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15年05月30日 星期六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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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冷水江市教師和妻子控告江澤民

  • 針對法輪功信仰者大規模酷刑罪,江澤民必須承擔罪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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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大陸綜合消息

  •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大陸各地簡訊及交流

  • 48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 明慧週報:海外版(第三五三期)

  • 明慧地方期刊(甘肅省、北京市、成都市、大連市、福建省、合肥市、濟南市、德州市、撫順市、河北省、江蘇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上海市、石家莊市、天津市、濰坊市、四川省)

  • 修德命運改(2)

  • 【神傳文化】(第321集) 人算怎如天算 莫為名利所驅(一)

  • 【神傳文化】(第322集) 人算怎如天算 莫為名利所驅(二)

  • 明慧廣播:正法修煉交流選編(90)

  • 明慧週刊(第691期)內容選編(1/2)

  • 明慧週刊(第691期)內容選編(2/2)



  • 湖南冷水江市教師和妻子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原湖南省冷水江市鋼鐵總廠子弟學校一級教師、中學教務主任李樹平和妻子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通過郵局快遞把「刑事控告書」寄到最高檢察院。

    李樹平,出生於一九五八年七月十九日,原來是湖南省冷水江鋼鐵總廠子弟學校,中學數學一級教師、中學教務主任;妻子劉小玲,原湖南省冷鋼職工、現已退休。在被告江澤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個人意志成立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610辦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國家機器,利用各級「610辦」,在全國系統地推行,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迫害政策之後,李樹平夫婦深受其害:

    1、李樹平被綁架非法關押五次:其中拘留四次(行政拘留三次、刑事拘留一次),送洗腦班一次,被非法開除教師職務(李樹平原係湖南省冷水江鋼鐵總廠子弟學校,中學數學一級教師、中學教務主任),下放到再就業當民工使用,單位改制後(原冷水江鋼鐵總廠子校移交地方成為冷水江市博雅學校),買斷工齡,在種種壓力面前,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至今以輔導學生為生,還常遭到騷擾,長年遭監視,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2、劉小玲被綁架關押八次,其中非法勞教四次五年(最後一次送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檢查身體後拒收),第二次勞教期間差點被打死在株洲白馬壟勞教所裏,另長年遭監視,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3、被非法抄家十幾次。

    根據憲法、刑法與世界人權宣言和聯合國通過的《消除基於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視宣言》,被控告人江澤民犯下了如下罪刑:

    1、反人類罪(江氏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和第三十六條、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違反聯合國通過的《消除基於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視宣言》中的規定,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權、對法輪功信仰群體進行非法懲治的屬於反人類罪);
    2、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剝奪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
    3、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遭多次綁架、非法關押);
    4、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電腦一台、硬盤多個、U盤一個沒退回);
    5、非法搜查罪(多次沒出示任何證件進行搜查,有一次白天搜查沒有搜查證,晚上再次搜查才補的搜查證);
    6、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國保大隊踢爛門強行進入搜查);
    7、非法拘禁罪(綁架到長沙撈刀河洗腦班和其它綁架);
    8、故意傷害罪(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酷刑折磨劉小玲);
    9、酷刑罪(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酷刑折磨劉小玲);
    10、侮辱罪(污衊法輪功);
    11、誹謗罪(誹謗法輪功);
    12、暴力取證罪(國保大隊踢爛門強行進入搜查);
    13、虐待被監管人罪(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酷刑折磨劉小玲);
    14、徇私枉法罪(江澤民為一己之私發動迫害法輪功);
    15、偽證罪(原冷鋼保衛處三人員非法搜劉小玲身上的包,沒搜到任何資料,而作偽證使劉小玲非法勞教一年半);
    16、綁架罪(李樹平二次在家被國保人員綁架,一次在廠門口至步行街的路上遭冷水江市派出所民警綁架,一次在學校辦公室被綁架,一次在公園煉功被綁架,劉小玲遭八次綁架);
    17、侵犯通信自由罪[監控手機、網絡(用戶名至今還是冷鋼保衛處,不是李樹平)、電子郵件];
    18、濫用法律(濫用刑法第三百條)罪;(刑事犯罪四要素只能找到一個主體,其它均缺失);
    19、破壞法律實施罪(破壞憲法實施)。

    李樹平夫妻要求最高檢察院對被告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

    李樹平在控告書中所述的事實與理由:

    我叫李樹平──原湖南省冷水江鋼鐵總廠子弟學校,中學數學一級教師,中學教務主任,是學生和家長公認的優秀數學教師,優秀班主任。小時候得過要命的腦膜炎,治好後留下經常頭疼的後遺症。一九九七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頭疼的毛病消失了,十八年來未進過一次醫院,未呷過一粒藥,修煉法輪功做好人,使我的身心得到健康,思想得到昇華。

    但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迫害法輪功後,我卻遭到五次綁架、非法關押,具體情況如下:

    第一次綁架:二零零零年七月,在波月洞公園煉功,遭冷水江市國保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第二次綁架: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遭冷水江市國安從家中綁架到派出所,在水泥室關押一天一晚,拘留所九天,然後轉為監視居住。

    第三次綁架: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二日,冷水江市國保大隊網警(沒出示任何證件)非法闖入家中搜查電腦,發現電腦中有一篇法輪佛法新經文,遭冷水江市國保大隊長從學校(正在學校上班)綁架到家裏搜查,再綁架到冷水江市國保大隊,晚上再送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三個月,在此期間遭送入最邪惡的監房,每天遭到毒打,搜走電腦一台,開除教師職位(原湖南省冷水江鋼鐵總廠子弟學校,中學數學一級教師、中學教務主任),下放到再就業服務中心,做臨時勞務人員(即當民工使用);此後,我幹過清道工(廠裏卸礦石、焦炭落在軌道裏的);裝卸工(吊裝鋼坯和螺紋鋼裝火車皮);吊過紅坯(煉鋼分廠剛拉出來的鋼坯);當過汽車取樣工,火車取樣工,擔過轉鼓焦,任過水份取樣班班長;由於按照真、善、忍要求做人,工作踏實,肯幹,處事公道,又被湖南省冷水江鋼鐵總廠領導提為原材料檢測站站長,負責全廠原材料取樣檢驗,官不大,位置重要,是冷鋼的「海關」,負責每月十億至十三億的原材料取樣檢測,由於我不卡不要,不收紅包,不赴宴請,得到全廠領導、職工、職工家屬及客戶的一致好評,職工也紛紛議論:「若人人修煉法輪功,就不需要反貪了。」我每年為廠裏少說也節約一個億,直到單位改制。

    第四次綁架: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八點多,在家中遭冷水江市610和冷水江市國保大隊綁架到冷水江武裝部賓館二天,國安大隊一天,另外拘留所十五天,當時來綁架時,我不開門,610人員和國保大隊大隊長等人踢開門,強行抄家二個小時,沒有任何手續,晚上再次抄家三個小時,才補來個手續,抄走物品也沒有任何的手續,這次抄去的東西基本上退回了,以前抄走的電腦、硬盤、U盤,能用的從來沒有退回過的。

    第五次綁架:二零一二年九月,在廠門口至步行街的路上遭冷水江市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冷水江市610辦(不准打電話通知家屬,不准回家拿日用品和換洗衣物),直接送往長沙市撈刀河洗腦班迫害一個月。在此期間遭到洗腦班的六七個做轉化工作的人員,用手指插打胸口,兩肋,用手指和大法書敲打腦殼,將大法書籍撕毀往頭、臉、身上亂丟,罰站,從早到晚不准休息,有一段時間呷飯都讓人守在一個房子不准出門,不准自己打飯(飯中不知放入過甚麼東西,夾控人員經常悄悄的躲在一邊看我呷沒呷下去),轉化人員上午、中午、下午、晚上輪換著,用車輪戰折磨我(他們輪流休息,不讓我休息),三、四人將我抬起來強行按住坐在法輪功師父的相片上,實行恐嚇說:不轉化要坐多久多久的牢。判刑了到那裏也要轉化的,還不如在這裏轉化等等,地方610和國安人員配合去長沙三次,用是轉化,還是坐牢相威脅,在洗腦班,我腦袋像鐵箍箍著一樣,人沒有一點力氣,生命好像走到了盡頭,回家後,也還是一樣,過了好長的時間才好起來。

    劉小玲在控告書中所述的事實與理由:

    我叫劉小玲──原湖南省冷水江鋼鐵總廠職工,一九九六年由於練了假氣功,身體被附體了,整天又哭又鬧,胡言亂語,神志不清了,班也不能上了,吵得左鄰右舍不安寧,湖南省冷水江鋼鐵總廠凡認識我的人都知道。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恢復如初,連以前的老毛病支氣管炎、神經衰弱、貧血等病也不見了,真正達到了無病一身輕。湖南省冷水江鋼鐵總廠凡認識我的人也都知道,都說法輪功救了劉小玲!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迫害法輪功後,我共計遭到八次綁架,非法勞教四次五年的迫害,具體情況如下:

    第一次綁架:二零零一年九月在家鄉邵陽市貼真相資料,被邵陽市雙城區公安分局綁架,被審問的警察打了不少耳光,送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

    第二次綁架:二零零三年五月,在冷水江市菜市場義務清掃垃圾,講真相,遭冷水江市國保大隊長等四人綁架,將我抬上警車後,國保大隊長狠狠地打了我幾耳光,踢了幾腳,並大喊要打死我!臉當時就腫起來了,當天釋放回家。

    第三次綁架:二零零四年二月,我身披寫有「真、善、忍」的黃色佩帶,在冷水江鋼鐵總廠單人宿舍前講被迫害真相,被原湖南省冷水江鋼鐵總廠保衛處綁架後,報市國保大隊,非法送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零六個月,這次差點被打死在株洲白馬壟勞教所。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我在白馬壟勞教所洗漱間洗碗時,遭吸毒犯趙金蓮刁難,命令我站在洗漱間不准動,我認為自己沒有錯,就去向值班警察彭金文反映情況,沒想到的是,警察彭金文反命令甘衛紅(長沙人)、胡靜(邵陽人)、趙翠群(湘潭人)、趙金蓮(長沙人)、谷豐(益陽人)等五個吸毒犯將我拖至行刑室,將雙手反向銬在靠背椅後面,用膠帶布封住嘴巴,套上黑頭套(頭套沒戴多久就取下來了),然後給我的右手每個手指上指銬,銬得很緊,深陷手指肉中。打手甘衛紅坐在我對面的小板凳上,右手拿著大號鋼針(縫衣服用的針)從腳趾甲開始一個一個腳趾用力鑽進去,再扯出來,再用力鑽進去,再扯出來,如此反反復復。鑽完腳趾後,又慢慢的鑽向腳背、小腿、大腿、小腹、從下往上鑽,一直鑽到胸口,人的正面被鑽得血肉模糊,整個衣、褲都被鮮血染紅了,全粘結在肉上了。從下午五點多鐘開始一直鑽到晚上十一點多,約六個小時,中間沒有停歇。

    在針鑽的過程中間,甘衛紅還拿過來一根兩尺長左右的鐵棒,對著我惡狠狠地說:「恨不得一棒子打死你」,但沒有打下來,要不當場就被打死了。在此同時,其他三人也沒有間歇地一齊對我的頭、胸、肚子、腿、腳,像練習拳擊一樣,又打又踢,打得我鼻青臉腫,全身成了青紫色,整個頭上,都是拳頭大的包,腳上穿的全新涼鞋也被她們踩得稀爛,由於指銬深入手指肉中,對全身的打、鑽都不知道痛了,我只感覺手指被指銬卡住鑽心的疼痛和腰快要被撕裂斷了的疼痛(因手反銬著,屁股被踢打得沒在凳面了,整過人全靠反銬著的手和腰支撐著)。谷豐指揮,沒有動手打。我拼盡力氣從被膠帶布封住的嘴裏,痛苦地發出聲音:「我與你們無冤無仇的,下手這麼狠?」胡靜說:「我們敢打你,是有後台的,警察叫我們打的,打得越狠就可以減教,早日回家,我們就是地獄裏來的魔鬼,是專門打好人的。」這時指揮的谷豐說:「今天算了,別打了。」

    這次我在床上躺了十四天,由同修幫助提水、打飯、洗衣服照顧我。被打後約十天,丈夫李樹平帶點衣服和我們單位保衛處的一名科長及品質部的一位科長來勞教所看我,我當著在場的警察和我單位的兩位科長的面,控訴勞教所警察彭金文命令五個犯人對我實施酷刑拷打的事實。當時在場的人全部是證人,看到我頭腫、臉腫、手腫和腳跛的狀態,丈夫李樹平立即提出要控告他們,我的手連幾件衣服都提不了,送我出來的女警察見了,趕快將裝衣服的袋子接在手裏幫忙提住,立即把我拉回去了,怕家屬知道更多迫害情況。

    九月十七號,才過去十四天,老傷還沒好,又被關進了攻堅隊,白天晚上罰站,臉對著電視,眼睛不許眨,眼睛眨一下,包夾(刑事犯和吸毒犯)就一拳打過來,手動一下,也一拳打過來,腳動一下,同樣一拳打過來,全身要保持立正姿勢,姿勢變形了也一拳打過來,晝夜大聲播放著污衊大法的錄像,我堅持站到第四天的後半夜,實在堅持不住了,倒在了水泥地板上,卻招來六人的拳打腳踢,聲聲慘叫,驚動了值班的唐姓警察,她來到門口看了一下,沒進門就走了!第五天白天,唐姓警察問包夾:「劉小玲轉化了嗎?」包夾說:「還沒有呢?」唐姓警察說:「打輕了,要狠狠地打!往死裏打,一直打到她轉化為止。」第六天又把我調到樓下的一間監房,從搞生產的生產隊臨時調來七、八個吸毒犯打我,有一吸毒犯在外面當過醫生的,指揮要怎麼打,怎麼打,打哪裏,打哪裏,才不至於打死了,說是警察交代的要一直打到轉化為止,又遭受了一天猛打折磨。

    至於平時也常挨包夾打罵,罰站、不准上廁所、不讓睡覺更是家常便飯。另外剝奪我的探視權,我三次共三年半勞教,僅就第二次單位來兩位科長陪同我丈夫見過我一次外,其它時間我丈夫單獨來探視、送東西,一次也沒讓相見。

    第四次綁架:二零零四年二月在送勞教所途中,我解手時跑脫,十多天後,在新化縣桃林講真相被綁架,將我銬住雙手後,一個警察對我出手就是幾個耳光,當時人就被打得站也站不穩了,眼冒金星,耳朵也聽不見了,第二天被冷水江市國保送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

    第五次綁架:二零零六年四月,我在冷水江職工醫院義務護理,冷水江鋼鐵總廠動力分廠被電電傷不能自理的職工時,講修煉法輪大法對身體康復如何效果好,被冷水江鋼鐵總廠職工醫院書記姜雪琴舉報,綁架到保衛處,後冷水江市國保大隊警察來廠保衛處審問,到家中抄家。

    第六次綁架:二零零七年八月中旬,被冷水江鋼鐵總廠保衛處職工劉用宏、趙飛、蔣建峰、潘勁松四人在我家門口一樓出口處,非法搜我身上的包,沒搜到資料,保衛處長侯玉賢誣告我發資料,劉用宏、趙飛、蔣建峰、潘勁松四個人就成了誣告證人,證明我發資料,九月上旬冷水江市國安大隊上門抄家綁架;後被非法送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在冷水江市看守所期間,看守所警察交待牢頭:「給我狠狠地教訓她(指劉小玲)」,有可能被下了藥,第二天就開始大屙血,每天要屙一、二十次,連續屙血到離開看守所,共十天,十天瘦了十多斤(進出看守所都稱重量的),當時同監室的同修段英知道具體情況。到勞教所直接送入嚴管隊,每天從早到晚播放污衊大法的錄像,每天晚上要寫心得體會(要求批罵法輪功),不按要求寫的,每天晚上要挨打罵一通,吸毒犯人員寫好揭批書,念給我聽,強行要我簽字,我不簽又要挨打,罰站半蹲樁幾個小時,半蹲站樁人站久了非常非常難受,警察並強行讓我服藥打針(服的甚麼藥、打的甚麼針不清楚),這次造成我回家至今八年了,每天還肚子脹,屁股脹,解不出來大便,解一次大便要一個多小時,晚上肚子和屁股脹得難受,睡不得,當初從勞教所回來,眼睛看不清楚東西,健康的身體被迫害成有了高血壓,心臟病,冠心病了,在這次勞教期間,我的母親因承受不了持續的恐懼打擊而去世。

    第七次綁架: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下午在冷水江市菜市場講真相,被冷水江市國保大隊、冷水江市「110」、冷水江派出所等單位綁架到拘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送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由於身體檢查出高血壓,心臟病,冠心病等原因被勞教所拒收。

    第八次綁架: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八點多,我在冷水江鋼鐵總廠一生活區菜市場買菜時,遭冷水江市國保大隊、「610辦」人員(江氏成立的凌駕法律之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派出所等人員綁架到車上。然後搶走我的鑰匙,強行將我關入車內(兩人看著),再去家裏非法抄家,丈夫李樹平不開門,冷水江新任國保大隊長等人用腳強行踢開門,進入抄家兩小時,我被帶到冷水江市武裝部賓館(因檢查身體不合格)當天晚上釋放回家,晚上再次抄家三小時左右,僅四十六平米的房子,五六人下午加晚上抄家四五個小時。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5/31/150834.html>

    針對法輪功信仰者大規模酷刑罪,江澤民必須承擔罪責(4)

    文/人權法律協會(美國)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接上文

    4. 協助和煽動責任(aiding and abetting)

    協助煽動責任也是國際刑法確立的責任理論之一。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公約第七條第一款、盧旺達問題國際法庭公約第六條第一款、塞拉利昂特別法庭公約第六條第一款均表明「凡……協助和煽動他人計劃、準備或實施……罪行的人應當為該項犯罪負個人責任。」[45]

    作為衍生的責任理論,協助煽動需要首先證明其所協助或煽動的主犯完成了主要犯罪 。Simic, 審判分庭判決p161; Aleksovski, 上訴法庭判決p165. 但是就算主犯還未被審判甚至還未被辨認,協助煽動者的罪名仍然能夠成立。Krstic, 上訴法庭判決,p145。主犯也不需要知道協助、煽動者對其起到的幫助或貢獻。Tadic, 上訴法庭判決p229。通常,協助煽動者的刑事責任比共同犯罪集團的共犯責任要低。Krnojelac, 上訴法庭判決p75。[46] 要確定協助,各國際特別法庭要求證明以下兩要素。

    A. 犯罪意識(Mens Rea)

    助犯不需要具有和主犯一樣的犯罪意識。Furundzija, 審判分庭判決p245。根據國際法庭普遍要求,助犯只需要「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幫助主犯完成犯罪。」 See, e.g., Furundzija, 審判分庭判決p245; Delalic, 審判分庭判決p321; Tadic, 上訴法庭判決p229; Vasiljevic, 上訴法庭判決p102; Blagojevic and Jokic 上訴法庭判決p127。[47]

    助犯所需「知曉」的具體程度,目前還沒定論。有些法庭明確認為,「協助煽動者不需要具體知道主犯意圖犯下的罪行和最終犯下的罪行。只要他知道有可能會有某個犯罪發生,而這個犯罪最後發生了,他就需負協助煽動責任。」See, e.g., Blaskic, 審判分庭判決p287; Furundzija, 審判分庭判決p246; Kvocka, 審判分庭判決p255; Naletilic, 審判分庭判決p63. 但同時,也有一些案件,比如Blagojevic and Jovic, Kunarac, Krnojelac,和 Simic 法庭,要求被告知道自己的行為將會有助於某一個具體的犯罪。See, e.g., Simic, 審判分庭判決p163; Kunarac, 審判分庭判決p392; Krnojalec, 審判分庭判決p90.

    至於助犯的知曉僅限於自己的行為,還是需要同時知道主犯的意圖,國際法庭也沒有完全確認。參見James G. Stewart, The End of Modes of Liability for International Crimes, 25 Leiden J. Int』l L. 165, 196 (2012). 雖然國際法庭還未就這個問題進行解釋,有些決定認為「法律標準中應該納入個人意志的因素,」以避免『知曉』的標準被降低成「魯莽」的標準(魯莽標準只需被告「知道有任何一種風險」即可)。Blaskic, 上訴法庭判決p41; Oric, 審判分庭判決p288; Blaskic, 審判分庭判決。但是自Oric以後,各個國際法庭沒有廣泛採納這個建議。不論如何,根據目前的案例看來,「自願參加」或「知道犯罪很有可能發生的意識。可以被視為認同了該犯罪。」Blaskic, 上訴法庭判決p42; Tadic, 審判分庭判決p674。[48]

    對於江澤民而言,江澤民非常清楚的知道,他所發動的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運動很有可能造成大範圍的迫害,其具體犯罪就是酷刑折磨。因為「知曉」的標準比「意圖」的標準要低,而江澤民的意圖已在上述的命令責任理論中詳細描述,江澤民充份符合助犯的「知曉」要求。

    B. 犯罪行為(Actus Reus)

    國際習慣法要求「助犯的實際幫助、鼓勵或精神支持對犯罪的實施起到了實質性的作用(substantial effect)」Furundzija, 審判分庭判決p235。助犯「不需要在犯罪現場也不需要提供物質上的幫助」,並且可以「在時間和空間上和犯罪隔離開」。Tadic, 審判分庭判決pp679, 687。 幫助或煽動可以在「犯罪發生之前,期間或之後。」 Aleksovski, 審判分庭判決p62。另外,幫助或煽動行為與犯罪之間也不需要有因果關係。Aleksovski, 審判分庭判決p61。被告的協助或煽動也「不需要是主犯犯罪必不缺的因素」 Furundzija, 審判分庭判決p209。

    國際法律沒有對「實質性的作用」(substantial effect)加以定義,但是其貢獻或幫助必須「對犯罪起到作用。」 Tadic, 審判分庭判決p688. 助犯的行為必須「對主犯犯罪起到明顯的作用。」 Furundzija, 審判分庭判決 atp233。Furundzija 法庭引述了Einsatzgruppen(將共產黨員名單提供給納粹)和Zyklon B(提供毒氣給納粹集中營)兩個案件。其他符合協助煽動責任的例子還包括將犯罪武器提供給主犯、把主犯帶到案發現場並指認出要被殺害的對像以及為犯罪提供物資等。Ntakirutimana, 上訴法庭判決p530, Krstic, 上訴法庭判決p137.

    對犯罪起到實質性作用(substantial effect)的默許(tacit approval)和鼓勵(encouragement)也可能滿足協助煽動責任的犯罪行為(mens rea)要求。這一類通常見於上級在案發現場的案件。這是因為上級在犯罪發生的現場作為一個「不發聲的觀眾」(silent spectator)的行為可被視為默許(tacit approval)和鼓勵(encouragement)犯罪行為。Brdanin, 上訴法庭判決p277。

    如果被告在有義務採取行動的情況下沒有採取行動,而且此不作為對該犯罪「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同時被告也滿足協助煽動所需的犯罪意識,那麼此不作為也可能滿足犯罪行為的要求。Blaskic, 審判分庭判決p284。然而,各個國際法庭到目前為止還未將不作為所需的標準詳細闡明。Oric, 上訴法庭判決p43。有關不作為的案例,請見 Sljivancanin, 上訴法庭判決pp62-63; Aleksovski 審判分庭判決pp87-88。

    江澤民對在全國各地酷刑折磨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運動提供了實際的幫助、鼓勵與精神支持,對迫害運動起到的「實質性的作用」(substantial effect)。如上共同犯罪集團責任一章所詳細描述,江把法輪功定為鬥爭運動的對像,迫使全國對法輪功進行迫害,其中包括酷刑折磨。他採用文革式的措辭(如鬥爭、轉化、揭批等)發出信號要求開始對法輪功進行迫害與折磨,包括後來的加劇迫害。他發動了一場謊言與宣傳構成的運動,編造出許多反法輪功材料以說服中國百姓法輪功是一個危險的、非人類的、需要被暴力鎮壓、鏟除的社會危害。他指揮、操控並且影響了執行迫害與酷刑折磨法輪功信仰者的中共領導人。他為中共各級領導、黨委、宣傳機器、政府機構、公安、獄警等提供了戰略、後勤與政治方面的支持。因此,江澤民的支持不僅僅為法輪功信仰者遭到的酷刑折磨起到了「實質性的作用」(substantial effect),江澤民還是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之中起到最重要的作用的人。

    5.指揮責任(Command Responsibility)

    指揮責任(command responsibility),也稱上級責任(superior responsibility)自二戰以後已在國際刑法中確立。參見安東尼奧﹒卡塞斯(Antonio Cassese)《國際刑事法》(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第 236到241頁 (2008). 目前所有國際法庭公約都包括指揮責任的條例,包括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公約第七條第三款、盧旺達問題國際法庭公約第六條第三款、塞拉利昂特別法庭公約第六條第三款,以及國際刑事法院的羅馬規約的第二十八條。

    與其它責任理論不同的是,指揮責任屬於不作為責任:當事人不是因為採取了某個舉動,而是因未能夠履行國際法所要求的某項行為, 而負有法律責任。現代國際刑法中,確定指揮責任需要包括三個要素:(i)有效的控制權,(ii)擁有對犯罪行為的實際知曉(actual knowledge)或推定知曉(constructive knowledge)以及(iii)未能夠採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 Celebici, 審判分庭判決,p376.

