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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維穩辦、國保等迫害機構更多黑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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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接前文《610、維穩辦、國保等迫害機構更多黑幕(一)》

5、凌駕在法律之上的中共邪黨政法委

中共邪黨的所謂「政法委員會」制度正式使用「官方」名義始於邪黨竊奪政權的1949年。1949年中共邪黨搞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設政務院,政務院設外交、國防等各部,在這些專門行政部門之外,中央政府還搞了一些委員會,包括政治法律、財政經濟、文化教育和人民監察四個委員會,這些委員會地位比各部高,它們負責「指導」相關各部門。其中的「政治法律委員會」簡稱「政法委」,負責操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署、司法部和法制委員會四個部,後來公安部又納入這個系統。中共的政法委還與紀委共同指揮政府監察部門(即中共的黨務部門指揮政府部門),與軍委共同指揮武警部隊。

「政法委員會」原來是以國家機關名義出現的所謂「官方」機構,但後來則露骨的以中共邪黨的黨務專門機構的面目起作用。作為國家機關的政法委員會甚麼時候撤銷的,無從考證,大體上是上世紀五十年代末或者是六十年代初期左右。而在六十年代初期,中共邪黨中央成立了「中央政法工作領導小組」。八十年代初期,中共邪黨中央再次決定成立政法委員會,這個政法委員會繼承了中央政法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能,成為中共黨內的正式機構。1987年中共「十三大」後,曾決定撤銷中央政法委這個明目張膽的干涉司法獨立的機構,但江澤民上台後,為加強其獨裁權力,黨政分開不提了,司法公正也不提了。1990年初,中共中央頒布了《關於維護社會穩定,加強政法工作的通知》,「決定恢復中央政法委員會」。1995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頒發《關於轉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加強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廳字[1995]28 號),明確要求「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是黨領導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1999年4月,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政法幹部隊伍建設的決定》(中發[1999]6號),聲稱 「政法委員會是各級黨委領導、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政法委作為中共中央的正式機構,成為黨干涉政,破壞司法獨立的典型組織。

中共邪黨政法委的所謂「職能」包括執法監督權(「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協管幹部權(「協助黨委和組織部門考察、管理幹部」),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等。

縣級政法委員會是中共邪黨政法委員會制度設置的最低一級,再往下到鄉鎮一級就沒有設置這一機構(綜治委到鄉鎮一級還設治理辦公室)。市縣一級基層政法委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干擾司法獨立,原北京大學一法學博士曾在2003年到江蘇做過基層政法委員會制度個案研究,把政法委員會制度稱為是一種隱性司法制度,他在調查報告中說,在縣一級的公安、檢察、法院、政法委四家關係中,由於公安部門實力最強,而法院和檢察院的地位又比政法委在行政級別上的地位高(一般說來,政法委書記的地位比法院、檢察院長要高一些,但是政法委書記並不能代表政法委員會這個機構的級別,就機構本身來講,政法委又要比法院、檢察院的制度地位要低),政法委員會到底有多大的權力,取決於這幾個部門的權力博弈。但是,在中共發動的從上到下的整人政治運動中,政法委卻是一個權力極大的關鍵部門。作者說,他去調查的那天下午,正趕上縣委組織部來通知,宣布政法委員會的四個幹部退居「二線」,其中包括三個政法委副書記全部下台,但保留了主管「610」辦公室的一個兼職的副書記。可見,迫害法輪功是中共邪黨政法委的重要職能。

中國異見人士呂耿松曾在《北京之春》雜誌上撰文,引用歷史事實、法理論證和學者意見認為,政法委是中國最大的特務組織,政法委員會的存在本身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因此是個缺乏法律依據、破壞司法獨立的違憲組織。在中國,最高法院院長竟然還得向公安部長做工作彙報,可說是中國司法的悲哀。在周永康擔任公安部長時,周是中央政法委副書記,而當時的最高法院院長肖揚只是政法委委員,所以,公安部長還是法院院長的直接上司。這種司法怪像在中共的系統裏卻是常態,很多地方的政法委書記都是兼任公安廳(局)長。比如現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越,同時就又是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以及武警河北省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

