合法意志戰勝違法意志得來的。每一個人民警察、檢察官、法官、政府工作人員;每一個律師、記者、教師、社會公民,哪怕地位再卑微,力量再弱小,只要願意付出一份努力,願意改變個人違法意志凌駕於法律制度之上的歷史與現狀,並且相信未來中國,公民意志一定能夠戰勝專制意志,願意看到因法治中國的早日到來,自己及家人、子孫後代的合法權利能夠得到持久的保障,改變沒有法治保障,大家都是「弱勢群體」的現狀。並且願意看到,國家因公民意志愈加覺醒、法治精神日益彰顯而得以真正強大。通過無時無刻不存在的合法意志與違法意志的較量,最終使法治中國的夢想早日實現!由於上述信念,控告人在自己當事人身陷囹圄被非法抓捕、非法拘禁近一年二個月之久並且被枉法裁判有期徒刑。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維護法律權威,為求真正的減少社會對抗,為求最大限度的防止社會對立,面對強權恣意妄為,控告人別無選擇,只有窮盡法律手段對濫用權力者、違法瀆職者追究到底,讓其付出必要的違法代價,控告人堅信,只有讓作惡者付出代價,良善才不會死亡!這個社會才有希望!

    控告人希望通過控告追訴的努力,讓違法者欲將人為製造的案件政治化的企圖大白於天下;讓更廣泛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社會公眾知曉當事人王憲淮這樣一位正直樸實善良的普通社會公民,僅僅因其個人信仰(王憲淮是法輪功信仰者)被非法拘禁非法迫害的事實,這場殘害百姓、慘無人道的遊戲仍在繼續進行當中。控告人認為,對包括王憲淮在內的法輪功學員僅僅因其堅持信仰就進行勞教、判刑等種種迫害做法都是違憲違法的行徑,這種行徑、這場運動是由於個別人的錯誤導致的,根據憲法、黨章可知,這種做法根本不是執政黨的意志、國家的意志,而是凌駕於憲法法律之上反法治、反黨、反國家、反人類的行為,實施這種倒行逆施行徑的人,不管他們是誰?地位多高?他們才是真正的國家敵人!這一行徑已經造成了嚴重的人道災難、社會混亂、國家分裂,它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最終一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歷史的公審;控告人希望更廣泛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社會公眾明白,手中掌握權力者一旦違法,對社會造成的傷害將為禍甚重,希望掌握權力者能引以為戒,審慎嚴格依法辦事,善用手中權力,讓膽敢將司法、行政權力當作侵害公民權利、實現個人私利的工具之違法者明白,將法律玩弄於股掌之間達到個人目的、製造冤獄的伎倆不能得逞,將普通百姓當作人血饅頭的罪惡行徑一定會付出代價受到嚴懲!

    本控告人介入王憲淮涉嫌破壞法律實施二審程序後,通過與當一人溝通交流、查看案卷材料發現本案完全是人為製造的案件、拼湊的案件,刑訊逼供、製造證據,倒果為因,嚴重違反法律程序。最終本案經一審審判,王憲淮家中持有的物品與指控的所謂犯罪事實也沒有任何關聯性,辦案機關強加罪名、羅織事實,其手段拙劣行徑卑劣令人髮指!僅僅因為王憲淮是法輪功練習者就在沒有法律依據和事實根據的情況下,以破壞法律實施這一錯誤的罪名構陷當事人(關於王憲淮無罪冤屈的詳細法律意見請見附件《王憲淮辯護詞》)

    上述被控告人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理應知曉,以刑法三百條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追訴定罪屬於適用法律錯誤;上述被控告人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理應知曉本案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根據、沒有法律依據;上述被控告人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理應知曉,王憲淮及所有法輪功學員都是無辜的,其所作所為不過是在遭受異常的打壓迫害的情形發生以後為了生命、生存與尊嚴被迫的申冤與抗爭,法輪功學員的所作所為客觀上沒有也不可能產生任何社會危害性,法輪功學員的行為及權利完全受到憲法法律的保護;上述被控告人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理應知曉,我們國家、執政黨內部一直以來存在一股反法治、反黨、反國家、反社會、反人類的封建專制殘餘、腐敗特權分子為了達到個人非法目的、非法利益不惜鎮壓群眾、迫害人民不管其以甚麼樣的名義;上述被控告人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理應知曉,一個國家,合法意志與違法意志的較量無時無刻不存在,作為黨員、國家公職人員對凌駕於憲法法律之上的個別人殘害百姓、倒行逆施的行徑不僅不應該配合、執行、縱容而且有義務、有責任堅決與各種錯誤意志、違法行為作鬥爭,以捍衛國家的正當意志、執政黨的正當意志,堅持原則,不跟反法治、反黨、反國家、反社會、反人類的惡行站在一起,對侵害群眾利益的種種惡行必須堅決予以反對作不屈不撓的抗爭;上述被控告人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理應知曉,憲法法律的明確規定、以及文革結束以來的一系列政策、文件、決議,人類社會最基本的是非黑白、善惡對錯、天理良知的底線,甚麼是正當的國家意志?甚麼是違法的個人意志?如何做才更有利於國家、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人民、有利於執政黨;上述被控告人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理應知曉,為了自己的權位、利益明知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沒有法律依據製造冤獄、迫害無辜必將遭到歷史的審判、人民的公審、法律的嚴懲;上述被控告人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理應知曉,人類社會走到今天,是如何告別蒙昧、爭鬥、暴力、野蠻而逐步走向文明進步的。

    控告人認為,本案的發生並非偶然事件。通常來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會知法犯法。產生如此強烈的違法意志不惜公然違法,往往只有為了更大的非法目的或掩蓋更嚴重的錯誤罪責才可能發生,對此希望受訴機關進一步調查了解本案發生的全部事實真相。

    鑑於,李鳳麗作為王憲淮一案偵查機關領導,明知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根據、沒有法律依據,明知王憲淮的無辜卻濫用職權故意製造冤獄。李鳳麗作為單位負責人明知違法情形仍簽署拘留證、取保候審決定、起訴意見書等一系列文件,這些罪證足以證明其主觀惡性及客觀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三百九十九條、第二百三十八條之規定,已構成濫用職權罪、枉法追訴罪。

    鑑於,嚴新愛領導的檢察機關發生對王憲淮枉法追訴造成王憲淮被非法逮捕、非法拘禁並遭枉法裁判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嚴新愛作為單位負責人,明知違法情形的發生不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三百九十九條、第二百三十八條之規定,已構成濫用職權罪、枉法追訴罪。

    鑑於,范閩傑領導的一審人民法院發生對王憲淮枉法裁判一案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范閩傑作為單位負責人明知違法情形的發生不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之規定,已構成玩忽職守罪。

    鑑於,馬駿作為王憲淮枉法裁判一案一審的審判長,明知沒有證據和法律依據判處冤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二百三十八條之規定,已構成非法拘禁罪、枉法裁判罪。

    鑑於,劉芳、牛洪彬作為王憲淮枉法裁判一案一審的合議庭成員,明知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根據、沒有法律依據,明知王憲淮的無辜卻做出有罪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二百三十八條之規定,已構成非法拘禁罪、枉法裁判罪。

    鑑於,王琳琳作為王憲淮枉法裁判一案的公訴人,明知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根據、沒有法律依據,明知王憲淮的無辜,卻枉法起訴導致當事人被枉法裁判的惡劣後果,已構成玩忽職守罪、枉法追訴罪。

    鑑於,豆明科、程維峰、李昌鋒、袁泉、王鍵作為王憲淮枉法裁判一案中偵查機關的辦案幹警,明知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根據、沒有法律依據,明知王憲淮的無辜,卻臆造事實、製造證據、牽強附會,致使無罪的人受到枉法裁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三百零五條、第二百三十八條之規定,構成枉法追訴、偽證及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罪。

    上述被控告人明知上級個別人的違法命令,但出於對個人地位、利益的考量,不能堅持原則,公然配合違法,依據人民警察法、檢察官法、法官法、公務員法之規定具有明顯的徇私枉法情節。

    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上述被控告人同時構成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罪。

    本案是否另有同案犯,請受訴機關查清事實一併懲處。

    綜上所述,控告人認為,王憲淮一案中出現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枉法追訴、非法拘禁、枉法裁判、非法剝奪宗教信仰種種違法犯罪情形,並非就是國家機關的行為,而是少數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違法官員為達到其非法目的而濫用權力的個人行為。控告人始終堅信,絕大多數國家公職人員、司法工作人員都願意堅持法治與正義。通過受訴機關以及相關領導的努力一定能夠將少數害群之馬繩之於法,使個人責任與國家機關、人民政府的責任得以區分,使個別人之違法犯罪行為不由政府背黑鍋買單。讓人們充份了解,個別人的犯罪違法並非就等同於政府犯罪違法,政府不但不會包庇、縱容之而且必將嚴懲之,以使政府聲譽、國家利益真正得以維護,以使中國社會的斷裂和扭曲,尤其近年來日益加劇的社會矛盾、群體性事件所造成的創傷能夠在法治建設的進程中得到平復和醫治!

    此致

    周口市人民檢察院

    緊急報案舉報控告人:(姓名略)

    2015年5月15日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零五條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藏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別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別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三百九十九條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註﹕對原文稍加改動)

    附三: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給周口市政法委、公、檢、法人員的公開信

    周口市政法委、公、檢、法人員:

    江澤民1999年因妒忌心而發動的個人運動──迫害法輪大法,違反中國《憲法》、《刑法》,構成侵犯公民信仰自由罪、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侵犯公民的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權、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破壞法律實施(破壞憲法實施)、已經構成濫用職權罪;妨害司法罪;濫用法律(濫用刑法第300條)罪……等。違反中國加入的聯合國人權公約《 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和《禁止酷刑公約》。構成「滅絕種族罪」、「酷刑罪」「反人類罪」。他不僅迫害了法輪功,也毒害了全人類,特別是中國人,尤其是你們,受毒害最深。

    在善惡有報的天理制約下,你們首先是被動的害人者,同時又是最大的受害者。

    江澤民一方面濫用職權操縱媒體對法輪功及其創始人信口雌黃的造謠誣蔑,同時利用人性中的弱點,利益誘惑、暴力威脅、連坐等方法綁架各級政府官員、公檢法人員參與迫害,政績、獎勵都與迫害法輪功掛鉤;一方面封鎖真相,不讓你們知道法輪功是甚麼及虐殺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售賣的反人類罪行的真相,利用中共幾十年來積累的整人經驗迫害法輪功學員。因為受欺世謊言(長達三年半的造謠,特別是中央電視台導演的2001年1月23日天安門自焚偽案、傅怡彬殺人嫁禍案等)矇騙,你們當中相當多的人不願、不敢了解真相,怕知道真相以後受良心的譴責、怕官位不保(做到這個位置確實不容易),怕現實的利益損失……等等,你們當中相當多的人本性是善良的,是可以被大法救度的人,只是迫於壓力、自保,麻木的幹著害人害己的事。但是,按照善惡必報的天理,不是說被迫做了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事就沒有惡報了,天安門自焚偽案的製片人陳邙、主播羅京、610副主任李東生早已惡報加身,淮陽縣的縣長陳新莊(在周口開會叫囂要與法輪功鬥爭到底,兩個月左右死在跑步機上)、繼任劉慶森(兒子死)、任連軍(死緩)、任偉(判刑二十年),周口政法委610主任朱家臣判刑十八年、太康縣的、項城縣的……你們自己去上明慧網看看,有多少人遭惡報!報應有遲有早,遲報,你還有機會贖罪。

    天理報應人的時候可不管你官有多大,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這些人官職比你們都高,照樣受懲。人活著為了啥?人人都在追求福祿,平安、長壽、健康,這一切都來源於德(做好事就能積德),一切的災難都來源於業力(做壞事得到的),迫害正法修煉者業力更大,損的德更多。德損沒了,就是十惡不赦,這個生命就要形神全滅。大法弟子講真相就是不想讓那麼多人落到這份上。

    假如你抓了、關了、判了這個大法弟子,他被迫害死了,有沒有你的份?

    這個大法弟子也許是家裏的頂樑柱,他死了,這個家就散了,家裏的老人、孩子怎麼辦?即使他沒有被迫害死,冤獄給家屬造成的傷害多大?你造的罪業不得還嗎?所以這些年大法弟子講真相就是要救你們和不明真相的人,明白了真相,彌補了過錯,在即將來臨的大劫難中免於被歷史淘汰。

    迫害十七個年頭了,大法弟子完全是懷著無私的、大善大忍的慈悲心不顧自身安危在制止迫害講真相救人(包括你們這些迫害我們的人)。你們看重的是現實利益──名、利、情,我們看重的是人的生命本身。人沒有了,名利那人也享受不了,對不對?健康沒有了,多少錢也換不來,對不對?遭惡報的人也許是家裏的頂樑柱,有一天遭報沒了命,家屬怎麼辦?老人、孩子怎麼辦?將來有一天真相大白於天下時,你如何面對?你的後代問:「法輪功受迫害時,你在幹啥?」你如何回答?江澤民和中共欺騙你,但是你不能欺騙自己的良心!對不對?在道德下滑的今天,常人都在為自己利益著想的今天,只有大法弟子在為了別人的安危奔波。

    卸磨殺驢,是中共的一貫做法。你想保全自己,先保住良心,別再參與迫害善良的大法弟子。

    了解真相會帶給您希望

    中國不是中共,愛國不是愛黨。政黨不是國家,國家不是江澤民的私有物品。憲法、法律不是江澤民迫害善良的玩物,公檢法人員不是江澤民鎮壓好人的工具,好人不應是他發洩私憤的對像。江澤民以為法輪功「打不還手 罵不還口」最好鎮壓,這一回它選錯了對像。法輪大法是佛法!古人說:三尺頭上有神靈,無數的神在看著每一個人的一思一念,你動惡念,就有惡報,你動善念,就有善報。

    江澤民發動這場迫害並持續了十七年,是我們中國人的恥辱。一部偉大的佛法造福人類卻不給他一個正確的位置,被一個二奸二假身世、踏著六四學生血跡爬上來的江澤民給迫害,並且綁架十幾億中國人參與迫害,這難道不是恥辱嗎?

    而現在的中國《公務員法》第九章地五十四條明確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則、逃避懲罰的後路。目前,習近平主席執政,與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切割,以反腐的名義懲治迫害元凶及追隨者,老虎蒼蠅一起打,看看落馬的官員多是江派這股黑惡勢力的人馬、迫害法輪功的先鋒。薄熙來、谷開來、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

    今年五月一日實行「有案必立 有訴必理」,全民反迫害,一步步指向終極大老虎江澤民。誰還看不清形勢誰就吃招。江澤民一定要全球公審!聰明人選擇順天意而行,聰明人誰還不趕快遠離危牆、將功贖罪?現在誰還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鎮壓命令,誰將來站在被告席上!常言道:識時務者為俊傑。希望你們認清形勢,別再一條黑道跑到頭,不撞南牆不回頭(黑道跑到頭就沒有回頭機會了)。

    5月25日對淮陽縣大法弟子王憲淮的二審判決是違法的!王憲淮的律師因故未到,審判長不讓王憲淮連自我辯護,連審判長、陪審員、書記員、公訴人名字都不告知,只這一點就是違法的,是無效判決。

    當地法輪功學員


    安徽亳州市法庭現形記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亳州市譙城區法院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對十四位修「真、善、忍」的好人開庭,其中十二位被非法關押了十九個月。

    此前,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企圖判他們有罪,可是都因證據不足被退回,這一年多來,不法人員一次次地的補充所謂「證據」,其實就是編造證據。

    整個開庭過程就是一個公檢法人員走過場、耍流氓的過程,褻瀆法律的過程,拿國家的法律開玩笑,可用幾個字概括:煽、騙、恐嚇。

    扇:說你是誰供出來的,是誰誰指出你的家在哪裏。
    騙:對家屬和學員說:你認罪,可判三年,不認罪判七年,在看守所一天算兩天。
    恐嚇:對正義律師、學員和家屬恐嚇。

    十四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被非法關押十九個月的十二位是:李海峰、朱少軍、崔勇、付明義、唐佳玲、王俊芝、王守落、李冬梅、賈紅娟、朱鳳敏、蔣月華、白傑,是二零一三年九月份被亳州市國保大隊非法抓捕的,一直關押在市看守所,全部受到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朱鳳敏被迫害的雙目失明;李冬梅被體罰長時間站崗,胳膊被打傷,頭疼,意識有時模糊;白傑被迫害的病情嚴重,說話有障礙。特別是朱鳳軍和王守略,在開庭前幾天被國保大隊隊長石新民夥同其他警察將他倆從看守所帶到譙城區公安分局地下室關禁閉二十多個小時,並強制灌入不明黃色液體使他倆意識模糊。

    三月三十日當天,法庭內外戒備森嚴。庭外,有警察、便衣、警車十多輛,還有消防車;庭內,警察有幾百人,警車停了一院子,緊張的如臨大敵。

    約九點鐘,十幾輛警車載著十幾位法輪功學員進入院內,每一位學員從車上被拖下來都戴著手銬,被折磨的都不成樣子,有的被打的直不起腰,腿不能站;有的被迫害的眼睛看不見路。每個男學員都被兩個男警察架著;每個女學員除了兩個男警察外,另又加一個女警察。

    一位法輪功女學員剛被拖下車就喊:「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有甚麼罪?我才三十多歲,大家看,把我折磨成這樣,我進去時一頭青絲,現在滿頭白髮,我的胳膊被打殘了,我的腰也痛腿也痛!在看守所裏我不敢看醫生,怕他們趁機給我打毒針!」

    只見她腰彎著,看樣子只有幾十斤重。三十多歲的人,看上去像六、七十歲的老太太。每個有良知的人看到都心酸。

    為侮辱學員的人格,下車後,不法人員讓他們按編號排隊。編號是白紙黑字寫在圓形紙上的,貼在每個人的前後心處,每個學員都被稱作被告人,公訴人指定的所謂「證人」都是自己的丈夫或妻子。

    律師說:這樣的事若在文化大革命時期不稀罕,妻子告發丈夫,丈夫揭發妻子,子女揭發父母,現在有這樣的事嗎?

