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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吳梅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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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五月三十一日,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法輪功學員吳梅、胡冬生、孫足英、珍珍四人遭江夏區山坡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送走,現在被非法關押處不明。此期間警察粗暴對待前去要人的家屬,連孩子也不放過。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的吳梅、胡冬生、孫足英、珍珍在外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救人時,被不明真相世人惡意舉報,遭江夏區山坡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派出所一天一晚。

第二天,學員家屬去要人時又遭到江夏區610惡人易楚鈞及派出所警察的恐嚇與勒索。說是連家屬也要一起抓起來,還問你也是煉法輪功的吧?還說要家屬給錢就放人。

當時兩法輪功學員的女兒坐在警車上。到晚上六、七點鐘,警察準備用卑鄙的手段將這四名法輪功學員偷偷送走的時候,將這兩個小女孩從警車上推了下來,然後就不知去向了。他們也沒有給家人任何說法,沒有辦理任何手續。

下面是在這過程中,孫足英的女兒與警察對話的情景:

警察:「你為甚麼不管你媽媽煉法輪功啊?」

孫足英的女兒:「共產黨在我的印象中沒有甚麼好的,在我很小記憶模糊的年代,我的爸爸上午火化,他們第二天就綁架了我的媽媽(非法勞教),我無人撫養在姨媽家暫住了一年。在是非面前,我看的一清二楚,我是有思維的、有辨別能力的。」說的警察啞口無言。

信仰自由是《中國憲法》賦予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在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法輪功是違法的,中共對法輪功持續十三年的迫害一直是「以權代法」, 是中共在破壞法律實施。

誠心勸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特別是國保大隊警察停止迫害。現在很多警察、領導都知道煉法輪功是合法的,講真相、發光盤和資料也是合法的,是受憲法保護的,而迫害法輪功才是真正的犯罪,所以都不積極參與迫害。

善惡有報是天理。你們要以薄熙來、王立軍為戒,該二人為了滿足權力利益的慾望,雙手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如今二人已報應纏身,在中共的內鬥中成了囚徒,還將面臨可恥可悲的下場。

希望政法委(610)易楚鈞、國保大隊警察的親屬、朋友多多勸告他們不要再迫害好人,否則,不但害了自己,還要連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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