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跟上正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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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喜得大法的,風風雨雨中已經走過了十七個春秋,把自己近三年來的修煉經歷整理了一下,寫出來向師父彙報,與同修們交流。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我終於結束了被迫害九年的冤獄生涯。這些年當中,在那裏吃的苦、遭的罪、受過的酷刑至今還歷歷在目……而唯一不可改變的,那就是自己對師父的堅信、對「真善忍」的堅守!

回來以後,孩子有了繼父,前妻成了房主,自己被迫淨身出戶,工作也被單位強行「買斷」把名除……那真是像師父講過的:「百苦一齊降 看其如何活」[1]。人生如此境遇再一次把我拋向了「絕望」的邊緣……我該怎麼辦?這時,師父的嚴肅教誨在耳邊迴響:「修煉就是人要上天、成神,不難能行嗎?」[2]我相信有師在、有法在,就沒有過不去的「火燄山」!因為我清楚的知道:雖然在人這兒自己看似一無所有,可心中卻有大法,那就等於是自己已經擁有了宇宙、擁有了一切!而當我真正要回到現實生活中來的時候,這兒的「一切」也只有從零開始了。

在我被迫害期間,母親帶著對兒子的深切思念,突發心肌梗塞離開了人世;家中只剩下年過七旬的老父親一人生活,孤苦伶仃、無依無靠。於是我在鎮裏租下暖氣樓,把他從山上林場接來,我們爺倆住在一起,早晚對他也有個照應。接下來我就是到處去找工作,然而往往碰到最大的難題就是多數用人單位或個人企業招工都要看本人的身份證,因此,到公安局辦理第二代身份證也就成了當務之急。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初,我來到林業公安局戶籍科要求申辦身份證,工作人員告訴我:必須持有本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居民委民警簽發的申辦登記表才能給照相辦理。這樣我又去派出所找片警,我見到片警,出示了「釋放證明」,說明了來意。可他一看是法輪功要落戶到自己委裏,怕受牽連,百般刁難:先往外地支我,讓我把戶口落到我父親山上單位所在地派出所。我打電話與其聯繫,對方回答是:按相關規定,服刑前原來戶口在哪兒就在哪裏的派出所落戶。下午我又去派出所見片警,把山上派出所的意見向他轉述了一遍,他立刻顯露出理虧的樣子,但又不死心,一計不成又生一計:讓我在當地隨便找一個有戶口的親戚或朋友,然後把戶口落在他的戶上……我出了派出所,一邊走一邊想:他為甚麼一再往外推我?是不是自己也有向外求的心哪?遇事不願去面對,總想繞著走。師父在法中告訴過我們:「哪兒出現問題,哪兒就需要講清真相」[3]。想到這裏,我決定第二天還得去找他。

第二天上午,我又來到派出所找片警,當時他正在辦公桌上用電腦,見我又來「煩」他,露出不太歡迎的表情,坐那兒只顧擺弄電腦,看都不正眼看我。我不管他對我態度如何,我今天必須要把我該說的話都說給他聽!我對他說:「你是居民委民警,原來我就是這個委的居民,現在我有正常手續,你就應該按照相關戶籍規定辦事。你們不是常說『有困難找警察嗎』?現在我落戶口、辦身份證就得找你,這是你份內的事,這一點你應該比我更清楚!」他在聽我說,也不吱聲。我接著說:「我只是煉功做好人,沒有做任何不利於社會的壞事,給我判刑本身就是冤案,如今回來了找你們落戶口,你卻又這樣對待我,如果你真的不想給我解決問題,那麼我會去找能給我解決問題的人!」說完我就走了。回家後我就打定主意:明天你再不給我解決,我就去找公安局局長;他要不給解決,那我就去找林業局局長……

第三天上午八點我給片警撥了電話,我問他:「我的事你究竟打算怎麼處理?今天你必須給我一個明確的答覆!」也許他聽我說話語氣理直氣壯,若再拖下去,也怕指不定我會幹出甚麼事情來,於是他告訴我:「我已經和所長溝通過了,上班時間你到所裏來我給你辦。」八點半我準時來到他的辦公室。見我來了,他立即非常熱情的忙著為我寫簡歷、留筆跡、填各種手續表。坐在他對面辦公的民警看著我的「釋放證明」問我:「你判九年在裏面呆了九年,一天刑都沒減?」我對他點點頭。這時從外面又進來四、五個警察,片警指著其中一個大塊頭的對我說:「這位就是我們所長」,我笑笑對他點了點頭,示意跟他打過招呼。此時,片警手裏拿著表格,當著所長和眾人的面對我說:「某某某你要說不煉了,我馬上給你辦!」我立刻對他說:「我煉功身體好,為甚麼要不煉呢?」這時那些警察就像炸了營似的你一句、他一句,對我說了很多電視上宣傳的那些謊言。我的心不為他們所動,站在那裏心態平靜的對他們發正念:解體他們背後操控他們污衊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發著發著,他們陸陸續續的都溜出了辦公室,只剩下片警一個人了,他無可奈何的對我說了句:「好就在家煉吧!」然後拿起所有材料,領著我到戶籍民警那裏辦完手續,我這才拿到了申報登記表,七天後領取了身份證。

