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位鄉親聯名營救好人 警察威脅恐嚇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省舒蘭市溪河鄉孔屯村法輪功學員韓福,三個月前被亮甲山鄉派出所惡警綁架,遭毒打和恐嚇,舒蘭市公安分局警察造假,拼湊材料圖謀判刑迫害。

四百多善良村民聯名按手印強烈要求釋放好人韓福回家。這一正義之舉嚇壞了中共邪惡之徒。鎮書記肖勇等人到村民家威脅,恐嚇,說要拘留說真話的村民;派出所警察駐在當地,以「不給地」「不讓孩子升學」等來要挾村民,哄騙他們退出簽名擔保,搞的村民人心惶惶,不能安寧的生活。

綁架、非法拘禁

韓福
韓福

四十八歲的韓福二零一四年九月九日晚被亮甲山鄉派出所惡所長許慶國、副所長李大海、惡警王站樁等人綁架到派出所,遭毒打和恐嚇,由於過度驚嚇暈了過去,送醫院搶救家屬花掉七百多元錢。然後警察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闖進韓福家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韓福的奇瑞轎車被扣押。後經家屬多次索要轎車,最終被勒索二千元錢才將車開回,其餘的物品至今沒有歸還。韓福被劫持到舒蘭市南山看守所非法拘禁至今近三個月了,舒蘭市公安分局警察造假,拼湊材料圖謀構陷枉判。

舒蘭市河西鎮三興村、孔屯村的村民簽名要求釋放好人韓福
舒蘭市河西鎮三興村、孔屯村的村民簽名要求釋放好人韓福

村民們得知消息後非常痛惜,河西鎮三興村、孔屯村的村民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起紛紛簽名按手印,強烈要求舒蘭市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無條件釋放韓福回家。截止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已有四百多人公開聯名按手印表達自己對正義的支持。海外新唐人電視台也對此事給予報導。

律師要求撤銷對韓福的起訴

韓福的家人聘請了重慶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律師第三次會見了韓福,並去舒蘭檢察院複印了卷宗。律師反複查閱卷宗後,並與韓福本人核實了相關證據。律師認為本案不能適用《刑法》第三百條實施公訴,故提出書面材料,律師在給檢察院的不起訴意見書中表示:「韓福的行為無任何社會危害性,不具備刑事犯罪打擊的範圍。司法程序應當幫助人精神淨化,而不應在我們的尊嚴之上再施暴行。韓福作為一個按照『真、善、忍』為做人原則的農民,擁有中國傳統農民的樸實。從法理原則上說,沒有甚麼行為應該加以懲罰,除非這種行為不但說有錯的(非道德的),而且是於社會有害的(反社會的)。然而韓福的行為使辯護人無法看見其非道德與反社會,反而看到了樸實、善良的優良道德品質。」

律師還說:「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則是指行為人的行為導致立法機構或行政機關制定頒布的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整體或部份不能在實際的社會生活中應用、貫徹或實行,這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這個能力的,有這種能力的人只能是擁有國家公權力的人。而韓福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公民,一個普普通通的法輪功修煉者,有甚麼能力或權力能導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實際中應用或實行呢?……希望舒蘭市檢察院做出不起訴的決定。」

多次騷擾家屬,逼迫誘惑辭退律師

韓福家人聘請律師介入後,中共「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邪惡非法組織)人員非常恐慌,極力阻撓、騷擾家人,逼迫辭退律師。第一次舒蘭市「610」的王漢明和一個姓朱的,把韓福妻找到溪河派出所,要求將律師辭退,家人問:「辭退了,你們能放人嗎?」他們說:不能,只能是照顧點。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舒蘭市「610」人員又到韓福家,要求家人把律師退了,不退,就要在不告訴律師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家人說:請律師是公民的權利,你開庭不通知律師是違法。「610」人員說:就是告訴你了。