按照現代司法獨立的原則,公檢法三機關是相互獨立的,但政法委偏要把這三家揉在一起,而且凌駕在這三家之上,搞所謂「聯合辦案」。政法委對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安(全)系統的控制,使得中共統治下的司法獨立完全成為泡影。這樣做的後果是,警方根據檢察院起訴的需要來搜集證據;檢察院又根據法院判決的需要來起訴。即使這些年中共司法改革中也一直在聲稱要加強司法獨立,但是,在中共發動的全國性政治迫害運動中,司法獨立是蕩然無存的,一切都是圍繞著中共邪黨的意志來進行的。這在「610辦公室」操縱的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中表現尤為明顯。

6、邪黨綜治辦、維穩辦、610辦

雖然中共邪黨數十年一直高喊「穩定壓倒一切」,但是中共的胡作非為卻使得社會越來越不穩定。近幾年大陸社會矛盾,包括群體抗暴事件,越來越突出,於是為了維護高壓統治,從中共中央到地方,甚至基層的鄉鎮街道,都出現了所謂「綜治辦」、「維穩辦」等機構,常常又和「610辦」、「 防範辦」在一起辦公,比如在一些基層文件中會看到「維穩辦(防範辦)」、「維穩辦(610辦)」的說法,所以有人猜測是不是「610辦」改名叫「維穩辦」了。這裏我們詳細說一下這幾個辦公室的關係。

中共邪黨的所謂「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簡稱「中央綜治委」)成立於1991年,是中共中央的所謂「直屬工作部門」(其他直屬工作部門包括政法委、中央組織部、宣傳部等),下設「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中央綜治辦」),它是「中央綜治委」的辦事機構,與「中央政法委」機關合署辦公。「中央綜治委」的主任一般都是中央政法委書記。

「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是中共邪黨中央的「議事協調機構」,正式成立於上世紀90年代,但其下設的辦公室「維穩辦」在各地的建立是近幾年的事情。「維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包括: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綜合治理委員會、中央宣傳部、公安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其常設辦事機構是「中央維護穩定工作辦公室」(簡稱「中央維穩辦」)。同「中央綜治辦」一樣,「中央維穩辦」也是在中央政法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中共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的組長一般也是中央政法委書記。「維穩辦」主任通常由政法委副書記兼任。「維穩辦」涉及到社會多個方面,並不僅限於政法方面。因此,其成員單位比中央政法委廣泛,除公、檢、法系統及國安部門外,還納入宣傳部門。中共邪黨從中央到各省、市、縣直到鄉和街道一級、乃至重要事業、企業單位都設置了「維穩辦」。

「維穩辦」雖然成立已久,但首度引起外界關注,卻源於2008年的沃爾瑪「工會門」事件。2009年,大陸媒體《南風窗》雜誌發表封面專題:「09年維穩新思維」,反映了中共邪黨數十年的「穩定壓倒一切」的統治模式反而造成了社會矛盾的日益頻發和衝突的日益加劇。「維穩」再次走向前台。這幾年中共在所謂的「維穩」上的投入有了大量的增加。2010年5月27日出版的《社會科學報》公布的數據表明,2009年度全國維穩經費達到5140億元。據《201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報告顯示,中共維穩的「公共安全」開支已高達6244億元。

中共邪黨的所謂「綜治辦」、「維穩辦」、「610辦」是甚麼關係呢?