    顯然,江澤民沒有利用其作為中共中央總書記的權力(更不必說他作為中國國家主席或軍委會主席的權力)阻止對法輪功信仰者所犯下的任何違法行為,其中包括酷刑。恰恰相反,這些行為都是在他的命令與監督下完成的。

    IV 結論

    作為中共中央總書記並通過其權力和影響力,江澤民在推動、建立和執行反法輪功信仰者的鬥爭運動的政策、目標和策略上起了關鍵作用。和其他人一起,他發動、策劃、指使、準備、下令、執行及協助煽動了恐怖迫害和平守法的法輪功學員的暴力運動。他原應有義務和責任來防止在這場運動中出現和實施的罪行、侵害和虐待。然而,他卻公開宣揚運動的目標,鼓勵和唆使上述罪行。正如對江澤民的法律起訴書將說明的,他應對這些和其他惡劣的反華、反中國人民和反人類的罪行負責。

    (全文完)

    註﹕

    [45] 「協助」(aiding)和「煽動」(abetting)指的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協助是指輔助、幫助另一人犯罪,而煽動是指孤立、勸導或唆使另一人進行犯罪。Semanza, 審判分庭判決 p384。

    [46] 如協助和煽動責任一樣,共同犯罪集團責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因為本身並不是一個實質性的罪行,所以還需要一個主要犯罪的完成。然而,共同犯罪集團責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與協助和煽動責任有4個區別:一、共同犯罪集團責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中所有參與者都是主犯,而不是助犯。Tadic, 上訴法庭判決 p229, Vasiljevic, 上訴法庭判決 p102. 二、協助與煽動責任不需證明有共同計劃或協議,但共同犯罪集團責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需要。同上。三、協助與煽動者必須提供「實質性的幫助」(substantial assistance),而共同犯罪集團責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只需要「參與者採取了在某些方面針對推動共同策劃或目的的行為就足夠了」。

    Tadic, 上訴法庭判決 p229. 此外,此後的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判決也指出,雖然參與者的貢獻「不需要是必須或實質性的,它至少要對犯罪起到了顯著的貢獻」 Brdjanin, 上訴法庭判決 p430。四、協助與煽動責任需要「知曉」的犯罪意識,而共同犯罪集團(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需要追求刑事犯罪目的的意圖。Kvocka, 上訴法庭判決. pp89-90。

    [47] 羅馬規約的犯罪意識標準同樣是可爭辯的知曉標準。參見 Doug Cassel, Corporate Aiding and Abetting of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西北國際人權期刊(Northwester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第6期第312,313頁 (2008).。

    [48] 有關國際刑事法庭的羅馬規約,學術界普遍認為其不包括魯莽標準,因為魯莽標準沒有羅馬規約第30條所需的意志部份,也就是說魯莽標準並不要求被告與自己「調和(reconcile)」了犯罪的發生。另一方面,未必故意(dolus eventualis)的意識(也就是被告不僅僅知曉犯罪由於自己的行動可能會發生,而且與自己「調和」(reconcile)了這個結果)是否滿足羅馬規約的要求仍然不確定。參見Sarah Finnin, Elements of Accessorial Modes of Liability: Article 25(3)(b) and (c) of the 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第170到172頁。

    [49] 2013年的一個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上訴法庭判決曾額外要求被告「專門針對」犯罪活動提供援助。Perisic, 上訴法庭判決 p36。然而,此後,上訴法庭已經明確否定了這個額外的要求。Sainovic, 上訴法庭判決 p1650。


    華裔作家:解體中共 才能制止活摘(圖)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明慧記者李正悉尼採訪報導)「四年前我的法輪功鄰居突然被中共國安找去談話,就此失蹤了,我估計他被滅口,也成了被中共活摘器官的受害者。這事使我非常震驚!」──上海女作家孫寶強

    「我當時剛一知道這個活摘器官的時候,我就上中國衛生部的網站去查,就查到了這個間接的證據。所以在那個時候我就相信(活摘器官是真的)了。」──華裔作家盛雪

    「我們(調查團)通過大量曝光的事實證明:自一九九九年以來,中共大規模的迫害法輪功信仰運動之後,在中國這種罕見的罪行(活摘器官用以移植)被曝光的數字在直線上升,達到了一個非常恐怖的數字!」──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調查團成員潘晴

    澳洲SBS電視台Dateline專題節目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播放了關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並販賣的《活摘》(Human Harvest)紀錄片後,三位華裔作家分別用自己的親身經歷揭露中共活摘器官罪行,並一致表示:只有解體中共,才能制止活摘器官!

    華裔作家盛雪
    華裔作家盛雪

    盛雪:中國衛生部網站數字證實活摘器官

    盛雪女士感慨表示:「今天已經有足夠的事實證據擺在了世人的面前,如果任何一個政府、任何一個國家的議會在這一點上再裝聾作啞的話,那麼他們必須要負起受整個歷史譴責的責任!當時我就在想,在現代人類社會當中發生著這麼一個巨大的罪惡,真的是對所有人良知的一個挑戰。(對於)這種(活摘器官)罪惡,一個人你哪怕說你一開始不相信,你不完全了解,(但是)當你知道的時候,你就應該首先有一個立場:我要調查去!對吧。我要去調查這個罪惡是不是真的。這是每一個有良知的人、不光是中國人都應該有的基本立場。」

    她回憶說:「我當時剛一知道這個信息的時候, 我就上中國衛生部的網站去查,就查到了這個間接的證據。就是說,在一九九九年之前,中國的某些器官移植的數字,譬如說它是兩千個(我現在不記得具體數字了,現在只是做個比喻),突然在二零零零年的時候,一下子就上升到六千個、七千個。那麼你必須要問一個問題,這些器官的來源是哪兒?對不對?這不是菜市場的蔬菜、水果,你從哪裏運來,這是人體器官啊!那麼他的來源你必須得給個出處啊!是不是?當你有這麼大一個範圍比例的器官是沒有來源的時候,你就必須得問這個問題。那麼他們是來自於某些人、某個群體。所以在那個時候我就相信(活摘器官的真實發生)了。」

    潘晴:人們會追問,活摘罪行是如何發生的

    潘晴作為由世界各國醫生、人權律師和研究員等人士組成的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調查團的成員,他沉痛地回憶說:「在『活摘器官』剛剛被曝光的頭兩年,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我們通過大量專業人士和包括來自中共集團原專政工具的部份覺醒的人士、以及來自很多在國際社會,在醫學界,特別是在器官移植這個領域大量曝光的事實證明:自一九九九年以來,中共大規模的迫害法輪功之後,在中國這種罕見的罪行(『活摘器官』用以移植)被曝光的數字在直線上升,達到了一個非常恐怖的數字,而每一例的活摘器官意味著剝奪了一個人的生命權,並且是建築在對人生命的直接摧殘上。把人的器官當作商品交易是顛覆了所有當代人類文明的準則,在任何意義上來講這都是一種不可容忍的罪行,是這個星球上從未見過的罪惡!這個罪行會逐步的越來越廣泛的被曝光,會引起整個人類的強烈震撼和憤怒。

    「屆時人們必須追問一個問題:這樣的罪行是如何發生的?為甚麼這麼令人恐怖的罪行會在中國發生?人們必須要追溯到這個罪行背後所掩藏的那樣一種極端蔑視和摧殘人性的這樣一種政治制度和社會結構。那麼所有的指向都會指向中共──這樣一個滅絕人性的獨裁政權。」

    孫寶強:我的鄰居可能成為活摘器官的受害者

    對於中共獨裁政權所犯下的活摘器官罪行,孫寶強女士明確表示:「其實很多能夠翻牆看新聞的(中國大陸)民眾心裏都是明白這個事(中共活摘器官)的,但是現今中國民族的悲哀是對中共的恐懼。SBS電視台Dateline的專題節目能報導這個(活摘器官)真相,使我感到很欣慰。說明澳洲的主流媒體已經逐漸覺醒。他們再也不會因為和中國做生意而忘了普世價值和人權。我覺得這是非常欣喜的一面。」

    上海女作家孫寶強
    上海女作家孫寶強

    孫寶強女士回憶她親身經歷了身邊法輪功學員被抓和被消失(可能被活摘器官)的過程時說:「四年前,就在我撤走上海前,在某外貿公司做財務。有一天,我們公司所在物業的經理問我:為何他們(中共)總是要我們物業監管你?我說你去看看我寫的文章就可以了。看完後他非常感動,和我成了朋友,並告訴我說:『在我們所住的這幢二十八層高樓中被監視的就兩個人,你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有一天國家安全局把那個法輪功學員找去談話了,從此以後他就失蹤了,我估計他也被滅口了,也成了被中共活摘器官的受害者。當時物業經理很難過地對我說:『你也趕緊想辦法走吧,因為一個已經消失了。』」

    孫寶強女士停頓一下繼續說:「這事使我非常震驚!我真的沒想到在這個二十一世紀的文明世界裏,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最最可悲的是很多中國人對這些發生在身邊的活生生的殺人事件視而無睹。或者其實他們是知道的,他們昧著良心苟且偷生。我覺得法輪功十幾年反迫害、『三退』(退出中共黨、團、隊)大潮是多麼的不容易;多麼的震撼人心;多麼的具有歷史的永恆意義!我雖然不是法輪功學員,但是我非常支持法輪功學員,他們能夠以大忍胸懷揭露真相,我覺得是非常了不起的。我非常支持法輪功、更支持法輪功的關於『解體中共』的這說法。只有解體和滅亡中共這個邪靈,中國才有希望!世界才有希望!中國才有安寧!世界才有安寧!」

    孫寶強女士接著說:「之後我對當時任居委會黨支部書記和主任的弟弟說:『(如果)你遇到法輪功的人,千萬、千萬不要迫害他們,他們是一群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我弟弟聽後,把那些在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和光碟時被抓到居委會的法輪功學員都悄悄放走了。我認為那些散發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真是無畏的勇士,他們真的把自己的腦袋拴在褲帶上,他們一旦被發現後輕至被抄家、重至進看守所、被消聲滅跡,然後被中共活摘器官去掙錢。」

    盛雪:認清中共本質才能擺脫恐懼

    縱觀「活摘器官」漸漸曝光和被揭露的進展過程,盛雪女士感歎:這麼嚴重的罪行,到現在國際社會還不願緊急面對,真是令人很難過。她表示華人和西方社會人士在對活摘器官的事實認知上,都存在一個共同問題──對中共的「恐懼」。她舉例說明實際上是中國的社會發展更需要世界,更需要澳洲。她說:「中國需要各種市場,把錢投資出來。那些官員需要把他們的家屬,他們的子女送出來,把他們的錢轉移出來。實際上是中國更需要國際市場。在這樣一種需求關係錯位(國際社會誤以為他們要依賴中國市場)的情況下,很多國家因為恐懼,對活摘器官這個事情根本就不敢說話。」

    盛雪女士如此舉數例後表示,這種「恐懼」實質是虛幻而不實的,只要大家認知中共的本性和本質,就會無所畏懼!

    最後盛雪女士表示:「無論中國社會將來會產生哪一種轉變,都必須從擺脫對中共控制的恐懼開始,而在過去的十六年中, 法輪功學員持之以恆的講真相、反迫害,幫助了越來越多的華人擺脫對中共的恐懼,為中國社會的改變作出了最大貢獻。而從內部去退出中共這是一個非常天才的做法,我離開你,每一個個體在心靈上和精神上從這麼一個非常龐大的、邪惡的這麼一個固體的東西上面去剝離自己的時候,這個過程就是一個讓中共垮掉的過程。」

    孫寶強:不能無視活摘器官

    孫寶強女士也對國際社會因和中國的貿易關係而忽視人權問題發表了她的見解,她說:「我覺得現在的形勢很像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綏靖政策』。很多政府為了解脫財政危機,甘願和中國做生意而忽略人權是很可悲的一件事。事實將證明他們的目光是短淺的,利益是短暫的。但是我們已經到了二十一世紀,如果一個政府還不能正視人權這個問題──這個星球上最邪惡的、前所未有的、驚世駭俗的『活摘器官』,那真是世界的悲哀!文明的悲哀!歷史的悲哀!我們每一個人的悲哀!」

    潘晴:要結束活摘罪行就要解體中共

    潘晴強調要結束「活摘」罪行就要結束罪行發生的根源,那就是中共,只有退出中共和解體中共才能真正結束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過的罪惡!他表示:「結束這個(『活摘』)罪行,不光要暴露它,而且要結束這個罪行得以發生的社會根源和政治制度。這就是我們目前看到的兩億人三退。這堪稱是一種偉大的靈魂和思想的革命。『三退』是來自於人類心靈的覺醒,是二十一世紀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一次非常偉大的、和平的變革。他象徵著來自思想和靈魂的一種巨大力量,使中國人失落已久的傳統美德和良知正義得以拯救和恢復;使中國走向光明和自由;使十幾億中國人、世界四分之一的人類普遍覺醒、走向未來。所以我說我們無論怎樣去理解、去形容退黨大潮都不會過。諾貝爾和平獎授予了很多為和平做出貢獻的個人和團體。以我的觀察和了解,我認為在二十一世紀人類文明發展到今天的這樣一個偉大的時刻,最有資格獲得這項榮譽的、最能夠體現諾貝爾和平獎那種和平和正義精神的,非法輪功修煉團體莫屬!」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7/151281.html>


    密西根州參眾兩院政要頒發特別感謝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明慧記者徐菁編譯報導)二零一五年五月,值此「世界法輪大法日」之際,密西根州法輪大法學會收到七封來自美國密西根州參眾兩院政要頒發的特別褒獎感謝信(Special Tribute to Falun Dafa),恭賀世界法輪大法日。

    不同於普通的褒獎,每一封感謝信都詳盡的介紹了法輪大法自一九九二年開始,由創始人李洪志大師向公眾傳播,通過口耳相傳成千上萬的中國公民獲得了更好的健康和精神福祉;以及目前已經弘傳世界近百個國家和地區,為各個民族的民眾帶來更健康、更美好的生活。

    頒發感謝信的政要是州第三十七區眾議員Christine Greig;州十九區眾議員Laura Cox;州第三區參議員Morris W Hood III ;和州三十八區眾議員Kathy Crawford。

    還收到參眾兩議會議員聯合頒發的感謝信,他們是:州三十區參議院多數黨領袖Arlan B Meekhof 和州八十八區眾議員Roger Victory;州二十九區參議員Dave Hildenbrand 和州七十三區眾議員Chris Afendoulis ;州第九區參議員Steven M Bieda和州二十二區眾議員John Chirkun

    第二行從左至右:眾議員Roger Victory;參議員Dave Hildenbrand;眾議員Chris Afendoulis;參議員Steven M Bieda和眾議員John Chirkun

    第一行從左至右:眾議員Christine Greig;眾議員Laura Cox;參議員Morris W Hood III;眾議員Kathy Crawford;參議院多數黨領袖Arlan B Meekhof;第二行從左至右:眾議員Roger Victory;參議員Dave Hildenbrand;眾議員Chris Afendoulis;參議員Steven M Bieda和眾議員John Chirkun

    感謝法輪功學員的付出正在影響著密西根

    每封感謝信都特別提到法輪功學員們積極參與當地社區活動,在有著自己工作的同時,傳播法輪大法,Morris W Hood III在感謝信中說:「通過法輪功學員們在州各個城市,全身心的付出無數個小時在社區裏免費開辦教功課,義務弘法,並參加很多社區活動,這些活動正在影響著密西根州。」

    州第三區參議員Morris W Hood III感謝信

    州第三區參議員Morris W Hood III感謝信

    州參議員Dave Hildenbrand和州眾議員Chris Afendoulis的聯合感謝信中說:「在過去的二十三年裏,感謝法輪功這種打坐方式已經在美國得到廣泛傳播,能夠為眾多民眾帶來精神上的安寧,密西根州的法輪功學員們也一直活躍在各個社區活動中。」

    州二十九區參議員Dave Hildenbrand 和州七十三區眾議員Chris Afendoulis感謝信

    州二十九區參議員Dave Hildenbrand 和州七十三區眾議員Chris Afendoulis感謝信

    州眾議員Christine Greig在感謝信中說:「感謝法輪功修煉者們幫助他人找到更健康幸福的生活的承諾,因此,我們讚揚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積極的奉獻精神。」

    州第三十七區眾議員Christine Greig感謝信

    州第三十七區眾議員Christine Greig感謝信

    州十九區眾議員Laura Cox感謝信

    州十九區眾議員Laura Cox感謝信

    讚揚真善忍 造福後代

    感謝信裏都高度讚揚了法輪功的核心價值「真善忍」理念,無論是在密西根州還是全世界,都超越了年齡,職業和背景,超越了國家和種族的界限,期待法輪功能為更多的人們帶來健康和幸福的生活。

    州眾議員Christine Greig在感謝信中說:「來自中國著名的修煉方式已經洪傳二十三週年,對法輪大法我們深表感謝,並讓人們都知道這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

    她還表示:「我們的公民修煉法輪大法,幫助克服了壓力和保持平衡情緒,這有助於其職業生涯中得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法輪大法教授公民按照『真善忍』的道德理念,面對他們每天的工作。儘管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但在密西根州法輪大法已經幫助了很多密西根民眾獲得更輕鬆和健康的生活,我們知道,法輪大法修煉者們會繼續在州裏弘法,參與社會,這些有利於我們的後代。」「我們感謝法輪大法給我們的社會和整個國家作出的貢獻」

    眾議員Kathy Crawford在信中表示:「自1992年以來,超過一億人在全球已經成為更健康,更快樂的人群,並通過修煉法輪大法的為他人提供更多機會。法輪大法是根植於中國傳統文化,圍繞著『真善忍』的道德理念,把精神和身體結合起來,法輪功學員們把『真善忍』作為他們日常的生活指南。」

    州三十八區眾議員Kathy Crawford感謝信

    州三十八區眾議員Kathy Crawford感謝信

    參議員首領Arlan B Meekhof 和州眾議員Roger Victory的聯合感謝信中還特別提到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一直用和平方式解決法輪大法在中國的迫害,並改善著整個國家」,「已四次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

    州三十區參議院多數黨領袖Arlan B Meekhof 和州八十八區眾議員Roger Victory感謝信

    州三十區參議院多數黨領袖Arlan B Meekhof 和州八十八區眾議員Roger Victory感謝信

    州第九區參議員Steven M Bieda和州二十二區眾議員John Chirkun感謝信

    州第九區參議員Steven M Bieda和州二十二區眾議員John Chirkun感謝信

    最後他們表示:「我們向所有成功促成這一全球活動的參與者們表達祝願,在未來的歲月裏祝福你們持續成功!」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5/31/150835.html>


    密西根州東蘭辛市褒獎世界法輪大法日決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明慧記者徐菁編譯)二零一五年五月,密西根州東蘭辛市市長納森﹒普雷特(Nathan Triplett)頒發褒獎令,宣布五月十三日為東蘭辛市「世界法輪大法日」。

    褒獎譯文如下:

    鑑於,法輪大法是一個根植於中國傳統文化的和平,健康的能夠實現自我提升的
    功法,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把它並介紹給公眾;

    鑑於,「法輪大法是以真,善,忍的普世價值為核心,超越種族和文化界線。這種功法觸及了近百個國家的不同種族背景,不同年齡,職業的人們;

    鑑於,法輪大法修煉者在面臨中共嚴酷迫害的情況下仍然維護真,善,忍普世價值的決心和勇氣;

    鑑於,法輪大法幫助維護人類寶貴的傳統,包括誠實,禮貌的忠誠和無私奉獻;它也使數以百萬的人受益,使他們的生活更加有意義;

    鑑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是法輪大法修煉者歡慶法輪大法洪傳世界二十三週年紀念日;

    因此,東蘭辛市議會現在通過決議,宣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為密西根東蘭辛市世界法輪大法日,並呼籲本市公民參與褒獎法輪大法為世界和平和人類進步所作出的貢獻。

    東蘭辛市市長
    納森•普雷特 (Nathan Triplett)

    東蘭辛市市秘書
    瑪麗•威克斯 (Marie Wicks)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5/31/150836.html>


    河北三河市馬維山等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圖)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河北三河市法輪功學員馬維山、王悅夫婦,還有王蓮雙(代表本人和兒子王佔青),先後來到三河市檢察院,遞交刑事控告狀,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涉嫌觸犯「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濫用職權罪」、「非法拘禁罪」等罪行,請求三河檢察院轉呈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

    馬維山(75歲)、王悅(78歲)夫婦來到三河市檢察院遞交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
    馬維山(75歲)、王悅(78歲)夫婦來到三河市檢察院遞交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

    馬維山(75歲)、王悅(78歲)夫婦來到三河市檢察院遞交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
    馬維山(75歲)、王悅(78歲)夫婦來到三河市檢察院遞交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

    上午九點左右,馬維山夫婦來到三河市檢察院大門口,要求去控申科遞交刑事控告狀,不料門衛卻不許進門。

    門衛攔住不許進門
    門衛攔住不許進門

    老馬耐心的跟門衛講真相
    老馬耐心的跟門衛講真相

    門衛卻不許進門

    門衛問:「你找誰?」馬:「我找申控科蘇科長。」「你幹甚麼呀?」「我要遞交控告狀。」「你要告誰呀?」「我告江澤民……」「我們這不受理,也不通知你。」馬維山講十六年來自身及三河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情況,並耐心解釋: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說: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並於五月一日起實施,自己現在是依法控告江澤民。馬維山給門衛講了半個多小時,但是,門衛仍然百般阻撓,不許他們進入。其中,另一個門衛態度非常惡劣,大聲嚷嚷,說了很多難聽話。

    台階上的門衛態度非常惡劣,說了很多難聽話
    台階上的門衛態度非常惡劣,說了很多難聽話

    由於三河檢察院人員的無理阻攔,馬維山、王蓮雙不得不去三河郵局,把刑事控告狀郵寄給三河檢察院。

    馬維山和王蓮雙分別到三河郵局向三河檢察院(轉呈最高檢)郵寄控告狀

    五月二十六日,馬維山向北京最高檢、最高法院、全國人大、公安部,河北高法、河北人大,廊坊檢察院、廊坊法院等部門,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王蓮雙於五月二十七日,向上述等部門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

