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迫害王桂玲 黑龍江林口縣610阻律師會見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林口縣檢察院的一名檢察長七月二日在面對法輪功學員王桂玲的律師控告時,立即推脫責任,聲稱法輪功的「案件」都歸「610」管。律師立即反問:610 是甚麼東西?沒聽說過,在中國現行法律規定中沒有這個機構。

王桂玲
王桂玲

「610辦公室」是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專門成立的非法機構,從來沒有正式登記,也沒有公開的招牌,更沒有具名的文件,但又處處出現在中共層層機構中,十四年來,凌駕於法律、公檢法機構之上,指使著一切對法輪功的行徑,完全是一個非法機構。

林口縣檢察院人員一語道破「610」的邪惡作用。

王桂玲遭誘騙被綁架

法輪功學員王桂玲,是古城鎮林口林業局職工醫院護士。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在家中兩次遭到林業派出所警察馬清元、李征及侯某三人強行入室非法抄查,搶走了三本法輪功書籍。王桂玲見此,只好被迫離家。

三月十五日,林業職工醫院院長高峰叫王桂玲上班,並稱以自己的人格擔保她的安全。然而第二天,王桂玲到單位上班時遭到警察綁架。當日中午,警察開兩輛警車把王桂玲家的個人物品及現金搶走。

接下來,在「610」的指使下,林口縣公檢法開始合謀對王桂玲進行迫害。林口縣林業局基層法院定於七月二日對王桂玲非法庭審判刑。王桂玲的家人聘請了兩位北京正義律師做無罪辯護,並向當地廣發邀請民眾參加旁聽的邀請函。

法院已提前偷開庭?

七月一日上午,律師及家屬到林口縣看守所會見王桂玲,看守所所長非法阻止律師合法會見王桂玲。律師正告:會見當事人是律師的權利,毫無法律依據的剝奪律師會見權是濫用職權、執法犯法,是真正破壞法律正確實施的嚴重違法行為!

為此,律師把看守所所長非法行為控告到林口縣檢察院。不料檢察院人員竟答覆:王桂玲的案件已經開完庭了。「開庭」的消息事先根本就沒有告訴律師和王桂玲的家人。

律師認為,林口林業局基層法院公然不履行開庭通知律師及家人的法定義務,拒絕告知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剝奪辯護人和被告人辯護權的行為,屬於嚴重濫用職權的惡性違法行為,所謂開庭屬非法,由此做出的一切結果亦屬無效。

七月一日下午,律師及家屬繼續到林口林業局基層檢察院、林口林業局基層法院交涉。

公檢法人員為何不怕違法?

七月二日上午,王桂玲的律師再次到林口縣看守所要會見王桂玲,看守所所長還是不讓見,並稱王桂玲是寄押在他們看守所的,得去找國保和法院簽字同意才能接見。律師說:「法院和國保沒有權利阻擋律師正常接見,這是律師法律基本權利,不需要任何地方簽字,我不會去找他們簽字,我會去控告你們,你們阻礙我正常履行公務。」

在律師離開看守所之後坐車的過程中接了一個電話,律師問是誰,對方不說,只是告訴律師到林口林業局基層法院簽字然後就可以會見。於是律師決定去法院簽字。到法院後,接待律師的人員卻刁難律師,讓法警核實律師合法證件,還給北京律師事務所主任打電話,又給北京律協等幾個地方打電話,回覆都說這個律師是個優秀的律師。在刁難不下去的情況下,讓律師上二樓,二樓已有準備的聚齊了公、檢、法、國保大隊等人員,最後還是不同意律師會見當事人。

國保大隊長對律師說:你可以到公安局或法律機構去說這個事,他們同意讓見,我沒意見。檢察院負責接待律師控告的人員對律師說:我已經盡力給你們調和了,法院的人堅持不讓會見。律師再次告訴他們:你們這是違法行為。

律師不承認「610」

律師又到林口檢察院控告科,控告林口縣看守所非法阻礙律師會見當事人。林口縣檢察院控告科科長覺得事件挺大,把律師領到副檢察長辦公室,副檢察長聽律師介紹完整個過程後,說檢察院也沒辦法,歸「610」管,讓律師去找「610」。律師立即質問:「610 是甚麼東西?今天你不說,我都不知道『610』是幹啥的!在中國現行法律規定中沒有這個機構,我不去找它,就跟你檢察院說話!」

這時副檢察長打電話給林口縣「610」主任(女),說律師要會見王桂玲。律師聽到兩人在電話中互相推諉,最後還是不讓律師會見王桂玲。

律師表示,為維護國家法律尊嚴,維護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維護辯護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律師準備向牡丹江市、省高檢、省人大等機構控告上述部門無視法律的違法行為。

林口縣林業局基層法院
林口縣林業局基層法院
林口縣公安局
林口縣公安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