因為「綜治辦」、「維穩辦」、「610辦(防範辦)」都是邪黨黨委的「政法委」在管,都與「政法委」合署辦公,幾個機構一套班子,所以,到了基層,常常就沒有分得那麼清楚。

1)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以後,「610辦」已經運作了好幾年,很多時候就以「610辦」為基礎,直接在「610辦」掛上「綜治辦」、「維穩辦」的牌子,發文件通知時名稱也混用。比如安徽省寧國市發的一份通知中就把「維穩辦」和「610辦」混起來用,在有關寧國市委政法委的介紹中把「維穩辦」和「防範辦」(也就是「610辦」的另一名稱)混用。

安徽省寧國市維穩辦發的通知,混用「維穩辦」和「610辦」
安徽省寧國市維穩辦發的通知,混用「維穩辦」和「610辦」

中共寧國市委政法委簡介中,把「維穩辦」和「防範辦」(也就是610辦的另一名稱)混用
中共寧國市委政法委簡介中,把「維穩辦」和「防範辦」(也就是610辦的另一名稱)混用

2)也有的中共基層把「綜治辦」、「維穩辦」、「610辦(防範辦)」明確分開,都是歸黨委政法委管,由政法委的書記和副書記去兼任各個辦公室的主任。

比如山東省青州市(青州市是中國山東省濰坊市下轄的一個縣級市,濰坊是這些年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之一)政法委網站上各個辦公室分得很清楚。青州市政法委書記同時也兼任「綜治委」主任和「維穩辦」的主任,而一名政法委的副書記兼任「610辦」的主任。

山東省青州市委政法委機構設置
山東省青州市委政法委機構設置

浙江省長興縣網站上也列出了縣委政法委管轄的「維穩辦、610辦、綜治辦」的領導成員名單。「維穩辦」和「610辦」都由一名政法委副書記當主任,一名政法委委員當「綜治辦」主任。

長興縣委政法委(維穩辦、610辦、綜治辦
長興縣委政法委(維穩辦、610辦、綜治辦

7、不講法律的「法制培訓中心」

迫害法輪功開始以後,明慧網上揭露洗腦班的消息中常常提到名叫「法制培訓中心」的地方。一般人還以為這是一個甚麼普及法律的培訓單位,以為只是順便用來給法輪功學員辦洗腦「轉化班」。其實完全不是這麼回事。根據山東青州市政法委網站上公布的「市法制培訓中心職責」,這個中心根本不是一個順便利用其地方來開所謂的「轉化班」,而是一個非法「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專門犯罪機構,就是為給人洗腦而開辦的。「轉化」就是中共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市法制培訓中心」的工作職責並非甚麼法律培訓,而是給法輪功學員洗腦的專門犯罪機構
「市法制培訓中心」的工作職責並非甚麼法律培訓,而是給法輪功學員洗腦的專門犯罪機構

近幾年,隨著官場腐敗,社會矛盾越來越多,各種上訪人員層出不窮,於是給法輪功學員洗腦的所謂的「法制培訓中心」又被利用來非法「關押」上訪民眾。2011年7月15日中國大陸媒體披露出了《陝西城固「法制培訓中心」關押餓死上訪者》一事。2010年3月18日,因上訪被關押9個月零4天的三等甲級殘疾退伍軍人,幾乎瘦成骨架的胥靈軍猝死在「法制培訓中心」。該報導曝光了很多「法制培訓中心」的惡劣行為。報導說,陝西城固縣為了阻止上訪人員進京上訪,把從北京接回的「纏訪者」都投到這個「培訓中心」。「法制培訓中心」用飢餓等最方便、不受制約的殘酷手段折磨上訪者,讓其遭受巨大的苦難,最終「息訴罷訪」。因為長期遭受體罰和吃不飽,受訓者大多瘦得皮包骨頭,有人甚至因此喪命。

從這些上訪民眾在「法制培訓中心」的遭遇,就可以想像法輪功學員在那裏的可怕處境了。中共把法輪功當作最大的敵人,法輪功學員不但面臨酷刑,包括長期不讓睡覺,還要被強制洗腦,被強制轉化,遭受身體和心靈的雙重迫害。