    審判長說:這事與本案無關,你說文化大革命幹啥?(不讓律師講話)。公訴員也不讓律師講話,壓制正義律師。

    正義律師說:說法輪功學員破壞法律實施,這是錯判,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這個能力的,有這種能力的人只能是擁有權力的人,執法機關或人員,如薄熙來,王立軍,周永康,徐才厚等,這些有權人才能做到破壞法律實施。法輪功不是邪教,十四個邪教裏沒有法輪功,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你們說法輪功是邪教,你們拿出證據,他們拿不出來就耍流氓。

    公訴人吼道:「你宣傳法輪功,弄他出去!關他半個月!」公訴人關於付明義的所謂「證據」說從他家抄出多少本書,還有電子書等。律師說:「你有沒有膽量把抄出的法輪功的書在這裏念一念,看看可是犯罪的凶器?電子文件不能構成犯罪。說輕了你是失職,說重了你是誹謗!」

    這裏要說明一下,律師分兩類:當地律師(和公檢法司機關一個鼻孔出氣的)和外地律師(正義律師)一個當地律師恐嚇外地律師說:「這是我的地盤!敢在這裏撒野!弄你出去,關你半個月!」

    第一天,大多數法輪功學員指證:被刑訊逼供,被毒打,吊打,被灌芥末油,辣椒水。一個學員說:「當時四個人按住我,往鼻孔裏灌芥末油,再用礦泉水瓶往裏沖,又灌辣椒水,灌的我鼻口出血,比死都難受。」另一個學員說:「把我折磨成半死了,還罰站二個月不讓睡覺,叫睡水泥地上不讓蓋被子,凍得翻來覆去的睡不著。」

    第三天,正義律師要求被指控打人的出庭。被指控打人的有:石新民、袁磊(已調離)、李棟等六人。這時上來五人,看得出他們坐那都發抖。審判長提示:「律師問話可以回答,可以不回答,回答錯了你自己負責。」

    律師一個一個地問:「你在哪裏審的這些人?」都說是負一樓(其實是地下室),問:「有無錄像?」都答:「不知道。」問:「石新民,你可認識這些人?」答:「不認識。」(看的出他心虛的坐那發抖,因大多學員指證是石新民、袁磊打的。)

    律師再問這些學員,都不敢承認被打了。公訴員厲聲說:「沒打你說打了,這不是假嗎?這不是誣告嗎?你們犯誣告罪!」律師說:「第一天都敢指證刑訊逼供,今天不敢說了,人在你們手裏控制著,你們用的甚麼酷刑威脅,恐嚇的?敢說真話你們給加罪;不敢說真話,你們還給加罪,你們執行的是哪一部法?你們這是甚麼庭審?」當律師說到煉法輪功無罪,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這是[憲法]規定的公民的權利,並且,十四個邪教裏沒有法輪功。

    每當正義律師用法律辯到他們無言以對的時候,他們(審判長、公訴人)就高聲呵斥:「你敢宣傳法輪功!弄他出去!關他半個月!王守略、李冬梅、付明義、朱鳳敏、唐佳玲、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得重判!(因這些人請了正義律師)

    下面再說審判長、公訴人最近迫害法輪功學員王玲的情況。

    審判長、公訴人等法庭人員有了上次庭審的難堪經歷,四月二十三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玲時,採取這樣的辦法:不給正義律師說話的時間。他們是這樣安排的:九點半開庭,先庭審被關押的常人,到了十一點多,庭審王玲時,公訴人一一列舉所謂「罪狀」後,正義律師一一辯駁,剛說到王玲學了法輪功後,按真、善、忍做好人,變的無私無我,做事考慮別人時,幾個女法庭人員就吵吵起來了:「你說她買藥幹啥!這與法輪功有啥關係?不准在這裏宣傳法輪功!……誰宣傳法輪功就弄起來誰……!」吵得律師說不下去,說了別人也聽不清說的是甚麼,幾個女法庭人員聲音又大又尖。這時審判長宣布:「時間到了,我們要下班吃飯了,兩天以後再審!」就這樣草草結束。再看王玲,被迫害的頭也抬不起來了亂搖,被幾個警察架上警車,又關進了看守所。

    下面是律師辯護詞「一個被公認的好人被現行法律起訴」的前言,寫出來讓大家對王玲的情況有個大概的了解:一個曾是街道幹部的子女,因父親在瘋狂時期被打成「右派」父母離異被拋棄,在飢餓和被人譏諷中勉強留個小命,在人與人的交往中,由於人道德的敗落,爾虞我詐,特別在生意上,更是表現的淋漓盡致,本文的主人王玲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喜得法輪佛法的修煉,她找到人生的真諦,佛法使她懂得,人為甚麼老是受苦,失與得的關係。並明白做人不能光想著為自己,要為別人好,要與人為善等,所以她處處按自己師父的教誨,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處處做個好人,所以在關鍵時刻,被一個急於上學的學生騎電動車撞斷胳膊的情況下,能說:「你走吧,我不訛你!」感動的學生痛哭流涕。

    這樣的人在現實的中國,處處受到迫害,坐牢,酷刑,甚至被江澤民腐敗集團活摘器官,販賣牟利,王玲現在被非法關押已被庭審,法官面對這樣的人,卻說你不用法律保護自己你傻,可悲啊!人乎,良心乎,正義何在?

    要知道,江澤民是禍國殃民的罪人,周永康被國家定為叛徒,一些公檢法人員,還執行這些人的犯罪政策,到時你的家人子女可能都會跟著遭殃的。現實的中國在巨變中,上天給人善惡選擇的機會,善惡由人來選擇,到時的結果肯定是天壤之別。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0/151166.html>


    遼寧女子監獄剝奪法輪功學員親屬探視權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本溪法輪功學員馬玉香、孫玉霞、高剛被非法判刑後,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截至到五月二十九日,三人的家屬多次去監獄要求會見親人,均被獄方無理拒絕。因孫玉霞在本溪看守所關押期間多次昏厥,令她的家屬非常擔憂。

    遼寧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不擇手段,其惡名昭著。據不完全統計,已知被遼寧女子監獄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就有38人,還有更多的黑幕被嚴密封鎖著。

    目前,遼寧女子監獄還非法關押著一百一十多位法輪功學員。以下是遼寧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的手段。

    三個月突擊「轉化」

    剛被分到監獄後的第一個月是「集訓」,其實就是高強度強制轉化。包夾人員二十四小時貼身監控,每天被強制洗腦並伴有毆打、謾罵、電擊、罰站等,一個月下來精神近乎崩潰。在這樣的情況下,威逼法輪功學員寫荒唐至極的「悔過書」。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如果第一個月沒有「轉化」的學員,則三個月內每天被強制洗腦,酷刑折磨,直到「轉化」為止。期間不允許法輪功學員到超市買生活必備品,如衛生紙,毛巾等。

    一位在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的女學員說:「警察將我雙手銬在窗戶上,扒光我的衣服,並在我的身上寫師父的名字取樂(哽咽)我當時痛苦到了極點,他們這麼侮辱師父我簡直受不了,痛不欲生。這時候他們問我還煉不煉,要是我還是不轉化的話,他們就讓我踩師父的照片(哽咽)……我實在受不了了,就答應『轉化』了」(哭)。

    這三個月法輪功學員承受著常人難以想像的精神壓力與肉體折磨,他們與外界是零接觸,完全封閉。家人更是被剝奪了與親人見面的基本權利,因為一旦會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醜事就會被揭穿。所以,監獄越是不讓家人會見,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處境越危險,也越值得外界關注。

    繁重的體力勞動

    監獄內設有大型服裝加工廠,所有在押人員每天十~十二小時高強度勞動。做不完的衣服還要拿回房間接著做,做不好獄警會懲罰,對法輪功學員的肉體迫害更是肆無忌憚。一名被迫害九年的法輪功學員描述:「我被迫害得腰椎間盤突出每天疼的直想用頭撞牆,人只能趴在床上,無法下地,淚水二十四小時的流著,就是這樣,獄警居然把縫紉機搬到房間裏讓我趴著也得做衣服。」

    每月一次洗腦彙報

    監獄內規定所有法輪功學員必須每個月寫一次思想彙報,說穿了,就是增加被「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的負罪感,因為監獄的警察比誰都清楚,法輪功學員都是承受不住酷刑迫害而違心地「轉化」。他們更清楚,這個「轉化率」就是皇帝的新衣,完全是一堆可笑荒唐的數字,他們自己背地裏都覺得可笑。在中共這個流氓政權下,人們的思維也是極度扭曲的。

    明慧網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便有關於遼寧女子監獄的迫害報導,十六年來,遼寧女子監獄這六個字幾乎每天都能出現在網站首頁,足以見得遼寧女子監獄從未停止罪惡,而是破釜沉舟式的愈演愈烈。既然罪惡不停止,那麼全世界善良的人們的正義關注也不會停止,對參與迫害的人員的追查更會馬上到來。

    種種被隱藏的罪惡都將曝光於天下,所有參與迫害的警察也都必將遭到正義的審判。中共這輛開往地獄的列車載滿了被謊言毒害的芸芸眾生,使人們仇視佛法,喪失良知正義;使人們迫害修行者放棄對神的敬仰,罪惡無邊。

    請關注本溪法輪功學員馬玉香、孫玉霞、高剛的處境。

    遼寧省女子監獄(省直)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育新路7號,郵編:110145
    監獄長賈福軍,辦024-89296666
    副監獄長徐敏15698806633辦024-89296633(主管迫害法輪功)
    政委房淑霞13390116633辦024-89296677宅024-86164016
    監獄醫院院長楊秀明15698806671辦024-89296859、024-89296862
    八監區區 戴靜15698809633
    科長 劉屹立15698806937
    指導員陳笑蓮15698806687
    紀委書記室:024-89296818
    副獄長辦公室:024-89296655
    副獄長辦公室:024-89296688
    副獄長辦公室:024-89296633
    副獄長辦公室:024-89296858
    工會主席:024-89296699
    政治處主任:024-89296767
    獄政科長:024-89296686
    獄政處辦公室:024-89296687、024-89296689、024-89296690、024-89296691

    組織部長:024-89296606
    紀委監察室:024-89296607
    審計室:024-89296608
    宣傳室:024-89296609
    宣傳部長:024-89296610
    勞資處長:024-89296612
    駐監檢查室:024-89296685
    財務處長:024-89296618

    入監隊辦公室:024-89296692、024-89296693、024-89296695
    心理諮詢室:024-89296838
    刑法執行科:024-89296839、024-89296851、024-89296852
    刑法科長室:024-89296850

    衛生科長室:024-89296856
    醫院辦公室:024-89296857、024-89296859、024-89296860
    醫院教導員:024-89296861
    醫院值班室:024-89296862

    禁閉室:024-89296805
    監獄辦公室:024-89296895
    總師辦:024-89296888、024-89296601
    辦公室主任:024-89296868
    一監區:024-89296866
    二監區:024-89296870
    三監區:024-89296873、024-89296871三監區三分隊024-89296876、024-89296872
    四監區:教導員:024-89296876
    五監區:024-89296877、024-89296878教導員024-89296777
    六監區:024-89296885
    七監區:區長024-89296889
    八監區:教導員024-8929686監區長024-89296891
    九監區:區長024-89296896
    十監區:區長024-89296899
    老殘區: 024-89296755、024-89296863、024-89296865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6/151093.html>


    曝光陝西女子監獄的罪惡

    一個大法修煉者因正信被迫害和反迫害之片段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一九九八年十月,我終於有幸步入神聖的大法修煉之中,正當我沉浸在得法的喜悅、懂得了生命的真諦和無病一身輕的美好時光中,突然間烏雲壓頂,九九年「七.二零」一場從天而降的巨難,強加於我們大法修煉者。一夜之間,我們失去了修心做好人的權利和煉功強身健體的環境 ……

    二零零一年,江澤民在迫害不得人心難以為繼的情況下,再一次編造「自焚」鬧劇,煽動中國同胞對法輪功的仇恨,實施其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惡毒政策,達到其「滅絕」的目的。我善良可憐的中國同胞們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如此泱泱大國的領導人會向國人撒這麼大的彌天大謊,蓄意誣陷抹黑修心向善、以「真、善、忍」為準則的法輪大法修煉群體。

    記得迫害之初,小弟看到央視對法輪功的顛倒黑白、抹黑造謠的報導時,曾打電話告訴我,我只對弟弟說了一句話:「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後來,小弟一直很自豪的將我說的這句話告訴一些被中共謊言毒害的親友。然而,「自焚」出籠後,小弟和我所有的親屬幾乎都被謊言毒害的理智不清,拒絕聽我講「自焚」真相。他們的理由是:不相信這麼大的國家,會以這種卑鄙的伎倆欺騙國人,不相信人會為錢去把自己燒了……

    看到親人們被邪惡的謊言毒害到如此地步,我心急如焚,因為我們修煉人深知謗佛謗法,仇視佛法和迫害修煉人的罪有多大。想到我的親人和同胞們被邪惡的謊言毒害,因此而面臨著悲慘的結局,我心如刀絞,我深知那是一種多麼可怕而又令人痛心的事啊!我要怎樣向我的同胞們講清楚這一切呢?

    一、講真相遭綁架、折磨、判刑

    由於當時還沒有真相資料,我便用寫信的方式講述我得法的神奇經歷和身心受益的真實感受,從書刊、報紙等渠道收集有緣人的姓名及郵編、地址,幾個月下來,郵寄了數百封真相信。那段時間,除照看好母親外,其餘時間都用在了寫真相信,郵寄真相信,也被漢中市國安局的跟蹤和綁架。在漢中市看守所這個人間地獄裏,由於我拒絕寫不煉功的保證書而被群毆、毒打;被施以揪頭髮、擂胸口;用膝蓋狠命的撞擊後背;用膝蓋頂住後背,雙手扳住我的雙肩向後折;用鞋底打屁股;踩踏腳趾頭;坐噴氣式飛機(一種酷刑)、坐沙發(一種酷刑)、下蹲(腳後跟抬起來)、擦地板;辱罵等非人的肉體與精神折磨而致胸部肋骨骨折。

    二零零八年四月,由於一段時間經常在一個地方講真相勸「三退」和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構陷,騙到看守所後,受到邪惡的刑訊逼供--戴背銬。我義正辭嚴的指出其惡劣的行徑是違法犯罪行為,要求他們立即停止暴行,為自己爭取好的未來,施暴警察在被善化,一個警察說:「我們也不願意這樣,你咋不早說呢?」在背銬被卸下來的過程中,那種痛徹心肺的感覺,使我昏了過去。雖然手銬終於卸下來了,看著那滲著血的青紫腫脹的手腕,嚇得施暴者也趕緊過來給我活動。在看守所裏,我和另一位同修不背監規,不穿囚服,堅持煉功、背法,給在押人員講大法真相,給善良的警察講。明白了大法真相的警察每天早晨聽我們帶著號室的人唱大法弟子歌曲,看我倆煉功和教其他人煉也不管。在非法監禁的六個月裏,儘管每天吃的是沒鹽的清水煮爛白菜,吃完後,碗底都是泥沙,但我們始終牢記自己「救人」的歷史使命和責任,凡是在那個號室呆過的人幾乎沒有不接受「三退」的。

    最令人感到欣慰的有這麼兩個典型例子。一個是被誣判「故意殺人罪」的囚犯,她告訴我,因為遭到搶劫而拿水果刀防衛時傷了對方,當時她差點被歹徒勒死,但因歹徒找關係送了禮,結果是搶劫害命者逍遙法外,受害自衛者卻進了牢房。她一直對我哭訴,請求我幫她寫申訴。我也一直安慰她,給她講大法真相。她表示堅決跟我煉法輪功,說她今後就跟著我了,我到哪裏她就跟我到哪裏……她從此天天跟我一起煉功,唱大法歌。一個月後,她意外的被釋放回家。談到這裏,還有這麼一個小插曲。那天,我們正在煉功,突然號室門打開,一警察進來喊她名字,讓收拾東西走。她一聽,一邊喊著:「我哪裏都不去!」一邊躲在我身後緊緊抱住我。警察看她被嚇著了,才趕緊說:「你沒事了,趕快回家吧!」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慢慢鬆開她,但她還是緊緊抱著我的手臂。看著她那依依不捨的眼睛和淚流滿面的對大法弟子充滿信任的臉,我的眼睛也潮濕了,心裏直呼「法輪大法好!」我對她說:「趕快回家吧!家裏的親人不知道有多著急呢!只要你想修煉,我們師父就會讓你遇到修煉大法的人。」

    還有一個事例是,一位二十多歲的姑娘捲入一詐騙案中,估計最起碼將被判五至七年徒刑。她對我說她很後悔,不該不問清楚就亂打電話,結果成了同案犯,更恨自己交友不慎。我也給這位姑娘講述了我走入大法修煉的經過和身心受益的真實感受。她聽後非常尊敬我,也非常支持我講大法真相,並很爽快的做了「三退」。不久,她被指定管理號室。在她接管號室的那段時間裏,對我們所做的一切都盡力給予方便和幫助。在一天晚上,她忽然站在床上,大聲的宣布:「我也要煉法輪功!並且從現在開始。」就在她的誓言發表兩天後,她突然喊胃痛,被送往醫院檢查確診是膽結石,幾天後被保外就醫。

    二零零八年十月的一天,陳倉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非法開庭。法庭上一共才七人,兩個審判員(男),一名審判長(女),一名書記員,還有兩名檢察院的。開庭前,那位檢察院的年輕人和善的對我說,今天開完庭就結束了。我看他面熟,猛然想起來曾經給他講過真相,還勸他趕快退出邪黨,選擇光明美好的未來。開庭時間總共不到一小時,期間,審判長笑著問:「你認為你犯罪了嗎?」我態度堅定地說:「我沒有犯罪,因為中國的憲法明文規定信仰自由,我更不明白我究竟犯了甚麼罪……」接下來的程序就是檢察院念所謂起訴書,只聽那位年輕人像背書一樣念。臨走時,我給他們講真相勸「三退」。他們也勸我好就在家煉,這麼大年紀了,小腿扭不過大腿。我認為他們已經明白了大法真相,為他們自己選擇了好的未來。沒想到結果是判大刑四年。

    二零零八年十月下旬,我被劫持至陝西女監,這個所謂花園式的全國部級文明監獄曾經非法關押、殘害過無數心懷善念、無怨無恨的大法修煉者,我深知等待我的是甚麼(當時的這一念在今天看來就已經偏離了法,因為潛意識中已經承認了迫害的存在),更明白我身負的使命和責任。我要利用這段時間堅持不懈的講真相救人,救一切可以救的失足的人(包括警察)。這一念在恩師的加持下成就了我在四個春夏秋冬中用各種形式講真相救眾生的夙願,證實著大法,兌現著自己久遠的誓約。

    那天送我走時天還未亮,一個警察把一副給真正的罪犯戴的手銬在我面前晃了一下。我擺了擺手,只說了兩個字,他就乖乖的笑著縮回了手。途中在和幾位警察講大法真相的同時,也談到了一些失足者的案情。在我為她們感到深深的惋惜和悲哀時,一位警察(看守所所長)卻對我說,「唉!你也就不要再操心她們了。她們無論如何委屈,如何痛苦,都是為了她們自己,只有你們是為了別人……」聽到這樣震撼人心的話,他的善念使他的同事和部下也受到了感染。當時那位「駐所檢察官」就非常認同「自焚」偽案是世紀謊言。

    二、在陝西女監遭受的種種非人迫害

    在陝西女監人間地獄裏,魏塵(陝西女監專職迫害大法修煉者的邪惡工具)見我第一面就衝著我惡狠狠的罵:「你囂張的很!」「我們大法修煉人──」「不許說話!」魏塵歇斯底里的叫喊。我一句話尚未說完,見魏如此不可理喻,我就想自己哪裏出了問題,不覺自言自語:「難道是我慈悲心不夠──」剛說了半句,魏塵就直接沖到我的面前:「以後不許你說話,就是剛才這句話也不許說!」

    我平靜的看著她氣急敗壞的模樣問其為甚麼。「不為甚麼,對你們就是這樣!我們這裏是執行單位。」「大法修煉人完全是為了他人好,你聽我給你──」「啪!」一個巴掌打過來,「我叫你再說!」「我沒有違反國家任何法律,而你無故打人才是違反國家法律的違法行為!不許人說話,罵人,打人,這是哪條法律給你的權利!」魏塵惱羞成怒無言以對,又一次掄起了巴掌。「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我高聲呼喊。這鎮邪滅亂的神聖法寶令魏塵驚恐不已,操控她的邪靈爛鬼蔫了,只聽其氣急敗壞的說:「快拿抹布把她的嘴堵上。」

