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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強烈呼籲石家莊中院迴避審理宋愛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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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四月四日】河北省石家莊大法弟子宋愛昌,2007年6月22日中午下班在住宅樓下被警察帶走至今,一直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已經近二十個月了。歷經一審開庭三次,退偵兩次,橋西區法院主審法官蘇常印採信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偽造的《物品鑑定證明》,在一審超期羈押九個多月後,於2008年9月22日對宋愛昌枉判三年。

宋愛昌上訴到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律師和家屬針對一審程序中適用法律錯誤、沒有證據、偽造司法鑑定文書、刑訊逼供、超期羈押、破壞二審終審制、剝奪當事人上訴權利等違法行為,分別發出多份投訴,中級法院只得在2008年11月4日二審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橋西區法院重審」。2008年11月21日案卷退回橋西區法院重審。

2009年2月17日上午10點10分,在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第十一審判庭開庭。整個庭審過程在兩位北京正義律師的有理有據辯護下,檢察院的公訴人理屈詞窮、醜態百出,法院的審判長有氣無力、啞口無言,公訴人心虛當庭自己宣布撤掉一審時的主要證據。

然而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因宋愛昌已經被非法關押20多個月了,涉及賠償問題,檢察院不敢撤訴、法院不敢判無罪。在610的操控下,中共的公檢法聯合勾結在錯誤的路上越走越遠。不顧事實,於2009年3月13日枉判宋愛昌有期徒刑三年,維持了原一審的錯誤判決。

宋愛昌再上訴至石家莊高級法院,這是第四輪重審的二審階段。鑑於石家莊市中級法院違法干預下級法院審判,宋愛昌的辯護律師強烈要求石家莊中院迴避審理宋愛昌案。以下是辯護律師申訴信: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我們是宋愛昌一案的辯護人,經過查看案卷及溝通,我們了解到原一、二審以及現一審辯護律師,在已經完成的審判程序中反覆並著重指出該案的焦點以及經過庭審確認的事實是:公訴機關對被告的指控沒有其製作、傳播的證據(即法律上要求的證據)而並非是程序上的某些證據未經指證這一問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將產生如下兩個法律後果:1、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2、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2008年11月4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不顧事實與法律以(2008)石刑終字第00598號刑事裁定書作出的發回重審裁定,完全迴避了事情的本質,以「證據沒有質證」這一次要問題掩蓋沒有證據這一根本性問題,是一種欺騙與自欺的把戲。

本案從橋西區法院原一審沒有證據卻判決被告有罪,到橋西區法院第二次在沒有證據的情形下依然違法判決被告有罪,究其原因就在於原一審程序中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居然公開違法授意一審法院如何判決該案:2008年9月10日石家莊市中級法院給橋西區法院的《河北省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函)》(見證據一),其上公然決定橋西區法院的審理結果,明確指示橋西區法院作出三年有期徒刑的有罪判決。嗣後,橋西區法院果然出此判決!這一行徑創造了中國司法的歷史,更足以寫進世界司法史!

此後之所以有發回重審的一幕,不是緣於石家莊中院的幡然悔悟,而是源於辯護律師就此問題交涉給其帶來的壓力及其面臨道義上的絕境!既然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在這一問題上煞費苦心的「躲貓貓」,並且其所出的《河北省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函)》明確顯示該決定由其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那麼,我們就不得不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申請石家莊市中院迴避該案的二審審理工作。希望通過此種程序正義的唯一可能方式來維繫當事人對司法公正的最後一絲寄望。為此,我們強烈呼籲:貴院務必慎重考慮我們此項請求,依法作出裁決。因為如果此案仍由石家莊市中院進行二審,其結果可想而知──即便在程序上如何繼續表演下去都不足以掩蓋其赤裸的既定非法意志!在此情況下我們的辯護工作也不過是在為載入恥辱歷史的一幕提供註腳而已。

由本案石家莊中院的違法表現使我們不得不聯想到更多的事件,這一系列剛剛發生的事件已經一再證明石家莊市中院的司法公信力早已徹底破產!

本案辯護人在不久前即2009年2月13日到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行政立案,該院行政庭法官楊聚存將本該接受的行政訴訟材料直接扔到垃圾桶裏,這也是創造歷史的「勇敢之舉」。一個普通法官何來如此的「氣魄」對自己的天職做如此的選擇令人匪夷所思!但它也絕非偶然,曾幾何時,聞名中外的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待三鹿奶粉案,其所作所為違背基本事實與法律,選擇性的司法真叫社會大開眼界,為之憤慨一致聲討之餘,已然忍無可忍!

此前本案的原辯護人已向河北省政法委、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石家莊政法委等有關方面投訴舉報過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違法事實指出其嚴重危害性。為避免司法淪為人們的笑柄,避免繼續透支所剩寥寥的司法公信力,挽回執政黨、政府、司法機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日益遭到摧毀的危急形勢,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我們強烈要求:在作出石家莊市中院迴避本案審理決定的同時,對此案中違法瀆職人員立案追究。基此,立即開始全面深入調查石家莊市中院存在的所有違法情事挖掘其深層次原因,以為儘快重組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必要之準備,並依法嚴懲少數隱藏在該院內部的違法犯罪分子,以警示全國司法隊伍,為我國2009年及更長遠的和諧穩定創造條件。


辯護人:
北京共信律師事務所 謝燕益13121117524
北京安匯律師事務所 唐吉田13161302848
原一審辯護律師: 李順章 楊律師
二審及重審辯護律師:程海 黎雄兵

2009年3月29日

抄送:河北省政法委、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央政法委 全國人大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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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相關單位電話:

石家莊市中級法院 石家莊市北環西路191號郵編:050000,總機 85187000;
院長:許廣為85187297(需確認)
主管副院長:董建義85187186
副院長 劉世軍 張保江 張朱貴
刑二庭庭長 魏淑貞(女 ) 85187158
刑二庭副庭長王峰85187326 13315119295
副庭長 呂玲85187153(主管迫害法輪功案件,邪惡)
裴衛華(女)0311-85187159
刑二庭辦公室:孫85187151(可讓其叫人或轉達來電內容)
刑二庭辦事員:武嬋媛 13126136626
院長接待室:85187151
中院信訪辦:楊主任85187208
中院審委會:
許廣為(女)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羅湘英(女)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李保亮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正文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馬江濤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馬貴玲(女)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機關黨委:0311-87793244
紀檢處:87783411
舉報電話0311-85187165、85187170、87757514
執行熱線電話0311-85187173、85187121(方便當事人對有關執行問題的及時諮詢、投訴、舉報)
研究室85187330
紀檢組長張衛平
市中院辦公室主任張曉旗
信訪辦張貴軍
刑一庭:87797341
刑一庭85187135
刑一庭副庭長孫月梅(女)
刑一庭副庭長臧佔剛
刑一庭助審員 張玉坤
刑二庭法官助理 任立新
行政審判庭副庭長錢仁冬、吳亞梅(女)
執行庭副庭長 張琪
立案庭 庭長王正文85187263 內勤85187281;
立案庭副庭長劉俊平(女)、立案庭審判員封雙勤
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董香梅(女)、張淑秀(女)

河北省高級法院
石家莊市裕華路419號 總機:83031192
院長高勇
副院長景漢朝、副院長孟憲昌85156228 、副院長甄樹清
刑二庭副庭長87937352
紀檢處:87937232
辦信組:87937307(查信件轉何人)
信訪辦:趙梅梅87937119
辦公室:87937000
政治部:87937020,政治部副主任郭羊成,政治部副主任、宣傳處長韓元恆
機關黨委:97937040
紀檢組:87937044
研究室:87937134
刑一庭:87937049、刑二庭:87937071、民一庭:87937096、民二庭:87937075
民三庭:87937086、行政廳:87937123、執行局:87937104、審監一廳:87937187
審監二廳:87937110
紀檢委監察處:康宏周85156418、葛建勃85156416、張洪武85156411、成功85156413、高金川85156415、田慧芳85156415、李雲85156818

河北省610辦公室
地址:石家莊市維明南大街46號,郵編:050052
頭目:張國均,辦,0311-87906310;宅,0311-87906898;
副頭目:王永志 辦:87908681,宅:87906766;13931110731
副頭目:冀廷宇,辦:87908895,宅:87906889;
助巡:丁繡峰,辦:87906533,宅:87900918;
秘書處長:王樹民,辦:87906057,宅:87909866;
秘書處:87908610
副處長:王秀英,辦:87906535 ,宅:83022650

石家莊市政法委(市610)
地址:石家莊市青園街56號
政法委書記,栗進路
主任梁建斌(比較邪惡)電話86686716(辦),0311-85804135(宅電),手機13653312118;
副主任呂軍英:86686706、韓新民:86686708
督辦處 王普 86686715
劉如傑,手機13315991078
執法監督處 楊處長 86686243
信訪辦:87852933
值班室:86686701
秘書處:曹永軍866686709 杜靜波866686712

河北省公安廳國保總隊
石家莊市裕華西路120號郵編050051(同法制日報社在一個大院)
電話:85183399轉

河北省公安廳
地址:石家莊市中山西路469號,郵政編碼:050051;
總機0311-85183399,83033941轉
省長助理、書記、廳長俞定海,
廳長 劉玉順
副書記、副廳長李力,83837898
副廳長馬玉蟬,
副廳長曹愛平,83809999
副廳長鄭曉
紀檢委:王年真13582311766、林書記
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張士良
省公安廳刑偵局局長魏晉虎,副局長陳國平
河北省公安廳紀檢委舉報電話:0311-83033093
河北省公安廳投訴檢查科 電話:0311---85183399轉2020

石家莊市公安局
石家莊市元南路90號 郵編050000(槐安路高架橋東頭,加油站南邊)
總機查號台 86862114,電話總機:0311-86862222、86863400,
局長:張鐵力
副局長武瑞琪(負責非法勞教和拘留同修的手續審批)電話:13931977066
主管迫害法輪功副局長張石余
督察處86863070
控申處86863386

國保支隊(偽造的《物品鑑定證明》陷害宋愛昌)
值班電話86863020、86862420、86862450
隊長韓玉剛電話:13932183699
其妻子於彥君(石家莊市交警),電話:13803117999
支隊周隊長(接鄧方、剛剛上任)
國保支隊警員李興山
法制辦(也是勞教審批處,市公安局10樓)潘處長86863196、86863190
督察處86863070
控申處86863386
警務督察86863076
網絡警察分局:86863150
監所處86863757、86863756
指揮中心:86863400、辦公室(秘書處):86863300、政治部:86863310
人事處:86863313、教育訓練處:86863839、宣傳處:86863316
機關黨委:86863832、紀檢委、監察室:86863804、老幹部處:86863319
綜合計劃處:86863320、戶政處:86863090、監管處:86863758
信息通訊處:86863110、出入境管理處:86862500、審計處:86863850
流動人口管理處:86863748、禁毒處:86863920、危爆物品管理處:86863749
警察學會:86863714、治安支隊:86863030、巡防支隊:86863044
刑警支隊:86863050、經偵支隊:86862210、消防支隊:86863100、8861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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