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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法院聲稱法輪功沒有上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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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原黑龍江農墾總局建三江管理局勤得利農場場部物資科職工張普賀因堅持修煉「真、善、忍」法輪大法,二零零二年十二月遭綁架、非法判刑十年,在佳木斯監獄經常遭到來自警察和犯人的毒打、謾罵、體罰甚至長時間的電擊,現生命垂危,監獄拒不放人。家屬為營救張普賀出獄,向佳木斯向陽區法院立案庭遞交刑事申訴狀,被庭長楊國臣拒絕。

二零一二年九月六日上午,張普賀的家人與律師再次去佳木斯市市人大(市政府院內),見到了市人大信訪辦張主任,律師跟他講述了整件事情。隨後張主任給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立案庭庭長楊國臣打電話。楊國臣說:「內部規定法輪功沒有上訴權。國家規定不讓上訴。」(中共假借國家名義行惡)。

律師說:「如果這個規定是秘密的,就無效。如果是公開的,沒有這條法律。上海曾經有個類似的案子,已立案並開庭,你們是屬監護部門。」據悉,楊國臣也曾給向陽區政府人大主管王雅麗打電話,聲稱內部規定法輪功沒有上訴權。律師說:這是顛覆國家法律罪和顛覆國家政權罪,他說的內部規定完全是欺騙了向陽區人大和市人大。

信訪辦張主任收下了家屬送去的《關於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立案庭庭長楊國臣法官違法行為的控告書》、《刑事申訴狀》、《盼望哥哥早日歸來》各一份。


昔日健康的張普賀

'現在的張普賀出入需由犯人背'
現在的張普賀出入需由犯人背

張普賀一九六五年生,身高一點七六米,體重八十多公斤;家住黑龍江農墾總局建三江管理局勤得利農場場部,在場部物資科工作。張普賀是一個為人正直、講義氣的人。一個偶然的機會,他接觸到了法輪大法,一下子就覺的做人就應該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做一個真誠、正直、無私的人。

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中,張普賀及家人在肉體、精神和經濟上遭受到嚴重迫害:張普賀先後被非法勞教二年、判刑十年;在株連政策的長期高壓恐怖下,其妻被迫與他離婚。十二年來,張普賀的親人們也承受著巨大的經濟和精神壓力,二零零六年,張普賀的母親在迫害中去世,之後不久,張普賀的父親又患腦血栓病癱瘓在床,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在思念兒子的悲痛中離世。

一九九九年,張普賀進京為大法依法上訪被非法勞教兩年,期間遭受殘酷精神和肉體的折磨,致左耳失聰、奄奄一息才被放回。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又遭佳木斯前進區公安分局警察們闖入張普賀住處,被綁架,被冤枉判刑十年。綁架到佳木斯監獄之前,張普賀從勤得利農場看守所出來時,腳因凍傷而潰爛、不能行走。即便這樣,監獄惡警們仍對他施以酷刑折磨。二零零三年九月,由於他不背監規,被管教裴剛、關智慧用三萬伏電棍重電全身,大打出手後並安排刑事犯人包夾看管虐待。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張普賀起床煉功,被隊長徐亮關進只有五平方米、沒有暖氣、陰暗潮濕、十分寒冷的「小號」內,每天只給兩頓飯還吃不飽,十五天後才放回,但一直仍遭毒打、嚴管、不許學法煉功。

在佳木斯監獄,張普賀經常遭到警察和犯人的毒打,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在他走路都很吃力的情況下(走二百米用半個小時時間),獄警不顧他的死活、強迫他出工。一次因走路緩慢,張普賀被協同警察看管犯人出工的犯人拽住摔了出去,幸好被樓梯口欄杆擋住、沒滾下樓梯。從那以後,張普賀身體狀況越來越糟,飯量逐漸減少,監獄伙食本來就很差,這樣他的身體越來越虛弱,大小便失禁,經常拉尿在床上,需要其他人照顧。張普賀二零零八年一月就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胳膊、手也不好使,自己吃飯都困難,兩條腿腫脹的很粗,且呈黑紫色,大小便失禁。為了減少別人的負擔、儘量不麻煩照顧他的人,張普賀只吃饅頭蘸食鹽,儘量少進食,每天蜷縮著身子佝僂在床上。連同監室的犯人看著都說太淒慘了。

張普賀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已近十年,現身體被迫害的更糟,小腦萎縮、目光呆滯、說話語無倫次、吐字不清,兩腮塌陷、身體瘦弱,艱難度日,生命奄奄一息。親友多次和獄方交涉,就張普賀身體狀況能不能提前釋放,便於治療。獄方以各種理由一次一次的推諉、搪塞,拒不放人,還說,保外就醫是要保釋金的,檢查身體也是要錢的,我們都免了。但必須得是張普賀弟弟來簽字才能把人背走。

張普賀的親屬多次找到佳木斯監獄「六一零」、監區獄警交涉,監方提出很多無理要求才可「保外就醫」;張普賀的弟弟擔心生命危在旦夕的哥哥熬不到出獄的那一天,即聘請了兩位正義律師,在二零一二年五月八日下午與佳木斯監獄六監區(關押張普賀的監區)劉曉青大隊長簽訂「保外就醫」協議,劉曉青說,回家等消息吧,我們還要體檢,上報監獄管理局,批下來之後就可以接人回家了。

兩個多月過去了杳無音信,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上午,張普賀的弟弟突然接到佳木斯監獄六監區楊豔華(女)的電話,說要二千元錢,給張普賀作法鑑。張普賀的姨父心裏不解,監獄口口聲聲說甚麼錢都不要了,只要張普賀的弟弟簽字就放人,為甚麼還要找藉口要錢呢?七月十八日上午,張普賀的姨父在無奈的情況下,拿著二千元錢來到了佳木斯監獄,沒找到六監區大隊長劉曉青,見到了楊豔華,交給楊豔華二千元錢,讓她給打個收條,楊不給,說我們不給收條,這種情況我們都不給收條。七月二十日,楊豔華又給張普賀的弟弟打電話說,錢不夠,還得給一千零三十六元錢。七月二十三日,佳木斯監獄單某某和另一名警察去勤得力(張普賀的居住地),找到張普賀的弟弟又要去一千零三十六元錢,張普賀的弟弟要收條不給,據理力爭也不給。可能監獄知道以各種名目勒索家屬錢財是見不得人的事,是違法的。所以不敢留下字據。

三個多月過去了,張普賀仍在巨難中煎熬,呼籲善良的人們伸張正義、制止迫害。呼籲國際社會正義人士伸出援手,幫助苦難中的張普賀走出魔窟,脫離危險,儘快得到救治、早日恢復健康。


涉案主要單位和責任人:黑龍江省佳木斯監獄獄長:葉楓13351666999;佳木斯監獄獄長:李好軍;佳木斯監獄六監區大隊長劉曉青電話8816607手機13846150345,
六監區一分監區中隊長:溫棟;指導員:於海鵬;幹事:單升銳,及管教裴剛、關智慧,六監區辦事員楊豔華電話8886615 1351267037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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