    因為我不停的喊「法輪大法好!」 不停的講大法真相,一群人圍著我捂嘴按頭,並強行按著我的兩肩讓我下蹲,一人說:「你們看她能蹲下麼,(在看守所時曾因端水而摔了三次,至腰部受傷無法下蹲,無法坐矮凳,可能看守所轉過來的信息中有此說明)我當時已被她們折磨的渾身發抖,視力模糊,腦子一片空白,只有一念「大法弟子的身體是高潔純淨的,絕對不允許骯髒的抹布碰我的嘴」。結果一群人無論如何也無法掰開我捂著嘴的手,骯髒的抹布沒有派上用場。惡警把我送到了嚴管隊,這個曾經折磨過許多堅持真理、慈悲勸善的大法弟子的黑窩。

    記得那天晚上曾有好心的人勸我:阿姨,你看你這麼大歲數了,可不敢去嚴管隊啊!那是監獄中的監獄呀!有許多年輕的都被打得跪地求饒,你這把年紀我們不忍心送你去那個不是人呆的地方呀,你不背監規,背個十不准也行啊。我當時斷然拒絕:「那都是罪犯要遵守的,我沒有犯罪,也不去甚麼嚴管隊。」魏塵無可奈何:「你不背監規,按規定是不容許的,那就得送你去嚴管,這制度又不是我定的,你說怎麼辦?再給你五分鐘考慮吧!」魏塵溜走了,再也不見回來。

    一群人連抬帶拖的,強制地將我送進了嚴管隊,關禁閉兩年。

    在那風刀霜劍的七百二十多個日日夜夜裏,魏塵為了達到轉化指標,不時與杜影輪番的到嚴管隊來,恐嚇我:「你不聽話,有你好受的!」還指著牆上掛的刑具說:「看見了吧!它們可不是吃素的!就是專門為那些頑固不化的人準備的……」

    嚴管隊原本是給那些各個監區又犯了錯誤的服刑人員準備的,現在卻成了中共邪黨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有的服刑人員對我說:「阿姨我就搞不懂,你們這麼好的人,為甚麼要被關在這裏受這個罪,那些××的壞得很,竟然下流到要給法輪功學員餵屎。你說這是人幹的事嗎?還有一個叫王紅的,為了逼她寫『三書』,除了不分晝夜的對她毒打辱罵,還拿煙頭燙,被冷凍……好多你們的同修(聽到這位一時失足的女子這樣的稱謂,我的眼淚奪眶而出,心中的感動無以言表)都被那些人渣打傷、致殘,這裏邊邪惡的很。你可要學會保護自己呀!」

    一個被認定精神有毛病的女孩說:「善良的阿姨,再壞的人在你面前都會變成好人,可惜我認識您太晚,要早點認識你,我就不會來這個不是人呆的地方了。」在大法弟子正念正行的強大威力感召下,有不少囚犯,送嚴管隊後不願意再回原監區,問其原因,竟然都異口同聲的回答:「因為這裏有某某在。」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時刻都在證實著大法,破除著邪惡的謊言,喚醒人們心中的良知與善念。

    在魏塵與杜影花樣翻新的折磨下,我被無休止的刁難,責罵侮辱,逼看污衊大法的書和錄像,我緊閉雙目,堅決不看,就被打罵罰站,不許我與任何人說話,不許買東西,不許親屬接見,不讓洗衣服、洗澡,兩個冬天都只穿著拖鞋,為了不讓我煉功,竟然把我的衣褲剪碎,我只好光著身子打坐,還被警察當眾羞辱搧耳光。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杜影突然又一次來嚴管隊,對我說:「天冷了,我來接你回隊上。」我搖頭。「怎麼,還沒住夠?我看你年齡大關心你,隊上的條件,各方面都比這裏好。」說話間,只見管事的犯人已抱著我的被褥,另一執勤犯端著我的臉盆幫腔:「回隊上好,你回去就可以上超市買東西了,還可以穿你自己的衣服(我一直拒絕穿囚服),當時不知怎麼就鬼使神差般的隨杜影朝外走。「阿姨!余阿姨!不要去!不要走啊!我們捨不得你走啊!」我停住腳步,轉身回頭,只見一張張緊貼著鐵柵欄的流著眼淚的臉蛋,一雙雙依依惜別的手彷彿要拼命把我拉回去。那一刻,彷彿一切都凝固了……看著這些明白了真相的可愛的姑娘,可貴的生命,心裏默默的祝福她們的同時,更加感恩師尊的無量慈悲。

    踏進九隊的大門,迎面站著一個橫眉立目的女子(後來才知道是專職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工具)杜推開一間房門,對我說:「你們明慧網上說的那些如何折磨你們的刑罰,今後都要在你身上過一遍!」我當時正被這女警前後不到十分鐘,竟然判若兩人的變臉術感到不可思議。杜又到另一個房間對兩個女犯說:「今後某某的一切都由你們兩個安排。」轉過身又對我說:「你今後的一切都聽她們的。」「只要她們說的對,我就聽。」杜影走後,我心疼的打量著眼前的同胞,一位在大門口已經見過,另一位還是個年輕的小姑娘,看起來還很可愛,心裏不免悲嘆,可憐的孩子們你們不知道迫害好人,尤其是迫害修煉大法的人有多麼悲慘的結局啊!

    我正暗自悲憫,只聽那個年輕的說:「你敢走到門口去嗎?」我心想,在屋子裏走走都不自由嗎?難道這裏比嚴管隊還要嚴酷嗎?沒想到我剛向門口走了一步,就被四隻手拽回來拳打腳踢。我的身體在重擊下失衡,倒地後又被兩人狠命抓起,我懵了,質問其為何打人?「這都是你自找的!」兩人異口同聲的說:「今後我們讓幹甚麼,你就得幹甚麼!要不然……」兩人兇相畢露。話未說完,杜影又來了。我給其講了剛才發生的事。杜問:「你倆打某某了?」「我們沒打她。」倆人當我面撒謊,杜轉過臉來對我說:「你們法輪功不是要講真話嗎?人家沒有打你,你可不要胡說。」「蒼天有眼」,我自言自語,隨即又正視杜影:「人做了甚麼事,都要自己去承擔責任的,作為一名警官,你要對你的言行負責任。」「那你能找到證人嗎?我也不能聽你的一面之詞吧?」我明白了,這兩個左右不離我的女子,就是惡警利用來直接殘害大法弟子的「包夾」。

    如果說剛才杜影在明目張膽的支持「包夾」行邪作惡,還不如說在陝西女子監獄這個人間地獄裏有一支受邪靈惡黨操縱的、訓練有素的、失去人性的專職迫害大法弟子的人渣、敗類。為了達到強制轉化我的目的,在我拒絕看那些污衊大法的書籍和影像過程中,她們除了毒打(拳擊頭頂、太陽穴、眼睛、腳踢膝蓋、腿肚,腳踩踏腳踝。)進而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不讓坐,不讓與任何人說話,兩個包夾增加到四個,每天二十四個小時看著我,不讓我閉眼睛,稍一閤眼,包夾就用鞋砸……

    不到一個星期,我就被她們折磨的不能站立。包夾還用腳踢我扶著床架的手。我意識到我已經被致骨折,我要求做檢查,要求上廁所。包夾罵我裝洋蒜,杜影對我惡毒地說:「某某某,我知道你是藉口想逃離這魔鬼式的管理方式。想上廁所嗎?你可以自行解決,但不能出這間屋子。」包夾厲聲叫罵:「某某,如果你敢解在臉盆裏,我讓你死得很慘!你信不信?」隨即把臉盆塞到床後面,我根本無力拿到的地方。我被逼無奈,只能用絕食來抗議這不齒於人類的流氓惡行。但人的生理極限使我終於控制不住,我決定自己去上廁所。我這本來極為正常的行為,卻像捅了馬蜂窩。四五個人追出房門,將我拽回房間,趕走其他服刑人員,緊閉房門對我又踢又踩,又叫又罵。

    在暴虐的毒打中,我昏死過去,再也無力站起,失禁了。就是這樣,另外監室的罵聲不絕,罵我破壞大家的環境,逼我答應看書、學習才能洗澡,為了大家有清潔的環境,修煉人應該為他人著想。我被逼違心的寫下了令我痛悔終身的六個字:「今後看書、學習」,心中的痛苦是任何人類的語言都無法形容的。

    我吃不下飯,也依舊不看那些骯髒的東西。包夾罵我出爾反爾,甚麼惡毒的,侮辱人格和尊嚴的髒話都罵上了。一包夾還逼我脫下一位好心人給我的棉衣棉褲,逼我站在冰雪鋪地的窗戶前(窗戶對我開一二指寬的縫)人們常說:不怕一遍風,就怕一線風。在那任風霜欺凌的日子裏,我依然不吃飯,更不看那邪書。包夾看我不為任何所動的表情,小聲嘟囔:「看你還能堅持多久!」「哎!你這是何苦呢!那些你說的邪惡的東西又不是你寫的,你看一下就能咋的?再說,你說的那些好東西人家又不讓你傳播,俗話說:好漢不吃眼前虧!」

    一天下午,包夾端來一大缸子稀飯要我立即喝下去。我再一次對她倆講真相:「你倆一定要清醒,你們所做的都是違法的,一旦這一頁歷史翻過去,上天要清算邪惡之首江澤民等……」「不許說話,人家要整死你,我們有甚麼辦法?你不轉化,我們就減不了刑。是你在害我們,我們就是要讓你吃飯,還不讓你上廁所。你去告隊長去。」我讓她們去請杜影,一包夾說:「杜隊長開會去了,要一個月才回來。你等她回來後再上廁所吧!今天先吃飯……」說著,一下子來了好幾個人,七手八腳的將我按倒在地,我緊閉著嘴,一人拿一飯勺,撬我的牙,我不由地張開嘴,另一個人趁機將一隻手指伸進我的嘴裏,指頭一下插進我的氣管,我奮力憋住,因為我一闔上嘴,她的那隻手指就可能被我的牙咬斷。而食指又是人體上最重要的一個指頭,會影響她整個後半生。我拼命憋住氣,就在這時,包夾終於鬆開手,我長出了一口氣。可當她們把我拉起來後,我卻無法站立,感覺左腳不像自己的腳。

    我睜開視力模糊的眼睛,只見眼前人影晃動,幾個人慌亂的抱我坐在床上,不再大呼小叫。我估計骨折了。過了一小會,我聽見衛生員在說話。我叫住她,對她說:「你看看我是不是骨折了,請你告訴大夫來看看。大夫很快來了,查看了我的腿,只說了兩個字:「就是。」就走。走時,叮囑用涼毛巾冷敷,隨後,杜影和魏塵也來看過一次。說的是第二天送我去醫院,但是,一直再無音訊。問包夾,回答是:監獄大門壞了。再一問,回答是外出治療手續麻煩。要審批。

    就這樣,直到第四天,我大聲呼救。在一位善良的警官幫助下,我才脫離狼窩。在將我背出去的途中,我痛得忍淚直呻吟,背我的女子小聲告訴我:「你千萬不要出聲,不然人家就不送你到外面去了,堅持住,出去就是勝利!」我心裏默默地感謝那位善良的警官,感謝那位背我離開這個魔窟的好心女子。坐在汽車上,魏塵威脅我,讓我見了大夫不許胡說。

    在醫院檢查時,魏塵千方百計阻攔我說出骨折的真實情況。但當老伴看到我遍體鱗傷,特別是看到我骨折的左腿,看到我整個右大腿傷痕青紫。淤血的臀部更是慘不忍睹,胸部六根肋骨斷裂時,也不由傷心落淚。竟然,拍著桌子罵娘:「××的!老子當年當兵打仗,對俘虜都沒有動過一根手指頭,而今天的和平時期,在自己的國土上卻把自己的同胞打成這樣。她究竟犯了甚麼罪?以致要下這樣的毒手!」魏塵不知何時溜了,再不見蹤影。我吃驚的看著老伴(在我的記憶中,在家裏他從來沒有罵過人),他瞬然間高大無比。在迫害之初,由於老伴觀看假新聞而中毒邪悟,不但自己不敢修煉,還阻止我修煉,我被綁架後他一直站在邪惡一面,充當著邪惡轉化我的工具,在血腥與殘暴面前,老伴終於醒來了。他給我的所有親人都不停的打電話。結果,兒子來電話說:已告知他的在電視台工作的同學,即日來錄像曝光。眾姊妹也決定不遠千里立即動身來看我。

    邪惡非常害怕它的惡行被曝光。當教育科長姬桂芬拿出一張黑乎乎的所謂監獄的文件。內容是:因預防甲流,獄中所有在外治病的人都收回。我心裏明白邪惡是見不得光的,所謂預防甚麼甲流,只不過是為了逃避罪惡被追查找的藉口而已。所以,我堅決要求保外就醫,醫院也明確表示給予證明。但由於老伴不修煉,邪惡又一次迷惑了他。當姬流著眼淚讓他勸我時,老伴又糊塗了,對我說,他老了伺候不了我了。正好這時監獄的高大夫來看我,讓我相信她,衛生所會用最好的醫療條件,會用最好的人陪護我。在姬的眼淚,老伴的哀求,高大夫的勸慰下,我又一次被送進了人間地獄。後來聽說,我的眾位兄弟、姊妹趕到醫院,不見我,又匆忙趕到監獄要求見我,遭到獄方門衛刁難,姊妹們據理質問,惡警理屈詞窮,惡語相加。結果,監獄竟然下令,兩個月不准接見。

    二零一零年九月底,魏塵調嚴管隊。包夾透露:「阿姨,聽說魏塵這次是專為您而來,真是冤家路窄啊!聽說嚴管隊將變成第二個九隊……」魏塵見到我的第一面就說:「聽說你最不願看見的人就是我,怎麼樣?令你很失望吧!」過了幾天,魏又來找我:「聽說你能歌善舞,中秋節到了,你給出個節目吧。可不要唱你們……」我再也忍不住了,義正詞嚴的質問魏塵:「真、善、忍到底是正的,還是邪的?告訴你法輪大法是正法正道,請你不要再誣蔑大法,你這樣做對你不好!……」魏一下愣住了,半天緩不過勁來。我用事實講真相,魏卻大肆宣揚:你們法輪功在國外打的橫幅上寫的是「天滅中共!」……我告訴她說的不完整,下面一句是「退黨、團、隊保命。」魏塵真的是中毒很深,她以為大家都和她一樣理智不清,不知道中共是個甚麼東西,而認賊作父呢。就在她和我說話的這段時間裏,個個都停下手中的活,圍了個半圓形,許多人用眼睛和我說話,有人還豎起大拇指。魏一聽我不斷的講大法真相,只好有氣無力說:「好好好,我知道你嘴會說,我說不過你,我今天還有事 ……」「有理不在嘴會說、不會說,因為你理屈詞窮!」我嚴肅的對魏說。

    中秋節那一天的所謂「感恩會」上,魏塵當著所有獄警和服刑人員說:「別看我和某某某爭論幾句,我保證不會給某某某小鞋穿。你放心……」魏嘴上這樣說,偽善的表現得好像很關心我,但暗中卻對包夾說,你不是她的丫鬟,你是包夾,不要忘了你是幹甚麼的,不能受她的指使,並且還從九隊又調來一個包夾,美其名曰「倍護」。實際上是因為在醫務所的那段時光裏,我給包夾詳細的講了大法真相,不但包夾和我一同唱大法歌,就連醫務所所有的服刑人員都常來我住的病房學大法歌。魏塵自然清楚這一點。更重要的是,嚴管隊的警官們在大法弟子們的慈悲善念中幾乎都被善化,魏無法明目張膽的迫害我,便以冬天冷,還是送你去衛生所,便於你恢復為由,又一次故伎重演,把衛生所變成了第二個邪惡的九隊。

    魏唆使包夾李進燕天天變換招術,羞辱欺侮我,天天含沙射影的見人就罵,說甚麼我不能走路是裝的,天天逼我出去曬太陽,說是給我補鈣。看見來人了就假裝扶我。剛開始被她的假動作欺騙,差點摔倒。以後我只有手扶著牆慢慢挪動。在一次她拉我快走時,我無力適應其速度被拖倒後站不起來,李不但不扶我起來,還又哭又鬧反誣我欺侮她。因為,魏在得知我左小腿三根骨頭全部斷裂,胸部六根肋骨骨折的事實後,為了掩蓋其罪行,逢人就說,我是嚴重骨質疏鬆,屬於「玻璃體」。並且,不止一次的對李進燕說:「小心伺候,不要讓任何人碰她。」李進燕自然心領神會,所以大發淫威時,也自然有恃無恐。由於我生活不能自理,李又經常挑撥同室病犯和我的關係。同室人也自然敢怒不敢言,怕得罪包夾給自己帶來麻煩,只有趁李不在時,就趕快給我倒水喝,扶我上廁所,給我兌洗腳水(醫生囑咐李每天給我用熱水泡腳,但李給我倒的不是冷水就是滾燙的水),幫我洗衣服。李發現有那麼多的人幫我,也深知眾怒難犯,就指定只有一個人可以攙扶我,幫我打飯。在大家奇怪李為何有此善心時,有人悄悄告訴我:「李進燕指派的那個人是乙型肝炎,正在傳染期。」

    冬去春來,邪惡的招數也使盡了,但魏塵並沒有死心。因為在衛生所的這一段日子裏,我曾經告訴李進燕:如果真想讓我儘快恢復如初,唯一的仙丹妙藥就是煉法輪功。李答應給我半個月時間。但在此期間,每逢我煉功時,李進燕就借故干擾,不是突然開燈說要找東西,就是故意大聲說話,吵得我根本無法入靜。好不容易熬到第六天,我正打坐時,李突然衝到我床前,一下就掀掉我的被子,把它扔掉後,掄起巴掌就要打我。被我擋住後,索性大喊大叫,又哭又鬧,罵我在給她挖坑等等。第二天,魏塵趕來,又罵我,語言惡毒。

    二零一一年四月份,魏塵又來衛生所,說要接我回嚴管隊,說甚麼嚴管隊環境好,希望我好好鍛煉,加強補鈣,早日恢復健康,與家人團聚,實際上還是想要達到其罪惡的「轉化」目的。可她沒想到的是,我剛走出衛生所的大門沒幾步,就碰見嚴管隊的服刑執勤人員來接我,待剛一進門,一警官便笑容滿面的說:「我們的神回來了!」

    儘管魏塵還在繼續利用李進燕折磨我,天天逼我走路,天天曬太陽。但是許多善良的警官,實在看不下去了,她們就在自己當班時設法保護我。不少警官對我說:「你已經走了幾個小時了,坐下休息不要走了。」或者說:「你看你腳腫的鞋都穿不上了,再走下去真的很危險。」還有的警官說:「看你這情況,恐怕是骨膜炎,你不敢再走了。」魏在這種情況下,也只好說:「鍛煉還得堅持,但是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魏雖然這樣說了,然而李卻並未因此有所收斂,只不過是不敢明目張膽罷了,幾次在無人時,狠毒的對我說:「我恨不得一腳踩死你,沒見過你這麼頑固的,這樣摧殘你,你都不跟我計較。你不轉化,我減不了刑……」「哎!余老太,你說我要怎樣做,你才肯寫『三書』?」「可憐的孩子,我也真不知怎樣才能使你明白,真相已給你講過無數次,想當初在衛生所,你跟我同吃、同住、同唱『法輪大法好』時,你多麼善良,人人都愛你,如今你變成這樣,真叫人心痛啊!那個活潑可愛的李進燕哪裏去了。」「你少和我說這些糊弄我。我只想早點回家,這鬼地方我是一秒鐘都呆不下去了,你說,你說,怎樣你才能寫『三書』?」我悲哀平靜地看著她的眼睛說:「你去拿一把槍來,對著我的腦袋!」李哭了……