    馬維山郵寄控告狀收據
    馬維山郵寄控告狀收據
    王蓮雙郵寄控告EMS回執單據
    王蓮雙郵寄控告EMS回執單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五點多,法輪功學員康景泰、王佔青、馬維山和保姆文傑,被國保喬春江、李偉等人綁架。大法書籍、汽車、電腦、群發短信機、手機等私人物品被搶劫;馬維山現金一萬三千元、文傑現金卡約一萬五千元丟失。綁架事件發生後,康景泰血壓高達二百二,看守所拒收,國立臣強令收押;五月初,陸續將四人劫持到廊坊洗腦班,非法拘禁、強制洗腦兩個多月;之後,馬維山、康景泰放回家被非法監視居住,王佔青、文傑被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三河看守所;案卷曾兩次被三河市檢察院退回,想免於起訴;但是,國立臣和周青等人無視憲法和法律,不斷密謀施壓;日前,三河市法院通知當事人及律師,欲於五月二十七日妄圖對四人非法開庭,直到頭一天才通知當事人開庭取消。

    馬維山指出,修煉法輪功使自己明白了很多高深的道理,放下了對別人「欠債不還」的怨恨,燒毀了裝滿了「一信封」的欠條,熱心公益,被貨車撞傷也沒有要對方一分錢,不弄虛作假,性情平和,身心受益,充份說明「真、善、忍」信仰利國利民。

    但是,由於江澤民倒行逆施,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起瘋狂迫害,面對媒體公開誹謗法輪功,秘密指令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自己無辜受難,曾被非法抄家三次,刑事拘留三次,勞教一次(勞教期兩年)、判刑一次(刑期三年半),非法洗腦三次。給其本人和家庭造成巨大了的精神傷害和經濟損失。根據《憲法》和《刑法》有關規定,馬維山控告江澤民涉嫌構成「侮辱罪、誹謗罪」、「濫用職權罪」、「誣告陷害罪」、「虐待被監管人罪」等九大罪狀,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王佔青,畢業後在三河市第三中學教書,他認為,自己在教書育人方面,以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對學生認真負責,工作兢兢業業。由於帶初三美術特長班,有家長經常暗地送錢給他,請王佔青多照顧一下自己的孩子,他都拒絕,說:「我會對每一個孩子負責,我不能收這錢。」

    可是,由於江澤民集團發動了蓄謀已久的全面迫害,自己兩次被非法勞教,三次被非法抄家,十幾次綁架進看守所或非法拘禁在單位、洗腦班,非法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各三次,現仍被非法關押在三河看守所,面臨被非法庭審。

    江澤民集團殘酷的高壓迫害,使妻子被迫與他離婚,他本人遭受了非法勞教、拘禁、做奴工、洗腦等迫害,無辜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因此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江澤民「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等八大罪行,讓真相彰顯,使公檢法人員擺脫盜用法律名義、行迫害好人之實的危險處境,使社會恢復公平和正義。

    馬維山表示「我現在已經高達七十五歲高齡……在勞教所我直接的和間接的接觸了很多警察。我也知道,真正反對大法的就江澤民、羅幹、周永康等幾個人,大多數人都是在被動、麻木的執行『上面的命令』,而且很多人心底都是有善念的。實際上是江澤民等少數人操控國家機器,蓄意錯用、濫用法律(所謂的刑法300條),利用國家公務人員迫害法輪功。」「我依法起訴江澤民,寫下這些事實,是希望善良的人們特別是公檢法人員知道被掩蓋的一切,喚醒人們的善念良知,力所能及的善待大法弟子,為人世間應有的公平正義盡一份力量,使這場禍害中華民族的迫害早日結束。」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5/151077.html>


    陳寶芝冤獄十一年 夫婦倆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原南昌市第五建築安裝公司陳寶芝,按「真、善、忍」做好人,先後三次遭江氏集團綁架、誣陷、非法判刑,二零零一年十月份,在江的嫡係中共「六一零」頭目、政法委書記羅幹親自插手下,被非法判十一年,在江西省豫章監獄遭受各種酷刑迫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陳寶芝及妻子張園珍共同控告江澤民給他們及家庭帶來的十幾年的災難,要求中國司法將江澤民繩之以法。

    陳寶芝,男,一九四九年出生,原係南昌市第五建築安裝公司(原南昌市安裝公司)行政科幹部,妻子張園珍,女,一九五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出生。陳寶芝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身體無病一身輕,心性道德得到昇華,工作中兢兢業業、任勞任怨、不謀私利,受到公司廣大員工及領導的認可,曾多次獲得獎勵。

    而張園珍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患有子宮肌瘤、挫骨神經痛等疾病,修煉法輪功後疾病全無,她按「真、善、忍」做好人,孝敬幫助老人,關心愛護子孫,熱心幫助他人,在鄰里、親友中是出了名的好人。陳寶芝和張園珍有一個女兒,由於他們夫婦修煉法輪功,家庭和諧、鄰里和睦,深受親朋好友、鄰里鄉親的好評。事實證明,法輪大法是健康身體、提升道德的高德大法。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後,陳寶芝先後三次遭受迫害。由於中共「六一零」操控警察酷刑迫害,陳寶芝身體曾經嚴重受損:牙齒被打落四個,右耳失聰,右肋骨骨裂,肝臟嚴重受傷,雙臂、雙手喪失功能(雙臂不能抬起,雙手指不能捏握,不能拿筷子,兩手抓不住一個裝了稀飯的碗)下肢行走困難,多次摔倒,腿部時常抽筋,過了幾年才逐漸康復。

    1. 陳寶芝、張園珍第一次遭受迫害

    陳寶芝由於將自己與其他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大法獲得祛病健身奇效的心得體會,托人寄給北京全國人大及世界人權組織,希望中共高層及世界人權組織能明白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真相,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南站派出所片警蔡航與另一名警察,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四日深夜,闖入家中,將陳寶芝夫妻倆劫持到派出所,審訊了一晚。第二天,又將夫妻倆劫持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陳寶芝被非法關押七十七天,於七月中旬釋放。張園珍被非法關押三十天後釋放。

    2. 陳寶芝一家第二次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陳寶芝在北京上訪,遭北京警察綁架到北京西城監獄,由於不報姓名、單位,遭監獄警察拳打腳踢、銬在四面不靠牆的椅子上(怕用頭撞牆)用幾萬伏的高壓微型電棍電擊頭部太陽穴、風池穴及身體敏感穴位部位,一直電到電棍沒電。在西城監獄非法關押了三天後,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凌晨陳寶芝被押上囚車送到遼寧阜新監獄。

    南昌市「六一零」在得知陳寶芝被非法關押在遼寧阜新監獄的消息後, 指令南昌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及陳寶芝單位派人去阜新監獄接人 ,陳寶芝單位行政科長鄒文質(已患癌症死亡)到陳寶芝家中欺騙 、恐嚇他的親屬帶錢陪同接人。鄒文質陪同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副所長李群,帶上陳寶芝的女婿前往遼寧「接人」,他們一路上繞道而行,住高級賓館,藉機遊玩,一切開支由陳寶芝女婿買單,將其女婿所帶的八千元揮霍一空。

    在返回南昌途中住在錦州一家高級賓館時,陳寶芝走脫。為此,南站派出所副所長李群、周海港等警察為了抓捕陳寶芝,曾經先後四次於凌晨二點左右到陳寶芝女兒家,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入室騷擾(三次騷擾)、抄家(一次抄家),每次都是一群警察將住房外面圍住,然後幾個警察叫開門進到房內搜查,嚴重干擾女兒家及鄰里住戶休息。派警察到陳寶芝的親家(女婿父母家)的家中「上班」(蹲坑)。給陳寶芝女兒及親家的家庭造成惡劣的影響,使他們(她們)精神上受到很大傷害。

    3. 陳寶芝第三次遭受迫害

    陳寶芝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安裝定時廣播器材,向世人傳播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於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晚,被西湖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嚴翊佳及西湖刑偵大隊大隊長丁之華帶領一夥便衣警察在中山橋以西的南邊的租住房,屋破門而入,分別砸開房門。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情況下抄家,將陳寶芝、張殿真(男),及吳月娥(女、)、鄭敏(女)四人綁架到西湖公安分局地下室(專門行刑之處)審訊。

    自當晚起,西湖刑偵大隊以胡翊文中隊長為首的警察們,配合專案組,對陳寶芝進行了連續五天六夜不間斷的酷刑逼供,他曾被幾萬伏的高壓電棍電擊的昏死過去,導致大小便失禁。所用的酷刑有:反臂懸空吊掛;牛皮帶抽打頭、面部;用方木棍(桌子腳)敲打頭部、四肢;用拳頭擊打前胸、後背;用腳踩頭、臉 部;用肘關節從上往下重力擊打其腰背部、反覆打耳光等。

    陳寶芝遭受一週的酷刑迫害後,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深夜,又被劫持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當時因陳寶芝被打的傷勢過重,看守所門衛不接受,西湖刑偵大隊就通過西湖公安分局局長給看守所所長打電話施壓)一週後,對陳寶芝又進行了長達四十八天的狂轟濫炸式的提審,在省、市「六一零」組織的操控指揮下,本省各地、外省各處有許多中共「六一零」及公安部門都曾先後到看守所來對陳寶芝進行非法提審,提審不分白天黑夜,經常一天都提審幾次,甚至寒冷的深夜也被押去受審,每次提審時都由西湖刑偵大隊安排刑警陪同充當打手,由於陳寶芝不配合警察的提審,曾被辦案警察多次從看守所帶出提外審,押到刑偵大隊審訊室動刑。

    南站派出所副所長李群亦參與了迫害,在審訊室,當陳寶芝背部貼牆,雙手分開銬在牆上固定的銬子上、腳戴一字鐐成站立姿勢時、李群迎面從幾米外猛衝過來,飛起穿著皮鞋的腳狠命地踢陳寶芝右肋處。

    在中共江西、南昌各級六一零操控下,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於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三日向西湖區法院提起所謂「公訴」,二零零一年十月份,由於中共「六一零」頭目、政法委書記羅幹親自來南昌插手此案,陳寶芝被非法判十一年有期徒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底,陳寶芝與孫文章、羅文斌、賴輝、黃東安、張殿真、王元鶴、劉禮明、曾衛春一道被冤判的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江西省豫章監獄關押。陳寶芝被直接關進監獄禁閉室,不許到監獄小賣部購物,不許與人講話,安排包夾犯人全天二十四小時包夾監控,還被關過小號。調到一大隊後,每天超強度、超時間的做米燈(每天強制勞動十多個小時),所有法輪功學員都被先後強行關進洗腦班,採取熬鷹(不讓睡覺)、酷刑迫害等方式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

    4. 陳寶芝出獄後被剋扣養老金

    陳寶芝出獄後,於二零零九年九月找單位書記胡新民(已患肺癌死亡)辦理退休養老金,胡新民竟提出要交五千元檔案保管費,當被拒絕後,胡新民、熊和平(董事長、總經理)、胡國平(勞資科長)等人就百般刁難,不但不同意將塞進檔案的非法構陷的材料拿掉、不肯把檔案交給陳寶芝自己去辦理退休手續,甚至連社保部門來人調取檔案都不給。胡新民說:「承認你的工作成績是百分之百的功勞,但由於你煉法輪功,是百分之一百二十的錯,功不抵過。」由於單位的百般刁難,致使陳寶芝無法正常辦理退休養老金。

    5. 陳寶芝夫婦要求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

    信仰是普世公認的最基本人權,並成為國際人權法律的一項基本準則。任何人迫害信仰自由的行為都是反人道並違背國際法準則的。「在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學煉法輪功及宣傳法輪功違法。也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認定法輪功是×教。」邪教之說來自江澤民對法國媒體的演講及黨媒《人民日報》的栽贓。

    中國著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在為江蘇鎮江法輪功學員陸秀軍作無罪辯護時,當庭指控江澤民迫害有罪:「沒有經過全國人大的認證,江澤民單方面表態對法輪功進行認定和鎮壓,這才是『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巨大犯罪!」

    一切迫害法輪功的所謂「根據」都是江澤民見不得光的、違法的內部指示命令和秘密文件。

    法輪功沒有任何組織,來去自由。也沒有破壞任何一條法律的實施。與香港、澳門、台灣及全世界一樣,在中國大陸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擁有及散發大法真相資料都是合法的。

    陳寶芝、張園珍夫婦控告江澤民,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繩之以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7/150947.html>


    濟南於桂芳與女婿遭非法庭審 當場暈倒(圖)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超期羈押已超過十個月,於桂芳女士被迫害得嚴重高血壓並數次出現心梗危險,但濟南610和天橋區公檢法人員一意孤行構陷迫害善良的於桂芳和她的女婿楊峰。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非法開庭不多久,現年六十八歲的於桂芳暈倒,庭審暫時取消,法官宣布下一次將在看守所開庭,並不允許家人旁聽。楊峰的妻子陳冰囡今年初被非法判刑。

    於桂芳
    於桂芳
    於桂芳的女婿楊峰
    於桂芳的女婿楊峰

    五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左右,濟南市天橋區法院非法開庭迫害法輪功學員於桂芳與女婿楊峰,當時虛弱的於桂芳是被兩個法警架著緩緩走入法庭的。天橋區法院門口站著十多個警察,盤查進出人員,不許隨意停車,製造恐怖氣氛,凸顯中共不法人員迫害好人心虛害怕的醜態。

    濟南天橋區法院
    濟南天橋區法院

    法院門口警察林立
    法院門口警察林立

    法院只允許楊峰的母親馮志宏和楊峰的一個朋友進去旁聽。法庭裏除了法院的人,只有五、六個610的惡人和國保。可見中共惡人害怕律師在法庭上做無罪辯護,講明修煉法輪功不違法、違法的是執行中共迫害政策的各級公檢法司的客觀事實,從而有意限制旁聽人數。

    庭審一開始,楊峰就以法庭人員是中共黨員、無神論者,無法也無權公正裁決信仰方面的案例而要求他們迴避。法官還沒答覆,於桂芳即嘔吐昏迷,急忙被拉走。法官宣布休庭。楊峰隨即被押著乘車返回看守所。楊母也被兩個女警架著走出法庭。

    楊峰(中間穿黑衣者)被押上車
    楊峰(中間穿黑衣者)被押上車

    押送的警車(車號:AA286)
    押送的警車(車號:AA286)

    法庭外有自發前來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只是安靜的站在路邊,希望能給被迫害的同修以問候與鼓勵。但中共連這種最和平的表達也容不下,一位叫邢翠萍的法輪功學員當場被綁架,現下落不明。這種光天化日之下發生的罪惡,足以印證中共強盜統治的非法性。

    於桂芳女士,退休前任濰坊市法制局副局長。她不僅能力強,還多才多藝。在她剛二十歲左右時,就成為一家國營企業的廠長。在六十年代,她作為山東省女民兵「特等射擊能手」、「游泳能手」,出席過山東省全省民兵標兵大會,受到省級表彰,成為當時名揚全濰坊的「五朵金花」之一。於桂芳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到中共的迫害。

    今年四十五歲的楊峰畢業於山東濰坊信息工程學院並留校任職,為人謙和善良,是一位很優秀的教師,深受領導賞識。他和同事編寫的教材一直到現在還在使用。在繁忙的工作之餘,他還拿到了碩士研究生的學位。二零零零年四月,楊峰上北京信訪辦為法輪功鳴冤,被單位停發工資。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楊峰從非法關押他的濰坊洗腦班走脫,來到濟南打工。從此,楊峰開始了長達十一年的妻離子散的流離失所生活。

    濰坊惡警多年來一直監控楊峰妻子、岳母家,並監視跟蹤其家人。惡警發現楊峰的岳母往來濟南,於是,濰坊惡警和濟南惡警合謀,抓到了一個可以炮製「跨地區」所謂大案的藉口實施迫害。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楊峰和母親在住處被濟南天橋分局國保大隊長黃健帶隊,夥同大橋鎮派出所和濟南市公安局十多個警察綁架。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晚上,楊峰的岳母於桂芳在另一個法輪功學員家串門時也被綁架,當晚被關進仲宮看守所。七月三日上午,楊峰的妻子陳冰囡在濰坊被綁架,二零一五年年初被濰坊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於桂芳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被綁架、非法關押迫害後,身體出現嚴重高壓並伴有心梗,隨時存在生命危險。期間,濟南天橋區檢察院已經兩次以證據不足以判刑退回天橋區公安局,並定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放人,但是濰坊610夥同濟南公安局,於四月十七日,又編造偽證,並移交到天橋區法院欲加重迫害。

    楊峰的母親馮志宏,於去年七月同時被綁架。因心臟病復發,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後放出。不可思議的是,堤口路派出所所長楊楠曾強迫馮志宏在派出所的地下室抽血(難道是為活體摘取器官做準備?)當時馮志宏又氣又急昏暈倒在地,甦醒後告誡他們:你們在犯罪。楊楠竟然毫無人性的說:「我是工作,上邊叫我做的,犯罪也是上邊犯罪,作惡也是上邊作惡,報應也是上邊報應。」

    面對兒子、兒媳、親家母身陷囹圄的悲苦境遇,馮志宏老人不但要照顧上中學的孫女,還要獨自承擔起營救他們的重擔。經過十多年的反覆迫害,這個家已是家徒四壁。老人四方求助,為的就是期盼一家人團聚的日子早日到來。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7/150949.html>


    大慶程金芝、李俊英被非法判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黑龍江省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馮海波和大慶市讓胡路區龍崗公安分局警察互相勾結,在讓胡路區陽光嘉城A區,暴力綁架了程金芝、李俊英等七名法輪功學員。

    程金芝和李俊英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五年三月初被讓胡路法院非法開庭,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接到法院非法判決書,程金芝被冤判七年零六個月,李俊英被冤判七年,二人於五月八日向大慶市中級法院提出申訴。

    目前,程金芝和李俊英仍被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

    程金芝女士,今年五十四歲,大專文憑,原是大慶市工商銀行奔騰辦事處會計師,被迫買斷工齡,現已退休。在修煉法輪功之前,程金芝曾患重病在身,頭痛、類風濕,關節痛時疼痛難忍,兩條腿患運動神經元病,致重度肌無力、癱瘓。一米六十多高的個子,成天蜷縮在床上,不能下地,更別說上班工作了,四處求醫問藥不見效,活著生不如死,她被病痛折磨的變得脾氣不好。

    一九九七年,程金芝修煉了教人向善的法輪功,她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隨著道德的提升,無藥可醫的病都神奇的好了,人也變得端莊,溫柔和善,遇事能為別人著想,家庭和睦,一家人其樂融融,程金芝的丈夫看見妻子身體康復,也喜笑顏開,並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一人煉功,全家受益,她的丈夫在單位工作也出類拔萃。

    真誠善良,身體健康的程金芝,不但能天天高高興興的上班,而且工作中兢兢業業,她不圖職務之便,對錢財不貪不佔,是親朋、同事有口皆碑的好人。

    好人程金芝屢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前中共當權小丑江澤民為一己私利,淫威大發,栽贓陷害教人向上的法輪功,抓捕 、綁架、關押、酷刑迫害大法學員,程金芝女士為堅持信仰真善忍,曾幾次遭受精神和肉體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為證實法輪大法好,程金芝進京上訪,遭到非法抓捕,她的單位和當地派出所把她劫回大慶後,勒索了4235元,做他們接人的費用。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晚六點左右,程金芝被大慶「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組織,凌駕憲法之上)惡人綁架,抄走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被非法關押四十五天。回家後,趕上中共兩會期間,怕她再去北京,單位和讓胡路區怡園派出所派人到她家中看管,還讓她丈夫擔保看管。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清晨五點三十分左右,程金芝第三次遭到大慶市讓胡路區龍南公安分局警察野蠻入室綁架,抄走大法書籍、資料及彩噴打印機。被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連續遭到非法提審,酷刑迫害,坐鐵椅子四天四夜,眼睛被抹芥末油,折磨休克後送醫院所謂搶救,期間身體被折磨得腰都直不起來,不能行走,只能躺著。被關押十個月後,家人被龍南公安分局警察敲詐現金數萬元後,被非法判刑三年,程金芝從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監獄出來時,雙腿不能走路,已經癱瘓。通過學法煉功,身體恢復正常,再次見證法輪大法的美好。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程金芝再被非法抓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半個多月後,因患子宮肌瘤囊腫,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龍崗公安分局辦理「取保候審」回家,回家後準備休養好身體,照顧將要生小孩坐月子的兒媳婦,可十多天後,龍崗分局警察執法犯法,為羅織罪名湊材料,把對好人程金芝的屢次迫害,構陷出所謂卷宗,稱之為「前科」,上報讓胡路區檢察院。

    龍崗分局警察又以檢察院所謂的「批捕」為由,於十二月四日下午三點多,再次將病體未恢復的程金芝劫回到大慶市看守所。她不但沒能照顧上兒媳,被迫害中連自己的身體健康都保證不了。

    如今,程金芝可愛的寶貝孫女都半歲多了,而她只看一眼照片,孫女滿月後,兒子便又遠居他鄉,丈夫只能出高價聘請保姆幫兒子帶小孩。程金芝丈夫非常擔心妻子的身體狀況,怕再舊病復發,為妻子能早日回家,焦急的東奔西走,整個人被折騰又黑又瘦,精力憔悴,每天下班回家,復式樓的房間空盪淒涼,他戚然的說:這是過的啥日子呀!

