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大門 | 長沙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關押大樓 |
非法剝奪人身自由
法輪功學員被強行劫持到此地後,即被完全剝奪了人身自由,與囚犯無異。他們被關在十來平米大的房間裏,終日不准邁出房門半步,且每人被安排兩名「陪人」( 「陪人」 前幾年基本上由培訓中心自行僱用的人員擔任,近年來多由法輪功學員所在的單位或居委會指派,並出錢支付工資)24小時監視與看管,連一日三餐也只能由陪人打飯到房間裏。
該中心甚至還強制法輪功學員晚上睡覺時不准關房門,必須整晚把房門敞開,以便每層樓的「管理人員」監視,所謂「管理人員」多是從社會上招聘的男性下崗職工或退休人員,尤其是夏季,男女同居一層樓,不關房門十分不便,但該中心對學員的抗議置之不理,照樣執行此無理規定。這些「管理人員」專門半夜起來窺視法輪功學員是否煉功,次日再將學員的動向一一向中心「幫教」人員和主任彙報。
該中心的管理非常嚴密,每一層樓都設一張鐵門,鑰匙由負責這層樓的「管理人員」隨身攜帶,即開即鎖,而且每層樓的「管理人員」自己也僅有這層樓的鑰匙,無法開別的樓層的鎖。為了給學員造成隔離關押、孤立無援的心理劣勢,通常一層樓十多間房間,有時只關押三至四名法輪功學員,甚至更少。
除了非法剝奪學員的人身自由之外,法輪功學員的通訊自由也被無理剝奪,該中心對「陪人」有明確規定,一律不准將手機提供給法輪功學員打電話,除非該中心主任在旁監聽,否則學員連家人也不能聯絡。
強制洗腦與精神迫害
信仰自由乃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法輪功學員按「真善忍」做好人,對社會、對他人沒有任何危害,然而,在中共鎮壓法輪功的邪惡政策下,為了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為了追求所謂的「轉化」率,長沙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非法踐踏公民的信仰自由,採取了種種見不得人的手段強制給學員洗腦,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通常,該中心對學員進行洗腦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每天給學員大量播放誹謗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光盤,同時強迫學員看誹謗法輪功的各類書籍,而這些光盤與書籍的內容都是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一年間中共鎮壓法輪功高峰時期,中央電視台等官方媒體為緊密配合中共打壓法輪功的形勢所編造出來的種種謊言與造假宣傳,包括「天安門自焚事件」等,事實上,天安門自焚早已於二零零一年八月就被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定性為中共政府一手製造的嫁禍於法輪功的「偽案」,其它謊言也都被一一揭穿,讓廣大民眾反過來更加看清這場鎮壓運動的荒謬。然而,荒唐的是,該中心仍在一遍又一遍地播放著這些已過時的造假報導,要求學員「認真看」、「好好看」,看後還要寫「體會」。
在該中心,除了誹謗法輪功的光盤與各類書籍外,沒有任何讀物可以閱讀,長期看這些東西,連「陪人」們也深感無聊與厭煩,想要早點離開。
長期毫無人身自由的非法監禁與強制洗腦給法輪功學員帶來的身心傷害是巨大的。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前夕,長沙市某高校一位五十多歲的女教師被從外地綁架回長沙,關押在該中心,僅一個月左右,原本神志正常,身心健康的她就在種種迫害下,被誘發出精神病症狀,就是這樣,該中心仍拒絕放人。也有一部份法輪功學員在高壓迫害下被迫寫下違心的不煉功保證與對法輪功的「揭批書」,出去後難以原諒自己背棄良知的行為,給自己留下永久的心靈傷害。
不「轉化」的所謂三條出路
長沙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人員對外宣稱他們不打人也不罵人,對法輪功學員是「春風化雨般的教育轉化」,事實上,這完全是欺騙外界民眾的謊言。在強制洗腦達不到預期目的的情況下,該中心人員便會撕下此前偽善的面具,赤裸裸地對學員進行恐嚇與威脅,以迫使學員妥協。
該中心惡人曾威脅多名學員:「到這裏來只有三條出路:一個是『轉化』(放棄信仰並違背良知誹謗法輪功),一個是送去精神病院,再一個就是送勞教。」長沙法輪功學員唐敏因抵制非法迫害,就曾被送去湖南省腦科醫院(湖南省精神病醫院,現更名為湖南省第二人民醫院),被強制注射治療精神病的藥物,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張俊傑、李志鴻等多名長沙法輪功學員被送往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或湖南省新開鋪勞教所繼續迫害。
當法輪功學員不配合該中心人員的強制洗腦安排時,該中心人員還對學員大打出手。寧鄉縣法輪功學員姜尚蓮被非法關押在此時曾被非法關禁閉、遭毆打。長沙法輪功學員任立雲被非法關押在此時,亦曾親眼目睹該中心人員為強迫學員參加所謂「結業典禮」動手打人。
經濟迫害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長沙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都稱得上是一所不折不扣的黑監獄,而比監獄更黑的是,該洗腦中心還在經濟上迫害法輪功學員,勒索學員所在單位及家人錢財,強迫交納高額洗腦費。
該中心開辦初期,每個在此被洗腦的學員每月須交納7千元以上的洗腦費,大家都說五星級賓館都趕不上這裏的花費!如今,該中心的收費標準雖已「下調」,但住宿加上伙食費仍需120元/天,陪護費50元-60元/天,一般都是強迫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與社區出錢。而一些單位墊付後,又將費用轉嫁到學員頭上。二零零八年八月下旬,法輪功學員、長沙市雨花區車站南路小學(原長鐵五小)教師王雨卉被非法關押20天,後被單位從工資中扣走3000元。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下旬,法輪功學員、坪塘勞教所職工李桂蓮被非法關押20天,二零零八年全年被單位每月從工資中扣走400元(共扣4800元)。
對其他民眾的迫害
長沙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成立後,除長期非法關押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外,亦關押過本省的其他無辜民眾,據海外獨立媒體大紀元報導,關押在這裏的民眾,包括長沙的拆遷戶、文革房業主、經租房戶及失地農民等,在該中心,他們被無一例外地未經任何司法程序即被剝奪人身自由。近期,該中心雖無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的消息,但二零零九年三月中共邪黨召開「兩會」期間,該中心仍關押了不少民間上訪人士,證明該中心還在「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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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以上人員姓名及手機號碼摘錄自明慧網2004年4月22日文章《湖南省長沙
市撈刀河洗腦中心犯罪事實》,現在可能有所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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