    三、正義必將戰勝邪惡

    二零一一年中秋節前,魏塵調離嚴管隊,新任隊長接任後,一位善良的警官找我談話,要我每週寫一篇文章:「我知道你不願意寫『三書』那你就寫你願意寫的吧!」我非常感激這位善良警官的幫助,由此,我由淺入深,借與父親寫信,與親友敘談友情;或借雜誌中的文章弘揚大法的美好,揭露中共的真實歷史。寫大法弟子為何要勸「三退」,還介紹了貴州平塘縣掌布鄉的「亡共石」,佛經中關於優曇婆羅花的記載,和此花現在世界各地競相開放的報導,與所蘊含的天機。儘管包夾百般刁難,但在師父的加持下,這一篇篇弘揚大法救度眾生的真相信與文章,都會以不同的形式展示給世人。尤其是嚴管隊很多警官看到後都非常高興,並且不約而同的說:「寫的好!」

    一天早晨包夾藉口要收拾屋子,就趕我到屋外凍著。這時,一警官上樓來看見我後驚奇的說:「原來是你呀!我一上樓就看見這裏坐著彌勒佛。真的……」一轉身看見包夾在旁邊,又馬上對我說:「你吃胖了,胖的都像彌勒佛了。很好,很好,就是要多吃點飯。」不少善良的警官見到我後,首先問我心情好不好,有甚麼要求可以直接給她說。有警官見到我就問長問短。如果,包夾不在,就小聲對我說:「終於熬到頭了。一定要保重啊!」有的警官見獄中改善生活時,或吃米飯時,就囑咐給我多打一些。

    從二零一二年過完年後,那些和我朝夕相處的姑娘們(嚴管隊的執勤服刑人員)就開始給我倒計時,計算我回家的日子。這些姑娘們百分之九十八都接受了真相並做了「三退」,每天都有人告訴我,今天是某某號,離你回家的日子還有某某天。不少警官也對我說:「回去後可不要把我們忘了啊!」每當看到眾生這些正面的表現,我都會非常欣慰,為眾生明白了真相擁有了美好的未來而高興,一遍一遍的默默地為她們送上大法弟子最真誠的祝福。

    當然,迫害還在繼續。魏塵雖然已調離,但仍然隔三差五的來嚴管隊教唆包夾,教包夾不要忘了自己的任務,更威脅她們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所以,接任李進燕的包夾,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招數,與李進燕如出一轍。然而拒不接受大法真相的包夾,自李進燕走後畢竟勢孤力單,收斂許多。就連教育科的科長在問我怎麼還不轉化時,語氣也溫和多了。記得當時在衛生所時,這位科長也曾問我為甚麼不轉化?我當時反問她;「你是讓我說假話害人嗎?」她當時還很不高興呢。這些被中共惡魔洗過腦的可憐的生命,已經不知道,她們脫口而出的這兩個字意味著甚麼?自然也就無法理解大法弟子們,對宇宙真理的堅持中,所表現出的忠貞與慈悲。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包夾拿來了三張紙,題目是:感想、認識、今後計劃。我毫不猶豫的在第一張紙上寫下了大法弟子寫的詩:「做人誠為先,能忍天地寬。心中常懷善,風骨自非凡。」第二張拿起來看命題是:今後計劃。我便提筆寫下了這樣幾句話,那就是告訴兒女今後做甚麼事,都要首先為他人著想,儘量做到真誠寬容待人。希望孫兒孫女好好學習,成為祖國的棟樑之材,孝敬父母,報效祖國。第三張下筆時干擾很大,包夾多次搶走我的筆和紙。執勤人員也勸我,千萬不要牽扯你法輪功,不然就有可能不讓你回家了。但是,我的念已定:就是失去生命也要證實法輪大法的美好。當這一念出來後,我順手就找到了一支筆,迅速鋪好紙,拿起筆,嚴肅鄭重的寫出了一個大法修煉者最真誠的心聲:「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是萬古以來這個宇宙最正最正的正法!」由於我每次寫到最後一句時,就被包夾搶去,所以我就不停的寫了好幾張,直到一位執勤人員對我說:好了好了,隊長說她們都有了。不要再寫了。我才停筆。

    第二天中午,老伴和我廠公安科的人來接我,在師尊的呵護下,我順利回到家中。從陝西女監這個人間地獄回來後,被致殘的左腿和左腳一直不能恢復正常,直到今天依然如此,如今走平路還勉強,而上下樓則十分困難。

    中共這個西來幽靈,欺騙中國人時常說:舊社會把人變成鬼,新社會把鬼變成人。而真正的事實是:這個邪黨經過幾十年的各種殺人、誅心運動,已經把其邪惡的九大基因:「邪、騙、煽、鬥、搶、痞、間、滅、控」滲透到一部份人的細胞深層去了,把部份理智不清的人變成了沒有絲毫良知善念的奸邪小人和失去人性的流氓、惡魔。一位深諳中共邪惡的有識之士說:只有共產黨想不到的邪惡,沒有共產黨做不到的邪惡。邪黨在幾十年來的腥風血雨中,製造了數不清的冤案,破壞了無數個原本溫馨和諧的家庭,卻反而給每個被其綁架至冤獄的大法修煉者都扣上一頂:自私、冷酷、不念親情的帽子。正如《九評》中寫的那樣:「搞動亂的中共,反以動亂來要挾人民,流氓從來就是這樣做的。」

    古人云:「兼聽則明,偏信則暗。」法輪功修煉者十多年來冒著坐牢、酷刑、被致殘、致瘋、被虐殺、被活摘取器官的殘酷現實,忍辱負重,用自己省吃儉用節省下來的錢,精心製作精美的真相福音,希望這福音傳遍神州大地的千家萬戶,希望我們的中國同胞人人都有明白善惡、選擇未來的機會,能在不久的大劫難中倖存下來,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同胞啊!請您相信:真理需要堅持,謊言才需要掩蓋。正義必將戰勝邪惡,這是人類永恆的主題。


    雲南省安寧市法輪功學員十六年受迫害綜述(2)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接上文

    一、被非法勞教和判刑雙重迫害的案例,六人(昆鋼三人)

    1、趙飛瓊,女,30多歲,個體戶。勞教二年。兩次判刑共八年,共計遭冤獄十年。

    (1)勞教二年。2001年在昆鋼發真相資料時被昆鋼公安便衣警察跟蹤綁架,隨後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2)2004年判刑四年。2004年8月10日,在石林風景區發真相光碟時被石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在審訊時遭國保大隊長打耳光,後被非法判刑4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遭到六隻高壓電棒電擊酷刑折磨和衣服全部脫光等迫害。

    2008年8月9日從監獄回來不久,法院強行判決離婚。家庭被強行拆散。

    (3)2009年判刑四年。2009年5月16日剛從監獄出來九個月的趙飛瓊在昆明發真相資料時又再次被綁架,被昆明中級法院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集訓監區,2010年冬天,趙飛瓊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再次被關進禁閉室。長期遭受非人的折磨,長期不得洗澡、洗臉,頭髮結成了餅餅,面黃肌瘦,精神憔悴。

    參與迫害和在場的警察有曾覺、丁瑩、謝玲、馬麗霞、楊歡、鄭頻、孫寧爽、周穎、楊永芬等。

    2、毛丹心,被勞教三年,兩次判刑五年零六個月。

    毛丹心,男,四十多歲,原昆明鋼鐵公司華雲公司電修廠分管生產的副廠長。

    (1)勞教三年,2000年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後勞教三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2000年8月為了抗議勞教所侵犯法輪功學員合法權利而絕食,遭到勞教所惡警的粗暴對待,惡警不准親人探視。父親得知兒子在勞教所的情況後,在悲憤中於2000年10月17日突然患「腦溢血」去世。

    (2)判刑1年半,2005年7月2日毛丹心在假期時去西藏旅遊。七月下旬,路經西藏波蜜縣時被當地的惡警採用暴力綁架,被非法抄家,2006年2月10日上午九時,雲南省昆明市中級法院偷偷摸摸的開庭審判,2005年9月份昆明市檢察院(檢察員朱立)對毛丹心等十位法輪功學員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提起公訴,2006年2月13日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宣判隨後判刑一年零六個月,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3)流離失所,期間母親思兒憂鬱成疾去世。

    2008年3月23日毛丹心在安寧講真相時被安寧市國保大隊警察蹲坑、跟蹤,毛丹心走脫後流離失所在外。在互聯網上遭全國通緝,母親憂鬱成疾,2009年10月不幸去世。家中妻兒困苦無助。

    據悉,2007年,為抓捕流離失所的毛丹心,昆鋼不惜花費巨資幾十萬,糟蹋納稅人的錢。

    (4)判刑四年,2011年11月11日毛丹心被中共公安惡人綁架。昆明滇池路中級法院於2012年3月27日再度非法開庭。毛丹心被關在安寧市看守所。後被判刑四年。

    3、馮寶定,被勞教二年,判刑四年、被開除公職。

    馮寶定,男,47歲,原雲南華雲實業公司創輝分公司職工。

    2000年3月因在戶外煉功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關押,隨後被批勞教2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馮寶定勞教期滿回家後,於2003年11月6日晚在家中時再次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惡警毆打、抄家,後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五監區。

    4、王雲,非法勞教一年,判刑五年、被開除工職。

    王雲,男,40歲(1975年3月2日出生),原昆鋼警察後為昆明交警支隊警察。

    (1)上訪被勞教一年,2000年4月4日王雲和警察同事吳成志等九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邪黨旗桿下,王雲、吳成志兩人當時身著警服,一邊站一個將寫有「真善忍」三個大字的橫幅展開,其餘七個法輪功學員就在橫幅後雙手合十。頓時,天安門廣場周圍的警察就向他們飛奔過來,發了瘋般的搶走真善忍的橫幅,還對王雲、吳成志大打出手,把他倆的帽子、警服上的徽章搶了,將王雲、吳成志單獨抓捕,將另外七個法輪功學員劫持到附近的一個執勤點。後來他們都被劫持回昆明。

    王雲被劫持回昆明後被非法勞教1年,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祿豐縣大坪壩第二勞教所,至2001年9月釋放回家。

    (2)判刑5年,2006年2月12日高速公路交警支隊欺騙王雲回單位加班。等他一進家門,隱藏的公安非法闖入家中,將整個家翻了個底朝天,搶走了所有的私人存摺,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公安局將王雲綁架到景洪,關押在西雙版納州公安局看守所,被非法判刑5年,被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之後被高速公路交警支隊開除公職。王雲被關押在省一監十監區期間,由於他收集監獄強迫犯人做奴活的情況被犯人誣告,警察指使五名犯人將王雲扭倒在地強行搜身,隨後五名獄警圍著王雲腳踢拳打十多分鐘,鼻子、嘴、臉被打破,打出血,身上多處軟組織被打傷,瘀血、腫脹,打後關進小號一個星期。2011年2月,冤獄滿後被釋放回家。

    5、向華強,勞教一年,判緩刑3年。

    向華強 女,70多歲,中國鋼鐵公司昆明分公司退休職工。

    (1)勞教一年

    1999年12月到北京上訪,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鋼分局綁架回昆明後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2)判緩刑三年

    2004年12月24日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2005年6月15日,雲南省中級法院派出兩法官到安寧市法院開庭審理向華強,隨後被判緩刑三年。

    6、郭宏雲,一次勞教,一次判刑四年。

    郭宏雲,男,44歲(1971年出生),安寧市磷肥工業有限公司職工 。

    (1)2004年勞教,刑期不詳

    2004年6月30日下午6時左右走親戚回家,被多名便衣警察綁架,隨後到家裏抄家。

    2004年9月份,被非法勞教關押在省第二勞教所。先後受到不讓睡覺,同時被多人毆打,只穿內衣褲就被從床上拖起來強迫勞動,不讓親屬見面等非法迫害。被非法關押在一隊。

    (2)2008年判刑四年

    2008年3月24日在安寧八街發真相資料被安寧市公安局綁架。

    2008年3月24日雲南省安寧市公安局非法對郭宏雲拘留,把他非法關押在安寧市看守所,當日3月24日安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葉林、楊忠錢非法搜家,2008年4月28日安寧市檢察院非法對郭宏雲逮捕,由安寧市公安局董×忠、葉林執行逮捕。

    2008年11月24日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對郭宏雲判刑四年,自2008年3月24日至2012年3月23日,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二監區迫害。

    (待續)


    中共政法委書記、610頭目遭惡報而死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中共政法委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機構,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610辦公室」更是類似納粹蓋世太保的恐怖組織。這兩個機構操縱公、檢、法、司陷害法輪功學員。而自古「善惡有報」的天理是永恆的,因此在過去的十幾年中,政法委、「610」人員遭惡報的事件也無計其數,因此,被稱為「死亡位置」。

    下面是發生在湖北省和湖南省的幾個惡報事件。

    湖北省洪湖市原政法委書記劉書祥死亡

    湖北省洪湖市原政法委書記劉書祥,在其任職期間,積極執行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的政策,並直接組織、領導、參與對本市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等迫害。

    特別是二零零一年,劉書祥曾對去北京上訪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長達六個月的非法關押,後來因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怕出現生命危險,才同意放人,但其中還是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給法輪功學員家屬及親人們帶來極大的痛苦和傷害。

    劉書祥的惡行給他帶來惡報,還殃及到他的子女。在幾年前,他的女兒得了一種怪病,理智不清,跳河死在外地。劉書祥本人也在二零一四年因中風,半身不遂,不到半年,死亡。

    湖北省洪湖市「610」辦公室副主任李大桃遭惡報

    洪湖市「610」辦公室副主任李大桃,女,是洪湖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骨幹,多年來充當幫兇,毀謗大法,污衊師父,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李大桃遭惡報出車禍,至今已殘廢,走路還一瘸一拐的。

    天理的報應真實不虛,希望李大桃及洪湖市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們及時醒悟吧,天懲的序幕已拉開,不要再助紂為虐了,善待大法弟子,立功贖罪,或許還能擁有未來。

    湖南省洞口縣高沙鎮政法委書記嚴力強遭惡報死亡

    湖南省洞口縣高沙鎮政法委書記嚴力強,六十多歲,參與迫害法輪功,已遭惡報得癌症,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死亡。


    福兒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我是二零零三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農村女子。

    二零零九年,女兒上高三,需要陪讀,我和丈夫到學校附近租了房子陪讀。搬過來一個月,我發現自己懷孕了。真是沒想到,我都四十二歲了,女兒又要考大學;而且這是第二胎,按照中共政策的說法是「超生」……但是修煉人是不能殺生的,也不能墮胎,這孩子是來接緣的。於是把這話跟丈夫說,他也捨不得孩子,說:那咱就留下吧!

    惡訊

    轉眼五個多月了,當地社區通知到縣醫院開出生證,否則生產時醫院不留。於是丈夫陪我到縣醫院做產前各種檢查。當做完B超,醫生嚴肅的說:這胎兒有問題,趕快到撫順最權威的婦幼保健站去檢查。丈夫帶我立刻去了,查了兩遍,結果出來了:胎兒腎臟積水,肛門閉鎖。當時我和丈夫就傻了,怎麼會是這樣,是不是誤診?於是又跑了幾家大醫院和兩家私人診所,結果都一樣。

    最後,到瀋陽醫大看專家門診。醫生說:這孩子毛病太多,還是別要了,醫院也無能為力,因為是胎帶來的。我問專家,我要生下這孩子,會怎樣?專家說:「第一,你得給他換腎;第二,孩子沒肛門,得給他做人造肛門;第三,即使這些都做完了,他還智障,也許中間就夭折了。這樣的孩子你要有意義嗎?你實在不相信,再去做個羊水穿刺,查查染色體,看看智障機率有多少。」於是他開了一個做羊水穿刺的檢查單給我。這時,我和丈夫如五雷轟頂,都懵了,不知該怎麼辦。

    我們傻傻的坐在醫院的候診室裏,一句話也沒有,心裏亂極了,不知啥滋味。這時我忽然想起一個故事,那是一個年輕的女大法弟子領著她智障的兒子到機場迎接師父,出門前在兒子腦門上點了個紅點。師父走下飛機,孩子送上鮮花,看著師父,孩子傻傻的笑,師父慈愛的撫摸著孩子的頭,那一瞬間,孩子的腦門上的紅點變白了,別的學員也看見了,還給拍了照片。從那以後,小孩的智障好了,變成了一個聰明的孩子。想到這,我的心一下子亮了,知道該咋做了:我要留下這孩子,師父一定能管。於是我站起身拉著丈夫說:走,回家。

    回家以後,丈夫開出租,我學法、煉功、講真相,發資料,給大孩子做飯,啥也沒耽誤。轉眼到了預產期。這期間怕胎兒憋著,就老到附近的兩家私人門診做B超。那家面善的醫生就說:「這孩子毛病這麼重,怎麼還敢留?不知你咋想的?我都替你愁。大姨都三十年的經驗了,不會驗錯的,你實在要留,等生了給我報個喜吧。」我說:「我念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生出來一定沒事的。」大姨說:「傻丫頭,但願吧。」

    最後我又去那家面惡的醫生門診檢查,那醫生鼻子不是鼻子,臉不是臉的大吼:「你傻呀,甚麼孩子都敢留,早沒發現嗎,全都是病變,你家有一百萬也治不了,趁現在沒生出來,趕快到醫大做掉算啦。」丈夫生氣地說:「咱以後不查了,回家!」

    福兒

    一個星期後,我在市院剖腹生下了兒子,八斤一兩,哇哇大叫,一看就知道健康聰明。二十四小時後胎便正常,好不喜人。人逢喜事精神爽,丈夫和婆婆一下都年輕了十歲。同修王姐和李姐到醫院來幫忙,她們說:大法太超常了,真是天賜洪福啊。就給我兒子起個小名叫福兒。

    兒子滿月了,我帶著手機拍的照片給面善的醫生報喜。醫生大姨看著我兒子的照片,不相信地問:真的一點毛病沒有?我說:「真的沒有,我一沒用藥,二沒扎針,就每天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兒子就好了。大姨,你是我兒子的見證人,請你也記住這九字吉言。」醫生大姨原地直轉圈:「怎麼可能?怎麼可能?」一年後,我帶著兒子週歲照片再去醫生那,給她講真相,這次大姨接受了,平和地笑了,做了三退。

    為了不耽誤女兒學習,兒子滿月第二天夜裏,丈夫開車把我和兒子、婆婆送回農村老家,丈夫在那陪女兒考學。

    我家住林場家屬樓。從那天夜裏回來就沒下過樓。一連三個月。直到有一天,場長把丈夫叫去問話:有人說你家老晾尿片,有小孩了,誰的孩子?丈夫直說:我的孩子。場長大怒:我場歷來就沒有超生的,你闖禍了,上面追究下來,你讓我這場長咋當?後來,鄉里,林業局決定罰我家十萬元,否則開除公職。