    二零一五年元宵節過後,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非法開庭,庭審好人程金芝、李俊英,宣布結果是休庭合議。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程金芝、李俊英接到法院的非法判決書,程金芝被冤判七年零六個月、李俊英被冤判七年。

    鑑於讓胡路法院審判長李彪、代理審判員李金霞、陪審員孟慶芝濫用職權,誣判善良的好人,違反了憲法規定的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違反了《國際公約法》,程金芝、李俊英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向大慶市中級法院提出申訴。

    李俊英被迫害紀實

    李俊英女士,今年五十五歲,大慶油田公司採油一廠工程技術大隊退休職工。

    修煉法輪功之前,李俊英身體多種疾病纏身,患有心臟病、乙肝肝炎、胃潰瘍,渾身沒有不疼的地方,久治不癒越發嚴重,身體日見瘦弱,走路有氣無力,有的人說風都能吹倒她,這些病久治不癒還越發嚴重,親朋好友都擔心她活不了多久,女兒也害怕失去心愛的媽媽,心情非常愁苦,被疾病折磨的李俊英變得脾氣不好,家庭處境也不佳。

    一九九八年,李俊英修煉了教人向善的法輪功,使她身心受益,道德回升,身上的病都神奇的好了,灰黃的臉色變得白裏透紅,她變成了真誠、善良、忍讓的好人,對丈夫體貼備至,使家庭環境更加溫馨,她女兒曾為媽媽的修為而驕傲,鄰居、朋友都很喜歡和她相處。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前中共當權小丑江澤民為一己私利,利用手中的權勢,瘋狂打壓法輪功,謊言鋪天蓋地,億萬修煉群眾都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

    法輪功學員李俊英為堅持信仰,希望人們都知道法輪大法好,講述煉法輪功能使人身心受益,祛病健身有奇效,還教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讓做好人的好功法。於是善良的李俊英幾次遭迫害,被逼迫所謂「轉化」。

    二零一零年,採油一廠工程技術大隊書記王剛軍逼迫李俊英寫「保證書」, 李俊英不寫,王剛軍進而威脅李俊英的丈夫。

    王剛軍給李俊英的丈夫打電話說:省「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組織,凌駕憲法之上)點名讓李俊英寫「三書」(放棄信仰法輪功的悔過書等)「轉化」,不「轉化」,就讓她丈夫、女兒陪著上洗腦班,交三千元,甚麼時候「轉化」甚麼時候放出來,她丈夫在壓力下對妻子李俊英大打出手。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二點三十分,李俊英開車出去辦事,曾被大慶「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組織,凌駕憲法之上)夥同公安,指使她單位穩定辦人員把她強行綁架後,劫持到黑龍江省五常洗腦班迫害,私家轎車也被扣留。

    二零一三年六、七月間,單位穩定辦以「慰問」的名義,要到已退休的李俊英家「看望」她,被李俊英的丈夫拒絕,之後惡人便採取跟蹤、蹲坑等卑劣手段監視她。後來逼迫李俊英三天之內寫所謂「保證」,否則就給送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馮海波和大慶市讓胡路區龍崗公安分局警察互相勾結,在讓胡路區陽光嘉城A區,一同綁架了正在程金芝家串門的李俊英。而且在大慶市看守所被關押至今。

    李俊英這位賢妻良母卻在等待外孫出世的喜慶時刻被綁架關押,她將要臨產的獨生女兒,多麼需要媽媽的安慰和陪伴,由於精神上的打擊和對媽媽的思念,她女兒在坐月子期間,患上神經憂鬱症,整天一言不發,真讓人擔心。

    李俊英與程金芝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五年元宵節過後,李俊英、程金芝被讓胡路法院非法開庭。開庭後,李俊英、程金芝的家人都心急的等在法院的車庫旁,想看看她倆,李俊英的妹妹抱著李俊英女兒的四個多月的小寶寶,想讓姐姐上囚車之前看一眼一直沒見面的小外孫女,她妹妹抱著孩子走進車庫幾次都被攆出來,可惡的警察就不讓進去,不斷地往外驅趕她們的家人,竟把囚車開到車庫裏頭,把車庫門口堵的嚴嚴的,家人進不去,警察在裏面夾持李俊英、程金芝上了囚車,四週被擋的嚴嚴實實的囚車怪叫著呼嘯而去,家人也沒看見李俊英,李俊英也沒看上寶貝外孫女一眼,李俊英的女兒哭的淚水漣漣,眼前這淒慘的一幕,致使在場的家人、親戚好友無不落淚,好像親人生死離別,這悲劇都是魔鬼江澤民與中共邪黨獨裁暴政迫害善良的好人造成的。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李俊英接到非法判決書,被冤判七年,李俊英、程金芝於五月八日向大慶市中級法院提出申訴。

    程金芝、李俊英按「真、善、忍」做好人,他們是守法的好公民,希望有正義感人們給予幫助,無條件釋放他們回家!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1/151181.html>


    兩次遭冤獄 雲南王進仙又被綁架(圖)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每天都必須坐小板凳,每年只可以休息三、四天。」這是雲南省宜良縣法輪功學員王進仙敘述她在獄中的遭遇。

    現年六十歲的王進仙女士,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綁架,兩次被非法判刑,累計陷獄七年。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王進仙在家中再次被國保警察綁架。這離她結束第二次冤獄不過才一個半月。

    王進仙
    王進仙

    二零零七年,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的王進仙,因遭人惡告,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後被秘密判刑四年,直到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才從雲南省第二監獄出獄。二零一二年四月九日,王進仙在古城集市上對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又被警察綁架,九個月後被秘密判刑三年,再次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監獄,三年中獄方一次都不讓親人探視。兩次冤獄期間,王進仙都遭到非人折磨。如今她又被綁架,令她的家人非常憤怒。

    以下是王進仙的女兒敘述她母親的遭遇:

    兩次誣判 冤獄七年

    我母親王進仙,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五日出生於宜良縣中所村一個普通農民家庭。我母親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於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分別遭受了兩次累計長達七年的冤獄。

    母親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結束第二次冤獄,與我同住一個多月,直到五月十七日下午才回到老家宜良。然而她回宜良家中還不滿五天,就在五月二十二日再次被警察綁架、抄家。

    據父親回憶,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點左右,兩個穿便衣自稱國保的人帶領兩個穿警服的人闖入家中,沒有出示任何搜查證和拘留通知書,就在家中隨意亂翻,未搜出任何東西,然後帶走母親。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我和朋友前往宜良縣匡遠鎮派出所、國保、「610」、政法委、綜治辦了解母親情況,得知母親被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母親被帶走當時整理了一包衣服和父親借來了三百多塊錢,但均未能帶入看守所。

    在母親結束第二次冤獄至此次被綁架前的短暫一個月中,我記錄了母親口述在看守所及獄中的生存情況:

    宜良看守所:打耳光、禁洗漱、做奴工……

    母親在宜良看守所期間,被看守所人員扇了四個耳光。由於母親視拘留為一種非法和侮辱,拒絕在物品清單上簽字,宜良縣看守所人員就把母親帶去的衛生紙和內衣褲全部扔進垃圾桶。因為沒有錢,在長達十幾天的時間裏,母親沒有被子蓋,沒有內衣褲和衛生紙用,便後只能用洗衣服的髒水沖洗;由於看守所不讓母親穿自己的鞋,在初進看守所的十幾天裏母親一直赤腳行走;母親的錢不但要買自己的日常用品、飲水,還要給其他人買公共用品。

    同時,母親每天要完成揀辣子或手撕乾香菇腳的勞動,甚至指甲撕裂了依然要繼續。還有值日,母親在一次幫別人值日的過程中,因提水扭傷腰部,至今未完全恢復。

    省二監:每天逼坐小凳,每年只停三、四天

    在省二監期間,獄警由於母親不「轉化」,對母親進行「嚴管」迫害,每天只許她喝一杯水,每天從起床到入睡之間長達十幾個小時的時間裏罰抄監規,一共抄了八個月;在第一次進入省二建監的頭兩個月不允許洗澡,不允許換內褲,時值冬季,渾身仍散發出臭味,由於身上臭,抄監規時就被強制坐在通風的地方,獄警不許母親把帶進去的衣服全部穿在身上禦寒,消費卡沒有辦下來也不能買衣服,導致她手腳嚴重凍傷,連腳底板都生了凍瘡,別人都說她的手像胡蘿蔔。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冬季還有一段時間,獄警每天逼迫母親坐在距離電視機二、三米遠的地方,反覆不斷觀看中共抹黑大法的電視,不准起來活動,導致母親的雙腿幾度出現完全失去知覺的情況。

    除了抄監規、強迫看電視之外,母親每天還被逼迫挺直腰板坐小板凳,每天長達十幾個小時,除了上廁所,連吃飯都不允許站起來。每年每天都必須坐在小板凳上,每年只可以休息三至四天,而非法輪功修煉人在獄中的休息日遠多於此。

    冤獄期間,獄方不允許母親給家人寫信、不允許按照監獄探視的規定正常探視,在第二次冤獄的三年期間,甚至一次都沒有允許家人探視,以至於家屬根本無法了解母親在獄中的生存境況。

    社區警察:剝奪自由出行權利

    母親在冤獄中備受折磨,出獄後依然被刁難。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母親第一次冤獄期滿回家,我陪她去辦戶口(從監獄遷回原籍),匡遠鎮派出所社區警察以母親不「轉化」為由拒絕辦理,導致母親至今沒有領到二代身份證,不能夠買火車票等,被剝奪了自由出行的權利。

    法院迫害:兩次秘密判刑 剝奪聘請律師辯護權

    提到權利的剝奪,法院每次對母親的非法判刑,名義上都是通過開庭審理,但審理前均不通知家屬,直至判決書下來且移送監獄時才通知,完全剝奪了家屬為其聘請律師辯護的權利。

    將向實施迫害者提起控訴

    我作為女兒,在得知母親被如此聳人聽聞的對待後,無法壓抑心中的怒火,我必須站出來維護母親作為一個活人的基本權益。

    我再次重申,在政府強調依法治國,全國執法人員公開向《憲法》宣誓的情況下,我母親王進仙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沒有違反任何國家法律,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到我家抄家和抓捕我母親的警察的行為,完全屬於違法。

    我要求必須立即釋放我母親,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針對我母親的強迫勞動、迫害與權利剝奪。同時,鑑於母親所遭受的非人虐待,我要求到昆明市看守所探視,以確認母親的人身安全。

    我現在決定對挑起並迫害法輪功及法輪功修煉人的元凶江澤民提起控告,同時如果不立即釋放我的母親,我也會向歷次涉及非法抓捕、迫害、設計陷害母親的相關人員提起控告。

    我認為,政府部門人員應依法辦事,沒有法律依據的非法抓捕行為絕對不能服人,希望每一個為人民服務的相關政府部門人員留在每一個事件處理環節上的痕跡都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這是對別人的負責,也是對自己的負責。

    王進仙的女兒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高春蓮等四人上訴 法官稱自己說了不算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涿州市法輪功學員高春蓮、董漢傑、張海洋、葛志軍等四人上訴案,保定中院已將案卷分給保定市法院,而接手法官卻稱,判決結果實際上他們也說了不算。

    涿州市法輪功學員高春蓮、董漢傑、張海洋、王雲、董俊紅、葛志軍先後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二十六日被綁架。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涿州市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審高春蓮、董漢傑、張海洋、王雲、董俊紅、葛志軍。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涿州市法院二次開庭,對他們非法宣判,董漢傑、高春蓮被非法判刑五年,葛志軍被非法判刑四年,張海洋、董俊紅被非法判刑三年,王雲被非法判三緩五。其中高春蓮、董漢傑、張海洋、葛志軍等四人依法提起上訴。

    上訴後,保定中級法院一直沒有音訊。四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去保定中院詢問,得不到答案。家屬層層追問,近日得知,卷宗已於四月十五日由涿州法院立案庭韓姓人員送至保定市中級法院立案庭,婁姓人員接手。後案卷分到刑二庭,由庭長崔曙光負責接手。

    家屬在保定中院查詢處查詢時,工作人員輸入當事人姓名,竟查不到案宗,也就是說,案子未錄入電腦,未走規定的法律程序。家屬問到刑二庭庭長崔曙光,崔庭長表示,此案上訴不會公開審理,由合議庭商量出結果後直接判決,且判決結果實際上他們也說了不算。言外之意,結果內定。其實就有黑手左右司法公正。

    董漢傑近況

    二零一五年初,董漢傑提出上訴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涿州市看守所迫害。董漢傑父親提起後老淚縱橫,「迫害了十多年了,甚麼時候結束,回來還要抓,怎麼叫個完,我八十多歲的人了,我還能做甚麼?」

    董漢傑是獨生子。老人在兒子的培養上花費了很多心思。董漢傑曾經是一名工程師,很有成就。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但卻多次遭受中共當局的非法抓捕、勞教、判刑。多年來對兒子牽腸的思念與擔憂,已使年齡愈大的老父親不堪忍受。

    高春蓮近況

    二零一五年初,高春蓮依法提出上訴。她至今仍被關押在保定青苑看守所迫害。看守所一直不讓家屬會見,無從得知高春蓮的具體近況,家人也很無奈。

    張海洋近況

    張海洋於二零一五年初提起上訴後,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涿州市看守所迫害。張海洋母親近期到涿州市看守所探視,僅通過視頻電話匆匆見了兒子一面。張海洋安慰母親不要為他擔心,他不會有事,並問了孩子在哪裏上學,家裏怎麼樣。母親傷心的落淚了。

    董俊紅近況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涿州市國保大隊和鄉派出所和來自北京的一位執法人員闖到董俊紅家非法抄家,抄走一台電腦和七千元現金。當時董俊紅不在家,警察就綁架她的丈夫,非法審問一夜後放回。三天後,董俊紅迫於警察對家人的壓力而回家,警察說她是投案自首,給她定了一個取保候審,不許她外出,要隨叫隨到,還在半夜打騷擾電話施加壓力。在開庭審理期間,國保大隊警察楊玉剛不讓她請律師,不准她在庭上自我辯護,但董俊紅衝破壓力,在二次庭審中曾表達自己的心聲,要堅持信仰。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董俊紅叔公去世,她正在處理後事,期間外出,被公安局便衣電話跟蹤綁架,警察先是不通知家屬,後又不讓家屬見人,強行拉董俊紅去醫院體檢,連夜由楊玉剛劫持到青苑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月十一日董俊紅被非法判刑後,警察至今不讓家屬見人。

    葛志軍近況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葛志軍在租住小區被綁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間因高血壓被放回家。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左右,曾有警察找到他把他送往監獄,由於體檢血壓高,監獄拒收,被取保候審。葛志軍被非法判刑後,於二零一五年初遞交上訴書。現葛志軍被長期監視居住,其家人一直壓力很大。

    王雲的近況

    王雲雖已回家,但行動受限,沒有自由,精神壓力很大。


    附與此案有關的相關人員信息:

    保定市中級法院:
    刑二庭庭長崔曙光0312-3103101

    涿州法院:
    電話:0312-3852325
    一審負責法官裴燕 0312-6672973
    立案庭韓姓人員:0312-3852317


    甘肅金昌不法之徒對段志虎一家的迫害

    文/大陸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面對一次次無休止的騷擾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段志虎正告中共惡徒: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應當得到執法機關的保護,而不是迫害。

    只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段志虎一家數次被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及610辦公室、當地各派出所、龍首分局進行綁架、抄家,送當地看守所迫害,至今迫害仍然繼續。

    99年7月迫害開始後,段志虎曾被強行綁架到金昌市金川區戒毒所非法關押,期間段志虎多次出現生命危險,幾次休克昏死過去,被同室關押人員緊急搶救脫險,後於2001年3月6日由原單位擔保釋放,在非法關押期間強行扣繳伙食費每天12元。

    2007年9月7日下午段志虎女兒段春巍給小學生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誣告,被原新華路派出所張軍志等幾名警察綁架,市公安局原610頭目李新華、尚克武、周駿國等警察趕到派出所,由李新華、張志軍作刑訊筆錄,後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關押,9月19日上午辦理「取保候審」回家。

    2012年9月17日上午9:30,段志虎的妻子孫秀文和女兒段春巍在向世人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跟蹤的市金川路派出所兩男一女警察綁架到派出所搜身,然後進行刑訊,12點後警察用搜身得到的孫秀文家的鑰匙,帶著孫秀文打開她家的房門非法抄家,當天下午又進行第二次抄家,金川路派出所參與抄家的警察有姚永強、王智剛、李有旗、王剛、潘有明、所長高建平等,市公安局李新華等人抄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大法師父法像和大法著作等,真相幣一千六百九十元,家中大量實物被抄走。當晚對孫秀文檢查出血壓偏高,他們不肯罷休,將母女倆強行送到本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孫秀文於2012年10月12日上午以「取保候審」的名義送回家。段春巍後因身體原因於9月26日以「取保候審」的名義送回家。

    2013年8月28日晚8:55段志虎推著自行車正走在人行道上,金川區公安龍首分局警察李德志、代寶吉、安來寅等人一擁而上,強行把段志虎綁架到龍首公安分局,警察從段身上搜到鑰匙於29日凌晨4:20把段家的門打開,十多名警察闖入,肆無忌憚的把大法著作、真相資料洗劫一空。

    參與抄家的有市公安局的李新華、王奎文、龍首分局副局長田崑山(警號041056),8月29日晚段志虎體檢血壓偏高強行送當地看守所關押,孫秀文也被送看守所。段春巍因查出多種疾病,經過一天的刑訊後被龍首分局警察祁光成、區公安分局警察張某某開車送回家,又從家中一女士包中搜出一萬多元現金,當場被龍首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長王豔(女)將一萬元強行扣押為「取保候審」金。孫秀文於9月29日下午被釋放回家。段志虎在看守所被迫害出現多次休克等生命危險,同室關押人員緊急搶救才脫離危險,於2013年10月9日以「取保候審」的名義送回家,並把從段志虎身上搜到的六千元現金強行扣為「取保候審」金。

    2013年11月28日下午2:30,段志虎從樓下小房推出自行車走不到30米遠,被金川龍首公安分局副局長田崑山指揮,蹲坑的龍首分局警察李德志、代寶吉、安來寅等圍住強行綁架到金川路派出所非法刑訊。女兒段春巍被綁架到新華路派出所非法刑訊,此次非法行動由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張永生指揮,國保支隊長王奎文、610頭目李新華等陪同。參與迫害的單位:市公安局、區公安分局、龍首公安分局、新華路派出所、金川路派出所等,抽調警力15人以上。李新華對段春巍說:(大意)張永生說我們給你看好病之後,該對你怎麼辦就對你怎麼辦,就是不知道你自己願意不願意看病。一旁作刑訊筆錄的徐警察稱:我們已經聯繫好了,錢由我們給你出,你父母怎麼這麼不關心你。直到當晚10點以後段志虎、孫秀文、段春巍才被陸續送回家。

    2013年12月1日下午2:50,對段志虎一家的迫害又開始了,李新華、王奎文在段家門口邊砸、撬、踹門邊喊叫:你開不開門?你不開門我們就破門而入。而此時後陽台門窗也危在旦夕,因段家住在頂樓,他們用安全帶將楊警察吊到後陽台上,用撬棍撬門、玻璃窗戶,腹、背同時被攻擊,入戶門在李新華和王奎文的不斷砸、撬、踹下已被砸破了一個大洞。段一家三口被迫退至一間相比較安全的房間內,此時的段家三口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樓下一個班的武警圍著樓來回巡邏。李新華、王奎文已破門而入。擺在段一家人面前只有兩條路:一個是被公安綁架任人宰割。另一個是放下生死,從窗口翻身出去。此時樓前樓後聚集了七、八十人的圍觀者,樓頂樓下有許多人用手機在拍照。65歲的段志虎從屋內翻身爬上砼圈梁,站在窗外窄小的圈梁邊上,使盡全力向圍觀的人群高聲喊道: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父老鄉親們,我修煉法輪功做個好人,卻被金昌市的公安警察一次次綁架送到監獄牢房迫害。此時,金川區公安副局長高建平看見段志虎在向人群揭露他們的犯罪行為,高建平親自上後陽台與段對話。高說圈樑上危險,回屋有話好好說。段提出四個條件:

    1、立即撤出所有在屋內的公安人員。

    2、立即把砸壞的門換成新的安上。

    3、要絕對保證家人的安全。

    4、公安人員沒經本人同意不得擅自進入我家。

    高建平答應後段從圈樑上返回家中。

    進屋後,由市公安局的王奎文、李新華,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高建平,龍首公安分局副局長田崑山等在段志虎家中召開會議解決給段春巍治病的錢。段志虎提出:要龍首公安分局立即歸還一萬六千元的「取保候審」金。要區公安分局金川路派出所歸還一千六百九十元的扣款。王奎文當場答應。田崑山、高建平、李新華等表示同意。並說於第二天即12月2日由龍首公安分局、區公安分局歸還現金。壹萬元直到「取保候審」一年期滿,於2014年8月26日才歸還,非法搜身強行扣押的六千元「取保候審」金至今未還。非法抄走的一千六百九十元也沒了蹤影。

    2014年8月14日下午,市公安局王奎文、李新華又到段家說(大意)錢不給了,我們要起訴你(段志虎),張局長(張永生)讓你去談話。

    9月25日市公安局王奎文、李新華再次上段家騷擾,讓段志虎坐他們的專車去市公安局,張永生副局長找你談話。在市公安局張永生說:你面前只有兩條路一個是你放棄修煉法輪功,配合我們轉化,把金昌市煉法輪功人員名字全記下來,交給我們。二是你如堅持修煉法輪功,我們就把你起訴到檢察院,讓法院判上你幾年,你的退休工資也就沒了,你的妻子女兒無經濟來源,怎麼生活?三你就是不轉化,我們也有辦法,讓法輪功的人不相信你,離你遠去。段志虎不轉化不配合,堅持修煉。2015年1月30日前市公安局把法輪功學員段志虎起訴到區檢察院,繼續進行迫害。

    2014年10月8日,市公安局李新華,龍首公安分局代寶吉一起到段家,代寶吉拿出早已擬好的兩份筆跡鑑定書要段志虎簽字被拒絕。

    2014年10月11日區檢察院助理檢察員楊文嬌到段家,對段志虎進行「取保候審」一年的書面通知。段志虎提出為期一年的「取保候審」,我已到期,為甚麼又是甚麼「取保候審」呢?楊文嬌回答:去年(2013年)是公安局「取保」,今年是檢察院對你「取保」一年。楊文嬌又說:你可以請律師,我們走法律程序。

    2015年1月13日上午9:20金川區檢察院的楊文嬌和龍首公安分局國保科的李德志,共四人到段志虎家進行非法筆錄,段志虎正告他們: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應當得到執法機關的保護,而不是迫害。面對段提出的問題,在場的人無一解答。

    2015年新年剛過,由於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張永生及其手下一幫人,幾乎天天上門騷擾,段志虎被迫外出打工,妻子女兒流落他鄉。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有:

    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張永生,手機號:15214161889
    金昌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長王奎文,手機號:15751955881,13993580580
    金昌市公安局610人員李新華,手機號:13993578855,13079397002
    龍首公安分局副局長田崑山(警號:041003)代寶吉(警號:041025)
    龍首公安分局國保科李德志(警號:041097)安來寅(警號:041042)
    龍首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長王豔(警號:041016)辦公室電話:0935-8811636
    金川區金川路派出所警察:姚永強:(警號:040703)王智剛(警號:040768)李有旗(警號:040504)
    金川區檢察院助理檢察員楊文嬌(辦公室電話0935─8337387)


    曾雙雙被勞教 吉林市夫婦擬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市昌邑區居民陶亞威、劉瑞雲夫婦,因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一年雙雙被非法勞教,二零零八年又被迫長期流離失所。夫婦倆擬向最高檢察院控告發起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現年59歲的劉瑞雲表示,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傾盡國力在全國組建「610」恐怖組織,系統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性迫害,犯下的罪行包括:濫用國家權力、誣陷罪、誹謗罪、侮辱罪、故意殺人罪、傷害罪、刑訊逼供罪、酷刑罪、瀆職罪、剝奪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上訪權利以及剝奪公民的生存權罪等。

    以下是劉瑞雲自述夫妻二人遭迫害經歷:

    我叫劉瑞雲,我丈夫陶亞威,我們是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大法弟子。修煉前,我倆身體都不好,身患多種疾病,丈夫有嚴重的腰脫,生活艱難。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我們身心都得到了健康,我們這個三口之家從此有了歡樂。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操控國家機器,公開啟動迫害法輪功,全國所有媒體連續全天播放誣陷誹謗法輪功的報導,一時烏雲壓頂,對法輪功修煉者更是大打出手,我們家也一直處於被騷擾中。後來我們夫妻被迫害一年後怕再遭迫害,被迫過上流離失所的日子。

    那是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晚八點三十分左右,敦化市公安局金局長,敦化市刑警隊長為首等十多人,還有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吉林市通江派出所管片片警何某,委組任馬某等,五個單位聯手,開來五輛車,大約二十人左右,把我家包圍起來。

    他們強行入室綁架抄家,他們一進屋就像一群惡狼一樣,蜂擁而上,把我丈夫按倒在床上,強行給戴上手銬,接著把我也強行戴上手銬。然後他們就開始抄家,亂翻東西,把床全都給掀開了,把房間翻的一片狼藉,搶走了很多私人物品,如,大法書,師父法像,磁帶,打坐用的坐墊,生活用的刀,大法資料等等,他們在我家翻了一個多小時,然後把我和丈夫一起強行帶走,家裏只剩下一個童年的孩子,我們的女兒。

    酷刑示意圖:蘇秦背劍:把人的雙手臂背在後面用手銬銬住,惡警抓住鐵鏈踩住法輪功學員後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極。
    酷刑示意圖:蘇秦背劍:把人的雙手臂背在後面用手銬銬住,惡警抓住鐵鏈踩住法輪功學員後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極。

    他們連夜把我們夫妻帶到敦化市民主派出所,這時已經是後半夜兩點多鐘了,到了那裏他們把我關在三樓,把丈夫關在二樓,分別進行刑訊逼供。他們給我綁在鐵椅子上,給我戴上很重的腳鐐。把我的腿固定在鐵椅子上,整個下身不能動,然後他們將我臂反綁到背後,叫甚麼「蘇秦背劍」,然後不斷的晃動給我帶的手銬,他們每晃動一次手銬的鋸齒就不斷的往肉裏扎。我的胳膊全腫起來了,手指不能回彎,疼痛難忍。一個多月連飯碗都不能端,我的兩隻手的大拇指到現在還不能用力。腿也腫了,特別是腳,由於腳鐐太重,加上他們又脫下皮鞋拼命的抽打我的腳面,腳腫的不能穿鞋。

    當時他們把我丈夫關在二樓,四、五個警察對他刑訊逼供,四、五個警察對他拳打腳踢,把他按到鐵椅子上,雙臂背扣,兩腳戴上腳鐐,一直扣了二天二宿。當時的痛苦難以形容。警察逼供時還不斷的威脅我丈夫,你不說我們把你姑娘抓來,你信不信,我們警察可甚麼事都幹的出來。