其實,當初我想租房子住的時候,心裏就已經有了給同修提供集體學法環境的這種打算了。大傢伙幫我搬完了家,正在考慮固定在星期幾學法時,邪惡的干擾也立即隨之而來。這天片警打來電話,說找我有點事,最好中午去,他一個人值班,不想當著其他人的面談,恐怕把事情搞複雜了,他也是為我著想,希望我能理解。我能聽得出來,雖然他嘴上說得輕描淡寫的,背後肯定會有甚麼陰謀!中午下班我直接去了派出所,一進門見到的確就他自己一個人在值班。他把我領到樓上他的辦公室,讓我坐在他對面辦公桌的椅子上,然後從桌上拿起早已準備好的紙和筆,隨手一邊遞給我,一邊對我說:「聽說某某小區(指我租住的地方)有法輪功人員要聚會,你給我寫個保證:不和他們參與!」我伸手接過來又迅速遞給他,他也沒拒絕接了過去。我說:「這種事(指簽字、寫保證等)這些年我經歷的多了,你也用不著那樣擔心,我們煉功只會對別人有益處,我絕不會害你的。要是沒有別的事情,那我就回家吃飯去了。」他沒再堅持,往外送我。邊走邊用近乎哀求的口吻說:「你也得替我想想,我也是靠工資養家糊口的,你可千萬別把我的飯碗給砸了啊!」我說:「你就放心好了,不會有事的。」說完我就離開了派出所。

事過之後我悟到:一定是自己沒怕心、正念強,解體了另外空間干擾搗亂的邪惡因素。從那以後,這個片警直至離任再也沒有對我進行過任何騷擾。同修們在我家每週固定時間學法一次,集體發正念,然後再集體出去發資料救人,城鎮鄉村、大街小巷真相滿門,走到今天,從未間斷。

二零一二年十月中旬,父親出資為我買了一輛三輪載客出租車,我給它取了個好聽的名字叫「金剛戰神」,希望它能助我在證實大法、救度眾生中一路所向披靡、神勇無敵!從此以後,「金剛戰神」天天幫我傳真相救人。道遠的乘客,路上時間充足,多數我都面對面講真相、勸三退;道近的在鎮內行駛,街上人多車多,時間又短,有機會也會儘量多講,一般情況下我都選擇送神韻光盤和破網軟件,讓他們回家自己看。有時有人打車去農村或較偏遠地區,送完人我就停下車發真相小冊子。

為改善講真相的效果,明慧真相小冊子由原來的四合一改為二合一,這樣一來,資料製作所需紙張也隨之增加了一倍,幾乎每個月我都要開車拉一趟耗材;打印機、電腦出現了故障,在當地排除不了的,為了不影響救人,我經常往返百里之外的縣城找技術同修維修;誰要用車,只要是大法的事,絕無二話,開車就走……當然這些都是我應該做的,與那些精進的同修相比,實在是不值得一提!但是我知道自己是個大法弟子,我的一切都是大法給的,都是大法資源。

三輪出租車是我們當地老百姓比較認可的一種大眾化交通工具,車費便宜,既能拉人又能拉貨,有時也跑公交一元一位,因此每天經我手就有一、兩百元的零錢出入,這樣就給我和同修製作與使用真相幣帶來了便利條件。乘客拿較大面額的錢付車費時,我就找給他真相幣;每次購物或給車加油時,我都使用真相幣。每天收車後,我把收回來的錢洗淨,用熨斗熨平,等攢多了再拿去打印真相幣。記得有一次我開車到一小區,樓旁邊有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小伙子在賣菜,我把車停下買了他的菜,付錢時我從兜裏掏出一沓五元面額真相幣,抽出一張給了他,他見狀對我說:「你有這麼多零錢,給我換點行嗎?」我反問他:「這帶字兒的錢你敢花嗎?」他回答說:「有啥不敢花的!又不是我印的……」於是我給他換了錢,趁機講了真相,幫他退了團隊。我舉這個例子意思是說:現在常人對帶字的錢都司空見慣了,已經不存在不敢花的問題了,更何況我們大法弟子呢?建議人人都來使用真相幣!

讓我們都來珍惜這稍縱即逝的萬古機緣,修煉如初,共同精進,多多救人,來兌現那佛前立下的神聖誓約吧!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苦其心志 〉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也棒喝〉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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