    當時我生孩子住院就花了五千多元,還得餵奶粉,老大又面臨考大學,開學學費就一萬多,哪有那麼多錢呀。丈夫說:沒錢,大不了工作不要了,打工也能把孩子養大。

    最後,還是師父幫我們度過難關,化來十萬元。我家承包十年塔林,頭五年已兌出五萬元,後五年還早去了呢。可巧有個有錢人看中了後五年,要用十萬元兌下來。我們知道都是師父苦心安排。拿這十萬元交了罰款,丈夫的工作保住了,兒子的戶口也上了。兒子又多了一個小名:小十萬。我家陰雲散去,皆大歡喜。

    師父給福兒淨化身體

    兒子快四個月時,白白胖胖,人見人愛。忽然有一天發燒,也不排尿了,小肚脹的溜鼓,這可嚇著我了。硬挺了兩天,沒好轉,急得我直哭。當天晚上,孩子姑爺開車帶著我們到市院。一檢查,說孩子內臟都燒大了,趕緊住院治療。接著給孩子扎試敏針,連扎三種,所有藥物都過敏,兒子不能用藥,醫院不留。

    回到家,我心裏有底了,知道師父在保護孩子,不讓用藥,是藥三分毒嘛。我求師父:明天是我女兒的開學宴和兒子的百日,可謂雙喜臨門。那麼多親戚朋友都來看孩子,快讓孩子好吧!晚上,我給兒子洗個熱水澡,燒也退了,尿也排出來了。

    第二天,兒子小臉粉撲撲的給大夥看。我的幾個朋友從很遠的地方趕來,專門要看孩子。她們說:你膽子也太大了,換一百個媽都做掉了。我笑著說:那今天看我留下這孩子是不是留對了。於是我給她們講大法的神奇。當然,她們做了三退。

    九月份,丈夫送女兒上大學去了,我在家帶兒子。這天,發現兒子的尿裏都是渣子,像暖壺底子,排尿時頭一股出來的是粘稠的膿,呈黃綠色,有腥臭味。這是怎麼回事?不知道,也沒怕。排了三個月,尿清亮了,也不臭了。緊接著,小卵腫的老大,丈夫有點著急,說要不去看看。我堅定地說:「大風大浪都闖過來了,有啥好怕的,沒事,這孩子有師父管。」丈夫見我不怕,也不說啥了。四個月過去了,小卵不腫了。接著,大腿根周圍起滿了密密麻麻的小濕疹,兒子小手總去撓,把皮都撓出血了。這樣又過了三個月,好了。

    每當我站在師父法像前,雙手合十,腦子裏就會打入師父的話:「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1]。這樣,我才能在兒子淨化身體的一年裏,不急不躁,穩穩的走過來。

    我兒子身體裏的毒素被師父一點一點的排出來了,變成一個非常健康的孩子。我講真相基本都講兒子的事,大家都愛聽,都說是現代神話故事。我集上講,各個村講,而且每講必三退,這幾年勸退了好多人了。

    現在兒子五歲了,上幼兒園了,有個頭疼腦熱的自己就念「法輪大法好」。他還說:別的小朋友有病打針好疼,吃藥好苦,我念「法輪大法好」就好了。我說:「兒子,都是師父救了你,大法救了你,不然哪有你呀!」孩子雙手合十說:謝謝師父救度。

    註﹕
    [1]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6/151267.html>


    在景點講真相過程中的修煉體會

    文/芬蘭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尊敬的師父好!
    各位同修好!

    現在我將多年來在景點講真相的體會向師父和各位同修做個彙報。

    我於二零零六年來到海外,第一次到泰國的景點講真相,內心深處格外的珍惜。因為在這個自由的環境裏,能讓中國大陸的人看到大法的真相,真的那時感覺很幸運和幸福。

    那時候我跟姐姐經濟很緊張,不能每天兩個人同時去講真相,否則生活就難以維持。每次我去講真相,就更能感受到師父的加持,在那個酷熱的天氣裏總是被一種強大的能量包著,沒有感受到泰國的酷熱天氣。

    有一段時間物價上漲,我們搬到了一個偏僻的地方,為了節省開支,我就跟姐姐說:我在網上講真相,你去景點吧。一天晚上我清晰的做了個夢,夢見我的一個小學同學對我說:她要是不出國,永遠都不會知道法輪功真相。

    如果不是夢到這位同學,我恐怕一輩子都不會想起她。我知道這是師父告訴我,出國的這些中國遊客都是來聽真相的。於是,我就又開始去景點了。後來有一段時間,有免費的公交車,那段時間我就可以天天去景點講真相了,我知道這都是師父給我們開創的環境。

    我來到了芬蘭後,也同樣去景點講真相,之後又參與了媒體講真相,因為忙,夏天的時候我只是偶爾去景點講真相,直到去年五月份,我的電腦和網絡不斷出現問題,媒體講真相進行不下去了。我就向內找,到底哪出現了問題。我覺的應該每天去景點講真相,那裏有許多有緣人等著得知真相。

    一、用真相廣播給中國人講真相

    聽一個西人同修講,芬蘭有個中國人必去的景點。我跟姐姐去這個景點考察了一下,覺得這是個好地方,因為是公園,我們還可以展示功法。從那天開始,我們倆每天來到這裏煉功,發真相資料,勸三退,我們也擺上了揭露中共活摘器官的英文橫幅,一些外國遊客看到後,主動在制止活摘器官的徵簽表上簽名。

    後來有西人同修和幾位中國同修也參與進來,西人同修不會說中文,他們就煉功,讓中國遊客看到外國人也在煉法輪功,很多遊客主動拿真相報紙。我們煉功的人越多場越好,中國人、外國人都感到很震撼。

    慢慢的,我們發現了這個景點的特點:早晨中國遊客很集中,最少在一個小時內有四、五個團,多的時候有二十車,但停留的時間短,我們發報紙、勸三退來不及,於是我就播放真相喇叭。很多中國人被導遊灌輸拿報紙危險,或是說我們這些人都是被雇佣的等等。廣播講真相的效果非常好,遊客們聽完廣播後,有的自己主動來拿報紙,還有的也不去照相了,站那一直聽,也有膽子小的,就站在我身邊假裝照相,藉機聽真相。

    二、在講真相過程中實修自己

    播放真相廣播,讓人們得知真相的效果好,但也實實在在的讓我在這個過程中修自己。

    在歐洲,人們習慣了安靜。最開始播放真相廣播的時候,對於聽不懂中文的外國人來說難以接受。一時間矛盾都集中到我這裏,衝突不斷。我在這個過程中不斷的要求自己做好,每次衝突我都會問:自己是不是哪裏做的不好?哪裏需要改進?是不是聲音真的大了?有時不明真相的人衝我吼,我也會感受到挫折,第二天就很不情願的來到景點播放真相廣播,可是往往總是有意想不到的好效果,遊客一直在聽,還主動拿真相資料,也有的人主動跟我說話,問問題,我一一解答他們的疑問。我知道,這都是師父在鼓勵我做好。

    有一次我講真相時被一個中國人罵,第二天就不是很有正念的在播放真相廣播,這時一個大陸的同修來到我跟前,激動的跟我擁抱。那個阿姨說,「終於見到你們了!」然後她給了我一張大陸同修講真相用的真相幣,我一直珍藏著這張真相幣,我覺得那是師父在我講真相受挫時,安排大陸同修來到我身邊,鼓勵我繼續做好救度眾生的事情。在這個過程中我也看到了自己的怕心,怕播真相廣播別人不理解等等。

    後來,我根據實際經驗,總結了播放真相喇叭的方法:應該在哪個地方播放,怎樣避開外國遊客和導遊,甚麼時候大聲,甚麼時候小聲,有風的時候怎麼播放,等等。我和同修早晨到景點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測試聲音。我根據中國人的癥結不斷的改進播放內容,我和同修配合製作真相廣播,後來同修又建議明慧廣播電台製作了景點講真相的錄音,我也將我們播的部份錄音發給明慧網,提供給全球同修。一些同修又將很好的錄音發到了歐洲真相平台,供我下載,我真的感受到大法弟子是個整體。

    漸漸的周圍的環境都變了,導遊也知道我只給中國人播放,也沒爭議了。一些個別的周圍居民,最開始對我們播放真相錄音很反感的人,後來經一個同修跟他們講真相,他們也都明白了。其中有一位愛爾蘭老人一直對我們很不友好,後來同修跟他講真相後,現在每天他散步時都要來跟我打個招呼。一位住在芬蘭很多年的導遊,他對大法並不排斥,但他不喜歡我播放喇叭。今年一個大雨天,早晨很早他就帶團來到公園裏。那天中國人很多,有二十幾車,一個外國團都沒有,我就可以將聲音放的很大。這時這個導遊聽到聲音,回頭驚訝的看著我說,「我以為這大雨天,而且這麼早,你不會來了呢。」走時他對我說,「你是風雨不誤啊!」我也認真地跟他說,「我知道你風雨不誤,我也得風雨不誤。」從那之後他再也不排斥我的真相廣播了,有新的廣播內容時他也會站那認真聽。

    三、學好法 修好自己 圓容整體

    在播放真相錄音的過程中,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自身的修煉狀態真的是很關鍵。我的狀態好,遊客聽的效果就好,反之則不好。所以我每天儘量保持一個好的修煉狀態,早晨儘量把五套功法煉完。因為習慣了做媒體熬夜,晚睡晚起。後來改成早睡早起,最開始五點起來都有點難,到現在早晨四點十五分開始煉功。當然也有堅持不好的時候,這一點跟那些老年同修比,做的很差。早晨煉完功,感覺就很踏實地去講真相,然後回來學法。

    自一九九七年修煉以來,我最大的干擾是自身的思想業,它讓我學法煉功總是思想溜號。我得每天想辦法讓自己學法入心。我就背法,背得很慢,但很受益。雖然背一小段,甚至一首《洪吟》,都能讓我很快不胡思亂想。學法思想溜號,真的很苦,感覺很多執著心蜂擁而上,跟同修有矛盾時很難向內找。

    今年前段時間在景點講真相,我跟一個西人同修意見不同,她認為我跟中國人放喇叭是在強加於人,而且聲音很大。在我播放真相、很多中國遊客正在聽真相的時候,這位同修讓我站在一個地方不能動,而且調到很小聲,只有我自己能聽到,當時我就守不住心性了,覺得好不容易外部環境都已經正過來了,我們內部同修又來干擾,一時委屈抱怨就都上來了。事後,我給另一位協調人打電話,訴說心裏的不平。

    接下來的兩天我想:你覺得我聲音大,那我就去另一頭,不讓你看到我,也聽不到我放。但心性問題並沒得到解決,然後又有其他西人覺得不妥,甚至覺的我們不應該放真相喇叭。我就更來氣,就更不向內找。不向內找那就沒有路了,越想越覺得別人不好,身體都很累,打不起精神來。後來我想:不能這樣呀,這是修煉呀。

    星期五集體學法,我感覺自己坐在熱屋子裏要窒息了,沒辦法,離開房間,自己在戶外學習《洛杉磯市法會講法》,師父說:「就是大法弟子有錯誤不願意讓人說,誰也不能說,一說就炸。對時不高興別人提意見,錯了也不高興別人說,一說就不高興。這個問題已經是相當的厲害了。」[1]

    再繼續學,師父說:「修煉就是向內找,對與不對都找自己,修就是修去人的心。總是不接受指責與批評,總是向外指責,總是反駁別人的意見與批評,那是修煉嗎?那是怎麼修的?習慣上總是看別人的不足,從來不重視看自己,別人修好了你又怎麼樣?師父不是盼你在修好嗎?你為甚麼不接受意見老去看著別人?卻不向內修、找自己呢?一說到自己的時候你為甚麼不高興?你們在座的有幾個在突然間有人指著鼻子罵你時能夠做到心情坦然的?有幾個面對別人的批評與指責心不動而找自己原因的?」[1]

    學到這裏,我的心一下子就平復了,我還是那個老問題,表面很溫和,其實最在意別人對自己的評價,還是那個求名的心在作怪。同時也覺得這段時間自己講真相盡力了,也有了經驗,外面的環境也變了,我的心裏放鬆了,自我也膨脹了起來,再加上這段時間學法又是質量不好,自己的這些問題積攢到一起,才讓邪惡因素鑽了空子。找到這些自身存在的問題,我真的很慚愧。

    我繼續每天去景點講真相。星期六,大家在講真相時集體配合的場都不一樣了,早晨我剛到就有一位大陸遊客主動過來說想煉法輪功,問我有沒有《轉法輪》,還想要煉功的書或光碟。那天很多遊客都在主動拿真相報紙。一位瑞典同修主動跟中國人講真相,那個中國人英語不好,同修把我拉過來讓我講,我沒說幾句,那個人就同意三退了。

    沒過一個星期,同樣的考驗又來了。一位同修說我不應該拿著喇叭跟著遊客走,應該把喇叭放到固定的地方。我這次相對平靜,但還是說我一個人照顧不了這麼多團,所以有時就得跟。我沒說完就來了個旅遊團,我去播放錄音,一個人對我大罵,還說了很多對大法不敬的話。當時我也沒因為被罵而覺得委屈,只是在想我到底哪沒做好,讓眾生沒得救。

    那天回來,我跟一位同修交流,她說她當天的心態也不好,看到一個阿姨講真相的方式她都不接受。我也說到自己對其他同修講真相的方式有想法。想想那天大家都在互相排斥,那個場是擰勁的,怎麼能救了人呢?!

    我決定放棄一味強調自我的做法,跟同修商量把真相喇叭放到固定的地方,看看效果如何。同修每天上班前來到公園,和我一起,放一個半小時左右的真相喇叭,效果真的不錯。有的人一直在我們跟前不走,有的人乾脆就坐到放真相喇叭的椅子上聽,還有一個人找到同修要三退。

    一位同修,在得知外國導遊不理解我們放真相喇叭的情況後,主動寫了中文短稿,說明我們為甚麼要用這種方式告訴中國遊客法輪功真相,她還找到不同國家的同修,把這個簡短的說明翻譯成了七國語言,打印成展板,放到真相點。結果這個展板發揮了很大作用,有的外國遊客專門對著這個展板照相。

    這又讓我深深的體會到放下自我、圓容整體的美妙。我理解,一個人證實法時,師父要我們是頂天獨尊的神;整體講真相時,師父要我們形成一個金剛不破的整體,協調一致才能法力更大。

    這兩次親身經歷,讓我認識到了師父早已在法中講到了我們會出現的問題,法中甚麼都有,必須多學法學好法,才能向內找到自己的問題從而修好自己,在救度眾生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我還有很多的不足,需要在救度眾生的過程中不斷歸正自己。謝謝師父給予我救度眾生的機會,我會更加珍惜!

    以上修煉體會,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
    謝謝各位同修!

    (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發言稿)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8/150971.html>


    做助師正法的大法小弟子

    文/加拿大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尊敬的師父好!
    各位同修大家好!

    我是二零一二年七月得法的大法小弟子,今天在這裏和大家交流一下我得法的經歷以及得法後發生的幾件事情。

    一、我得法的經歷

    剛剛來到加拿大的時候,我對一些未解之謎和神奇的現象非常感興趣,而且那時候父親給我拿了一些同修寫的文章,裏面多次提到了師父和《轉法輪》,所以我非常想看師父寫的書。那時候父親對我說讓我先把同修寫的文章看完,再給我看《轉法輪》。

    在之後不久,我和同學一起去當地的童子軍訓練營參加活動,在活動結束之後,我們剛剛要上車的時候,我突然發現地上有一些特殊的紙,問帶我去活動的同學家長,才知道是加幣,我撿起來之後就立刻把它交給了那裏童子軍的負責人,請他把錢交給失主。回到家之後,爸爸聽我同學家長說完這件事之後非常高興,說要給我獎勵,問我想要甚麼,我說,就把《轉法輪》提前給我看吧,就這樣我得法了。

    二、信師信法化解危險

    在我七年級下學期的時候,一天下午快下課時,一個同學和我鬧著玩兒,一起互相拿著鉛筆打鬧,他一不小心把手裏的鉛筆扎到了我的眼睛裏,我當時先是嚇了一跳,但隨後就想到了師父說的:「咱們就講,好壞出自人的一念,這一念之差也會帶來不同的後果。」[1]想到之後好像不太疼了,然後我到廁所一看,甚麼事都沒有,眼睛也好好的,而且連紅都沒有紅,我就知道是師父保護我了。後來我想起來還有點後怕,要不是當時想起師父在《轉法輪》裏的話,還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情呢。

    三、推廣神韻 不怕辛苦

    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寒假的時候,父親帶我去西雅圖發神韻宣傳材料,這是我第一次參加推廣神韻。到了那裏,每天早上先煉四十五分鐘的動功,然後就出去發材料了。開車的路上,我們大家一起背師父的《論語》,到了指定區域就背上三摞、拿上一摞分頭去發。西雅圖是個山城,發的時候經常要登梯爬坡,每天八、九個小時,就帶些餅乾和水,偶爾還滑個跟頭,爬起來接著掛。堅持十天下來,雖然很累,但既做了證實法的項目,也增長了見識。在西雅圖的同修叔叔說我「認路能力很強」;另一個同修伯伯也說我「很能幹也能吃」;還有一個看到我爬上很高台階給他家門上掛神韻材料的白人老爺爺對我說「你得到了很好的鍛煉」。

    四、加入小弟子講真相平台

    我是在二零一三年四月加入小弟子講真相平台的。我們那裏只有二、三個同修,而且只有我一個小弟子。因為父親上班回來的比較晚,為了給我創造一個好的修煉環境,爸爸幫我加入了全球電話組大法小弟子講真相平台。剛剛加入的時候我讀法讀的比較快,錯的也很多,後來父親提醒我說「讀法的時候認真一點,別讀的太快。」聽了之後,我讀書的速度也就減慢下來了,錯的幾乎也沒有了。

    在平台上學了一段時間後,聽了不少小同修打電話的稿子,自己也用同修發來的稿子練習著念,然後就試著開始打電話了。剛剛開始打的時候我還有些緊張,但後來慢慢打得多了也就好了,有的時候也可以根據打電話時遇到的問題更改稿子,以便更好的勸三退,救度眾生。雖然有時好幾天都沒有人退,但只要讓他們每次多聽一點,他們得救的希望就大一些。我在以前的時候,一遇到空號就直接換到下一個電話去打了,但有一段時間經常遇到空號和打了一遍後再打第二遍就變成空號的電話,我們和阿姨說了這個情況後,阿姨說可能是網絡的緣故,建議我們多打幾遍也許就可以打通了。我試了一下,果然管用。我想,只要是我們領到的電話,肯定是與我們有緣的眾生。

    在我們這個小鎮裏,父親因為要上班,所以沒法和我一塊煉功,我就在平台上找有時間的小同修們和我一起煉。剛開始的時候是煉四十五分鐘的動功,然後隔天再煉三十分鐘的靜功,後來一位小同修說煉三十分鐘的靜功太短了,想煉長一點,所以我們就把第五套功法加長到了四十五分鐘,但我那時候才剛剛開始學煉五套功法,所以沒辦法堅持四十五分鐘,而且腿經常滑下來,我就想起來,我在暑假上明慧學校的時候,一位老師說可以把腿綁起來,這樣就可以堅持長一點了。所以我就找來了一件小了的衣服把它捲起來做成一根繩子的樣子,再把它綁在腿上,慢慢就能堅持了,之後我們逐漸的又把動功和靜功都加長到了一小時。