    一星期以後吉林市昌邑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把我和丈夫押回到吉林市,把我關押在第一看守所,把丈夫關押在第三看守所迫害,一個月後把我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裏受到非人的待遇,不讓上廁所,超負荷的勞動。

    特別是二零零一年十月份,五十多人擠在幾平方米的衛生間裏,而且刷牙,洗臉,上廁所每人給五分鐘的時間,真是逼人所難哪,由於緊張與太擁擠,我滑倒了,在廁所的台階上一直滑到地面,當時我的半個後背被瓷磚軋的沒有皮,我坐在地上起不來了,一點都動不了了,兩個人把我架起來送回監室,當時我不能躺著,只能趴著,因為後背肉皮脫落,疼痛難忍,就這樣趴了一個月,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別人照顧,一個月後我剛能坐起來,上廁所還需要人照顧的情況下,就被逼著去車間幹活。美其名曰的中國勞教所實際上就是殘暴的法西斯地獄。

    我丈夫也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到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迫害,後全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全部集中送到吉林市飲馬河勞教所,天天洗腦迫害,家中只剩下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兒,無依無靠。

    我們出獄回家後,吉林市通江派出所警察、街道書記、居委主任,還不斷的去我家騷擾,使我們無法正常生活,特別是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通江派出所警察與「六一零」人員又闖入我家企圖綁架我們,陰謀未果,從此我們全家人開始過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活。


    甘肅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惡警犯罪事實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首惡陳建華帶領一夥惡警,親自策劃、發動、實施了對當地法輪大法修煉者的「鬥爭式」的迫害,現在仍在對法輪功學員跟蹤,監控,非法入室騷擾。下面是他們的部份犯罪事實。

    1、對蘭州法輪功學員李礦鳳的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酒泉公安局國保大隊首惡陳建華等綁架了在酒泉照顧生病母親的蘭州老年法輪功學員李礦鳳,並非法抄家,惡警搶去電腦,打印機,真相資料等物。李礦鳳被非法判刑六年,現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2、對法輪功學員周淑芳、何妞對的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五日,酒泉肅州公安分局首惡陳建華夥同油田公安分局惡警綁架酒泉老年法輪功學員周淑芳、何妞對、梁夢月,對三人非法抄家,搶走何妞對家的電腦,打印機等物,搶走周淑芳家的刻錄機、真相資料等物。何妞對被非法判刑三年,周淑芳被非法判刑二年。梁夢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何妞對、周淑芳現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3、對酒泉法輪功學員趙進英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四月酒泉法輪功學員趙進英,在講真相過程中被警察綁架迫害,三天後首惡陳建華等警察將他劫持回家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和真相資料等,非法關押在酒泉市看守所,之後非法判刑三年。

    4、對酒泉法輪功學員田鳳嵐的迫害

    法輪功學員田鳳嵐一九九九年九月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拘留七天。二零零二年七月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以張延江為首的三人非法闖入抄家。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酒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首惡陳建華帶領兩男兩女穿便裝非法闖到田鳳嵐家,田鳳嵐不在家。當日中午,陳建華為首的七人再次非法闖到田鳳嵐家抄家,綁架了田鳳嵐和當時在她家裏的法輪功學員李礦鳳,並搶走三十幾本大法書籍、神韻光盤和翻牆軟件光盤等物品。之後將她們帶到肅州區公安分局。

    田鳳嵐雖然於十月二十三日被放回家,但迫害並沒有結束。二十四日,陳建華又帶人逼田鳳嵐的兒子簽字,並強拉躺在床上的田鳳嵐硬按手印;二十五日,當地轄區派出所和社區人員騷擾田鳳嵐,恐嚇如果再發資料,就取消低保,人送監獄;十一月八日晚,陳建華第四次帶人闖到田鳳嵐家騷擾。

    酒泉區檢察院、酒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首惡陳建華等警察,將她綁架到檢察院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非法審問,逼她誣陷被非法關押到酒泉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李礦鳳,遭到田鳳嵐嚴詞拒絕。之後,田鳳嵐被非法判三年緩刑四年,強迫每月到社區報到迫害。

    5、對酒泉法輪功學員賈豔霞的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下午,酒泉市肅州區漢唐南社區龍富賢、肅州區公安分局首惡陳建華和另一名惡警,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賈豔霞家,首惡陳建華逼問賈豔霞和誰來往,煉不煉法輪功了?陳建華聲稱已去了十幾個法輪功學員家,恐嚇賈豔霞不要到外面發真相傳單,說你是有「前科」的,下次可就是重刑了等等。賈豔霞自二零零五年以來,已遭多次綁架、非法拘留。

    6、對酒泉法輪功學員徐惠芳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一日十一時左右,酒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首惡陳建華等闖進家中綁架法輪功學員徐惠芳,非法抄家。徐惠芳被綁架到酒泉看守所,第二天下午才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初,酒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邪惡夥同油田 公安分局惡徒,連續三天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徐惠芳家中騷擾,強迫讓寫所謂「不修煉的保證書」,遭到法輪功學員徐惠芳的嚴詞拒絕。惡人騷擾了三天後離去。

    7、對法輪功學員張建國、鄭玉香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首惡陳建華等惡警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張建國、鄭玉香家,非法抄家;一月八日又非法闖入家中,綁架了張建國,非法審訊,遭到拒絕。張建國要求見局長講真相,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張建國嚴詞拒絕,三天後,被放回家。

    8、對酒泉法輪功學員徐利英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酒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首惡陳建華夥同油田街道辦事處楊某某等,闖到徐利英家騷擾,當時徐利英不在家,警察威脅家人說:這次「轉化」不了就要送到蘭州,無限期。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酒泉區政法委、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陳建華等七、八個人又闖到徐利英家騷擾,恐嚇再講法輪功真相就交「司法解決」。

    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酒泉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首惡陳建華、夥同油田公安分局警察非法闖入家中綁架法輪功學員徐利英,並非法抄家。四月二十九日,酒泉市肅州區法院對徐利英非法開庭。

    9、對酒泉法輪功學員王秀琴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酒泉市肅州區國保陳建華夥同派出所警察到酒泉北新花園小區,調查住在該小區的法輪功學員王秀琴。警察說,在北新花園近期發現大量法輪功宣傳品,國保不知是誰發的,查到小區內住法輪功學員王秀琴,因此國保警察強說王秀琴從額濟納旗散發資料到酒泉,還說在酒泉北新花園連續蹲守四天,只見天天有法輪功資料,就是不知誰發的,為此想拉北新花園社區的人構陷王秀琴。

    10、對法輪功學員王永昌、楊元花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晚,玉門市公安局首惡鄒紅、徐平夥同酒泉公安局首惡陳建華等八個惡警,非法闖入王永昌、楊元花家中抄家,搶走大法書《轉法輪》和兩盤教功帶。又把他們綁架到玉門市公安局,惡警鄒紅、陳建華、苗××等非法審問,辱罵到二月一日下午五時才放回。

    11、對酒泉法輪功學員范秀玲夫婦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張延江等六人,非法闖入范秀玲夫婦家中綁架抄家,還綁架了在場的兩個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酒泉看守所一個月。

    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晚,發真相資料被跟蹤,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張延江帶著四人非法闖入綁架抄家,後被迫害非法勞教二年。在酒泉洗腦班被非法迫害兩次,一次在酒泉軍分區一個星期,一次在天河招待所一個星期。

    12、對酒泉法輪功學員權振偉的迫害

    酒泉法輪功學員權振偉二零零零年五月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後被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劫持關押在酒泉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期間有單位保衛科向家人要挾勒索三千元現金。

    二零零一年四月,權振偉去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證實法被綁架,後走脫,住在一法輪功學員的廠裏,因維修一台複印機被警察綁架。後被當地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邪惡李洪福、張延江等四人非法用皮帶等物器毆打,強行綁架回當地看守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六年權振偉再次被非法判刑九年,在酒泉監獄被迫害。

    13、對酒泉法輪功學員田傑幫的迫害

    二零一三年,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夥同社區四人非法闖進家中掏出一張搜查證臨時填上,揚言這樣就合法了,開始搜家,搶走了大法書籍。過了兩天以非法以檢查身體為由將田傑幫強行拉下樓,推上車拉到醫院檢查完身體,強行送到酒泉看守所,求看守所收人,看守所因血壓高不收才送回家。

    14、對酒泉法輪功學員魏玉珍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九月份,酒泉肅州區國保大隊以陳建華為首的五人抄了酒泉法輪功學員魏玉珍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等物品。二零一三年七月份,首惡陳建華等十二人又非法闖入抄家,搶走了電腦主機一台,打印機一台,還搶走了一千元現金。

    15、對酒泉法輪功學員劉素萍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八月,酒泉市公安局肖利新,區公安局張延江,盛煒,高慶等七人抄了法輪功學員劉素萍的家,搶劫走了三本大法手抄經文等物品。

    16、對酒泉法輪功學員 周愛珍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惡警張延江、黃壽德非法闖入強行抄周愛珍的家,綁架到看守所,編造謊言非法拘留 四十五天。

    17、對酒泉法輪功學員楊兵德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法輪功學員楊兵德給周圍的人播放真相光盤,被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綁架到看守所拘留。

    18、對酒泉法輪功學員周忠德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以張延江為首邪惡警察多次非法闖入周忠德家中騷擾,二零零七年非法闖入綁架,強行抄家,非法拘留七天後,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

    19、對酒泉法輪功學員陶玉娥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九日,玉門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首惡鄒紅、徐平等人夥同玉門東鎮派出所以煉法輪功為由,非法把法輪功學員陶玉娥強行從家中綁架,關押在玉門市看守所,三十天後以取保候審為由向家人勒索現金六千元,同時酒泉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首惡 李鴻福、黃壽德,陳東、張延江、牛玉龍等人非法以威逼誘騙的手段逼逼供出其他法輪功學員,在沒有結果的情況下將陶玉娥非法關押在酒泉看守所迫害一個月。

    二零零二年七月份,首惡鄒紅、徐平等人夥同玉門東鎮派出所又從單位將正在上班的法輪功學員陶玉娥強行綁架拉走,以給單位同事講法輪功真相為由在玉門市非法拘留十五天。同年八月二十七日還是首惡鄒紅、徐平等人又非法將陶玉娥從家中強行綁架關押在看守所,八月二十九日非法勞教兩年。同時單位(原河西化工廠)以勞教為名開除工職。該廠現在倒閉,廠長曹衛黨因貪污腐敗免職在家。

    20、對酒泉法輪功學員張愛君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非法攔路綁架法輪功學員張愛君,捏造了一些不符合事實的謊言證據將張愛君勞教兩年。參與迫害的邪惡之徒有酒泉國保大隊隊長首惡李鴻福,教導員高慶、張延江,牛玉龍、司機牛波、警察運榮。

    21、對酒泉法輪功學員龐小龍的迫害

    法輪功學員龐小龍在二零零零年九月九日至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日前,多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被非法勞教三次。其中參與迫害的警察有首惡李鴻福,陳建華、張延江、沈威、牛玉龍、黨睹光、富某某。

    22、對酒泉法輪功學員竟佔春的迫害

    法輪功學員竟佔春,酒泉市金塔縣人,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被非法勞教。

    23、對酒泉法輪功學員方平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一日,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張延江、肖利新、王某、劉某某等夥同社區的兩名人員,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方平家中搶走電腦,打印機和師父的法像,並將方平綁架到酒泉市看守所關押二十天,同時向家人勒索現金五千元。

    24、對酒泉法輪功學員肖佔龍的迫害

    法輪功學員肖佔龍二零零零年某月被非法關押在金塔縣看守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三月被非法關押在金塔縣看守所一百天;二零零一年三月左右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石家莊市某收容站十五天左右,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關押在酒泉市肅州區看守所十五天左右,二零零一年六月左右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某拘留所七天左右,二零零一年六月至七月被非法關押在酒泉市金塔縣看守所三十天;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勞教一年。

    肖佔龍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被酒泉市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張延江、肖利新、沈偉為首的惡警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到酒泉市看守所到二零零七年二月回家。

    25、對酒泉法輪功學員謝洪英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法輪功學員謝洪英被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邪惡綁架拘留三十二天後,原單位酒泉市製藥廠配合「610」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非法開除工職,參與的廠長彭學文、副廠長張明,工會主席朱香芝、范增福。

    二零零六年,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張延江,肖利新,沈偉等為首國保惡警夥同酒泉市公安局動用了十幾輛警車和二輛消防車二三十人非法圍攻法輪功學員謝洪英家,搶走了大量的物品,電腦,打印機,紙張,並綁架了其丈夫刁春明,並非法判刑六個月,謝洪英被非法判刑十年。

    26、對酒泉法輪功學員秦石秀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九月,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首惡陳建華、張延江夥同610綁架法輪功學員秦石秀,非法在酒泉看守所關押五十多天後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國保大隊首惡陳建華、張延江、肖利新再次闖入秦石秀家中抄家,綁架並關押在酒泉看守所,九個月後非法判刑送進甘肅女子監獄迫害四年。其丈夫董洪剛打擊太大而病逝。

    二零一二年,酒泉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首惡陳建華等七人又非法闖入綁架抄家,將秦石秀非法拘留十五天。

    27、對酒泉法輪功學員李俊的迫害

    李俊是甘肅某人民醫院的職工,被多次非法勞教迫害,截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已有兩年左右被該單位保衛科軟禁,現已精神失常,居住在甘肅省酒泉市金塔縣西壩鄉西紅村父母家中。

    28、對酒泉法輪功學員劉瑞嫻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肅州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首惡陳建華,沈偉、張延江、楊義濤、高慶、李某某,等十幾人,在福華市場綁架法輪功學員劉瑞嫻,下午非法闖入強行抄家,搶走了法輪大法書籍,九評光盤等物品,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被非法關押在酒泉市看守所拘留,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回到家中。

    酒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首惡陳建華,多年來一直帶頭參與對酒泉地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陳建華的惡行導致他兒子二零零六年死亡。可他並不認為是遭了報應,現在還在不斷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或者通過法輪功學員家的鄰居調查法輪功學員的情況,或者警察穿便衣監視,或者讓社區人員假借關心上門騷擾等等。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迫害良善,天理不容。善勸公檢法司的工作人員和陳建華一夥,千萬不要再為眼前利益,置良心和天理於不顧,不要因為自己的惡行而殃及家人。請立即停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馬上將功折罪,給自己和家人留一條後路。

    迫害責任人:陳建華、鄒紅、李鴻福、徐平、張延江、肖利新、黃壽德等


    河北省張家口市看守所警察惡報頻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四年至今,張家口市看守所先後有十二個警察遭起訴,其中有七個警察被最終起訴,五個警察取保。所長李兆國等五人取保候審後離職,副所長劉佔被判刑七年,副所長張曉東(原是看守所獄醫)、警察范華松、劉新宏、楊志國、李建業、史鵬分別被起訴。

    此前,張家口市看守所原政委范某得癌症死亡;二零零八年的大年三十,辦公室主任馬重生,開車回老家過年的途中,翻入山溝裏,死亡,三天後,才被人發現屍體。

    看守所,是一個正常的國家機器,本應是關押壞人的地方,以保證社會安定,但是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來,卻淪為迫害大法弟子工具。自九九年「七﹒二零」後,張家口市看守所在所長崔衛東主使下,看守所的警察卻有意或無意間充當了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已知有八名大法弟子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有上百名大法弟子在看守所被迫害。


    起訴元凶 順應天象

    文/吉林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大陸大法弟子起訴江澤民,這是天象變化,網上幾乎天天有這方面的交流文章與評論文章。經過交流,大多數同修在法理上認識上來了,但也有同修認為自己沒被直接迫害過,沒甚麼可寫的,是遭受過迫害的同修應該寫的,在法理上沒有認識上來。也有的是抱著怕心。

    江澤民一手發動的長達十六年的迫害,公開誹謗師父和大法,作為大法弟子,我們自己能做甚麼?一切不都是師父在做嗎?那麼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不同時期邪惡迫害法時,我們能站出來證實法,維護法。

    試想,從四二五, 七二零 ,到九九年十月份江澤民不知恥的誣陷法輪功,那時有很多大法弟子放下生死,去北京以各種形式證實法,為了說一句還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而被上酷刑,被迫害致死,那時期能夠真正走出去的大法弟子人數還是有限的。如果都能放下人心去護法,迫害就不會這麼嚴重,或者發生不了。如果說是在初期不知道怎麼做,一次次的錯過機會,那麼今天到了正法的最後了,該清算迫害的元凶了,正法中的天象變化是師父在主持,為救度眾生而變化的,解體邪黨、法辦江澤民連舊勢力都不敢反對的,它們都要做的,那我們還怕甚麼呢?我們控告、起訴江澤民,第一條就是還我師父清白,這不是我們真修弟子人人都應該做的嗎?就這麼簡單的理。

    在這場迫害中,全中國的人都被捲入其中,有多少人因受矇蔽,聽信中共一言堂的媒體宣傳,從而對大法犯罪而毀掉了自己,這不是迫害嗎?作為我們修煉人,失去了學法煉功的環境,這不是迫害嗎,包括一些同修還有的那種害怕,不敢堂堂正正的修煉,這種在精神上的折磨,等等,這不是更大的迫害嗎?

    正法已經到了今天,慈悲的師父把一切都給我們鋪墊好了,就差我們往前走了。請同修們放下人心,該是把大魔頭送上審判台的時候了。

    以下幾點請同修參照:

    明慧網文章《訴江不複雜》一文,請同修看一下,個人理解就是根據不同程度的迫害情況,把迫害事實寫清楚,然後針對符合哪條法律條款就可以,不需太複雜。

    寫完後去郵局郵寄或快遞,請辦回執。拿到回執後可將控告信和回執號碼和其它迫害證據一起傳到明慧網。不要只寄訴狀,要有回執。

    有能力的同修請儘量多寫一些個人或當地同修們起訴江澤民這方面的事實報導或新聞綜述。大法弟子齊心協力做好這件事,是讓邪惡膽寒的。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3/150893.html>


    忘了自己是主角?

    就聘請律師營救大法弟子與同修交流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在大法弟子被中共非法關押後,一些當地的協調同修聘請了律師為大法弟子提供法律幫助,但是,很多地方出現了一些不盡人意的現象。一些地方的同修反映有的律師沒有做多少事,只是在最後非法庭審時做無罪辯護;還有的說,無罪辯護又怎樣,惡黨法院想咋判咋判,意思是說請了律師不僅沒有起任何作用,還導致了被迫害同修的常人家屬不理解。

    表面上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是,我們是修煉人,我們有師父的法引導我們,認真的學師父的法,就能明白是怎麼回事了。從師父的法中,我們明白,修煉人沒有偶然的事,時時事事都應該向內找,常人的表現是針對我們的心來的。向內找,看看我們是不是還存在這樣心:依賴律師,指望律師,忘了自己是主角。

    我們大法弟子是主體,是助師正法的大法徒。師父說過:「眾生都在指望著你們!」[1]律師是我們救度的對像,無論律師表現出怎樣的正義感,他們是未修煉的常人。就如一個律師曾說過,律師就是律師,沒有甚麼正義律師,不要貼標籤,律師只是提供法律服務,維護人的合法權利。

    律師作為一個職業,就是收取代理費,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務的,這在任何國家都是如此。一九九九年以後,邪黨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不講法律,用法律的名義迫害大法弟子,由於邪惡自己知道迫害大法弟子是違法犯罪行為,所以就禁止大陸的律師為大法弟子代理案件和辯護。但是,一些有人權法治理念的勇敢律師,明白了真相後,不懼邪黨的威脅為大法弟子辯護和代理。其實提供的還是正常的法律服務,只是在邪惡的環境下,這些律師也面臨著邪惡的打壓,所以在這個時期,這些律師的行為顯得很正義、勇敢。但是,我們一些大法弟子就對律師產生了依賴的心理,覺得這些律師就是「應該」無私的幫助大法弟子,就是「應該」不求名利的為大法弟子服務,甚至,有的學員期望著律師在法庭上「講真相」,救度公檢法人員。這完全偏離了大法弟子應有的狀態。有一位一直為大法弟子維權的律師就說:律師不講真相,律師只提供法律服務。我們大法弟子真應該好好想一想了。

    師父說:「也有人想,全世界這麼多民主國家,怎麼不發出聲音來?聯合國這個時候都幹啥去了?看上去是這樣。其實我告訴大家,這裏面體現出一個甚麼東西呀?我們太依賴人了。如果這場迫害叫人給結束了,大法弟子多丟臉──我們沒有證實法,沒有從迫害中樹立起威德來,我們大法弟子沒走出我們的路來。」[2]

    任何常人的表現,都是我們修煉人的心促成的。很多不盡如人意的表現、同修家屬不滿意的表現,等等,都是和我們的心有關。無論如何,律師是常人,常人都為名利情而活著,請律師的時候,可以先和律師簽好合同,列明權利義務,說清責任和收費。關鍵是我們如何做好主角,堅定正念,帶動律師讓他們為自己選擇美好未來。而不是依賴律師,指望律師,不能讓舊勢力藉此鑽空子。

    同修們,大法弟子在救度眾生,我們的一念決定了常人的選擇,我們不能再認為家屬如何,律師如何了,我們要用慈悲的心,對待眾生,才能完成師父所要的,救度眾生。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二零零三年美中法會講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0/150997.html>


    新學員:我走進了大法修煉

    文/大陸新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我是二零一二年才開始修煉大法的,慈悲的師父並沒有落下我,在同修們無私幫助和鼓勵下,我現在一點點的走出人來,從法中一點點的提高、昇華。

    得法的經歷

    二零一二年七月份,前夫檢查身體發現患了胃癌已到晚期,隨即到武漢協和醫院住院開刀手術,在這期間,她妹妹對我說:「我哥這病與二嫂(前夫的弟媳)有很大關係。」聽了這話我才明白他們倆人有不正常男女關係。

    當時我儘管有些生氣,但想到他已病入膏肓,時日不多,再說這也是家醜不宜宣揚,所以我不僅盡心服伺他,也沒對妯娌出言不遜,全當不知道此事,事實上在整個家族中,包括他年邁的母親都知道此事,唯有我一人蒙在鼓裏。

    在他住院期間,我還在上班,一天他女兒來了,將電腦桌面及程序全部換掉,連招呼都沒打。當時我發自內心的生氣,覺得這家人欺人太甚!

    儘管已到了下午三點鐘,我氣沖沖的到車站乘車去了他女兒家。親家公、親家母老倆口都是大法弟子,老人很熱情,端茶倒水,聽我發洩完了之後,就打開電視,放師父的廣州講法給我看,師父的講法讓我心情逐漸平靜。老人問我:看進去沒有?我說看進去了,腦袋裏沒有雜念了。凌晨三點多鐘,我也和他們一起煉功,睜著眼睛不時看他們的動作。

    第二天我準備回家,臨行他們說:「你昨天剛來時臉色很不好,一副兇巴巴的樣子,今天氣色好多了。」我笑著說:「心情變好了很多,感覺輕鬆了不少。」下午我捧著他們送給我的《轉法輪》寶書、《廣州講法》及煉功音樂帶回家了,除白天上班外,晚上看書,也看《廣州講法》,還看師父的教功帶,邊看邊煉,這樣動作很快學會了。

    一個冬天過去了,發現我原來每年的凍手現象好了,而且困惑十多年的眼睛乾澀、視物模糊症狀消失了,右腳小趾邊二公分長的裂口也不藥而癒了,就這樣我真正走入了大法,開始了修煉。在此衷心感謝師父的慈悲救度!

