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人還是維護法

——讀明慧編輯部文章《出發點》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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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四月四日】今年二月十七日,明慧編輯部發表了一篇文章《出發點》,認真的看了幾遍,感觸很深。

文章開頭就明確指出:「每個階段,在不同地區,都有不同的人,表現出來一些情況。這些情況表現出來,就是讓學員和大法弟子能夠去辨別,學會在法中修,學會遇事總是把修煉作為出發點,同化大法多救人, 而不是人心不斷、總是被人心所左右。」文中點名提到的李旭鵬現象多年來在我地區一直存在,雖然大多數同修認識到,不再維護這樣的人,但仍有部份同修學人不學法,做著有悖大法弟子稱號的事,削弱著整體救人的力量。

某人,開了天目,有點小功能,執著自我,經常用天目看到的給同修下定義,經常講自己歷史上當過誰,而周圍追隨她的同修則分別是她手下的誰誰。有的同修對她言聽計從甚至俯首帖耳,把其當成「神」來崇拜,吃飯店、旅遊,前呼後擁,浪費著大法的資源,滿足著其個人私慾。在邪惡經濟上迫害導致其他同修生活都很困難的情況下,其人卻穿名牌、吃高檔飯店、出門多數打車、住則高級賓館,連平時洗澡都有專人陪同伺候。當別的同修為了救度眾生省吃儉用,把省下的錢捐給資料點、自己只有饅頭就鹹菜的清苦生活時,某人卻帶著追隨者們遊山玩水,訪名山大川,殊不知她的追隨者中有的已經負債累累,卻還硬著頭皮表現自己「看淡錢財、放下人心」。而且其人有個店,年年搞所謂的店慶,鮮花禮炮,大擺宴席,多數都是同修參加,勞民傷財,浪費著有限的大法資源,佔用大法弟子寶貴的修煉和救人的時間和精力。多年來修煉人很多都主動或被動的消費過,不買怕其人不願意,顯著「太摳」,個別同修死心塌地的願意贊助和供養某人,認為自己這樣做是為大法付出。

師父在《世界法輪大法日講法》中有這樣一段法:

弟子:有學員利用大法項目聯繫上全球很多弟子,並開始做自己的生意。這樣是不是干擾大法弟子?
師父:是。利用大法資源在賺自己的錢的,你跟那個迫害沒有任何區別,將來你就知道了。這種干擾是破壞大法弟子資源。資源是有限的,它是用在正法救人上的。將來這件事情可不是簡單的。

曾經有警察對同修說,你們太傻,看人家某某做生意賺錢,都快成百萬富翁了!你們還跟著人家起哄。且不說警察說這話的意圖,但有一點可以證明,這些錢都是大法的資源,卻都被這樣白白浪費了,用在不必要的地方。他們甚至開車到外地電影院看常人電影,很令人費解。

一次領一幫人到我市來玩,吃高級飯店,邀請我地同修參加,被婉言拒絕。真不知這個人在做啥,她周圍的同修也不知在維護甚麼。據說大家都很怕她,小心翼翼的服侍她,儼然一個「皇太后」。維護她的人都是對她有崇拜和依賴,當有別的同修指出這樣不對,是「捧殺」,害人害己,這些人卻說:「某某來源層次高,人家就這麼修,我們在維護法,不是維護個人。」嚴重的個別同修離開那個環境就不會修了,願意讓其人管著「修」。

全國各地都有類似李旭鵬事件發生,都有同修在吹捧中喪失了修煉者的真我,這不正檢驗了我們看問題和做事的出發點嗎?以此為戒修正自己才是真修者所為。

前一陣,還有一位流離失所的外地同修某某被當地一位同修引薦給其他同修,引來不少爭議,他也是有點所謂的功能的同修,尤其他在反迫害中的光輝事蹟感動了不少同修,此人表面很低調,骨子裏卻是很強的功利心,而且他的怨恨心很重,對自認為曾經傷害過、排擠過他的同修很抵觸,會用他自己的一套理論認識壓制對方,爭鬥心很強。部份同修對他的到來有爭議,認為此人來歷不明,在此地逗留甚為不妥,會給當地同修的正常修煉環境造成干擾,而有部份同修卻極力挽留此人,無償供給其吃喝住行,邀請其去座談交流,有同修在聽完他的「演講」後當場豎大拇指稱讚道:你是最棒的!崇拜之情溢於言表。