    五、在洪法項目中增強責任感

    在最開始的時候我們小鎮上除了我之外只有兩位同修,等我得法修煉一年後,父親就帶我一起洪法。我們在去年七月舉辦了真善忍美展,那時我正好放暑假,父親就派我陪埃德蒙頓的叔叔一起開車去接畫,我一路幫助發正念;之後參加裝卸、布展、發介紹傳單,很多人都來看了,看過美展的人我就發給他們一朵同修做的蓮花。從卡爾加裏和埃德蒙頓來支援的同修都住在我們家,我們每天展覽時輪流在門口煉功、回家一起學法,感覺非常好。

    美展期間父親申請了煉功點,在美展結束之後我們就在美展場地外開了小鎮上第一個洪法煉功點,每週六都去洪法煉功。記得有一次我爸的車壞了,我們就打出租車去洪法,結果那天一下子來了二十多個人來學功,我覺得是因為做對了,師父鼓勵我們。

    去年舊金山法會回來後,我們覺得應該更抓緊救人,經過聯繫和一個多月的等待,父親同修終於拿到了洪法需要的批准,在小鎮主要的活動中心開了第二個洪法教功點,每天放師父教功錄像的光盤。雖然我上學不能參加,但也幫發正念支持。

    除此之外,父親同修還鼓勵我出小鎮外去參加洪法活動。去年加拿大國慶日那一天,我去到了埃德蒙頓洪法,打算在參加完那裏的洪法之後再去卡爾加裏參加天國樂團牛仔節遊行。在去那裏的前一週,因為我天國樂團的曲目只練全了一遍,會背的不到三分之一,怕吹不好影響到天國樂團的分數,就不想去了。但父親同修非常希望我能去參加這個一年一度的洪法活動,並增強責任感、鍛煉獨立能力。但怕影響到別人,所以我就老找藉口不去。後來父親找到一位天國樂團的同修,說了這個情況後,那位同修說願意參加,不吹小號,打鼓或者舉橫幅也行,但我又覺得時間太緊了,打鼓的鼓點肯定學不完就又推掉了,但要舉橫幅的話又不用學,還能順便練號,就答應了。

    來到埃德蒙頓和同修們在省政府大樓前洪法,我加入了集體煉功,煉了兩遍動功和一遍靜功後又和同修一起給有興趣的人發介紹大法的傳單。後來過了中午,吃完午飯又煉了幾遍功,發完正念就結束了國慶日的洪法活動。

    隔天我到了卡爾加裏,先在同修家裏住了一晚上,然後第二天早上就去到了天國樂團住宿的學校,把東西放下後,和同修們一起練了行進的節奏和拿橫幅的姿勢,並找了兩位吹小號的同修練習基本功。第二天上午,天國樂團的同修們一起坐車去遊行地點進行最後一次排練後,就開始了兩個多小時的遊行。我們隊伍走到之處不時響起喝彩和掌聲,看到眾生的熱情反應,我心裏特別高興。

    遊行過後我們又打算去一處地方演奏,可因為我的腳痛,所以有點不想去,但轉念想到了師父說過:「難忍能忍,難行能行」[1],我兩個多小時的遊行都扛下來了,再多加個演奏肯定也能堅持下來。

    經過這次的洪法活動,我理解到洪法是每一個大法弟子的責任。在今後的修煉中我會更好的做好三件事,助師正法。

    以上是我的交流,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發言稿)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7/150941.html>


    法輪大法恩澤錦州(2)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接上文)

    三、得法實修 利國利民

    李洪志先生來錦傳法後,全市相繼有數萬民眾先後走進了大法修煉。不經意間人們走進法輪功時,無不驚奇地發現自己的世界觀變了,身體的疾病痊癒了。物慾橫流的塵世中為官的清正廉潔,不貪不腐,與世無爭;為民的潔身自好,善待他人;經商的不摻雜使假,童叟無欺。這些都為以後的證實法、反迫害、救世人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自一九九六年起,直到迫害發生前,錦州大法弟子每年都舉辦法輪大法書畫展。

    1996年錦州市法輪大法書畫展
    1996年錦州市法輪大法書畫展

    錦州市法輪功學員手抄本《轉法輪》
    錦州市法輪功學員手抄本《轉法輪》

    每年三、四月都召開錦州地區的修煉心得交流會,法會上大家講述著自己修煉的體會,共同分享大法給錦城人民帶來的身心愉悅與幸福。

    錦州市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會場
    錦州市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會場

    下面的體會選自《錦州地區法輪大法修煉心得體會資料彙編》:

    1.醫務工作者:我是修大法的,不收紅包

    在臨床工作中,許多患者出於感激之情,有時會送紅包給我。每當此時,我總是以修煉者的標準要求自己,從不收患者一文錢。一位急性心肌梗塞患者在他即將痊癒出院時,拿出三百元錢塞到我手裏,含著眼淚對我說:「你精心給我治病救了我一命啊,我非常感激你,這點錢是我的心意,收下吧!」我說:「治病救人是我應該做的,這錢我不能收。」第二天他妻子又把我叫到病房,流著淚說:「大夫,這錢你得收下,要不我過意不去,想起你帶著孩子,好幾個晚上沒能回家,真是難為你了。」說著就把錢塞到我的大衣口袋裏。病人為治病幾乎傾家蕩產,還要向我表示心意,病人苦,家裏人更難,這錢說甚麼我也不能收啊!我告訴他們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從不收紅包,並把錢退給他們。

    我並不富裕,又和家人兩地生活,每年光是路費少說也得千餘元,但我決不會為此而索取病人紅包。許多患者給錢不成就精心製作錦旗,繡上肺腑之言一面一面地送到辦公室。究竟拒收多少錢,我從來沒算過,有些我連看都沒看就退給病人了。我對患者一視同仁,特別對貧困病人我更加體貼照顧,為他們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

    2.工程師:一次「利」的考驗

    有一次,我單位出差人員統一算差旅費,我的差旅費由別人替我代領,錢交給我後,我發現多了360元。這筆錢不往回退是任何人都發現不了的。但我是煉功人,不能得這不義之財,我找到財務人員,按規定將多餘部份退了回去。

    去年十月二日,我到光明儲蓄所存款,發現存摺上多給記了五千元,當時我悟到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不能佔便宜,所以我立即就告訴了工作人員,並配合他們將帳整平。就這樣,我又經受了一次「利」的考驗。

    3.農村婦女:子宮肌瘤自動脫落

    通過學法煉功,真修自己這顆心,結果身體發生了奇蹟般的變化。一天我正在煉功點上學習《轉法輪》,突然間好像一股熱流湧進我的全身,然後腰酸肚子疼,十分難忍,就想上廁所,到廁所後,排出一堆肉球,我一看,三個大的,幾個小的,這是啥東西?我很納悶,我叫功友韓姐看,問她這是怎麼回事?她問我:「你以前得過甚麼病沒有?」我這才想起來得過子宮肌瘤,在煉功前,我丈夫非讓我到醫院做手術,我學大法後把它忘了。這下我全明白了,是師父把瘤子給我摘掉了。我又驚又喜,當時是在煉功點上,功友們都知道,都為我高興。回家我跟丈夫說,他不相信,因為他不修煉,不是親眼看到的,覺得不可理解。

    又隔十幾天,在煉功點上學習,上廁所時又有一個雞蛋大的瘤子排下來了,這回我用衛生紙把它包回家,到家後我趕緊把正在熟睡的丈夫叫醒,說:「你看看瘤子又下來了,是真的。」他說:「你把它切開看看。」我把它切開了,瘤子像膠皮一樣硬,裏邊全是肉絲子,我丈夫親眼看到了這一切,這回他信了,對我說:「真神了,這回你好好修吧,你要不好好修,可對不起師父啊!」事過幾天後,煉功點正好放師父的講法錄像,我丈夫說:「我也去看看。」就這樣,他也修煉法輪大法了。

    4.小學教師:晉升職稱 自動退讓

    修煉大法以來,我除了在工作中任勞任怨外,還看淡個人名利。一九九九年七月,學校進行職稱評定,我參加工作八年,大專畢業,夠高級教師的條件,當時學校有五個名額,競爭人數是六人,作為一名小學教師,晉升高級職稱是最後一道關卡,是夢寐以求的事情,按資歷、學歷、能力,我怎麼也不在落選之列,可當時由於名額有限,必然有一個人要淘汰下來。

    面對著激烈而緊張的競爭場面,我想:作為一個修煉者,應該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這時領導最為難,再說哪一個人落選都不好過。於是我找到領導,主動退出,這樣無人參評,五個名額,人人滿意,也給領導解決了難題。我決定之後,領導和同事們都很感動。

    5. 技校學生:我變了

    在這一年來,我的心性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下面舉幾個小例子。去年五月份,我們學校組織同學們到閭山春遊。我和一名同學正準備照相的時候,班長過來把我推到一邊說:「你先靠邊,我們先照。」我當時馬上想到我是煉功人,這是在提高我的心性,我不感覺委屈,沒有在乎。這事如果換作過去,我不會讓她的,憑甚麼她先照,我才不靠邊呢!但是現在我修煉了法輪大法,就要處處為別人著想,她想照就讓她先照吧。

    在班級大掃除方面,我以前嬌氣、懶惰、怕髒、怕累,掃除時愛幹面子活,給老師看,學了大法以後,我把自己當作修煉人,多幹活,而且我的活幹完了,還幫別的同學幹。有一次,班級的衛生角堆滿了垃圾,而且還用一塊圓鐵板擋住了,免得讓值週生看見扣分,我當時看到了,馬上把鐵板挪開,把垃圾掃出來,掃不出來的用手摳。同學們還說:「你怎麼這麼傻呀?這些垃圾都堆了好幾週了,你掃它幹甚麼呀?值週生又看不見。」我說:「又不是為了讓值週生檢查,主要不是為了班級的環境衛生嗎!」我心裏想,因為我是修煉人,我就要處處都為別人著想。

    我在學習方面也有很大變化,以前我上課時常精神溜號,學習成績得排班級二十多名,學習了法輪大法後,我不知不覺地對學習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上課時誰也分散不了我的注意力,我感到智力明顯的增強,真是大法開智開慧,現在無論我背甚麼題,一般看一兩遍就差不多,而且在班級排榜達到前十名,我切身感受到了法輪大法的強大威力。

    6.下崗女工:忍得冤枉與羞辱

    一九九八年春,我在一家當保姆,伺候兩位七十多歲老人,儘管我每天努力做好各種家務活,他們還經常挑剔說我這不好,那不好,我都能守住心性。師父告訴我們在矛盾面前向內找,修自己這顆心,找出哪些地方自己做的不好,接受意見改正。

    一天早上老太太跟我念叨說存摺丟了,我沒吱聲,她一連叨咕三次,我勸她說:「在家裏是不會丟的,好好找一找。」但她告訴我:「不許上屋去,就在廳裏呆著。」我幹活時還發現她在盯梢我,我這才明白過來,原來她懷疑我給拿去了。但我沒有動氣,也沒說甚麼,我悟到這是考驗我在屈辱面前能不能做到忍。我想我要忍,早晚會真相大白的,我的心放下了。事隔三天,老太太從老頭的衣兜裏找到了存摺,告訴我存摺找到了。當時我向她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煉功人不貪不佔,不動別人一分錢,就是個金山我也不會動心的。」老太太聽後樂了。後來老倆口一起外出,叫我一個人在家,我說:「這樣不好吧。」他們說:「我們信得過你。」後來我買菜她也不像以前那樣核對了,並把錢放在外面叫我自己拿,我們關係處得很融洽,老太太還逢人說:「我家那個保姆可好了,她是修煉法輪大法的。」

    後來我又來到海鮮自助餐館做後廚工作,有一次老闆的表妹到後廚洗海鮮,讓我遞她筐,我沒遞,因為那個筐是一個服務員買的,告訴過我「別人誰都不許動」。她就生氣了,惡狠狠地罵我,罵得很難聽,她又用大長指甲撓我臉,又抓我頭髮,還打我幾拳。這時大夥將她拉開,她又拿盤子向我扔來。

    此時我非常冷靜,知道這是在去我遇事不受屈,不讓過的執著心呢,現在我修煉了,我要忍。師父說:「都是常人中的狀態,誰今天惹你了,誰惹你生氣了,誰對你不好了,突然間對你出言不遜了,就看你怎麼對待這些問題。」[1]所以我沒有還口,也沒有還手。老闆知道後,批評了他妹妹,讓她向我道歉,還讓我休息休息。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所以才能忍得住。」老闆說:「看到你這樣,就知道你們的大法好。」

    (待續)


    讓指標

    文/遼寧大法弟子念慈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我是一名中學教師。對於一名教師來說,沒有比獲得高級職稱更重要的了,它是驗證一名教師從教的成就和人生的價值。為能得到它,人人都要去爭去鬥的。因為我修煉了法輪大法,十多年來,連續幾年都主動的放棄了這個機會,用一個修煉人的風範證實了法。下面我就談一談這一方面的一點體會。

    幾年前,又一次職改開始了。我知道自己進高級職稱的條件是非常優越的:無論是資歷,還是其它硬件,全部具備。就拿教學來說,我做過縣、市級的公開課,市級的實驗課等等,並獲得過各種榮譽,這一切都是為進高級職稱做鋪墊的。我也知道這次職改,對於我來說,也是最後的一次機會了。因為再過不久就該退休了,所以,再放棄就意味著永遠的失去了。

    我的心也浮動了,連續幾天吃不好、睡不好,心想:這回我也得去爭,不錯過這個機會,不再放棄了。當我這爭鬥心、名利心剛一出來時,我就意識到這些心對於修煉人來講,是必須用大法的標準修去的,於是我靜下心來學法,師父說:「舉個例子,有一天單位分房子,領導講:缺房住的人都過來,擺擺條件吧,講一講個人如何需要房子。各說各的,那人不吱聲。最後領導一看就他比人家都困難,房子應該給他。別人說:不行,房子不能給他,得給我,我如何缺房子。他說:那你就拿去吧。」[1]對照師父的法,我就決定不再報審高級職稱了。

    條件具備的人都申報了,唯獨我沒有申報時,領導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語氣誠懇的問:「你條件那麼優越,為甚麼不申報?可不能再錯過機會呀?」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師尊教導我們:「做事先考慮別人。」[2]所以我決定還是把指標讓給別人!

    領導聽後很驚訝,接著還問了許多問題,我一一的給他做了解答,談話談了兩個多小時,連中午飯都忘記吃了。領導感到了大法的美好,認同了大法,並做了三退。我也感到很欣慰,和領導成了最好的朋友。

    這次我放棄職改,開始時使校領導和教職員工都感到出乎意料,因這次的放棄是再也無機會彌補。況且在道德水準下滑的今天,常人沒有一個不向錢看的。職稱級差差一級,一個月就得差好幾百元錢,長年累計對於工薪階層來說,就是一個很可觀的數字。所以,歷來常人沒有一個讓的。他們也都知道:我修煉前也是校裏一個爭強好勝、競爭能力強、內外因素都具備的強者。而今天,我競選擇了放棄,都感到這怎麼可能呢?所以都不理解。

    明白真相的校領導在全校教職員工職評會上,樹立我為標桿,說我「高姿態、境界高,淡泊名利,體現了一個修煉教師的風範。」這句話不僅是校領導的肺腑之言,也是同事們的心聲。聽後大家都理解了我為甚麼會讓出指標,就是因為我修煉了法輪大法。

    在二十多所學校中,每個學校評職稱都是領導最頭疼、最難辦的一件事情。而我們學校,由於我的放棄,這次職改沒有出現任何風波,很順利地最先完成。

    我用實際行動贏得了領導和同事們對大法和修煉人的認可,並達成一個共識,那就是:煉法輪功的人才能真正做到在名、利得失面前,放下名利。此次之後,我在講真相、做三退時,同事們都能認同。從中讓我深深的體會到:作為一個修煉人,在名利得失面前,只有牢記自己是個修煉人,嚴格要求自己,才能看淡名利得失;同時還得必須做到身體力行,也就是用修煉人實修的形像才能真正的證實法。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兩次投訴的經歷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起訴江澤民的時刻終於到來了,當知道這個消息時,我就決定起訴。看到有些同修猶豫不決,我想把我曾到相關單位送起訴書的經歷說說。

    二零一零年因丈夫被綁架要開庭,我要辯護,可是他們不讓,我就把我寫好的辯護詞打了二百份,上縣公安局、檢察院、縣信訪局、法院去發。法院從三層院長辦公室到低下的科室都發,發到一層樓口第一間法警隊長辦公室時,隊長驚訝的說,她的包裏還有好多,快讓她出去。一個小警察扶著我,跟我說:你說的我們知道了,你快出去吧。他把我扶出法院大門。第二天他們不讓進去了,我就在法院門口發。

    門口立案庭的工作人員看見,就管我要了一份。我說:進去給他們再發一份,這人說,一份就行,我們輪著看,你去發吧。一輛小車旁兩個人在說話,我過去給他們一份,其中一人驚訝的說:她都發到院長那了。那人一聽說就接過來了。我在法院門口發,給人們講法輪功真相。有不少人都罵邪黨,有的人當時就表示三退。那一陣子從來沒有一個人過來說你不要發了,法院的人就那樣看著。

    去年,我被鐵路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三十七天。回家後,我就寫控告信,去告鐵路警察。我先去找當地律師諮詢,又讓他寫的控告信總共花了二百元。律師本人和他妻子兩人都明白了真相,三退保了平安。當然他寫的東西我沒用,最後是同修給寫的。我到了地區法院,工作人員很驚訝,還有法輪功的人來告狀,我就跟他講真相,連來辦事的人都聽,來辦事的人都說是那麼回事。工作人員說:我給你的收了,辦不辦我就不管了。我說:你把你的事做了就行。

    我又到了公安局,兩個接待室的工作人員,拿到我的控告信後,非常驚訝,沒想到有法輪功的人來敢告狀。我就給他們看當年的六月一日的《北京晚報》,上面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信,之後他們請示了上面,給我的理由是,你這個案子不歸我們管,你去鐵路檢察院吧。

    中午我趕到了地區信訪辦,人下班了,有一個人還沒走,我就跟他講法輪功,他就告訴我,二層就是政法委的信訪,你下午來吧,現在沒人了。下午上班我到了鐵路檢察院,門衛通知接待室的人,有法輪功的來告狀。他們下來兩個人把我的狀子收了。因我要趕車回家,剩下的我就都發的是掛號信,發出去了。

    這次訴江的控告信寫好後,我就上電腦部去打字。第一個打到江賊的名字時,就驚訝得很,一會就說還有事不能給我打了。我就問她是不是害怕了,她說不是,是真有事,要接孩子。我就給她講真相,勸三退,她答應退出團隊。她說她以前打過《轉法輪》幾個段落。第二天我接著找,找了第三家,裏面三個人,小伙子拿過來一打,我就給他們講真相,大肚子的小媳婦就說:就得告他,你們都告。我講完了,讓他們都三退,他們就都同意三退。

    這幾次的控告信,都是在一對老同修的鼓勵下做的,他們總是給我打氣,當我每遇到問題時,總是說「沒事」甚麼事都沒有。其實,在每次要做之前心裏也是膽膽突突的,可是當真正去做時,就發現,一切師父都安排好了。在我發這篇文章時,收到了兩高的回執,說明兩高已經收到。

    個人經歷與體會,如有不符合法的請慈悲指正。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3/151045.html>


    「把那幾個警察叫過來,我給他們也講一講」

    文/四川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我是一名老年大法弟子,我口述自己修煉中的兩個故事,請同修幫寫出來,跟大家切磋一下。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份,我回老家,要乘火車,由於車票賣完了,我只好從票販子手裏買了一張。進站驗票時,我把身份證和車票一齊交給了驗票員,驗票員把我的身份證在電腦上一刷,就把我的身份證放回到辦公室裏去了。這時,我心裏已經知道是怎麼回事了,我知道是邪黨在身份證上做了手腳。但我一點都沒害怕,我心裏想講真相的機會來了。

    那個警察問我:「你知道你做了啥子?」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警察又問:「那你現在還煉嗎?」我回答:「還煉,那麼好,我當然還煉。」我順勢就開始給警察講真相勸退,聽了一會兒,警察說:「你還敢講!你不怕我把你抓進去!」我說:「我不怕,我已經進去過好幾次了。我是為你好,才給你講的。」我看見不遠處還有幾個警察,我對他說:「把那幾個警察叫過來,我給他們也講一講!」當時,那幾個警察正好走過來了,我接著給他們講,大約講了四、五十分鐘。期間,那個警察兩次把身份證和車票拿給我,催我快走,快去趕車,別影響他辦公。我說:「還早,還有幾十分鐘,我再給你講一講。」他幾乎把我推出辦公室,邊推邊說:「到外面不要講了!」我邊走邊說:「只許你聽,不准別人聽,那怎麼行呢!」

    還有一次,那是在一年前的事了,我和一同修到火車站趕車,我們在候車廳裏貼「天滅中共」的粘帖。我倆被警察抓住了。到派出所裏,警察叫我們到候車廳裏去再貼一次,他們要照相取證。同修不去(即不配合,不承認迫害)。我當時沒想那麼多,我說,可以,但是有個條件,我貼好後,要等我叫附近其他人來看了,你們才能照相,警察同意了。我去貼好後,就當眾大喊:「大家快來看呀,天滅中共!」一下就圍過來很多人看。警察照了兩次相,在回派出所的路上,他們抱怨沒照好,我說:「走,回車站,我再貼一次,再喊一次,你們仔細把相照好!」他們不去了,我怎麼勸他們都不願去了。

    後來被關到看守所,同修穿上了囚服,我堅持不穿。這樣我絕食了二十三天,期間,我不停的講真相,不管是犯人還是警察,我都講,勸退了不少人。結果絕食到第二十四天就把我放了。

    師父說過:「正念正行,解體一切障礙,廣傳真相,神在人中。」[1]我寫出來的目的是想說:在這兩次事情上,我沒有想迫害不迫害,該做啥就做啥,遇到障礙,坦然面對,正念正行,只要我們沒有怕心,做事在法上,就沒有過不去的關。

    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致歐洲斯德哥爾摩法會〉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9/151313.html>


    做好「三件事」最快樂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我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能助師正法,做好「三件事」,感到無比榮幸,無比快樂!