    修自己 救世人

    開始修煉後,我知道自己得法晚,請了全套大法書籍每天學,找到學法點參加集體學法,每天早晨三點多鐘起床晨煉從未間斷。我逐漸明白了發正念的重要性,對法的理解越來越深,知道遇事按「真善忍」規範自己了。

    前夫去世後收到的禮金,他的子女、妹妹要分給我二萬七千元,我沒要,因為考慮他還有年邁的母親。在二零零七年他的弟媳找我借了一萬元錢,一直沒還。前夫去世後我問起此事,她回答還給哥哥了,這不是死無對證了嗎?我在他生前從未聽他說起還錢的事。他母親說知道這個錢肯定沒還,表示她要代還此錢。我想我是修大法的人了,過去的恩怨不計較了,師父說:「對常人的態度誤解不要計較,只為救人、救眾生,我想那個效果就能改變一切。」[1]想她們迷在人中,太可憐。我同前夫的妹妹一起去找過她兩次,想讓她「三退」,真心為她好。因為師父告誡我們:「所以不管你們在任何環境下、任何情況下遇到矛盾的時候,都要抱著一顆善良的心、慈悲的心對待一切問題。你要不能愛你的敵人,你就圓滿不了。」[2]

    二零一三年十月份,前夫去世後,我開始了講真相勸「三退」,開始在出租車上給司機講,後來出去面對面的講,基本上每天都出去講,截至目前為止,我勸退了二千六百餘人,過程中去除了自己的怕心、愛面子的心、爭鬥心等等很多人心,心態逐漸平和了。

    二零一四年夏天我還參與了手機語音電話等項目,明白了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不僅要修好自己,更重要的是要救度眾生,助師正法。

    我是新學員,我會堅定的走師父安排的修煉路。學法、煉功、發正念、勸「三退」就是我每天的工作和任務。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曼哈頓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0/151174.html>


    甲狀腺瘤四十天不見了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在一個星期天,媽媽、二姐、三姐都來我家玩,我和三姐對面坐著包餃子。突然,三姐說:「你脖子上一個大疙瘩。」因我穿著高領毛衣,平時照鏡子也很難發現,我就快去照了照鏡子,把我也嚇了一跳,可不是嗎,有雞蛋黃大小的這麼一個疙瘩我竟然沒發現。大家都讓我馬上去醫院檢查,我就去了醫院,醫生說彩超你也不用做了,這是甲狀腺瘤,你趕快請了假來做手術吧。因為這個病吃藥打針都好不了。我就心情沉重的去單位請了半個月的假準備做手術。

    我請假回來的時候,姐跟我說:「你如果堅定的信法輪大法的話,不用做手術就能好,因為人家修大法的這十多年根本就不用吃藥,連感冒都沒有。」我心想:我以前是知道大法好,是按照「真善忍」做人的。自從大法受迫害後,我就再沒聽說過這些事。修大法大病沒有,連感冒都沒有那太神奇了,我也學學試試吧。動手術花錢受罪不說,好了也在脖子上留個疤,冬天還好說,夏天可太難看了。

    請假的當天,我就開始學《轉法輪》、煉動功。通過學《轉法輪》我覺得這是本很好的書,能解開我的心結,明白做人的道理,以前想不開的事也都能理順開了。心裏沒有了生氣、煩惱。但因為我太執著疙瘩怎麼還不消,天天照鏡子看,十五天假期過完了也沒消,我就去上班去了。這期間流鼻涕特別多,以前沒有這樣過,也不覺得難受,我想這是師父給我消業。

    又過了兩天,脖子上的疙瘩有點疼,姐見到我說,如果實在不行就去動手術吧。我想起《轉法輪》上寫的:「你越難受的時候說明物極必反,你整個身體要淨化了,必須全部淨化了。病根已經摘掉了,就剩這點黑氣讓它自己往出冒,讓你承受那麼一點難,遭一點罪,你一點不承受這是不行的。」所以我說等等再說吧。

    因為學法知道《轉法輪》中講:「我們強調一點:你放不下那個心,你放不下那個病,我們甚麼都做不了,對你無能為力。」知道執著不行,所以不去想它、照它了。

    又過了十來天,我無意中發現疙瘩小了,我還怕看得不準,我讓丈夫看,他說是小了。又過了十來天就一點也看不出來了。我娘家、婆家、我們全家都見證了大法的神奇。特別是我公公和小叔子都是醫生,他們怎麼也想不明白,醫院確診為甲狀腺瘤,不用打針、吃藥,四十天就徹底好了,這在現代醫學上是解釋不通的。

    我們內心都無比的感謝大法師父的偉大慈悲,在我不會煉靜功的情況下,師父就把我的病灶徹底拿去了。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30/151329.html>


    生死之間 頑固的我終於改變

    文/大陸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我今年六十歲了,三年前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說來慚愧,一家四口人除了我之外,妻子、女兒、兒子在二零零五年之後相繼得法。而我呢,正像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我們有許多人在修煉過程中,往往你煉功的時候,你愛人就特別不高興,你一煉功,就跟你打仗。你做別的事情,他還不管。你說你打打麻將怎麼耽誤時間,他也不高興,可是不像煉功那樣。你煉功也惹不著他,鍛練身體,又不影響他,多好。可是,只要你一煉功,他就跟你連摔帶打。有人因為煉功,倆口子幹的都要離婚了。」正是這種狀態,家人學法煉功都得背著我,只要讓我看到,那就是魔性大發,把孩子們嚇得都躲著我,我就拿妻子撒氣,跟妻子大喊大叫:煉法輪功就離婚!我這人生來就脾氣暴躁,是一個不撞南牆不回頭的人,無論妻子怎麼講,苦口婆心的勸導,我是啥也聽不進去,只是一意孤行。

    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上午九點多,我騎摩托車去取貨,在路上被一輛飛駛而來的轎車撞倒、碾到車下,當時就昏死過去,拉到醫院搶救,經檢查發現兩側肋骨共折了九根。十五天後,因為客戶催的緊,我竟能背著主治大夫偷偷地回廠房幹活了。當時也沒多想,也沒感覺到有甚麼神奇。出院後家人用此事點悟我,我根本不往心裏去,還覺得自己如何如何。

    車禍後,偶爾發現臀部長出一個小包,後來越長越快,七個月後,到醫院檢查,發現這個包是一個直徑14釐米的腫瘤,需要做手術。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手術完成,經做病理檢查,發現是一個惡性纖維細胞瘤,是一種極其少見的毒瘤,全世界也沒有幾例,根本就無藥可醫。隨即,大夫趕緊給我做了第二次手術。三天後醫院就攆我出院,我有些不理解(因為真正的病情家人不讓我知道),硬是又多住了兩天。

    出院二十多天後,我的病情出現了急劇惡化,渾身疼痛難忍,兩隻手抬不起來,生活已不能自理了。家人又去醫院找大夫,主治醫生說:「面對現實吧,他這病就是我們醫生得了也沒有任何辦法,不能用藥,實在疼的受不了,就打點杜冷丁吧。就目前狀態看,他能活過三個月就不錯了!」

    妻子不甘心我就這樣等死,經和醫院協商,安排家人帶著在醫院切除的纖維瘤去到北京腫瘤醫院、瀋陽總醫院化驗檢查,結果得出的結論是一樣的。抱著一線生機,家裏的兄弟姐妹全體行動,到處尋求名醫名方,可最終都是以失望告終。

    就這樣,我在病痛的折磨下一天一天的熬著時間,特別是夜晚,根本就不能睡覺,坐著不行,躺著不行,真是生不如死!

    眼看著我一天不如一天了,這時候,家裏的兄弟姐妹都不忍心再來見我了,只是在背地裏為我準備後事了。同時,囑託著妻子不讓給我說出真正的病情。

    在這期間,妻子經常不斷的給我講大法的美好,勸我看真相小冊子,讓我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可我依然是吹鬍子瞪眼,說甚麼「你們大法能治病,還要醫院幹甚麼!」妻子趕緊攔住我的話:「你不要瞎說!」就這樣,妻子也還是不捨不棄。

    一天,妻子遞給我一張兩萬元錢的存摺,我不知是咋回事。妻子說:「這是保險公司給你賠付的十大疾病保險費。」接著妻子說:「你已經這樣了,咱們夫妻一場,我不得不告訴你實話了。我給你看看你真正的診斷書,蓋紅戳的,而且不是一個地區的,你哥他們給你看的是複印件,是經過修改的。你看看這真的。你的病目前在世界上都沒有藥,放療、化療都不行,醫院根本就治不了。」

    妻子見我看診斷書都有困難,就拿過去給我念了一遍,我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家人為甚麼不給我用藥。鎮靜了一會,我扶著牆艱難地站了起來,踉踉蹌蹌地挪到衛生間,洗了幾把臉,這時淚水忍不住的流下來了,心想,人的一生這麼快就要結束了?心裏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滋味。過了一會,我走出衛生間,開始給妻子交待後事。被妻子打住:「你別說了,現在只有大法能救你,我師父能救你!」見我沒反對,妻子接著說:「咱們先吃點飯,我給你念大法書,你聽聽,啊!」面對妻子哄孩子般的語氣,我當時的想法是:都這樣了,給你點面子吧。就隨口答應:「行!你念吧,我聽!」

    說也神奇,那天我竟然很痛快的吃了一小碗飯,這是自生病以來從來沒有過的。飯後,妻子開始給我念《轉法輪》,念了不到一講就休息了。沒想到,我這天竟然睡了一個整宿的覺。

    誰知第二天,我又開始質疑了:「現在世界上啥藥都有,就我得病就沒有藥?一輩子啥病都不得,得了病還沒有藥!?」妻子見我如此,就說:「你要不相信,可以去醫院查病歷。」於是,我還就真的同妻子去了醫院,在事實面前,我再也無話可說了。妻子說話了:「這回你可看著了吧,醫院也治不了你的病,沒有你用的藥。咱們回家學法吧!」

    回家後,妻子開始陪著我學法。一天學完法後,我問妻子:「你平時看的就是這本書嗎?」妻子答:「是啊,就是這本《轉法輪》。」我說:「這本書寫得太好了,好像都是在說我似的。不管治不治我的病,我在活著的時候也要把他看完!」

    學法三天後,開始煉功。第一天煉功的感覺就非同尋常,我全身似乎都有一股電流在湧動,雙臂感覺尤為強烈,特別舒服。之後,手也好使了,腰也不疼了,氣色變化得非常快。

    第二天早晨煉完功,我竟不知不覺的睡著了,還做了一個奇怪的夢:夢境中,我和妻子走在出門的路上,還像以往一樣,我拉著皮箱,裏邊裝滿了衣物,皮箱上邊放著兩個像小孩擺的積木似的小房子。可這次奇怪的是,妻子走的特別快,我總也趕不上。越是這樣,皮箱上的小房子還老往下掉,撿這個,那個掉,越走妻子落我越遠,後來索性我也不撿了。走著走著,皮箱也磨壞了,衣物不斷地往出掉,也撿不過來了,最後皮箱也拖沒了,就剩手裏的皮箱把了。這時穿的鞋也磨透了,沒辦法,把鞋也扔了。再往上走,一根通天的大紅柱子出現在眼前,在柱子下,我是顯得那麼渺小。旁邊還有一扇大門開著,走到近前往裏一看:啊!真是太美了,呈現在眼前的是一個嶄新的世界,人們都在那裏做著各自的事情。這時我眼前出現了一個大蓮花池,裏邊開滿了各色的荷花,有兩個吉祥娃娃般的小孩身穿紅色的肚兜,左手拿著水碗,右手持一樹枝走了過來。我此時正感口渴,心想:是小童給我送水喝來了。可轉眼看到,兩小童輕輕地在把碗中的水撣在荷花上,像沒看到我一樣。這時,上方突然響起了一個聲音:去掉你的顯示心!去掉你的妒嫉心!我被這聲音驚呆了。

    就在這時,我被妻子喊醒了。回想起夢中的情景,這人生中的一幕幕似乎也呈現在眼前:由於自己在人中迷的太深,執著人中的名利不放,鬥強好勝,導致業力滿身。是慈悲的師父一次次的保護我,也一次次的點悟我,讓妻子和很多同修幫助我,終於使我醒悟過來了。我這條命是師父從死神那給奪回來的啊!

    師父在《轉法輪》中已明確的告訴我們:「但是有一個標準,超出你的天定、原來的生命進程,以後延續來的生命,完全是給你煉功用的,你稍微思想一出偏差,就會帶來生命危險,因為你的生命進程早就過去了。」我悟到,我的這條命是師父留給我在最後有限的時間裏兌現自己的誓約的,我相信師父,相信大法,也相信我自己,我會讓師父放心的!

    大法改變了我,也改變了我身邊的很多人,使周圍人群都見證了大法的美好。我修煉法輪大法後,真是一天一個變化,那真是心輕體胖、滿面紅光,著實使過去經常接觸我的人驚嘆不已。尤其是家裏那些兄弟姐妹,特別還有像我修煉前那般頑固的,親眼在我身上見證了大法的神奇,這一下全轉變了,都做了三退,還有的請了大法寶書《轉法輪》。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1/151013.html>


    師父救了我那個嗜酒如命的兒子

    文/黑龍江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我是一九九六年喜得法輪大法的,學法煉功後,師父給我淨化了身體,我一身病不翼而飛了,嗜酒如命的兒子得到師父的救度,瀕臨破碎的家庭有了歡笑。

    我兒子四十多歲,未修煉。他已有二十多年的喝酒歷史。隨著歲月的增加,他的酒量也在不斷增加,由開始的每次喝一杯(一杯三兩),增加到每次三杯,醉酒的次數也在不斷增多,幾乎每隔一個月就得大醉一次,一醉少則三天五天,多則十天半個月。其間不管多少天都是一口飯不吃。喝了吐,吐了喝,一直喝的全身細胞都飽和了,再也喝不進去了方才罷休。這時酒勁發作了,內臟開始痙攣,人開始抽搐,不斷地翻滾掙扎,陷入極度痛苦的煎熬中。

    每到這時我和他爸就得給他捶前胸、捶後背,用力的捶,已經不是捶,簡直是在砸……砸得全身都振動了,以這種振動來抵消鬧心的痛苦,一天,兩天,白天,黑夜不停地砸著,稍有停頓,他就開始翻滾,嘴裏喊著:「快救我! 快救我!」一分鐘,一小時,日以繼夜地砸著……幾天,十幾天過去了,總算緩過來了,能喝點米湯了,人也變成另一個人了──臉黃了,眼睛大了,身體苗條了……

    每次過後,都表決心說要戒酒。可是,談何容易,那種酒癮一來,心情煩躁,徹夜難眠,無端的生氣。挺不了兩天,就又喝上了。

    這一次更厲害,痛苦的抽搐已經三天三夜了,不得不找來了大夫給他輸液。藥剛剛流向身體,充滿了酒精的細胞溶不得藥的刺激,肚子急劇痙攣,聚起一個個大包,疼的他打滾,全身抽搐。只好給他拔下針頭。他一聲聲的喊著:「媽啊,快救我!媽啊,快救我……」

    我說:「兒子,媽救不了你,只有大法能救你,只有大法師父能救你。你求師父救你吧!你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誠心誠意的求師父救你。」

    以前每到這時我就教他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求師父救他,他就是不相信。這次也許實在受不了了,知道誰也救不了他了,他就開始在心裏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剛念了幾遍,師父就消減了他的一些痛苦。他就說:「媽,好使,媽,好使。」我說:「兒子,你有救了,師父管你了,你聽師父講法吧。」

    他開始聽師父的「濟南講法」。不一會就平靜下來了,安靜地、沒有一點痛苦地聽著師父講法。聽了五講講法,酒精造成的那些反應,煩躁、失眠、鬧心、厭世等都消失了。

    就這樣不聲不響的,兒子的酒癮就戒掉了。自那以後再也不喝酒了。慈悲偉大的師父救了我兒子!不修煉的丈夫高興地說:「早求師父,早煉法輪功就好了。」

    親友對兒子戒酒的事覺得實在不可思議!我家的一位鄰居說;「我戒酒差點死了!」丈夫的一個同事是被強行送到精神病院才把酒戒掉的。所有的人無不驚訝於大法的神奇!

    現在中國社會混亂,道德下滑,酗酒成風。多少個家庭因它而離散;多少世人因它而患上重病離世;多少親人被它折磨的生不如死……我的孩子只因誠念這珍貴的九個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擺脫了酒精的控制。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1/151182.html>


    患子宮癌的她痊癒了

    文/山東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嫂子」──我回頭看去,只見一個亭亭玉立的姑娘站在我的後面,「怎麼你不認識我了?我是麗麗啊!」「甚麼?你是四年前那個快要死的麗麗嗎?」「對啊!就是我呀!」

    「快讓嫂子好好看看。」我認認真真的、從頭到腳的看了她一遍。這哪是四年前的麗麗啊!現在的她年輕漂亮,精神煥發。她高興地拿出了手機,快速的找到手機裏她三歲兒子的照片,激動地說:「嫂子,我不但子宮癌好了,我還生了這個又胖又白的兒子。」說著話那個高興勁,無法用語言來形容。

    二零一一年秋,我遇到了麗麗,看到她滿臉不高興的樣子,我問她:「你怎麼了?這麼不高興。」她說:「我都快要死了,還能高興起來嗎。」我急忙問:「你怎麼了?快告訴我!」說著話,我們坐了下來。她說:「我是到青島腫瘤醫院檢查剛回來,我得的是子宮癌,已經晚期,也不能做手術了,只能在家等死了。」說著話她不停的哭泣著。

    我安慰她說:「別急,也許還有機會。」她說:「嫂子,快說還有甚麼機會,能讓我活下去。我可是才三十幾歲啊」說著這話,看得出她那求生的慾望非常急切。我對她說:「麗麗,你聽說過法輪功」嗎?她說:「聽說過。但不知道是甚麼。」我說:「只有大法才能救了你的命。你學不學?」

    她急切的說:「學!只要能救了我的命,學甚麼我都學。」我說:那好吧!你馬上跟我一起買一個mp3。買好後我馬上回家給她裝上師父的廣州講法、《大圓滿法》和煉功音樂,又給她找了一些真相材料、護身符和一本《轉法輪》。我對她說:「就這些就可救了你的命了。」她有點不解,我對她說:「只要你能很好的學這本大法書,很好的煉功,不停地聽師父的講法,按師父說的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你的病一定會好的。她對我說:「嫂子,我一定會好好看這本書,好好學法煉功。」

    四年過去了,因為我給女兒帶孩子去了外地,一直就沒再見過麗麗。這次相見,我才知道,她帶著我給她的那些寶貝回家後,就天天看書,並學會了五套功法,有空就學法聽法,堅持天天煉功,並按真、善、忍的法理去做事,她修去了過去的很多不好的毛病。認識她的人都說她變了,變成了一個更加善良的人。時間就這樣過去了將近半年,一天她發現她懷孕了,到醫院一檢查,她的子宮癌好了,可以安全的生下這個孩子。就這樣她更精進了,天天開心的學法煉功。在二零一二年三月,麗麗生下了那個可愛的兒子。

    分別時,麗麗高興地對我說:「嫂子,我這輩子就信大法了。我見人就說大法的神奇,我的親朋好友現在都相信大法了。」


    法輪大法恩澤錦州(1)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親愛的朋友,您是否還記得十多年前,錦州的公園綠地、街頭巷尾那平靜祥和的煉功場面和那清越悠揚的煉功音樂?那是錦州的法輪功學員們在煉功。

    1999年前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在晨煉
    1999年前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在晨煉

    1999年前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在晨煉
    1999年前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在晨煉

    如今這些原本生活在您身邊的好人,有的身陷囹圄慘遭折磨甚至離開人世,有的背井離鄉,還有很多人一直在高壓迫害下堅持修煉、告訴人們真相。

    今天,本著尊重歷史的態度,力所能及地將那段歷史還原出來,以印證法輪大法在錦州弘傳的盛況及錦州地區法輪功修煉者踐行「真、善、忍」的高貴品格和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當父老鄉親都明白了真相之時,就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復興之日,也是這場迫害結束之時。當歷史翻過這一頁時,所有心存善念的世人定會珍惜這珍貴的史實。

    由於中共的竭力封鎖、掩蓋,我們難免掛一漏萬。在此,希望更多的知情人將你所了解的相關信息,提供給明慧網,在這輝煌的史料中補上一筆!

    一、錦州概況

    錦州,這座富有傳奇色彩的千年古城,地處遼西走廊,北依松嶺山脈,南臨渤海之濱,水陸交通四通八達,自古以來就是一座軍事商賈重地。明清松錦大戰曾在錦州展開;公元七世紀中國東北渤海郡國的創始人大祚榮和遼代赫赫有名的女政治家、軍事家蕭太后的祖籍都在錦州義縣;道教太極拳宗師張三豐,是原遼東懿州(今錦州市黑山縣)人。錦州自古出豪傑。

    著名的「錦州八大景」曾經是錦州人的驕傲和自豪;此外還有青岩寺、奉國寺、廣濟寺塔等佛教名勝古蹟。古老的錦州人自古就有著敬天、畏地、尊重生命這樣傳統的價值觀。修煉文化同樣在錦州有著歷史的印記。錦州境內有奉國寺、廣濟寺塔等佛家名勝古蹟,同樣也有象徵道家文化的筆架山三清閣等建築。

    今天的錦州,養育著三百零二萬華夏兒女,總面積為一萬零三百多平方公里,下轄凌海市、北寧市、義縣、黑山縣、古塔區、凌河區、太和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松山新區。漢、滿、蒙古、回、朝鮮等二十多個民族世代和睦而居。同生在錦州這塊熱土,操著同樣的鄉音,不管走到哪,一張口人家就知道咱是錦州人!