溪河派出所所長李成、片警王永福及當地孔屯村書記徐佔龍等人也相繼到韓福家騷擾。韓福妻不在屋,他們問韓福的女兒,你媽煉不煉法輪功,要是煉,就簽字。韓福妻子現已流離在外,過著有家不能回的日子。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溪河鎮鄉政府和大隊的人來到韓福家,還是勸其家人辭退律師。下午,派出所的人也來了,對韓福的家人說:給你們一次機會,讓你們與韓福見面,讓勸韓福不煉了,並在協議書上簽字,派出所與法院做工作,讓判幾緩幾,保外就醫或監視居住。家裏人說:見面可以,煉不煉,他自己說了算。

鄉親們正義之舉,惡人、警察驚恐違法耍流氓

韓福是個純樸善良的農民,十二年前身患皮膚病、腸炎、腰痛等多種疾病。二零零三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體的各種疾病都好了。韓福一家以種地為主維持生活,農閒時做豆腐掙錢添補家用,韓福時刻按照法輪大法的法理「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誠信經商。他做的豆腐從不摻假,質量好,從不短斤少兩,誰多給錢都如數歸還,是遠近聞名的大好人。

韓福及其家人的遭遇獲得許多善良村民的同情,河西鎮三興村、孔屯村的村民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起村民們紛紛簽名按手印,強烈要求舒蘭市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無條件釋放好人韓福回家。截止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已有四百多人公開聯名按手印表達自己對正義的支持。海外新唐人電視台也對此事給予曝光。

村民的正義之舉嚇壞了卑鄙邪惡之徒。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舒蘭市溪河鎮書記肖勇和大隊書記帶領一夥人到為韓福鳴冤按紅手印的百姓家中,威脅,恐嚇說:你們給韓福按紅手印,就是包庇犯罪,將來要追究責任,並威脅要拘留他們。這種流氓行為使一些不懂法律的農民很害怕,紛紛向韓福家人詢問,才知道這是流氓犯法行為。

不法人員怕有更多的民眾簽名參與營救好人韓福回家。目前派出所警察駐在當地,以「不給地」「不讓孩子升學」等來要挾村民,哄騙他們退出簽名擔保,這是心虛理虧的表現。騷擾村民的正常生活。這些惡人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中的濫用職權罪、威脅恐嚇罪等。

為甚麼舒蘭610、公檢法人員害怕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因為近些年來已有近百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近千場無罪辯護,律師們從法律角度、信仰角度、法輪功真相角度,甚至政治角度有理有據有力的全面論證「修煉法輪功無罪,傳播法輪功真相無罪」。定罪法輪功,違反了「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的基本原則。

目前全世界包括香港、台灣、澳門在內的一百多個國家修煉法輪功都合法,唯獨中國迫害法輪功!誰正誰邪不就一目了然了嗎!?這些參與迫害者才真正犯了罪!如不知悔改,等待他們的是法律、道德和良知的制裁。

關於韓福的有關報導詳見明慧網報導《好人被非法批捕 眾鄉親簽名按手印營救(圖)》。

參與迫害的單位及個人:

舒蘭市政法委「610」頭目:李永波 13904445140 科長:王漢明 13674423166
舒蘭市亮甲山派出所所長:許慶國、副所長:李大海:13904445262
舒蘭市亮甲山派出所民警:劉維維、許東洋、栗青、王站柱、李月亮:13943244489
溪河派出所所長:李成、片警:王永福
溪河鎮邪黨書記:肖勇13331729333
溪河鎮孔屯村書記徐佔龍等人
舒蘭市檢察院:張易志
舒蘭市法院刑庭庭長王鈺霞 常務副院長:孟兆會(音)
構陷韓福的惡人:劉翠穎 吉林省舒蘭市亮甲山鄉焦嶺村四社 電話:13253580508
構陷韓福的惡人:胡國君 吉林省舒蘭市亮甲山鄉東興村十社 電話:13244007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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