他還把自己的修煉過程寫成傳記推薦給個別同修看,還說以後要在網上發表云云。當地一位年輕同修特別崇拜此人,把他當成「英雄」看待,還曾說過他最佩服的人就是此人,後來這位同修不幸被舊勢力以病業假相迫害離世(當然有同修其它的執著和漏洞被舊勢力抓住不放),給家人和同修留下痛苦、惋惜和深深的遺憾。

還有件事,年前我地區也出現外地同修的「賣香」現象,說是有外地同修開香廠,做的香是純木料的,如何如何,在當地同修中推銷,少的買一盒、兩盒,多則十盒八盒。有的還熱衷於品茶,甚至給身邊同修推薦從外地帶回來的茶葉,說是師父喝剩的茶葉,每人分一點,說是用它來泡茶感覺就是不一樣。此番種種做法和行為,用法衡量感覺跟正法沒有必然聯繫,對同修個人修煉和救度眾生沒有多大幫助,卻起著干擾作用。

師父講:「我們有許多人就這樣想的:我磕頭燒香拜佛,心裏虔誠點就長功。我說那都可笑,真正煉功全靠自己去修的,求甚麼都沒有用。不用拜佛,不用燒香,真正的按照修煉人的標準去修煉,他看著你都特別高興。你在外面盡做壞事,你給他燒香磕頭,他瞅著你都難受,不就是這個道理嗎?真正修得靠自己。今天你磕了頭,拜了師,一出門就我行我素的,那有甚麼用?我們根本不講這種形式的,你可能還敗壞我的名譽!」[1]師父還講:「你不修了,你掛那個名有甚麼用?甚麼一期學員、二期學員,你光煉這個動作就是我們弟子了?你得真正按我們這個心性標準去修煉,才能達到健康的身體,才能達到真正的往高層次上走的。所以我們不講這些形式,只要你修煉,就是我們這一門中的人。我的法身甚麼都知道,你想甚麼他都知道,甚麼他都能夠做。你不修煉他不管你,你修煉一幫到底。」[1]

正法走到今天,同修應該越來越理智、清醒,越來越成熟,像李旭鵬之類的事件不應該再發生了,不是有不少同修曾經修的非常精進,後來在周圍同修的崇拜依賴下逐漸執著自我、名利心膨脹,導致迷失本性、自心生魔,輕者被病業長期迫害,或綁架判刑,重者失去肉身,給大法抹黑,給救度眾生帶來損失。師父在法中講:「就是因為人心太多,出現問題時維護自己而不是法。」[2]

其實,對於類似李旭鵬這樣的人很容易辨別的,不要看他說甚麼、做甚麼,遇事就看他的心性標準,看他所為的出發點是否在法上,是否在救人上,遇事用法衡量,就能明辨是非。個人建議對這樣的人能善意指出更好,如若不然則敬而遠之,不給他(她)市場,別牽扯大家做三件事的寶貴時間和精力。沒有人追捧他(她)了,也許他(她)自己冷靜冷靜會明白過來的。師父慈悲給弟子一次次機會醒悟和改過,千萬千萬別拿自己的生命當兒戲,別因自己的人心阻擋而失去萬古機緣。

其實,識別一人是否是真修的大法弟子並不難。師父講過:「你們圓容法首先就是要做一個好人。大家在做好人的同時就已經是在圓容法了。」[3]師父說:「這樣大家就是在圓容著法,換句話說,你也是在維護著法。」[3]

寫出此文無意指責哪個人,只是指出我地區及周邊地區一直以來存在的一些事情,個別人做事的出發點不在修煉和救人上,很多同修攪在其中,把用來證實法的時間和大法資源用在不必要的地方、嚴重影響同修整體提高。意在切磋,如有不在法上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在大紀元會議上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新加坡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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