    二、大法恩澤錦州

    歷史發展到今天,出現了法輪功。 法輪功也稱作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在一九九二年從長春傳出的一種上乘的佛家修煉功法。其功理要求人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心性,提升人們的道德水準;同時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動作,以達到祛病健身的效果。法輪大法傳出後,短短幾年,就以神奇的功效和純正的法理迅速傳遍神州大地。李洪志先生在中國大陸傳功講法到過二十三個城市。錦州是其中之一。

    一九九四年四月四日,李洪志先生在大連的第一期講法班剛剛結束,便坐車來到了錦州(錦州站照片),下榻在錦州電業局賓館(現為東盛賓館)。

    錦州市東盛賓館,李洪志師父來錦州傳法時下榻在這裏
    錦州市東盛賓館,李洪志師父來錦州傳法時下榻在這裏

    第二天,在市八一劇場李洪志先生為前來參加學習班的學員講法和教功。錦州講法班有七百多人參加,其中,跟隨師父來錦州聽法的外地學員佔兩百多人。

    錦州八一劇場,李洪志師父來錦州傳法的地點
    錦州八一劇場,李洪志師父來錦州傳法的地點

    四月七日這一天,師父與幾名學員去了錦州的筆架山。

    當時,正趕上漲潮,風浪很大。師父與大家上了船,船在海面行駛時,船的兩邊浪花翻滾,洶湧澎湃,時不時的還有水珠往船裏濺,而船的前方卻呈現出一條像湖水一樣平靜的通道。

    四月九日,師父與幾名學員又來到了義縣大佛寺。後來學員們在大佛寺成立了煉功點。

    錦州義縣法輪功學員在煉功
    錦州義縣法輪功學員在煉功

    師父在錦州傳法期間,時時、事事、處處都給我們留下了非常正的形像。儘管邀請方提出給師父安排車接送師父,從四月五日傳法開始,師父每天都是步行而來,步行而去,

    師父衣食簡樸,講法時身著深藍色的西服,袖口都磨白了,裏邊是舊羊毛衫,腳上的皮鞋也是舊的,但都很潔淨。在招待所,學員看到師父吃的是饅頭、稀飯或方便麵,有時還在市場上買來一些黃瓜等青菜。可是師父卻時時為學員著想,為了減少大家費用,師父把十堂課用八天時間講完,有兩天師父每天都講兩堂課。

    在傳法結束的前一天,學員們要求與師父合影,師父答應了大家的要求。可是幾百人都想與師父合影,大家把師父拽來拽去的,師父非常祥和,平易近人。

    一九九六年四月五日,為了紀念師父來錦州傳法兩週年,錦州大法弟子召開了第一次心得交流會。會後,市輔導站把材料和錄像送給了師父。師父看後寫下了評語:「要做的更好。」

    師父離開錦州後,時刻關心著錦州學員的修煉情況,又兩度親臨錦州看望學員。那是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師父再次來到了義縣大佛寺。

    寺院守門人認出了師父並告訴了學員。部份學員有幸見到了日夜想念的師父,並為他們解答了一些修煉中的問題。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日晚,師父再臨錦州,並到各個煉功點看望學員。那天晚上,市內的石化、華新、華光、建行、凌園、冶金局等幾個煉功點同時發現來了幾個人在看他們煉功。大家都以為是輔導員,誰也沒有在意。過後才知道是師父來了,倍感欣喜。

    錦州法輪功學員在煉功
    錦州法輪功學員在煉功

    這以後,師父因忙於國外傳法,就再沒來過錦州。為了紀念偉大的師父來錦州傳法,錦州大法弟子將每年的四月五日定為「錦州市法輪大法日。」

    浪淘沙.恩澤

    蒞錦正三才 紫氣東來
    大法洪傳甘露洒
    朵朵蓮開
    圓滿坐蓮台 熱淚雙腮
    臥龍筆架解迷猜
    浩蕩師恩深似海
    無限慈懷

    (待續)


    海外學員:講真相是大法弟子的榮耀

    文/海外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在正法進程接近尾聲的時刻,如何修煉如初,跟上正法進程,救度更多眾生,下面談一點個人堅持在景點講真相的體會。

    組成團隊講真相 集體配合 救人更多、速度更快

    從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以來,一直堅持講真相,利用各種機會、各種場合和環境講真相。打電話、上網絡、寫書信、中國城發資料和派發報紙時面對面跟人講。最初時是自己單獨講,後來發現大家互相配合著講,效果更好,救人的力度更大。

    師尊在《二零一三年美西國際法會講法》中告訴我們:「眼下大法弟子就是要去救人,所以我一直在看各地講真相情況。有些講真相的點做的很好。現在大陸的旅遊團越來越多,這就是安排人換個環境聽真相。其實真相點那裏才是第一線,講真相的第一線。我們有些地區把這個放棄了,忙於其它項目。當然也是有效了,都該做,大法弟子的項目我都是肯定的,講真相救人都能起作用,但是現在這麼多旅遊團的,特別是中國大陸出來的那些人很多是聽不到真相的。」[1]

    我們學法小組的幾位同修商議,每個週末都結伴到景點講真相。附近一所著名的大學是中國人非常喜歡去的一個旅遊景點,距離我們住處也比較近,我們就把講真相點設在這所大學。

    第一天去的時候,看到在那裏發資料、煉功的同修有很多,差不多能有二、三十人。我和另外兩個同修就走到旅遊大巴停車的地方,等候從車上下來的中國遊客,跟他們講真相。有幾個外表看起來像當官模樣的人從車上下來了,我就上前跟他們搭話,他們看到我手上的真相材料,馬上就往旁邊躲,嘴裏說:「別跟我講,我們沒文化,聽不懂。」當時我大聲說:「『沒文化』你們怎好意思講出口,在美國名校面前是否給中國人丟臉呀?」我又大聲講共產黨搞三反、五反運動、文化大革命、六四迫害學生,至今迫害法輪功學員。我想用我的聲音打出能量,衝破他們被邪惡抑制而不聽真相的場。

    同修說我講的聲音太大了,表現出來的是爭鬥心。我當時心裏不太認同。接連來了幾輛大客車,遇到很多大二學生,老師擋著不讓他們接資料和聽真相,我想應該智慧的去講。我跟學生聊校園的美景,告訴他們應該留意哪些是該校的特色和標誌性建築。就這樣,邊講著環境,邊做著三退,有個學生小聲對我說,他的老師還是黨支書記呢,我們不聽他的,突破網上看到了,全知道了,我們退了。從中使我悟到,每個項目都是為當今救更多眾生啟用的,整體配合,力量無窮的內涵。

    後來,又來一輛小客車,十二人,不是組團,是那種自駕來遊玩的。這次我改變了策略,用溫和的語氣和他們交談,了解到他們是北京人,就談北京的空氣、北京的霧霾;其中有一家三口,父母帶著孩子來玩的,我誇孩子長得漂亮,穿著美麗;讚賞大人為培養孩子,專程讓孩子感受名校氛圍,用心良苦,他們都特別高興。緊接著,我勸他們做三退,我說做了三退會更有福報,孩子也會更聰明,學習更有成績。他們說他們都明白,愉快接受了三退。先生還問了法輪功的一些問題,並幫著勸同車來的同事做三退,最後全車十二個人都做了三退。

    第一天是師父鼓勵我們共退了三十九人。

    一切其實都是師父在做,自己只是有救人的願望,我內心感謝師父把有緣人帶到我身邊,讓我給他們做三退,對師父的法「修在自己,功在師父」[2]有了更深刻的體悟。

    在第一線講真相,直接能反映出自己修煉的狀態:對法理解的成度,心性如何,正念強不強等。在這過程中,發現了自己很多的人心,如:急脾氣、黨文化、爭鬥心、顯示心、不善等等,只要意識到了,就馬上發正念滅掉它。我體會到,在第一線面對面講真相是發現人心、去掉人心的大好機會。

    頭幾個月,我們講真相的事情進行的比較順利,雖然常常遇到不聽真相的民眾,甚至有的人態度非常惡劣,但我們不動心,牢記師父的教導:「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3],修在其中。

    來校園講真相的同修越來越多了,大家都認識到,到景點講真相的重要性,尤其是週末來講真相的同修就更多:有展真相展板的、有煉功展示功法的、有播放真相小廣播的、還有發真相資料勸退的……正當大家全力投入講真相項目中的時候,邪惡勢力也在伺機阻撓我們講真相、干擾我們講真相。有一天學校管理辦公室人員找到我們景點講真相的協調人,通知他說:「學校收到其他人的抱怨:煉功音樂聲音太大,發資料咄咄逼人,對遊客有干擾。」學校決定:劃一塊區域,遊客幾乎不過去的書店前面小廣場,可以給我們提供做活動場地,如煉功、展示展板、講真相、發資料,除此之外,任何地方不准許我們集體煉功、展示真相展板、放煉功音樂和發資料等。

    我們知道這是舊勢力在干擾我們講真相、救眾生,但它之所以能夠干擾到我們,是因為我們自己還有一些不好的常人心,講真相表現出證實自己的心、怕落下的心、糊弄事流於形式的心等。我們在斯坦福校園最顯眼的地方集體煉功已經十多年了,限制我們在遊客經過的廣場集體煉功這種事情是頭一次發生。校方不讓我們發資料、打展板,但有一點他們並沒有限制我們,就是沒有不讓我們與遊客講話。我們堅信有師在、有法在、有眾神幫助,我們靠口講,不靠發資料,也一定能讓有緣人明白真相,並把他們救下來。

    磨難雖然給我們講真相造成了難度,但這場磨難讓我們靜下心來找自己,去掉一切人心執著,發出更強大的慈悲心,真正從救眾生角度考慮問題,把真相講到位。壞事變好事,有了一塊長期在校園展示真相板的區域,可以讓更多同修走出來。

    當然這種講真相的方式對我們每個人提出了更高標準,必須得開口講,而且得在短時間內讓對方明白真相,做三退。景點來講真相的同修不像之前來的那樣多了,但一直堅持下來的仍有六、七個學員。有一個學員在廣場上煉功,剩下的我們分成兩到三個小組,敢講、能講的帶著不會講的,會講的學員衝在前面講,靦腆的,開不了口的就在旁邊幫著起化名、做紀錄、發正念。我們很快找到了快速切入話題的方法,逐漸地大家都會靈活運用了。

    最初,看到遊客來了,我們的策略是先不急於上去就講,而是觀察有沒有單個來的遊客,找單個來的遊客,跟他搭話,幫他照相,一般他們都比較喜歡讓我們幫他照相,照完相立刻告訴他,我們是在景點等著跟中國遊客講真相的,問他們聽說過退黨保平安的事嗎?接著問他們是不是曾經加入過黨團隊,趕緊起化名退出來。有的遊客說:「早就不是了。」我們說:「那不行,要聲明退出來才算數,聲明是神在看,而不是給人看,神會保祐人平安。」對能聽進去這幾句話的人,就趕緊給他起化名,告訴他用這個化名退了吧!開始時一般有百分之十的人就是這麼勸退的,到後來百分之七十~八十的人都能退了。只要跟他搭上話,幫他照了相,基本上都同意退,整個過程也就是二、三分鐘的時間。

    舉具體小例子:

    有七位小女生來玩,她們是交換學生,我上去說:「你們要照相嗎?各種姿勢留下美好回憶。」

    給她們快速拍了一組照片,她們高興得不得了。「阿姨,太謝謝啦,真棒!」我立即切入主題:「不妨問你們一下當過黨、團、隊員嗎?」她們一塊說:「當過呀!」我說:「趕緊退掉,一定要相信神,神佛保祐。國內將來會有災難發生,因為江澤民、周永康、薄熙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天理不容,共產黨迫害法輪功這些修佛向善的人,必遭天譴。你們都是善良的孩子,順天意得福報。馬上起了化名,七個人都退了,其中有一個還是黨員。

    另有一家五口人,三代人出來旅遊。「哇!一家三代出來玩,太好了!我幫你們照個『全家福』吧?」他們欣然同意。照完相,非常感激說:「你們太好了!」我說,我們是義工,在這裏經常幫人照相。同時又給他們介紹了校園的環境,講到美國大多數的人有信仰,共產黨無神論,造成現在國內天災人禍那麼多。他們非常認同,我就馬上問他們是否當過黨團員?現在有近二億人做了三退,用化名,每天有十萬人以上在做。他們說,他們最恨共產黨了,退!退!退!一家五口中有四人加入過黨團隊,都退掉了。

    再有一家是四川來的,他們說從來沒聽說過三退保平安的事,我看他們有些戒心,就小聲跟他們講:「老百姓保命最重要,相信神,遇難化祥,二千年前,古羅馬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四次大瘟疫毀了這個國家,江、周、薄等犯了滅絕人類罪,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天安門自焚案』是假的,你們出國來聽真相,機緣難得,在國內不容易聽到,快做三退吧。就叫藍天和白雲,你們是團員、少先隊吧?」男士說:「我是黨員。」「好,」我說:「記住化名,全退掉。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難來時保平安。」

    例子很多,通過一直堅持這樣沒有任何資料的情況下講真相,我們越講越會講,大家配合的也特別好,不斷在法上交流,在法上認識法,悟到救的不是普通人,救的是主和王,到後來,不論是單個遊客還是成幫結隊來的遊客,都能很快勸退,效率非常高,通常一個半小時內能退二、三十人,多到四、五十人。真正體會到了大法弟子互相配合的威力。有師父加持和眾神的幫忙,救下了很多有緣人。

    與導遊交朋友 在法中昇華

    雨季到來,早晨六點鐘時,天還沒亮。一個週末的早晨,醒來後就聽到窗外嘩嘩的雨聲。雨水使環境變的又潮又冷。「他們大概今天不會來了吧?」我心想,「要不要過去了呢?」從我家到斯坦福,要在高速公路上開車半個小時,這樣的天,恐怕別的同修也不會去了吧?」但另外一個聲音馬上從腦中發出:「不要錯過一個有緣人。」師父的法也立刻打到腦中:「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4]。那天只有我一個人去了校園景點講真相,迎來了兩輛大客車。很多遊人冒雨拍照,我把我帶的雨傘借給他們,幫他們拍照。導遊跟我調侃說我比他們還辛苦,比他們來的更早。雖然天氣很冷,但我體內發著熱氣,能量很強,每當我能正念正行時,師父就加持我、鼓勵我,一個多小時的功夫,就退了近二十人。

    導遊是我們重點講清真相的對像,他不明白真相的時候,他不但自己不聽,還擋著遊人去聽真相,一旦他明白了真相,他就會幫著我們跟遊人講真相,所以導遊在能否讓遊客聽真相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們跟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導遊都交上了朋友。每看到一個新面孔的導遊,馬上就跟他接觸,跟他講真相,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一個人跟他講不行,就換另外的人去講。功夫不負有心人,多數都會最後金石為開。我們成為朋友後,他們就會告訴我們當天會來幾輛大客,週六會來的早,週日來的晚些,甚麼時候是旅遊旺季,甚麼時候是旅遊淡季。導遊領著遊客遠遠過來後,先跟我們打招呼,遊客自然對我們就沒有太多戒備心和敵意,導遊常會說:「讓他們幫你們照相,他們是義工,義務導遊。」我們切切實實感受到天象變化的速度在加快,時間就是生命,一定要抓緊時機救人。

    安排好家裏事 用更純淨心講真相

    我家裏公公八十三歲,婆婆八十一歲,媽媽七十八歲,先生在外地工作,一年回來兩次,每次在家只待四十五天。家裏的大事小事都是我一個人操辦。公公雖然八十三歲,但身體很好,還常常喜歡下廚做飯,

    我很感激公公幫了我大忙,給我騰出很多時間,能多做大法的工作。我除了有份常人工作外,在大法的項目中,擔任了大大小小十個角色:學法組長、天國樂團樂手、神韻後勤項目協調人、景點講真相成員、網絡講真相成員……經常忙的顧不上吃飯,顧不上睡覺。有些時候,當我的心性不能完全把握好時,家裏面就會發生矛盾,出現磨難。有一次講真相回家晚了,公公劈頭蓋臉就衝我發火,雖然當時我沒說話,但心裏很難受,怨恨心、忿忿不平的心、委屈的心一股腦都湧上來了。心裏爭辯:你們兒子不在你們跟前盡孝,你們無話可說,幹嘛對我要求這麼苛刻呀?後來我想明白了,他們對我要求高,是因為我是修煉人哪!他們幫我擴大我的心容量,讓我儘快提高。

    家裏老人病了,我領他們看醫生;他們需要買衣服,我領他們逛商店;他們過生日,我領他們下館子,甚至他們之間鬧摩擦,我去幫著解決他們的思想問題。公公有時在家裏跟我媽多說幾句話,我婆婆就說公公有外遇了,吵著要離婚。婆婆其實曾經也是修煉人,媽媽是信佛教的,我用大法的法理多開導她們,過後,她們自己都覺得有些可笑。

    其實一切都是衝著我的心來的,這個環境是給我修煉而安排的。我看到了自己的色心、爭鬥心、黨文化、自我自大的心、安逸心,也認識到了自己對老人們關心不夠。當我提高了認識的時候,家裏變的溫馨、祥和。我經常一回家就能吃上公公做好已擺上桌的、熱騰騰的可口飯菜。家庭的祥和,使我在講真相、發正念中心無旁騖,更能集中念力,打出去的能量更強,達到的效果更好。我體悟在家庭環境中修好,是講好真相的充份保障。放下情時,頭腦清醒,更有利助師正法。

    有不對之處,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三年美西國際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
    [4]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正念正行〉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9/151150.html>


    破除「病業」形式干擾的修煉體會

    文/新加坡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二零一三年新年,我的家人出國旅遊,因我的簽證來不及申請,我就沒和家人一同去旅遊,也正好合我意。我跟一位同修(單身年輕女孩)說:「到我家過新年吧,只有我一人在家。」這個同修說:「我去不了,我已買了新年去香港的機票,你也去吧,咱們搭伴一起去。」我心裏想:我一人在家過年也沒意思,乾脆去香港旅遊,一邊遊玩,一邊稍帶著做證實大法的事。於是我也買了機票。

    可是就在離出發前一個星期不到,我的雙手雙腳突然腫大,像發麵饅頭一樣,而且很痛。手也抬不起來,腿也蹲不下。手也沒力,關窗戶都很吃力。第四套功法都無法煉。我知道這一定是假相,我就一直在想是我哪裏做錯了,讓舊勢力鑽了空子, 可我怎麼找也找不到哎。

    第二天,我掙扎著去煉功點煉功,第四套功法還是蹲不下。同修到我家來,幫我發正念、找原因。同修說:「師父的法像不要放在臥室裏,對師父不尊敬。」可我沒地方放,放到立櫥裏,總可以了吧,可我的症狀絲毫沒有減輕。不修煉的家裏人看我這樣,就催我趕快去醫院,並說你這會引起心臟病、糖尿病,機票瞎就瞎了。 我跟家人說:「你放心,這不是病,我心裏有數,一星期就好」。

    離出發只有兩天了,我跟同修說:「我去不了了,不能因為我做的不好,給大法抹黑。」同修也覺的我這樣真的不能去香港了。可後來,我越想越不對,我流著眼淚跪在師父法像前,求師父開示我。師父只是微笑著望著我。我記起師父的一句話:「放下生死你就是神」[1]。

    後來,我想大法的資源不能浪費,我毅然決定,我就是爬也要爬到香港。同修幫我拿行李,同修送我們上飛機。我們一路發著正念,連滾帶爬到坐上了飛機。可下飛機時,我的兩條腿像灌了鉛,又痛又沉,邁不開步了。我發一念:我是李洪志師父的弟子,其它的都不要,也不承認。我有執著是我應該修去的,舊勢力沒有資格安排我。

    香港同修迎接了我們,並攙扶著我。就這樣,我步履蹣跚的一邊發著正念,一邊跟著大家走。香港同修幫我找執著,並告訴我們第二天去落馬洲。

    走路坐車、走路換車,用了差不多兩個小時的時間,我們才到了住處。那時已經很晚了。我們學了會兒法,發了正念,沖了涼就休息一會兒。

    第二天,四、五點鐘我們只煉了動功,隨便吃了點麵包,帶上《轉法輪》,就去落馬洲。

    路途遙遠啊,去時搭車一個半小時,來回三個小時。我們只有坐車時學法了。有時有座位,同修都讓給我坐。有時沒有座位,我放車廂裏一張紙,一屁股坐到車廂裏。同修說這樣形像不好,大法弟子要注意形像。我也只好勉強站著。真是連滾帶爬的到了落馬洲。

    到落馬洲,我一看傻眼了,上邊掛滿了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橫幅,足有三百幅。香港「青關會」組織好多人員謾罵大法,謾罵師父。香港大法弟子用大法真相條幅遮蓋這些邪惡的條幅,因這裏是遊客必經之路,香港大法弟子舉著展板,向所有遊客講述著大法的真相。

    我們立刻立掌發正念,配合。這時,我找到了自己的根本執著:我是大法弟子,在大法和大法師父無端的受到誹謗時,我怎麼還有心思來香港遊玩,只想稍帶做證實大法的事,這能算是合格的大法弟子嗎?找到了根本的執著,我身體的疼痛減輕了許多。我應該全身心的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師父說:「講真相救度眾生,舊勢力是不敢反對的」[2]。

    發完正念,再去講真相勸三退,就眼看著邪惡的條幅逐漸的減少。差不多每天在落馬洲呆整天。下午四、五點鐘,遊客稀少了,我們才離開。

    然後有時再去尖沙咀,有時再去旺角。尖沙咀,整條馬路掛滿了誹謗師尊、誹謗大法的橫幅。香港同修都是用一車一車拉過去大法真相條幅覆蓋在邪惡的橫幅,香港的法律也允許這樣做。我們覆蓋了它的,它再覆蓋我們的。「青關會」的人耍賴,撞我們的大法弟子,反說我們打他。我們發正念,警察了解真相後就制止他們。那個耍賴的「青關會」成員灰溜溜走了。

    就這樣,我們回到住處已經很晚了。吃點水果、鹹菜和麵包,喝點水,洗刷一下,倒頭就睡。幾乎沒有煉功的時間。那時覺的讓我煉功,就是奢侈了。那時,商店都關門了,想吃點蔬菜都買不到。偶爾在路上買到蔬菜,四十多元一小把。後來,香港同修送給我們一些過年的食物,過了一個星期。

    真是一個星期,就是從那天我發一念一個星期就好,我徹底的好了,手腳全消腫了,一點兒也不疼痛了。後來,我悟到我第一念非常重要,找到根本執著後,不承認,這都是假相。 我立刻就好,那就會立刻就好。

    這一個星期在香港時,我的女兒每天讓我電話聯絡她,告訴她我的身體狀況。我當然說沒事,甚麼都好。

    女兒開車接機,見到我後,很驚訝,說:「媽,你氣色很好哎,手腳真的消腫了。」 我說:「你看,我的手腳一點也不腫了,而且比以前好看多了,這就是修大法的福氣。」

    同修說我過的是生死關,是個大關。今天借助這個機會講出來,和大家分享,主要能幫助過關同修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難來時,千萬不要把它看重,師父說:「除惡只當把塵拂」[3]。師父根本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我們當然也不承認。

    有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法會講法》〈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波士頓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只為這一回〉


    「豁出去」就能闖過盤腿怕痛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說起來真是慚愧哎!盤腿怕痛,這顆心纏繞我十幾年了。從修煉開始到現在,我只有少數幾次狀態特別好的情況下,雙盤打坐能堅持下來,其餘多是三、四十分鐘時,腿痛得受不了,也就不想堅持了。

    有一天,自己突然下定決心:今天一定要突破!於是打開音樂,開始煉第五套功法。剛到十幾分鐘時,腿開始發麻,二十幾分鐘時已經很麻了。還未到三十分鐘,腿就開始痛,這時思想業力像以往一樣開始麻痺我「不能堅持就別堅持了,下次做好吧!」我分清它不是我,從而堅定的對它說「不,我今天一定堅持」!

