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終止亂法行為

——去掉標新立異、證實自我的人心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我修煉法輪大法已經十八年了,到了正法的最後時刻,卻被干擾的主意識不清:學法、煉功、發正念都能迷糊過去。這種狀態已經持續好多年了(從何時開始都不清楚),自己沒有完全重視起來,每天按部就班的做著「三件事」,採取了一些辦法也沒有解決,同修們也用一些辦法幫助,稍好一些,也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十天前,在同修家學法,發完正念後,同修看到我的狀態,嚴厲的給我指出:你的倒掌和別人不一樣,必須馬上解決!同修的慈悲心,對我觸動很大,敬請師尊加持和點化。

中午時,就有同修來找我(很長時間沒見面了),說有一件事我們做錯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我們去北京證實法。由於當時學法不深,帶著自己的觀念、人心,從師父在海外講法的錄音中斷章取義的摘取師父的某一段講法,叫在京的同修回當地找其他同修都到北京來證實法(其實,當時自己去北京的目地都不太明確,都不純淨)。同修說師父多次點化,才悟到,現在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我這才想起來,悟到是師父叫他來的,我正處於迷茫之中,電子書的文件剛好整理完,家中已經有五個準備從新裝機的電子書,此時的我正處於進退兩難中,是裝還是不裝。同修來對我是個點醒,我存在的最大問題是在敬師敬法方面,也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過兩天,同修來找我,寫了嚴正聲明,讓我替他上網聲明。

又過了幾日來看我,叫我儘快寫聲明,說在他寫完聲明後,困惑他多年的問題一下就好了。我說:我存在的問題不只是這一件,還有好多比這更嚴重的,我得從頭好好找一下。同修再次提醒我一定要抓緊。

我得法比較早,開始時沒有書,聽師父各地講法錄音,由於學法不得法,在顯示心、喜好心、標新立異、獨出心裁的人心驅使下,做出了非常嚴重的亂法的事,把師父在各地講法如長春、延吉、濟南講法錄音中的解法部份內容,摘錄下來,甚至把師父講的山洞裏的故事(書中沒有的內容)的片段,摘錄下來,接到了「第五講」的後面,翻錄給了別的同修,事後不久通過學法知道了做錯了,就讓其他同修告知有此內容的同修自行抹掉(並沒有自己親自處理)。但是這麼多年過去了,也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也沒有向師父懺悔過。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在工作單位被綁架,在派出所遭到毒打,惡警三次強迫我,讓我用腳踩師父的法像(是從書中撕下來的),沒有得逞。自己意識到存在不敬師敬法的問題,被邪惡鑽了空子。後來也沒有深挖,就不了了之了。那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回來後參加集體學法,出現了讀法發音問題的不同認識,自己按照自己悟到的理糾正同修的發音。這也是一種亂法的行為。

電子書,在本地使用量比較多,這些年大部份是由我下載、編輯、裝機,前幾年明慧網大法書籍網頁就取消了大法書籍的TXT、Word版,有的同修悟到就不做了,自己還是放不下自我,以同修學法方便為由,執意的堅持著做,文件在轉換過程中,有多種因素,不可能不出錯的。前幾天學法時,還發現有丟字的。這在無意中已經嚴重的起到了破壞法的作用了。自己不能認識到大法的嚴肅性,不能知錯就改,主意識不強,一直在人心驅使下麻木的在幹著。

師父早在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驚醒》中講:「弟子們切記,所有法輪大法的經書都是我講出來的法,都是我親自修訂整理的,以後任何人都不能再從我的講法錄音中摘寫或整理文字材料了,無論以甚麼藉口都是亂法啊,包括所謂的講話與文字差異上的對照等等。」[1]緊接著師父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一日《法定》中講:「然而最近我從香港一個煉功點上看到一份材料,是從外地傳去的。其中有兩篇不是我要發表的短文,這是嚴重的有意破壞大法啊!就是從錄音中私自整理也不對呀!我在《驚醒》一篇中已經明確了,不准任何人以任何藉口從我的講話錄音中整理文字材料,做了就是破壞法,同時我一再強調不能把我講話時,你們做的個人記錄拿出來傳,你們為甚麼還要這樣做哪?甚麼心作用下寫的哪!告訴大家,除了我正式出版的幾本書和我署名有日期的短文由研究會發到各地的之外,私自整理的都是在亂法。修是你自己的事,求甚麼你自己定,常人都有魔性和佛性,思想一不對頭魔性就會起作用。我再告訴大家,外面人永遠都破壞不了法,破壞法的只能是內部學員。記住吧!」[2]

自九九年邪惡迫害大法以來,我四次被抓,二次被勞教,走的磕磕絆絆,做了不少壞事,但是慈悲的師父一直沒有放棄我,十幾年來,師父一直給我機會讓我能夠悟到,自己就是不悟,也沒有把這件事重視起來,讓舊勢力抓住了迫害我的最大把柄,干擾我主意識不清,從而嚴重的影響了自己做好「三件事」。要是沒有慈悲的師父看護,怎麼也走不到今天。

以上出現的四個方面的亂法行為(還有許多不同程度的不敬師敬法行為表現),都是相當嚴重的。

師父在《精進要旨》〈金剛〉一文中告誡我們:「大法是嚴肅的宇宙大法,如亂其一點,其罪何等之大。」[3]

作為一名九五年就得法的老弟子,學法卻不得法,法理不清,沒有聽師父的話,在顯示心、喜好心、標新立異的心、做事心、證實自我的人心驅使下,犯下了嚴重亂法的罪,真是有愧於師父的慈悲苦度,給大法、同修、眾生救度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損失。在此向師父認罪,立即痛改前非。弟子懇請師父再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在今後的學法修心中,聽師父的話,要牢記師父的教誨:「學法得法 比學比修 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4],歸正一切,多救人,完成史前大願。

叩謝恩師!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驚醒〉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法定〉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金剛〉
[4]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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