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大新縣國保大隊許安林、福隆鄉派出所何衛波、韋曙(音)到大新縣中醫醫院對盧漢彩非法詢問;二十二日下午在大新縣中醫醫院副院長劉文公的帶領下,許安林和韋曙對盧漢彩的住宅進行非法檢查;二十五日上午許安林、何衛波、韋曙(音)和兩個女警察一個男警察到盧漢彩上班的門診部將盧漢彩非法帶到大新縣拘留所欲非法拘留十五天。盧漢彩於當天中午回家。
盧漢彩今年六月份給在大新縣福隆中學讀書的姪女盧芩華(15歲)幾盤神韻晚會光盤和幾本小冊子、週刊回家看。盧芩華覺的神韻晚會很好看,就送一盤給她的英語老師黃健美看,之後被黃健美舉報。隨後福隆鄉派出所所長農新民、指導員何衛波、韋曙(音)到福隆中學對盧芩華非法訊問。由於盧芩華年齡小,承受不了來自派出所和校長李澤成(音)的壓力,第二天叫她爸爸接回家,不敢去上學了(兩天後經班主任動員盧芩華才敢回學校)。
不但如此,大新縣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長、大新縣公安局的趙權金、福隆鄉派出所所長農新民、指導員何衛波、福隆鄉副鄉長黃高榮到盧芩華家非法抄家,抄走了所有的神韻晚會光盤和幾本小冊子、週刊和《轉法輪》。之後,福隆鄉派出所叫盧芩華的爸爸帶盧芩華到派出所對盧芩華非法詢問。何衛波、韋曙(音)並於八月二十四日到盧芩華家,逼迫盧芩華的爸爸說出資料的來源。九月十五日韋曙到福隆中學叫盧芩華簽字;九月十六日何衛波、韋曙又到福隆中學叫盧芩華簽字,給盧芩華的心理帶來了非常不利的影響。
盧漢彩曾於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二年兩次被非法迫害。二零零零年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勞教十八個月。在廣西女子勞教所每天做十幾個小時的奴工,受盡了折磨。
盧漢彩九八年十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不長時間,身體上原有的心臟病、頸椎增生、慢性胃炎、胃和十二子腸潰瘍、慢性咽炎、慢性婦科病、腰痛等疾病都好了。修煉之前家庭矛盾不斷,夫妻之間每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打鬧不斷。修煉後按照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不斷的提高自己的心性,使瀕臨破裂的家庭和睦了。
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的相關信息:
姓名 單位及職務 住宅電話(區號0771) 手機
梁玉業 縣公安局副局長 3623318 13907819909
楊志勝 縣公安局副局長 3622594 13517676368
陸先祥 縣公安局副局長 3619008 13737907588
農萬斌 國保大隊 3623364 13978198123
許安林 國保大隊 3623316 13878719669
趙權金 縣公安局法制科 3626811 13768215376
何衛波 福隆鄉派出所指導員 3640186 13737902222
韋貴民 看守所所長 3623681 13907819681
農新民 福隆鄉派出所所長 3625181 13978198181
韋曙(音) 福隆鄉派出所
李澤成 福隆中學校長 13457988853
黃健美 福隆中學英語老師 13237704518
黃高榮 福隆鄉副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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