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回想當初修煉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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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七日】我是一九九八年九月九日開始修煉大法的,我覺的九月九日這個日期真好,「佛家講九九歸真哪」[1],我悟到我要跟師父回到我自己真正的家園。

修煉大法之前,我就像師父講的那種人一樣,沒有三天好日子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家裏的、家外的、單位的,沒有讓我順心的,心裏老是不平衡,丈夫脾氣十分暴躁,抽煙、一天要喝二頓酒,一進門看到菜不合適就吵架,有時還打人。結婚幾十年,我一天福沒享過他的,還受他的氣。

我們住的家屬區有幾十戶人家,我家就是有名的經常吵架的兩戶人家之一,差不多就像常人講的那樣,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出門見到人都抬不起頭來。

在家裏不順心,到單位上班心情也不舒暢,一進門發現科室氣氛不對勁兒,別人都用奇異的眼光看著我,同事見面就跟陌生人一樣沒有話講,領導也看不上我。一年到頭我事沒少做,可甚麼好事攤不上我,麻煩事不斷,老是吃虧受窩囊氣。有時我想:活著真沒有意思,還不如死了好。但想到這個家得靠我撐著,我死了丟下一老一小怎麼辦?!苦日子還得向前熬。

我才三十多歲時就出現未老先衰的樣子,連二樓都感覺爬不動,老棉襖要穿很長時間。到後來全身多種病都來了:婦科病、貧血、高血壓、關節炎、胃病、口腔潰瘍、下肢浮腫。

為了有個好身體,我練過多種氣功,又學太極拳、太極劍,後來又皈依佛教,每天燒香拜佛。家裏的這類書比和尚還多,四大名山去了三個。到了五十多歲時因骨質增生、腹部長瘤,醫生講要開三次刀才行。

就在我人生的路走入山重水複疑無路時,一九九八年九月九日我得了大法。從此以後我的人生道路進入了一個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的轉折點。

修煉大法後,我就再也沒開過一張有回扣的處方和化驗檢查單。大熱天上班看到病人湧進來時不再像以前那樣煩躁和厭煩了,面對每一個病人:不管生人熟人、貧富貴賤都能一視同仁,善待每個病人,都想方設法爭取把他們的病治好。有人拿藥錢不夠時,我就借給他們,也沒去想他們會不會不還我,當然不還的僅是個別人。有個病人感動的說:你真是個活菩薩。其實一切都歸功於大法和師父,是師父叫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煉前我看到病人把病歷都往我桌上堆,就氣憤把病歷摔到其它空桌上去,因為吃力不討好,看的越多、差錯越多,獎金越少……。

有個病人沒錢看病,拿著別人的病歷來,我耐心的告訴她:醫院有規定不能這樣做,我是修「真、善、忍」的。我發現她的病不同尋常,有錢及全報銷的都有沒看好就早走的。我介紹她修煉法輪大法,她很高興,說第二天就去煉功點。走出科室門她感到從未有過的全身輕鬆,神清氣爽,很快身體好了,家庭關係又和諧,兩房兒媳孫子住一起都沒吵過架。我悟到:她是以這種形式來得法的。

雖然我上班時看的病人數是較多的,但拿的獎金卻是科裏最低的,而我的心態卻是平和的,不像以前那樣憤憤不平了。因為我明白了「不失不得」[2]、「得就得失」[2]的法理。我放棄了科室裏唯一的一個晉升正高職稱名額的指標,做到與世無爭,不求名、不求利、不斤斤計較,與同事多年的緊張關係緩解了,再也不是別人的眼中釘了。

有一次一篇論文被國際學術交流會錄用,發通知讓我去韓國開會,要在以前是求之不得的,但我放棄了,我明白了修煉人應該守德,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借用開會等機遇一舉多得,吃喝玩樂、遊山玩水等,我們的德應該是用來長功的。就像師父講的:「常人有常人所追求的,我們不追求;常人有的,我們也不稀罕;而我們有的,常人想要也要不到。」[2]

修煉這麼多年,雖然我的天目沒開,另外空間的景象甚麼也看不到、甚麼也聽不到,但我堅信師父的法身時時刻刻都在我身邊呵護著我。開始得法時我非常精進,我睡覺前在心裏跟師父講:我要夜裏二點半起床,到了二點半我正熟睡時,突然睜眼一看,剛好是二點半,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我煉盤腿,同時學法,每天都看三講《轉法輪》,還看師父在各地講法。有時夜裏聽到一串悅耳的鈴聲,一看正是我起床的時間,那時感到師父每天都幫我灌頂,一陣熱流從頭頂上下來,有時一天灌幾次。有一次我夜裏正在學法時,突然一陣陣非常濃郁的芝麻香撲鼻而來,我房間門窗都是關著的,半夜三更也沒有人家炒芝麻的。我悟到:是師父鼓勵我精進的,芝麻開花節節高嘛。

為了不影響我工作,慈悲偉大的師父每次都安排我在雙休日消業,發燒、不適、疼痛,有時從鼻孔裏推出一塊塊瘀血和粘稠的膿血,使我幾十年不通的鼻子也通了,消業有時像拉肚子樣,到週一早晨,我又像往常一樣拎著收錄機到公園去等待同修們集體煉功。有幾回騎電動車被人撞倒幾次,人、車各一方,我就自己爬起來,不找人家麻煩,我知道師父幫了我還了幾條命。

從一九九八年得法修煉後我沒有吃過藥、打過針、請過病假,為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療費用。

師父在《瑞士法會講法》中講道:「我不只是為你們,我為所有的生命操盡了心,我為所有的生命幾乎耗盡了我的一切。」[3]

師恩浩蕩,我生命的永遠都報答不了師父的恩德,在師父正法的最後時刻,我沒有理由再懈怠、浪費生命!

我要找回我當初得法時的熱情和狀態,靜心多學法,遇事向內找,做事先考慮別人,和同修協調好,腳踏實地的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不辜負大法弟子的稱號!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法解 》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瑞士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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