    四十幾分鐘時,業力開始對我的腿進行猛攻,我痛的只能睜著眼一秒一秒的數著時間,不斷的鼓勵自己,就這樣一分鐘一分鐘的辛苦堅持。我想:我是大法弟子,今天一定要達到堅持到最後的標準。正想著思想裏突然又冒出一句話:「今天已經不錯了,拿下來吧,再堅持說不定會痛死的!」此時我痛得滿身熱汗,我想:已經放棄很多次了,一定不能再放棄。於是堅定的對它說「就不拿下來,就是死我也要堅持,豁出去了」。

    為了放下痛的念頭,使自己輕鬆一點,我開始在心裏背誦《論語》。結果,接下來竟然痛得要死,而後我趕快否定剛才的想法:「我是大法弟子,打坐煉功不會痛死的,死的是業力。」奇怪,疼痛的確緩和了一些。我繼續在心裏接著背《論語》。還有七、八分鐘時,思想裏業力不斷地哀求「拿下來吧,拿下來吧」,我此時痛得內衣盡濕,大腿抽筋,小腿哆嗦,呼吸艱難的直不起腰來。我喘著氣對著業力想:「今天豁出去了,我和你拼了,我一定要消滅你!」就這樣在反覆背誦《論語》中,堅持到了音樂最後,都不知道當時怎麼把腿拿下來的。終於鬆了一口氣,不禁感歎:我還活著,業力肯定死了。

    接下來第二天、第三天我都豁出去也同樣堅持過來了。第四天雖然還很痛,已比起前三天輕鬆了,但還是痛的從四十多分鐘閉不上眼,在心裏開始一遍一遍的背誦《論語》。到現在已堅持半月有餘,而且已提高到五十分鐘才開始鬧心,然後在心裏開始背誦《論語》。

    現在想想自己以前真是悟性太差勁,要是早豁出去,早就闖過這一關了。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0/150998.html>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 北京大興區法院欲非法庭審李洪山等四位法輪功學員

  • 山西太原王心、郭秀萍、白原仙面臨非法庭審

  • 重慶法輪功學員秦麗面臨非法庭審

  • 四川南充法輪功學員張來華被檢察院到法院

  • 長期流離失所的黑龍江法輪功學員李長安被綁架

  • 山東濰坊諸城法輪功學員宋秀蘭被綁架

  • 遼寧本溪市法輪功學員葛彥穎被綁架

  • 河南省信陽市法輪功學員饒順勤被綁架

  • 武漢市錢有芸遭非法庭審 李春蓮被綁架

  • 遼寧省北票市龍潭鄉法輪功學員莊玉然、孟顯華遭綁架

  • 遼寧大連法輪功學員宋玉華等被綁架情況補充

  • 遼寧省法庫縣法輪功學員陳淑豔被綁架情況補充

  • 廣東茂名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情況更正與補充

  • 烏魯木齊市法輪功學員張莉華被監視居住

  • 重慶法輪功李章群長期遭監控

  • 四川德陽黃許中學教師羅英遭迫害

  • 上海嘉定區鼎秀苑小區居委會助紂為虐

  •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 北京大興區法院欲非法庭審李洪山等四位法輪功學員

    北京大興區法院欲非法庭審四位法輪功學員:6月9日上午對杜文革開庭; 6月10日上午九點對馮玉梅開庭;6月11日上午九點對李洪山第二開庭; 6月16日上午九點半對開庭。

    北京市大興區法院
    地址: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金星西路8號,郵編:102627
    電話:010-58484002、58484003、60238719
    投訴電話:010-69297369
    服務電話:010-60238877
    法官黃淘淘010-57362934(主導非法庭審江顯東)
    法官王煒喆010-57362619(主導非法庭審李洪山)


    山西太原王心、郭秀萍、白原仙面臨非法庭審

    山西太原杏花嶺區法輪功學員王心、郭秀萍、白原仙2015年3月4日被非法拘留,4月3日遭批捕,現面臨非法庭審。

    主要參與迫害者:
    太原杏花嶺區公安刑警隊:張弘
    太原杏花嶺區檢察院:張萍
    太原杏花嶺區法院:王栓柱


    重慶法輪功學員秦麗面臨非法庭審

    重慶江北區法院欲於6月15日上午9時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秦麗案。

    重慶江北區法院:
    地址:重慶江北區中億陽明山水金港新區16號
    電話:023-67757852、677567739
    法官:鄭旭、劉懿
    審判員:李洪英
    實習法官:李文韻
    書記員:文靜

    江北區邪黨組織:
    副書記王和平 023-67560123
    政法委書記劉漢華 023-67724480


    四川南充法輪功學員張來華被檢察院到法院

    四川南充市高坪區龍門社區近七旬法輪功學員張來華2014年12月24日在送真相資料給世人時被江陵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南充華鳳看守所已五個多月了。警察對其家人威脅說:她不說真相資料來源等問題,要重判她七年等。

    張來家人為她聘請了一名律師。律師見了她回來說:張來華在見律師的整個過程中,都是全身不停的抖動害怕,精神狀態很差。家人懷疑張來華被行刑逼供。家人希望她能早日無條件釋放回家。家人了解到,張來華的案件現被檢察院遞交到法院了。


    長期流離失所的黑龍江法輪功學員李長安被綁架

    2015年5月21日,黑龍江省方正縣國保大隊長白文傑、王林春闖到唐山,將長期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李長安綁架到方正縣看守所。

    2010年7月7日,李長安和法輪功學員司炳玲被綁架,司炳玲被方正縣法院非法判刑十年。李長安當時正念走脫,方正縣公安局一至在追查李長安下落,曾經拿著李長安的照片在路口和客車上盤查對照。

    李長安一直流落在外至今。2012年其父病逝都無法回家盡孝,如今家人擔心的事又發生了,李長安的妻子感到像天塌了一樣,還得每天在醫院照顧患胃癌晚期的母親和家中患有腿疾需要照顧的父親。

    2015年5月21日,李長安出車到唐山市時出車禍,造成腳面骨七處骨折,事故還沒處理完就被白文傑、王林春綁架。家屬去看守所要求見人,國保大隊警察不讓見,叫囂判刑後再見。

    李長安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綁架迫害。2003年10月21日,李長安先後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哈爾濱第二看守所、哈爾濱監獄集訓隊、泰來監獄遭受迫害,被關小號和各種刑具迫害。


    山東濰坊諸城法輪功學員宋秀蘭被綁架

    2015年5月28日上午,山東濰坊諸城法輪功學員宋秀蘭被綁架。詳情待查。


    遼寧本溪市法輪功學員葛彥穎被綁架

    2015年5月23日下午4點多,遼寧本溪市法輪功學員葛彥穎與另一位同修在發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而被派出所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葛彥穎家中的電腦、打印機、真相幣、大法書等被警察抄走。


    河南省信陽市法輪功學員饒順勤被綁架

    2015年5月20日下午四時,河南信陽市浉河區五星鄉派出所,以王姓所長為首的三個人對女法輪功學員饒順勤的家突然進行抄家。隨後王姓所長又打電話給國保,國保又來了幾個人,共有十多個人,其中有兩個懂電腦的。他們抄家連廚房、衛生間都不放過,在晚上七時把法輪功學員饒順勤綁架走,她家的電腦也被搶走。饒順勤現被關押在信陽市第一看守所。饒順勤今年48歲,樸實勤勞、老實巴交,靠在鞋城出攤賣鞋為生,家境十分貧困。她被綁架後,她的鞋攤也無人照料。信陽市國保大隊及五星鄉派出所按江澤民的旨意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已達十六年,這種無人性的抓捕與土匪一般,應該受到公眾的譴責。


    武漢市錢有芸遭非法庭審 李春蓮被綁架

    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法院於2015年5月27日上午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錢有芸。江夏區「610」頭目易楚軍安排大量穿制服的警察、國安人員遍布法院周圍,並有大量便衣隱藏在法院周圍的馬路、公園、和路邊汽車裏面,準備綁架前去發正念的法輪功學員。

    江夏區法輪功學員李春蓮在法院對面的公園,被「610」頭子易楚軍發現後,打電話叫來了一幫幫兇,搶走了她手裏的包,後強行綁架到車上拖走。5月27日下午三點鐘,警察將李春蓮劫持到武漢。

    武漢市江夏區法院:
    地址:武漢市江夏區紙坊北華街12號,郵編:430200
    電話: 027-81819050、81822388、82910036、81819050
    院長殷磊
    法官:李斌 阮菲 白瑞 李小祥

    江夏區「610」主任易楚鈞:
    單位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政府(將軍華府對面)
    家庭住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紙坊小車隊。郵編(430200)
    電話:13886009938宅2787950732

    武漢市江夏分局:
    地址:江夏區紙坊街寧安路2號,郵編430200
    電話:027-87912000
    劉明利 局長85398701、13307126788宅87498966
    周春明 政委85398702、13707110525宅86371618
    副局長王忠發85398704、13871031605宅52100073
    副局長陳衛星85398707、13907122005宅87951551
    副局長王 皓85398705、13971619588宅87912128
    副局長龔志棠85398703、13098879666宅87910586
    紀委書記王和平85398710、13317162158宅87951559
    政治處主任王衛華87912010、13886060005宅81820777
    刑偵教導員李建國87952111、13907122001宅87955938
    刑偵大隊長鄒先良87013951、13387529883宅87911638
    江夏分局國保大隊:
    電話:2785398714、2785398724
    大隊長董有政13971633168
    羅仁章13871031542
    汪某15972212618
    陳某13307157567
    徐某13437102298


    遼寧省北票市龍潭鄉法輪功學員莊玉然、孟顯華遭綁架

    在2015年5月29日上午九點鐘,遼寧省北票市龍潭鄉法輪功學員莊玉然 、孟顯華去內蒙轄區金廠溝梁集市講真相、發光盤,遭人構陷,被金廠溝梁派出所警察綁架。詳細情況還在了解中。

    金廠溝梁派出所:
    所長滕吉廣13948167401
    指導員孫久陽13947668210
    警察李翰林13847966950
    警察馬小樂15048675753
    警察吳雪冬15924434610


    遼寧大連法輪功學員宋玉華等被綁架情況補充

    遼寧大連法輪功學員毛永剛、吳兆洲、李敏(女)等2015年5月25日在撥打真相電話時被警察綁架。後警察對三人進行非法抄家。毛永剛家裏私人物品被洗劫一空,大法書籍、師父法像、電腦、打印機、刻錄機、手機、播音器等都被搶掠。警察還綁架了他的妻子宋玉華。

    宋玉華、吳兆洲、李敏現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毛永剛被關押在拘留所。


    遼寧省法庫縣法輪功學員陳淑豔被綁架情況補充

    2015年5月25下午2點左右,瀋陽警察、法庫縣葉茂台鎮派出所警察共十多 人,闖入法輪功學員陳淑豔、陳淑芳家中,綁架了陳淑豔,並搶走陳淑芳家一台筆記本電腦、台式機一台、一台打印機、大法書籍等物品。據悉,陳淑豔被非法刑事拘留,現因身體原因被關押在瀋陽醫大四院。警察告訴家屬星期一給陳淑豔檢查身體後再做決定。

    葉茂台鎮派出所:
    辦公室024-7191029、024-7191021
    所長024-7191033
    外勤024-7191042


    廣東茂名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情況更正與補充

    2015年5月23日晚11時,廣東茂名市法輪功學員楊日明在上班的路上張粘法輪大法好等不乾膠時,被茂名市巡警綁架關到官渡派出所,並到其家中抄走大法書一套。

    5月27日上午10時,茂名市「610」指使茂名市公安國保到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陶永紅的娘家,以查戶口騙開門衝進去10多個公安國保把陶永紅綁架走,同時在陶永紅的娘家劫走財物一批,大法經書2套大約70多本,筆記本一部、A3過塑機一台、25寸冷裱膜一卷30米長,A4切紙刀一把,現金3、4百元,他們還要綁架陶永紅已80歲高年的母親,被其家人制止才不敢帶走她母親。

    5月27日下午4時,茂名市法輪功學員吳金水從外出回到生活區樓下時,被茂名市「610」指使茂名市的公安國保在其生活區內潛伏綁架了吳金水,吳金水當時大聲呼叫:「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共產黨綁架迫害好人,在其生活區內很多民眾都聽到。公安國保劫持吳金水後搶走隨身帶的鎖鑰,強行用鎖鑰打開吳金水的家門,差點把其小孫子撞倒。茂名市公安國保沒出示任何證明就從吳金水家劫走三批財物具體數量有10塔刻錄機一台,台式電腦一台,筆記本一部,彩色A4激光打印機一台,無線熱熔膠裝書機一台,光盤自動打印機一台,手機10多部,檀香木頭一塊價值3-4千元,現金大約4千元,和大法經書等等一批,公安國保分三次到吳金水家劫走三批財物,同時不許其家屬在場清點財物,也沒列出財物的清單所以具本其它的財物無法統計。現在吳金水,陶永紅和楊日明三人已從茂名市官渡派出所轉到茂名看守所拘禁。

    茂名市政法委:
    王標戈13922053593 王萍13902519889
    茂名「610」洗腦班:校長楊輝13902541686

    茂名市公安局:
    電話: 0668-2912114、2952065
    茂名第一看守所:0668-2728310
    茂名市官渡派出所:06682289297

    茂南區「610」:
    電話:0668-2828610(610)
    茂南區公安局:
    局長李曉強: 辦0668-2952311

    茂南區區長專線0668-2828000
    茂南區邪黨書記丁錦文 辦0668-2808338
    茂南區邪黨副書記陳恩東13902510928辦0668-2829199
    茂南區委、區府部份傳真電話:2811901、2812000、2812542、2808682、2816418、 2828610(610)2956913、2897836、2893433、2292449、2825920、2812292、
    2806973、2811559、2810386、2813726、2130818、2816131、2263168、2839860、
    2253431、2220928、2810163、2861910、2282811、2976396、2809622、2252401、
    2813506、2202211、2132666、2283297、2813028、2828793、2957285、2956884、
    2806792、2802303、2298327、2269339、2327220、2263995、2907792、2980023、
    2360090、2390862、2783668、2207556


    烏魯木齊市法輪功學員張莉華被監視居住

    新疆烏魯木齊市法輪功學員張莉華5月7日被水磨溝區分局國保大隊管軍等兩男四女警察綁架。管軍一夥在8個月嬰兒和保姆在場情況下非法抄家,搶走20多本大法書籍及電腦、手機、護身符、光盤等。張莉華當天回家,但被非法監視居住。

    烏魯木齊水磨溝區分局國保大隊:
    警察管軍: 13809955086辦4915508


    重慶法輪功李章群長期遭監控

    重慶江北區「610」、政法委、公安局國保支隊警察一直長期對法輪功學員李章群進行監視、跟蹤。目前在她家樓下有人蹲坑。


    四川德陽黃許中學教師羅英遭迫害

    四川德陽黃許中學女教師羅英因給學生和老師講法輪大法真相,兩次被學生告給學校,並交了一個翻牆軟件給學校領導。上週星期天,羅英在街上發翻牆軟件,校長丁洪軍看見了,遂找羅英談話,逼她寫不給學生講真相、不在外面講真相的保證,並對羅英進行停課(5月26日-29日)懲罰,還威脅她:要讓你失去工作,失去工資,等著拿傳票。還想讓羅英的丈夫和女兒表態,恐嚇羅英的女兒會失去工作與對像,丈夫會與羅英離婚等。

    目前學校負責人還在學生和老師中間散布恐嚇言論,導致有老師說,如果學校的獎金因此少拿了,就會向羅英吐唾沫;有的說會找羅英要獎金等。

    參與迫害人員聯繫方式:
    校長:丁洪軍 13808102235
    副校長:萬清豔 15883409822洪棋躍 15883875208
    教導主任:陳小林 15196377713
    政教主任:張世金 15883800818
    總務主任:劉述寶 15181050522
    主任:劉步海 13890262683
    教師:高佔萍 13890290861江秉火 13778230377


    上海嘉定區鼎秀苑小區居委會助紂為虐

    上海嘉定區鼎秀苑小區目前設立所謂「反邪教協會」的基地,居委會的過道走廊、樓梯牆面張貼有污衊法輪功圖片的信息。

    嘉定區鼎秀苑小區居委會:
    地址:上海嘉定區銅川路2655弄(鼎秀苑)
    電話:021-69187590
    居委書記王蓓13817956791
    人員:陳嘉琦、林建偉、小侯等。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非法庭審天津寧河縣法輪功學員孫建躍責任人信息:
    寧河縣法院:
    審判長汪衛軍18920799998辦02269561332
    審判員李洪文13820810822辦02269561329
    書記員陳晨13820193901辦02269561329

    ▼參與迫害河南三門峽法輪功學員劉全興責任人信息:
    警方通知其家人的電話18838230763的
    看守所門衛女警:警號052110

    ▼山西省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責任人信息:
    山西平陸縣政法委書記段毅平13803473388辦0359-3526598宅3522732(2011年就任後參與多起迫害)
    山西運城市林業局副局長毛興輝13834398598(2011年4月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讓單位職工人人上台「揭批」法輪功,人人表態,並且組織無數次誣陷法輪功資料的「學習」,給單位職工灌輸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

    ▼構陷黑龍江寧安市法輪功學員李振金責任人信息補充:
    郵編157421,電話區號0453
    寧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夏亞俊13946353699

    寧安市東京城林業公安局:
    局長曹玉友0453-7901281、政委王波7901194
    副局長:劉培正、陳小樂13704837008、許佳興、劉軍13945333942;副局長室7902618
    國保大隊:7902011隊長趙子欣18745349957副隊長李永斌
    看守所:所長徐革,副所長:朱金奎、張豔麗、於文照、張忠良
    第二派出所:所長吳廣利13091811111或13091833333,其妻13704837656或18704837656

    林業局檢察院:
    檢察長李鵬洋15145376988主管劉增山13684645819公訴員王瑩13846381426
    林業局法院:
    電話:0453-7916037
    院長周建13019062555,副院長:崔立新、褚英俊,主管胡豔萍15604839616

    東京城鎮地方派出所人員:
    楊東勝13089877789、13514519066、7666800
    汪富雲13945316606
    張愛軍13945303660
    鄭福明13945355125
    朱榮偉13836394003
    楊德順18746303177
    李雙江15645339096、7799888
    李士國15245369996
    丁慎濤13945391820、7627820
    全寧男15945718870、7626717
    袁繼剛15246315559
    馬正龍18645323488
    丁紅博15846774002
    李 明13303631911、13904531508
    袁 泉13284037126
    高 進15846781579
    曹 航13555415741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0/150994.html>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大陸各地簡訊及交流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 請停止在微信或是QQ上傳播師父經文

  • 請同修不要寫「匿名」控告信

  • 關於紙幣上寫肉眼看不見的字

  • 打真相電話請把握好時間

  •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信息

  • 請停止在微信或是QQ上傳播師父經文

    近期,我看到有同修在微信上互相轉發師父的新經文還有《論語》,我覺得非常不妥。

    微信或是QQ都是騰訊公司的軟件,裏面包含監控軟件,過去有很多同修因為用QQ被監控,從而導致被迫害。而且傳播師父經文題目都是「法輪大法」、「明慧網」等詞彙,互相轉發的都是同修,這樣就有安全隱患。所以提醒大家注意,立即停止這種行為。


    請同修不要寫「匿名」控告信

    大陸同修有個別的向檢察院部門發送匿名控告信的,有的是個人的, 有的是代表「某市某縣法輪功學員」的集體控告書,但卻不具名。有的完全不按控告書格式。

    未具名、無法立案的所謂「控告書」,達不到應有的效果;而且發多了,有可能起反效果。既然要寫控告書,就要放下人心。相關司法、執法部門也能從中體會到大法弟子誠懇認真、對自己言行負責的態度。


    關於紙幣上寫肉眼看不見的字

    我是石家莊大法弟子,最近我地區有同修買了一種筆,在紙幣上寫上「滅」字肉眼看不見,但在一種特殊的燈下能顯出字來(這種筆上同時帶那種燈)。這種筆有散發給同修。

    我想,目前我們的最大責任是救度眾生,紙幣上印真相短語能起到救人作用。而單純寫一個「滅」字,這種事是否是我們目前應該做的?請同修們更理智的講真相。


    打真相電話請把握好時間

    文/大陸大法弟子

    在海外同修共同努力下,用各種方式講真相、救世人,尤其用電話講真相、震懾了惡人,救度了世人,起了很大作用。目前的問題是在晚上12點前後都有真相電話,引起了世人的反感。有位同修的親戚在睡夢中聽到電話響,來不及穿衣服起來接電話而生病、很生氣。有位常人說,共產黨是不好,你們反對我們沒意見,但半夜三更擾民就不對了。我們就解釋:可能是國外的時間差沒掌握好造成的。但世人說:看區號是國內的。

    就此事同修在一起交流時,該不又是中共故意搞的?當同修接到語音電話,因不能與同修交談,又不想浪費同修的錢,只好關機。請打電話的國內外同修把握好時間。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4月22日早上,廣東深圳蛇口幾十名警察到四海公園,綁架大約16名左右法輪功學員,其中有十名老年法輪功學員當天下午被家人接走。另6人第二天被非法拘留在南山拘留所10天,其中有沈小鳳等6位法輪功學員,直到5月2日才回家。

    ◇四川省米易縣法輪功學員黃承會,於2015年5月10日,講真相被綁架,在米易看守所被非法關押12天,5月22日已回家。

    ◇河北唐山遵化5月13日在興隆縣境內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盛金玲、王建、隋金明、李國生、李勇志已於五月二十八日回家。

    ◇雲南昆明市東川區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五月二十八日已全都回家

    5月13日上午10點多,多位東川區法輪功學員被東川區國保大隊和610綁架到達貝派出所、碧谷派出所,在派出所被強行滾手印,抽血,又被帶到東川區第二人民醫院檢查身體。吳朝千和65歲的王貴榮在達貝派出所,被四五個協警打的遍身多處是傷。直到凌晨3點多,才把身體不好的和年紀大的法輪功學員放回家。14個法輪功學員被昆明市東川區拘留所非法拘留了15天。五月二十八日已全都回家了。

    ◇山東省聊城市臨清市法輪功學員朱蘭梅已於5月23日回家。

    ◇5月13日下午被綁架的長春法輪功學員蔡春田和趙銳於5月24日上午回家。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信息

    ◇遼寧省朝陽市法輪功學員雙耀文已回家。


    48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明慧网2015年5月30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黄昌东 哈静波 李秀芹 张淑云 臧瑞芝 连素兰 冀德莲 薛富贵 李金兰 周拉香 郭清安 巫卫勤 谭菊花 贺淑芳 刘杨 刘淑香 樊淑华 王海波 柳涛 顾克华 仲维芹 韩飞 丛培伶 姜均华 严凤新 沈朝宣 高美英 张淑琴 刘杯英 徐中玉 于福领 赵素珍 李生忠 童国兰 于兆娟 马贵芹 李云超 高在玲 宋翠萍 李新英 范士洪 冯仲杰 仇丽球 林红利 连素兰 陈秀梅 秦振全 张莲桂


    明慧週報:海外版(第三五三期)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http://qikan.minghui.org/qikan.aspx?id=171513


    明慧地方期刊(甘肅省、北京市、成都市、大連市、福建省、合肥市、濟南市、德州市、撫順市、河北省、江蘇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上海市、石家莊市、天津市、濰坊市、四川省)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http://qikan.minghui.org/display.aspx?category_id=9&start_date=2015-05-30&end_date=2015-05-30


    修德命運改(2)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接上文

    三.種須改相

    周必大是廬陵人,曾負責管理臨安府的和劑局。有一次,和劑局失火,有五十多人因這次事故遭逮捕下獄擬處死刑。周問獄吏:「假如這場大火是官員玩忽職守造成的,該當何罪?」獄吏回答說:「免職為民而已。」於是周必大甘願承擔失火責任,使五十多人得以免死。周必大丟掉官職回老家,途中順便去看望岳父。那天,大雪紛飛,岳父家的童子正在庭院中掃雪。頭一天晚上,岳父夢見掃除積雪迎接宰相。這時,他嘆口氣說:「今天掃雪,原來只是為了迎接被免職的官員罷了!」周必大回家以後,刻苦讀書,後來參加宏詞科考試,到京城住在一個班直(皇帝的衛兵)家中,一天,主人攜帶一本小冊子從外回來,周必大借來觀看,原來是一本滷薄圖(天子車駕次第稱為滷薄)。於是便全部抄錄下來,默記在心。考試時,正好出這個題目,因而考中了詞科。以後,歷官至宰相,封益國公。

    起初,周必大做夢到了陰間,看見判官正在考核捏胎鬼。判官指著周說:「此人有陰德,應當做宰相,但相貌醜陋,該怎麼辦?」捏胎鬼請求准許他為周必大做一副宰相須,判官同意了。捏胎鬼走過去,撫摩周的下巴,為他種上了鬍鬚。周必大醒來後,果然長出了鬍鬚,還隱隱作痛。過了幾天才不覺痛了。後來,周必大罷相回家。一天,有個看相的人來見他,正好在大門前相遇。看相人問道:「相爺在哪裏?」周忙向前行禮,然後謙遜地說:「我就是前任不稱職的宰相。」看相人不相信,說:「你騙我。」入座後,又要求拜見宰相。周還是那樣回答。於是,看相人似有所悟,起身向前,用手捋著週的鬍鬚說:「就憑這付帝王鬚,足以證明你真是宰相啊!」周必大大吃一驚,重重地賞賜了他。

    四.徐昂改相

    揚州人徐昂,春季到京城赴考。城中的王相士算卦很準。徐昂也去問了。王相士說:「從你面相來看,你命裏無子。」後來徐昂考中,委派到西安做官。途中買了一名很美的女子打算做小妾。問她家中情況,回答說:「我父親在某地做官,幾年前死了,當地災荒,一批強盜將我搶到京城賣了。」徐昂聽了很可憐她,打消了娶她做妾的念頭,將她的賣身契也燒了。到了西安,為她挑選了一個有德才的後生,像女兒一樣嫁出去。西安任滿回到京城,王相士見到後驚奇地說:「一別幾年,面相大變,斷子相已改為多子相,一定是積了大陰德吧。」不久,妻妾一連生了五個兒子。

    (待續)


    【神傳文化】(第321集) 人算怎如天算 莫為名利所驅(一)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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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傳文化】(第322集) 人算怎如天算 莫為名利所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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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廣播:正法修煉交流選編(90)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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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週刊(第691期)內容選編(1/2)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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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週刊(第691期)內容選編(2/2)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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