    有一次,我和同修在車上講真相,我們首先發正念,清除車上所有眾生背後阻礙他們明白真相得救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請師父加持我們的正念,隨後開始講邪黨的腐敗,接著講大法的美好,大法洪傳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所到之處都非常受歡迎。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祛病健身有奇效。我們坐在前面,臉朝向後面的乘客大聲講,我們完全和乘客形成了共鳴,有問有答,講的很全面,他們有的當場就表示了想學法煉功。

    我們講了一個多小時才下了車。一路上,我們繼續理智、智慧的講,發資料。到了晚上我們準備上街去,不知怎的,我的腳走在路上有往起拔的感覺,同修問我怎麼的,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我知道這是師父在鼓勵我。

    一次回老家講真相,和同修在街上理智、智慧的講,講退了很多人,到了下午我回家走在街上,感到有點餓了,買餅的時候碰到一個人,他問:你提的甚麼?我順手拿了一個精美的掛曆給他看,他看了一會兒給了我,我接著問:你聽說過「三退」保平安嗎?「沒有」,你戴過紅領巾嗎?「戴過,我們一家都是黨員,我們都是吃共產黨的飯。」我說:「共產黨不種地、不耕田,它是靠老百姓納稅養活的,共產黨是西方來的,它是馬列那一套,搞鬥爭哲學,它在歷次運動中害死中國同胞八千萬,現在又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我們中國是屬於神州大地,中國的文化是神傳的,軒轅黃帝向神仙廣成子問道,孔子向老子問道,到了唐朝佛法東傳。」他說:「我也信佛。」「信佛好哇!信佛有善心……」他說:「我喜歡做好事幫助別人。」我說:那好哇!行善積德……」他聽後忙說:「我退,我退!」我接著說:你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點頭答應。

    到了菜市場,大家都在買年貨,我準備買幾條魚回家,把賣魚的人也勸退了,送了真相冊子讓他回家看。我提著魚走了一會兒,忽然後面有一個不認識的女聲說:我看你提著很重,我來幫你提一下吧。我又趁機跟她講真相。過了一會兒,她要坐的汽車來了。我又提了一會兒,忽然又有一個人喊我:「把你提的東西放在我的三輪車上,你也坐上。」我回頭一看,是我勸退的附近做生意的人,像這個時候他很少出來的,我心裏想:這不是偶然的,都是師父在幫我,感謝師父的巧妙安排,讓我體驗到明真相的人對大法態度的變化。


    春夏之際 在小山風景區證實法

    文/遼寧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海外的同修們積極的奔赴各個旅遊景點,講真相救眾生,對我的觸動很大。我住的小區後面有一座小山就是一個旅遊景點,在春夏之際,很多人喜歡開著車到山頂憑欄遠眺,有很多人喜歡在夏天的晚上散步到山上去納涼,來來往往的人很多。

    面對這群休閒的人,我想不能讓他們在休閒時浪費著寶貴的時間,正好這個山頂還有兩塊乾淨的展板,我準備在這裏證實法,讓他們知道「法輪大法好」!

    既然有了方向,剩下的就是如何做了,因我聯繫不上本地的同修,我就用自己以前有的熱敏打印機編輯不乾膠。因為這個熱敏的不乾膠特別小8cm *9cm 的,在這個小的不乾膠上,怎麼寫?寫甚麼?能在有限的空間內既能清楚說清真相又字體乾淨得體呢?

    那時我每天大量的學法,當打開電腦,師父的法就給予了我無限的智慧,思路就源源不斷的湧現,很快的兩個風格各異的真相詩不乾膠就編輯出來了,一個是講述大法洪傳和自焚真相的,另一個講為甚麼要「三退」,就這樣這成了我的第一手資料。再到後來,有了噴墨打印機後,我就從基本真相開始做。下載明慧網的三折頁和自焚真相的海報粘貼。

    這個小山離我住的小區步行要十五~二十分鐘左右,而且這個山的半山腰往上特別陡峭,因我通常是大白天去貼不乾膠,為了安全,我往往是從一面上山,從另一面下山,為防止清潔工撕掉不乾膠,我往往趕在上午十一點左右,下午三點左右去貼,這樣去山上的遊客就會在晚上或者下午溜達時看到真相。

    這個過程中我去掉了怕心,求名求利的心,有的時候看著各處的真相標語時,還升起了沾沾自喜的心。更重要的是修去怕吃苦的心,因這個季節的關係,往往是頂著烈日,汗流浹背的在路上行走,有時心裏翻騰著:這麼反覆的貼,甚麼時候是個頭兒啊?這是一種執著時間和怕吃苦的心交織在一起的複雜感覺。這都是為私為我的念頭,每每出現只要我發現了就排斥這種念頭!

    做了一段時間後,這個旅遊區的清潔工可能接到上級命令了,開始大量撕毀真相傳單和標語。當時我的怨恨心就上來了,心裏這個不平衡:我自己花錢打印資料,每天辛辛苦苦的登上山貼資料都被你給撕了……突然警覺:我這不是去怨一個等待我們救的人嗎?

    一天,我在下坡時見到了這個清潔工,看他弓著腰在清理垃圾,我跟他說了幾句話,看得出他是一個善良的人。他也是為了生計,他也是被共產黨的謊言所矇騙。於是我要給他們送真相信。我感受到「慈悲」真的是為無私無我的為他人著想!

    當看到遊客看到真相時,有的被真相震驚,有的看後罵共產黨的一黨專制,自焚真相的海報被撕的就剩一個小方格了,人們也聚精會神的詳細的閱讀著。是啊,在這個被共產黨封閉信息的社會裏,人們能看到真相是他們的福氣。

    記得有一次,我在下午六點後去貼真相資料,夏天的這個時間天還是很亮的,這個山頂還有好多的人,這可怎麼辦?這個地方不能空太久啊,我今晚一定要貼上去,我心裏就求師父:「師父,您讓他們都走吧,弟子要在這裏貼資料」。就這樣一想,我一回頭,不到兩秒鐘,這些人同時調頭紛紛下山了!當時的心情真的無法言表,弟子感恩師父的慈悲呵護!

    否定舊勢力的肉體病業迫害

    在這個過程中,實修真的很重要。有一段時間我被舊勢力鑽了空子,表現在我的身上就是我的大腿根部不能動了,一動就疼。

    一開始我以為師父給我消業,一直消極承受著(因我以前有大腿根部疼的這個情況)。疼的晚上睡不著覺,翻一下身都疼的鑽心,上廁所都要扶著東西,都這樣還不敢挪步。三十歲的我都不能出門,怕叫鄰居看到以為我怎麼了。這樣我默默的承受了一天。

    舊勢力為了讓我相信這是消業,還演化出了一些幻象,在夢境中,讓我看到我以前害了一些小鳥和一些植物,後來這些生命組合在一起幻化出一個「債」字。就這樣他們肆無忌憚的迫害我的肉體。

    我從夢中驚醒,不對,這不是消業,讓我三件事都做不了,這能是普普通通的消業嗎?這不是舊勢力企圖摧毀我正信消磨我修煉意志的迫害嗎?不行,我要否定這個迫害,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我知道自己有漏,但是我會在法中歸正,況且我是李洪志師父的弟子,我只走師父安排的成就大法弟子的路,別的甚麼安排我都不承認!於是,我發出強大的正念,徹底銷毀舊勢力。就這一念甚麼疼痛都化為烏有。第二天我就正常的煉功出去發資料去了。

    修煉的路上要說的事情太多太多!個人的體悟的也太多太多!身在大陸的我們雖然跟師父遠隔重洋,但是師父一直都在我們身邊。在三件事上,弟子會謹記師尊教誨,好好的實修自己,更好的助師正法!


    生日宴會上的掌聲

    文/山東大法弟子 山佳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五月二十五日,女兒招待家族的人和遠方的親戚為我過六十六歲生日,在兩桌親人同舉杯向我祝福之際,孫子說:奶奶,法輪大法好!外孫馬上接著說:姥姥,真、善、忍好!此時全場掌聲響起。女婿興奮地說:一人煉功,全家受益啊!

    這壯觀的場面和每個人發自內心的喜悅,使我欣慰的淚水怎麼也止不住。我感恩慈悲偉大的師尊,我欣慰親人的得救,因為這裏有一段曲折的故事。

    以前我是個嚴重疾病纏身,在痛苦的煎熬中生不如死的人。一九九六年走入大法修煉,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無病一身輕的我成天騎著大摩托不管白天晚上、風裏雨裏奔跑在周圍的鄉鎮和農村傳播大法真相。九九年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滅絕人性的殘酷迫害,我也深受其害。從此兒女怕母親再被迫害的陰影一直抹不去,加上邪黨一言堂的抹黑謊言宣傳和鄉鎮有關人員時不時的電話騷擾,對我的修煉總是敬而遠之,對真相了解似是而非。

    兒女們自己開公司,事業有成,把我們從農村接到城裏來住,吃的、穿的、用的源源不斷的往家送。我知道他們的福份都是大法給予的,我不是來享福的,是來修煉的,大法弟子的使命是叫世人包括我的親人明白真相得救。每週他們回家,我就苦口婆心地講。尤其是女兒,我一張口,她就不耐煩地說:「我不反對你就不錯了。」為此我苦惱過,曾找同修幫我寫信給女兒講真相,彌補我口頭講不明白真相的不足,但收效甚微。大法這麼好,我怎麼連自己的女兒都救不了?遵照師父的教導,學法向內找發現:表現上是講真相,內心深處是對親情的強烈執著,怕女兒被淘汰,對其他不聽真相的世人我這樣動心嗎?有師在,有法在,做我應該做的,一切順其自然吧。

    最近(世界大法日期間)女兒全家去澳大利亞的墨爾本旅遊,可能國際的大法洪勢使她們真正醒悟,也是機緣到了吧。這次生日宴會前的一幕我看出來是女兒導演的,我看見她領著孫子(在美國讀書放假回來)和外孫從一個房間出來的。她的這一舉動不但選擇了自己生命的未來,同時給在座的所有親人傳遞著大法的福音(大部份都明真相,還有是大法弟子的)。

    全家沐浴在佛光中的那種幸福難以言表,我把女兒買來的大把鮮花放在師父法像前叩首,感謝師父的慈悲救度!


    在看守所裏的故事

    文/北京大法弟子 燕蓮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我去年在看守所裏,用不同形式講真相,使一些人明白真相並得福報。

    (一)

    監室內一個犯人A(已經被判刑)在裏邊呆了好幾年了,總下不了監獄,孩子又小很著急,想下監(因為下監有減刑的機會,可以早點出去),一說起家裏的事就淚流滿面,總想自殺,最後一次就真的自殺了,但未遂。我進去後她知道我是煉法輪功的,主動跟我說話,她說這幾年她見的法輪功(弟子)多了,都是好人。她相信大法好,想讓我給她講一講,因為她身體不好,晚上總睡不著覺。

    我就給她講這個功法祛病健身效果特別好,給她講了幾個例子,又講了煉法輪功的人都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告訴她: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肯定對你各方面都有幫助。以後她每天都誠心的默念,入睡很快。有一天早上她跟我說,昨天晚上睡不著覺,就一遍一遍的念,奇蹟發生了,她看見在監室門口外有一個人雙盤坐在那兒,一個聲音告訴她說,他是法輪大法師父李洪志,她仔細一看真的就是當年聽課時看見的師父的樣子(當年她只聽了一次課)。我也很高興,告訴她師父管她了,她聽後特別興奮。她說回家後我要和丈夫一起煉功,她丈夫家族遺傳癌症,她的小姑子已經死了,還有兩個得癌症的親人。她明真相後又給她的親屬做了「三退」。我給她背師父的《洪吟》裏的詩詞,她特別喜歡,讓我教她。她說她的一個表姐是煉法輪功的,她在睡夢中多次看到我、她和表姐一起煉法輪功,她出去一定找表姐學。

    過一段時間,她說做夢坐飛機、坐火車,我當時就覺得她要下監了,我就告訴她你快下監獄了,她不敢相信,沒多長時間她真就下監獄了,而且家裏跟她聯繫,要給她辦保外就醫。

    (二)

    監室內B是一個高級白領,她一進來就以淚洗面,我看她可憐就主動的找她聊天,她覺的在這個地方生不如死。我跟她說佛家中講自殺是有罪的,再說你做錯了事,在這裏你也應該反思一下自己所做的事情啊,你也要為此事付出代價。她的腰不好,疼的厲害,我說你按照我們的功法盤腿坐一坐。她打坐了一天就好了,說法輪功真靈啊!

    我告訴她,以後你就盤腿打坐,你的身體會受益的;再有就是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對你身體有幫助,對你的案情都有幫助。因為她相信我講的真相,她同意做了「三退」,而且每天都恭恭敬敬的誠心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天進來一個涉嫌殺人的嫌疑犯,預審找她談完回來,她進來就說我又不是像法輪功那樣去如何,B馬上就說:「法輪功怎麼了?你不知道就別胡說八道!」那個人就真的不敢瞎說了。後來B的案子不夠級別,降到區裏處理了。由於她相信法輪大法好,幫著法輪功講了公道話,得了福報。

    (三)

    監室內C是因為電信詐騙進來的,她和幾個人在一起總重複邪黨宣傳謊言,我就主動和她聊天,看她手抄的有阿彌陀佛經、金剛經、地藏經等,我說我原來也是個虔誠的佛教徒,學了法輪功我才明白修煉,甚麼叫不二法門,你看你又學淨土的,你又念地藏經,這不是亂了嗎?到時誰也不會管你的,也贖不了你的罪。

    我就跟她講修煉要專一,不能混著念,現在末法時期你就是專一的學一門,你也不見得能修成,你念了那麼多經文你懂得是甚麼意思嗎?法輪功是怎麼回事你知道嗎?你不如就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都比你整天念這些經要好。我把師父《洪吟》的《苦其心志》、《因果》背給她聽,她聽後說真好,要記下來。她也得了福報,她的案子,由於有九萬元沒人認領,只判了三年。


    修德命運改(3)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接上文

    五.形神頓異

    袁柳莊精通相術。偶訪一位親近的朋友,看見侍立旁邊的童子,就勸朋友將童子遣走,說:「這個童子眼下有奇禍,將不利於主人。」朋友向來相信袁柳莊之術,於是遣走童子。童子哭著走了。住宿在古廟中,看見牆角內藏有百金,開始想拿走,忽然想到自己由於命薄才到達這裏,為何取此不義之物?因而收心而等待主人。有一個婦人哭著來到,說:「丈夫為官軍,犯罪應當處死,借了百金送某指揮。過廟暫時休息一會兒,不覺中遺忘了,丈夫和我都將命絕了。」童子於是歸還了她,婦人分了一半來感謝童子,童子不接受。指揮聽到了非常好奇,召來童子與其談話,非常高興,收童子為養子,數年以後童子竟襲世爵。童子入京拜訪舊主人,詳細說了離去以後的事。主人不勝感歎驚異,說:「柳莊的相術也有失誤的時候。」一會兒,下人報告說袁公到了。主人讓童子穿了以前的舊衣服,捧茶出來。袁柳莊一見,大驚說:「這不是以前所看見的童子嗎?怎麼形神頓異,乃是三品武官。作何陰德以致如此?」童子說了原因,而袁柳莊的好朋友更加佩服他得相術之神。

    六.信善拒色

    徐信善和楊宏是同學好友,曾一起去參加考試,住在同一客店。有一天,他們遇到一位很有修行的高僧,僧人說:「楊宏將來大富大貴,而徐信善卻貧窮一生。」就在這天夜裏,楊宏偶然看見客店有一個美麗的少女,他想拿很多銀錢去向少女求歡。徐信善知道後,嚴詞強力制止了他。第二天,僧人又遇見徐,他十分驚訝地說:「怎麼一夜之間,你的臉上生出了陰騭紋?變賤相為貴相了,將來定會大富大貴。」他又看了看楊宏:「你的氣色已經不如昨天,雖然和徐信善同樣顯貴,但名次在他之後。」等到發榜,果然如他所言。

    七.撫幼得魁

    明朝天順年間,山西絳州庠生馬世奇,與王得輝是朋友,王家富而馬家貧。王德輝忽然為仇家誣陷,死於獄中,家財全都沒有了,只剩下了一個孩子,剛滿一週歲。馬世奇可憐孩子,於是殫力維持王家,前後共二十年。一天晚上馬世奇夢到神對他說:「你不應該顯貴,因為你有撫幼之功,當能考第一名。」第二年鄉試,馬世奇果然考了第一名。

    (待續)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 甘肅省金昌市五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 北京市朝陽區董淑桂被綁架

