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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鐵農、許生被哈爾濱市阿城法院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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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八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2010年7月7日,法輪功學員孫鐵農、許生被哈爾濱市阿城中共法院非法庭審,孫鐵農被非法判刑五年,許生被非法判刑四年。有消息說阿城中共法院雖組成幾人合議庭,但開庭當天是由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指派來的人員主持宣讀非法審判決定。

這次非法庭審沒有公開,沒有通知家屬,當地民眾並不知情。庭審是在秘密進行的,完全是在背地裏進行的,是見不得人的,是發生在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又一具體案例。

阿城法院、阿城第一看守所原計劃於2010年8月4日(每週的星期三)往監獄送人,於上午送往呼蘭監獄繼續關押迫害,但改變了計劃。接下來的8月11日的星期三上午,阿城法院、阿城第一看守所可能再次將法輪功學員孫鐵農、許生送往呼蘭監獄繼續迫害。

孫鐵農原籍為哈爾濱方正縣人,許生為阿城的阿什河鄉白城村人。

2010年1月24日晚八點多鐘,孫鐵農、許生在阿城雙豐鄉三羊村插「法輪大法好」小旗時,被三羊村不明真相的村民舉報,雙豐鄉派出所出動警察將孫鐵家、許生綁架,隨後將二人送往阿城區第二看守所關押迫害。

2010年2月8日,許生和孫鐵農被非法關押半個月後,被轉到阿城區第一看守所關押迫害至今。

2010年7月7日,法輪功學員孫鐵農、許生遭非法庭審迫害。

阿城公檢法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孫鐵農、許生的人員,這些人置當地法輪功學員多次講真相、要求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的呼籲於不顧,出賣良知,繼續執行中共非法指令。當人間正義得到伸張之時,參與迫害的人是無法逃脫的,必須承擔迫害法輪功的責任。

迫害孫鐵農、許生兩位法輪功學員的阿城公檢法主要責任人:
阿城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陳玉好
雙豐鄉派出所所長:曹鐵剛
辦案人:王立新
公安局預審科科長:徐文志
阿城檢察院批捕科科長:蘇顯光(音)
起訴科:殷麗穎(音)
及阿城法院刑事庭:李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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