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秀貞,女,今年48歲。某國營汽修廠下崗職工,曾因講真相被非法勞教兩年,於2001年至2003年被非法關押於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
在非法庭審中,濟南律師據理陳述,對「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逐詞逐句分析辯護,並問法官「為甚麼國外這麼多國家讓煉呢?」(大意)方秀貞在法庭上對法官的非法問訊不聞不問,拒絕回答,不予配合。最後,方秀貞重申自己無罪,堅信自己的信仰。
邪黨法庭做賊心虛,非法開庭時,布置了大量警察在法院門口,禁止人員進入法院。而且不允許方秀貞的丈夫(未修煉法輪功)和母親旁聽。非法開庭前,又讓司法局律管處打電話給律師事務所恐嚇律師,給律師造成了很大的壓力。
歷下區惡黨法院與濟南市「610」邪惡組織狼狽為奸,構陷修煉真善忍的方秀貞,將她用自己微薄的收入製作真相資料來向被謊言迷惑的民眾講清真相誣陷為非法。1月29日,法院通知方秀貞家人,重判方秀貞10年。
歷下區法院地址:濟南市十畝園街1號
負責此案的法院人員:朱慶臻 0531-86989022(辦公電話)
歷下公安分局地址:濟南市解放東路35號 0531-88522116
張福新(副局長) 0531-850840707
房某(610頭目)15053181906
毛某0531-85084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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