8、中共邪黨再次「發動群眾戰爭」來「維穩」

在進行了三十多年的所謂「改革開放」之後,中國人民並沒有迎來國泰民安和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社會矛盾反而日益尖銳。中共沒有順應民心,還給人民憲法保障的各種權利和自由,中共的做法是把過去發動群眾「告密、檢舉、群眾鬥群眾」 的那一套又搬了出來,開歷史的倒車。

2005年,全國政法系統再次開始重拾多年前的所謂「法寶」──「楓橋經驗」。此一經驗為1963年浙江諸暨縣楓橋鎮在邪黨黨魁毛澤東發出「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的號召以後,總結出的一套 「發動群眾,加強專政」的經驗。1979年以後漸漸從中國的政治話語中消失,直到2005年再次推廣。這一次,「楓橋經驗」被總結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還有的地方提出,就是構建所謂縣、鎮、村三級綜治工作平台,號稱「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難事縣終結」。

隨著社會矛盾,特別是大規模群眾抗爭維權事件的頻發,從 2009年起,中共邪黨的「維穩辦」也正式走向前台,不再只是各鄉鎮的「內設機構」,而是擁有了自己的「門臉」。同時,中共把高壓「維穩」重心鎖定在基層,要求鄉鎮(街道)要由黨(工)委副書記牽頭,把政法、綜治、維穩、信訪等方面力量整合起來,形成所謂「綜合治理」(實為高壓暴政)的大平台。

仍舉青州市為例,青州市下面的12個鎮都建立了自己的綜治維穩中心,每個中心都下設綜治辦、610辦等專職機構。

青州市邵莊鎮綜治中心,下設綜治辦、610辦公室、信訪辦、司法所、國土所、派出所、安監所、執法大隊、規劃辦、財政經管審計中心等辦公室。
青州市邵莊鎮綜治中心,下設綜治辦、610辦公室、信訪辦、司法所、國土所、派出所、安監所、執法大隊、規劃辦、財政經管審計中心等辦公室。

青州市王墳鎮綜治中心,下設綜治中心辦公室、信訪辦、司法所、610辦公室、調節矯正室、公共安全管理辦公室。
青州市王墳鎮綜治中心,下設綜治中心辦公室、信訪辦、司法所、610辦公室、調節矯正室、公共安全管理辦公室。

(青州市譚坊鎮綜治中心,下設綜治中心辦公室、信訪辦公室、610辦公室、司法所、公共安全管理辦公室、打非辦。
(青州市譚坊鎮綜治中心,下設綜治中心辦公室、信訪辦公室、610辦公室、司法所、公共安全管理辦公室、打非辦。

專職機構並不能做到人盯人,用金錢動員全社會才是中共的傳統邪惡做法。《南方週末》曾發表一篇報導,稱「臨時工」撐起中國維穩體系:「發動群眾參與戰爭」。這些所謂的「臨時工」,就包括中共發動的群眾。文章說,「送奶工、送煤氣工、保潔員、物業管理員……這些千家萬戶都離不開的人,成為公安機關延伸開去的觸角。他們以自己特有的觀察力,隨時收集每個角落的治安信息。」在一些重要部位,這些眼線的分工十分精細。例如,每個被公安局劃入涉穩人員等七類重點人員的所謂「危險分子」身邊,都要安排兩個眼線,進行有效監視控制。這些人有一個稱號叫「治安志願者」,雖然是志願者,卻是要付錢的。文章中以江蘇省宿遷市為例,不到一年,宿遷市已有了3.8萬名治安志願者,相當於每142人中就有一名,一張嚴密的「防控網絡」就織成了。公安機關通過考核獎勵細則,對志願者進行累計積分管理,每1分換算100元,由財政建立專項基金兌現獎勵。志願者可以獲得最低0.01分、最高100分的積分。累積到一定積分後,以獎金兌現。可見中共邪黨用納稅人的錢進行特務統治,維護其獨裁政權。