  • 北京市大興區法輪功學員王蓮群被綁架

  • 四川省雙流縣法輪功學員魏再會被綁架

  • 貴州遵義縣法輪功學員陳家容被綁架

  • 浙江紹興法輪功學員劉豔香、李紅岩被綁架

  • 遼寧本溪法輪功學員葛豔穎、陳岩被綁架

  • 山東桓台縣法輪功學員馬福建遭非法批捕

  • 青海省民和縣法輪功學員包遠近被綁架情況補充

  • 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王濤靜被非法拘留

  • 江蘇連雲港法輪功學員於斌、謝春陽面臨二審開庭

  • 湖南湘潭法輪功學員周建瓊遭非法抄家

  • 參加榆次法院旁聽的法輪功學員遭騷擾

  • 山東省博興縣代東武遭刑訊逼供嚴重

  • 大連李素枝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情況補充

  • 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預謀非法起訴林華文

  • 哈爾濱江北的洗腦班又再迫害法輪功學員

  • 四川雙流縣三星鎮派出所近期惡行

  • 中國大陸某地出現很多身著僧袍兜售「護身符」的人

  • 曝光北京密雲縣邪悟者吳銀娥

  • 太原法輪功學員請注意

  • 甘肅省金昌市五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2015年5月30日,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調動甘肅金昌龍首分局國安科北京路派出所、金川路派出所串通金昌市郵政局,在幾個營業網點派便衣蹲坑。

    上午十點左右,法輪功學員樊永成、王澤芳、王永芳到郵局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被甘肅金昌市金川區北京路派出所警察綁架。

    下午一點左右,法輪功學員汪玉康、汪立峰父子到郵局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正在填寫郵寄地址時,女營業員偷偷打電話報告,幾個警察衝進郵局,將父子倆綁架到金川路派出所。

    據悉汪永康、樊永成現已回家;王澤芳、王永芳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汪立峰情況待查。

    策劃、實施迫害責任人:
    金昌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李新華
    金昌市龍首公安分局代寶吉
    金川路派出所
    北京路派出所


    北京市朝陽區董淑桂被綁架

    北京市朝陽區董淑桂,女,61歲,5月24日夜被花家地派出所幾名警察綁架(用手銬帶走)。


    北京市大興區法輪功學員王蓮群被綁架

    北京市大興區法輪功學員王蓮群,於2015年5月28日晚間講真相時被警察綁架,警察當晚12點左右到王蓮群家非法抄家。


    四川省雙流縣法輪功學員魏再會被綁架

    2015年5月28日,四川省雙流縣華陽法輪功學員魏再會(大姐)被警察綁架、抄家。


    貴州遵義縣法輪功學員陳家容被綁架

    5月24日,貴州遵義市遵義縣南白鎮法輪功學員陳家(音)容被其女兒叫回家,說有警察找,陳家(音)容回家後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現情況不詳,請知情人提供信息。


    浙江紹興法輪功學員劉豔香、李紅岩被綁架

    2015年5月28日晚,浙江省紹興市高新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劉豔香家中,綁架了劉豔香(女62歲)、李紅岩(女28歲)及劉豔香的親屬劉麗麗、胡羅良、李晶、李玲等人。第二天警察將親屬等人放回。

    警察在劉豔香、李紅岩的住處搶走筆記本電腦1台、打印機1台,多張銀行卡、部份現金及扣押一輛家用轎車。警察聲稱跟蹤劉豔香已很長時間,電話都被監控了。

    請當地同修搜集詳細信息(住址、電話、姓名、職務等),揭露並曝光參與迫害的有關部門和人員。


    遼寧本溪法輪功學員葛豔穎、陳岩被綁架

    葛豔穎,女,30多歲,26中學物理老師;陳岩,女,30多歲,本鋼職工,兩人於5月23日下午外出講真相是遭人惡告,被河東派出所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


    山東桓台縣法輪功學員馬福建遭非法批捕

    2005年5月28日14時,山東淄博市桓台縣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馬福建下達非法逮捕通知書。

    馬福建在5月1日外出講真相時遭桓台縣果裏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桓台縣看守所,被綁死人床4天,曾被一警察打耳光至口角流血,因不能吃喝一直被插管灌食迫害;家人被騙去2000元現金。現馬福建身體狀況很差。


    青海省民和縣法輪功學員包遠近被綁架情況補充

    青海省格爾木市法輪功學員包遠近,大概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份期間被綁架。聽說是青海省海東市公安局警察綁架的。

    包遠近是1965年生人,原民和縣鎂廠動力分廠副廠長,電氣專業高級工程師,曾是民和鎂廠電氣專家,主管鎂廠用電設備的運行維護保養管理工作。曾在全國及青海省有色金屬領域發表多篇論文,獎狀證書一大堆。包遠近為人謙和,平易近人,技術過硬,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包遠近於1996年左右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2001年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綁架回青海,被非法勞教兩年,罰款兩萬元。後來他去格爾木市應聘一家企業當技術主管。包遠近的妻子是一名教師,有一個孩子。


    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王濤靜被非法拘留

    2015年5月27日下午,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王濤靜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目前得知王濤靜已被非法刑事拘留,並於29日被送往即墨普東女子看守所非法關押。


    江蘇連雲港法輪功學員於斌、謝春陽面臨二審開庭

    江蘇省連雲港市法輪功學員於斌、謝春陽於2015年6月4日再次被非法開庭。


    湖南湘潭法輪功學員周建瓊遭非法抄家

    2015年5月29日,一幫警察闖入湖南湘潭七旬法輪功學員周建瓊的家中非法抄家,


    參加榆次法院旁聽的法輪功學員遭騷擾

    5月29日,山西省晉中市國保申建軍繼續作惡,串通太原警察,上門騷擾去榆次法院參加旁聽的法輪功學員。西銘地區的學員的全被非法抄家,李金蘭家的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等私人物品被警察搶走。


    山東省博興縣代東武遭刑訊逼供嚴重

    山東省桓台縣法院2015年4月29日非法庭審博興縣法輪功學員代東武、張玉貞、淄博法輪功學員鞏俊玲桓台縣法輪功學員魏啟榮、孫立菊等五人。代東武被桓台縣「610」警察刑訊逼供嚴重,聽力很差,下巴有疤痕,庭審十幾分鐘終止。

    桓台縣檢察院:
    公訴人岳洋 辦0533-3012834
    桓台縣「610」辦: 0533-8267610
    桓台縣國保大隊:隊長鞏義兵13325207979、13325208989龐雲風13506430097穆某18853322677

    桓台縣法院:
    地址:桓台縣建設街3018號 郵編256400
    電話0533-8262014

    博興縣公安局:
    「610」辦:0543-2395610博興610頭子趙福玉13954316299(積極迫害大法的頭目,現面臨報應)
    國保大隊長吳亮15854316988
    國保大隊副隊長祁留生13505436765


    大連李素枝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情況補充

    遼寧省大連法輪功學員李素枝、宮淑英、李亞平、王紅5月20日上午10點在李素枝家中學法時遭大連國保大隊夥同南石道街派出所綁架,關押在大連看守所。

    一週前,李素枝、宮淑英等在市場發放神韻晚會光盤被惡人拍照、跟蹤找到李素枝家,將正在學法的四人綁架。宮淑英於當天被釋放回家,王紅曾經得過白血病,修大法後徹底痊癒。王紅當天回家取病歷,並於第二天釋放回家。李亞平被非法拘留10天。據派出所警察說,李素枝10天半月就能回家。

    大連西崗區石道街派出所(改名人民廣場派出所):
    電話0411-82490624
    所長王增東0411-8259-2502
    副所長王宏宇

    大連市西崗區公安分局:
    局長宮克13304081166
    國保大隊:41182474750王寶山15566404426 (可能是大隊長)

    大連市西崗區政法委:
    書記劉兆君 41183635678、41182828438
    副書記杜滿卿41183645338
    大連市西崗區「610」辦:41183676999轉8517或8610

    大連市西崗區:
    副書記林強41183636590、13387860088(分管政法系統)
    副書記王玢41183635350 宅 41183789255

    大連市國保大隊:王喜良41188052356王國江15566409581、41188057553


    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預謀非法起訴林華文

    黑龍江省大慶法輪功學員林華文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第一看守所快三個月了。日前得到消息:大慶乘風分局警察已湊夠所謂「證據」,移交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公訴科預謀起訴。

    林華文原來有嚴重婦科病,深度靜脈炎和靜脈曲張,經常臥病在床,行走困難,不能做家務。煉法輪功後迅速改善,身體越來越好。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因在集市發給人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神韻晚會光盤,被大慶乘風分局鄧輝等警察綁架。目前林華文身體狀況堪憂,血壓升至180,腿、臉、手都浮腫,頭暈,視力明顯下降。

    迫害林華文的主要責任人:

    大慶讓胡路區檢察院公訴科主要責任人:
    公訴人:孫學才 13359590317 劉笑臣 18104592167
    其他相關人員:
    朱赤紅 0459-5974401 13359590355
    鄧兵 13359590360
    張成相 13359590319
    王欣 15845800337
    劉曉麗 15845800382
    於淑平(年)15845924989
    朱玉旋 13936702396
    偵查監督科
    鄒海燕 0459-5974300 13359590326
    劉傑 13359590306
    宋揚 18004591888
    陳穎 15845800376
    熊洋 13936822875
    韓雪冬 18345518106
    楊野 15846171287

    大慶市第一看守所:
    所長 趙海深 6036006(辦) 13394660233
    教導員 劉樹貴 6036006(辦) 13394660195
    副所長 周福利 6036006(辦) 13394660330
    副所長 施長利 6036006(辦) 18204590933 13263645111

    大慶乘風分局主要責任人:(郵編:163411)
    於長軍 局長0459-5680307(辦)0459-6091088(宅)13394650605 13796984333(公開電話)
    鄭君昌 副局長(刑偵局長) 0459-5796110(辦)0459-6699657(宅)13394664111
    劉英傑 副局長 0459-5672928(辦) 0459-5184071(宅) 13359822229
    梁晨利 副局長 0459-5672909(辦)5693177 (宅)13394663800 13936711177
    王運傑 紀檢書記 0459-6091737(宅)13394650607
    葛慶安 政 委 0459-5699555 (辦)0459-6383338 (宅)13394652355
    藺宇 法制綜合科長: 5795110(辦) 5152697(宅)18904599988 13804689988
    鄒雲海 片警 社區五隊 18603678098
    刑偵一隊隊長(辦案) 劉保國 電話:18603678155 13394664848
    社區三隊隊長鄧輝13394664928辦4595602249宅4596866605
    治安某隊警察 張猛

    大慶市公安局長:
    趙中超 17704500001


    哈爾濱江北的洗腦班又再迫害法輪功學員

    黑龍江省幹校在哈爾濱江北區黎明村張永集屯東頭一個二層帶地下室的灰樓(插邪黨旗)的洗腦班,又開始綁架法輪功學員。此洗腦班大約是九年前買的老百姓的房子,已經停用2、3年了,今年5月28日又開辦了,又安裝了幾個攝像頭,裏面開始關押法輪功學員。


    四川雙流縣三星鎮派出所近期惡行

    四川雙流縣三星鎮派出所彭姓警察等人以查戶口為名,騙法輪功學員照相,強行拉手查指紋,又用不知甚麼儀器強行插入法輪功學員口腔裏檢查。

    惡人電話:13856979266、05518831658


    中國大陸某地出現很多身著僧袍兜售「護身符」的人

    近期,中國大陸某地出現很多身著僧袍兜售「護身符」的人,他們一般來往於熱鬧的公共場所。據了解,個別所謂的僧人與巡邏警察有來往,身上還配有移動通訊設備。目前他們的具體目地不詳,希望各位同修保持正念,及時清理背後邪惡的操控因素,也請了解這方面信息的同修及時反饋。


    曝光北京密雲縣邪悟者吳銀娥

    吳銀娥,女,61歲,北京密雲縣巨各莊鎮康各莊村人,學過法輪功。1999年後被非法勞教兩次、判刑三年,此人轉化後走向邪悟並開始參與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1年6月,在密雲縣河南寨鎮秘密舉辦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班」上,吳銀娥負責做洗腦、轉化工作;

    2014年6月,吳銀娥參與了對密雲縣東邵渠鎮法輪功學員柴小菊的綁架騷擾;
    2014年上半年,密雲縣六一零舉辦洗腦班,吳銀娥充當猶大幫教,負責對被綁架的曹曉敏、何桂蘭等二十餘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迫害;

    2014年12月,吳銀娥惡意舉報並參與對太師屯鎮曹玉芹等若干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

    2015年5月12日,吳銀娥惡意舉報並參與對巨各莊鎮等地五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
    吳銀娥在密雲縣六一零的指使下,經常竄到曾經認識的法輪功學員家裏,做所謂轉化工作,對提出嚴厲批評或不認同其邪悟理論的同修惡意舉報,密雲縣六一零遂將此同修及有關同修綁架,然後送入洗腦或看守所實施進一步迫害。

    跟隨吳銀娥參與迫害的還有王秀春、段成力等。他們在邪悟的道路上已經越走越遠,如不醒悟後果不堪設想。請密雲同修用正念對待此人及其行為並繼續曝光其惡行。


    太原法輪功學員請注意

    2014年9月,在山西省太原市警備區、各中心地帶、晨練活動地方、公園等地出現了由太原市科協和太原市防範辦辦得宣傳板報,上面有大勢詆毀大法的東西或污衊師尊的內容。落款幾乎都是「太原市科協、太原市防範辦」。同修各自都採用了好的辦法進行了一次清理。

    從今年五月以來,同樣的地區、同樣的內容再次出現,並多了其它編造的謊言等內容。其中市政府街心花園、桃園路中段老幹處公園以北八棟樓中間六棟樓臨街的牆壁都有鑲嵌在玻璃裏面的污衊大法的邪惡的東西,位置較高。

    建議:

    一、有知道這些單位相關內容的同修提供詳細地址、主要責任人、以及相關電話;以便更好從根本上講清真相救度有緣人;以下是同修拿來的2013年2月25日前的信息;具體現在的相關信息和防範辦的個人信息還需能知道的同修提供;

    二、建議同修發正念時加上一念徹底清除「太原市科委、太原市防範辦」這些做壞事人背後的邪惡因素。使有緣的人明真相,能夠得救。

    太原法輪功學員 合十

    太原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在天侖倉內)郵編:030002 此信息為2013年2月25日
    姓名 職務 具體單位
    武忠民 書記 主要負責人 030002
    李相 副主席
    尹效軍 副主席
    王星 副調研員 國際部、普及部、科技進修中心 030002
    張爍 副主席 太原市中心醫院生殖中心 主任 030009
    李建勝 山西省焦煤集團 董事長 030024
    王吉生 太原市重型機械集團 副總經理 030027
    范益民 山大一院 院辦主任 030001
    王建國 中科院山西煤化所 研究所所長 030001
    尹德 副主席 太鋼黨委組織部 部長 030003
    邱寧 副主席 太原市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科技發展局 030006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3/151059.html>


    57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明慧网2015年5月31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曹志敏 马智武 黄秀华 金哲 白丽丽 彭清玲 郭建军 裴克刚 孙雅娟 侯英兰 徐贤慧 周明春 闻绍贤 贾静芝 郜聚亚 赵玉红 冯汉芝 张少帅 徐颖 杨昭伟 施洪香 李清 王华炳 申楷梅 宋天鹏 金仁 刘凤婷 孟瑞香 张秀珍 陈琼 周玉美 邓淑芬 侯献华 杨文芬 任碧英 徐迎春 赵秀玲 卢玉芳 史秀雨 贾石玲 刘桂芬 王秀兰 杨纪成 赵桂兰 沈凤香 魏秀芬 付恒阳 范兰香 陈华珍 孙明义 张桂新 王熙喆 王玉环 吴会娟 徐丹 刘永江 张秀英


    明慧地方期刊(福建省、江蘇省、廣東省、廣州市、邯鄲市、黃岡市、泰安市、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湖北省、山東省、河南省、鞍山市、齊齊哈爾市、山西省、眉山地區、吉林省、葫蘆島市、鶴崗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滄州市、本溪市、保定市、安徽省、伊春市、咸寧市、武漢市)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http://qikan.minghui.org/display.aspx?category_id=9&start_date=2015-05-31&end_date=2015-05-31


    明慧期刊:三退手冊(2015年6月)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http://qikan.minghui.org/qikan.aspx?id=171543


    真相語音電話:曝光雙鴨山惡警門永豐惡行(2015年5月31日更正)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下載MP3(4.1MB) || 下載WAV(4.1MB)

    您好!請聽重要新聞播報: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早六點半,一女子從雙鴨山尖山區融合小區七樓跳樓身亡。死者是雙鴨山尖山分局國保大隊長門永豐的第二任妻子朱世英。朱世英在雙鴨山市民政局工作,與門永豐生活了十七年。現在門永豐在外又養「小三」,經常晚上不回家,引發了這場悲劇。

    門永豐道德敗壞,不學無術,善惡不分。多年來,他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不擇手段,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像門永豐這樣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徒已經開始大量遭惡報,如果他再不醒悟,更大的惡報隨時都在等著他。

    下面是門永豐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幾個案例:

    1、參與虐殺法輪功學員孔祥柱

    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晚,法輪功學員孔祥柱被雙鴨山警察綁架,受到各種酷刑折磨,身上傷痕累累,後背被電糊,脖頸處被打的骨肉分開,神志不清。尖山區刑警隊的翟勝利、杜永波、門永豐等人都是主要打手。後來門永豐等惡警又編造構陷材料,將孔祥柱非法判刑,劫持到牡丹江監獄繼續迫害。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八日孔祥柱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放回家後兩個月,含冤離世。

    2、法輪功學員鄧春英被折磨致殘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雙鴨山市公安局「610」辦公室杜佔一、門永豐等三人對法輪功學員鄧春英刑訊逼供、殘酷折磨。打嘴巴子,手打累了用鞋底打,揪著頭髮往牆上撞;後把鄧春英雙手銬在背後掛在提審桌上折磨;再按在地上用凳子撐,用小木方猛打腳心,一直打到四肢抽搐才住手。此時鄧春英已不能說話,睜不開眼睛,手腳不聽使。從此,鄧春英自脖子以下的各個部位再也不聽使喚,四肢癱瘓。

    3、積極參與群體綁架並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開始的四天之內,雙鴨山國保大隊勾結尖山分局國保支隊及各派出所綁架了十五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對十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法輪功學員的百萬家財遭到洗劫,現有五名法輪功學員郭紅霞、張麗豔、王玉芝、單金麗和王東生被非法批捕。期間門永豐上躥下跳,積極參與配合,蹲坑、盯梢、電話竊聽等等,還勒索了其中幾名家屬的錢財。

    海內外法輪功學員曾多次給門永豐機會,給他打電話講法輪功真相,他不但不聽,還對接到勸善電話和收到勸善信很氣憤。

    法輪大法是佛法。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人在修煉,讓人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做好人。共產黨的本性是「假、惡、鬥」,它害怕「真、善、忍」,自編自導了「天安門自焚」等假案煽動百姓仇恨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法輪功學員。誰做壞事誰償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迫害了好人,就是為自己種下了不幸的種子,甚至牽連到後代。

    這裏善勸公檢法司的工作人員,千萬不要再為眼前利益,置良心和天理於不顧,迫害良善,天理不容。不要因為自己的惡行而殃及家人。請立即停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馬上將功折罪,給自己和家人留一條後路,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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