山東青州市邵莊鎮綜治維穩中心主任陳湘穎在其政法委網站上發表「經驗交流」說, 該中心投資28萬,裝修辦公室和配置設備,又投資10多萬元,在鎮區、社區、村主要路口安裝電子監控系統。維穩中心下設綜治辦、610辦、信訪辦、司法所等六個機構,工作人員由原來的3人增加到11人,聘用村綜治維穩信息員120名,按規定發放補貼。還在每個社區建立社區維穩工作站,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社區。在村一級,由村裏所謂的「有威望」的「五老」和婦女代表組成村維穩工作站,各村成立15到20人的治安巡邏隊。要求堅決將上訪人員控制在當地,防止越級上訪。

青州市王府街道綜治維穩中心主任李傳德在交流中說,要推行街道、社區、村(社區)「三級聯防」的所謂群防群治措施,要創建「大防控」格局,搞「人防、技防、物防」所謂的「三防」。「人防」就是人盯人,要巡邏隊員實行每天24小時巡邏,嚴防死守,確保不出任何問題;「技防」就是採用高科技手段,比如在北關社區投入資金30餘萬元,在社區各主要街道、重要部位安裝監控探頭38個,實現了對社區的全天候無縫隙監控;「物防」就是要建立社區組織,調委會和警務室,把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李傳德還在文章中特別提到,把3名法輪功人員弄進法律培訓班學習(「法制培訓中心」就是強制轉化的洗腦班),刑事拘留1名法輪功學員,破壞資料處2處,確保轄區內無一例法輪功人員外出串聯等。

中共在發動群眾搞人盯人的特務活動時,從來都沒有放鬆對學生的控制。在大學裏發展所謂「政保信息員」,為中共在學生團體中培養眼線。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在2009年的一份政保信息員培訓通知中聲稱,學院從2002年建校起按學生比例建立政保信息員隊伍,從最初的25人到103人,政保信息員隊伍逐漸壯大和規範起來。通知還特別提到這些政保信息員如何密切關注和誣告法輪功,非法收繳了多少法輪功的宣傳材料等。

中共不惜花費巨資,發動人海戰術,來建立所謂的「維穩隊伍」,實施高壓統治。很多被「維穩」的對像,都是被中共迫害的百姓,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監控仍然是重中之重。

山東青州市邪黨政法委網站上有兩份「文件」,是青州市邪黨綜治辦、維穩辦和「610辦」印製的明細賬表格,供各鎮、街道、園、區綜治維穩中心使用,名稱叫「村、社區綜治維穩工作站台帳」和「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台帳」,裏面有「綜治維穩信息員基本情況登記表」,「綜治維穩信息員每月補貼情況登記表」,以及很大一部份由中共青州市委610辦公室制定、分發到各個鎮(街道、園、區)維穩中心的關於監視法輪功學員的登記表,而且還細分成所謂的「本地戶籍長期滯留外地」、「負案在逃」、「失控人員」、「曾外出滋事人員」、「未轉化人員」、「判刑、勞教、出班人員」、「重點不放心人員」等七種台帳表格來監控法輪功學員,另外還有「法輪功人員基本信息」表、法輪功人員回訪調查登記表、法輪功人員回訪談話記錄表等等。

由上可見,中共是一個與民為敵的惡黨,民眾沒有起碼的自由和權利。在中共惡黨的統治下,大陸社會如同一個大監獄。

山東青州市印製的「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台帳」中維穩信息員按月補貼發放表格
山東青州市印製的「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台帳」中維穩信息員按月補貼發放表格

山東青州市印製的「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台帳」中有關監控法輪功學員的多種表格
山東青州市印製的「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台帳」中有關監控法輪功學員的多種表格

山東青州市印製的「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台帳」中有關法輪功學員信息表格
山東青州市印製的「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台帳」中有關法輪功學員信息表格

山東青州市印製的「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台帳」中有關回訪法輪功學員的登記表格
山東青州市印製的「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台帳」中有關回訪法輪功學員的登記表格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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